太扯了!人家家里的事情,外人(婆家)就是要插一脚去。最应该的做法是把20万连本带利还给姑姐,剩下的,不要打人家的主意。人家怎么养儿子外人真不应该插手,你心疼孙子,你完全可以给他买房子供他成大爷,但是人家女方怎么处理家里的事情,真不该指手画脚的。儿子死了,就防儿媳,不把儿媳当家人,也别指望儿媳会远离婆家人 Silong06 发表于 2023-09-17 08:40
我分析这个政策的初衷是这样:现在长寿的人多了,有的人走在子女后面。如果能继承到子女的一部分遗产,国家就不用承担养老的包袱了。这个政策最不合理的地方是,老人继承了子女财产之后去世,遗产要在活着的多个子女之间平分,而不是全部给回去世子女的后代。对于去世子女的孩子来说,爸妈打拼一辈子的财富要和堂/表兄弟姐妹一起分emmachka 发表于 2023-09-16 17:21
这样说吧,大家会明白一些 还这个20万债务本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借钱是肯定要还的 但问题是,老公在的时候,姑姐因为不差钱都没有要,基本上就是默认了不用还了 现在老公死了,婆家突然要还20万,这个反差太大太突然了 孙子都19岁了,而且上了大学,说明媳妇也不差 如果婆家善待媳妇,把媳妇当自己女儿看待,是不会又拆房子又催20万(老公在时都没要)的 这是不把媳妇当自己人了 婆家过分了,而且是非常非常的过分 poppyjasper 发表于 2023-09-16 18:53
相比火速再婚,在世时做表面夫妻对家庭和子女是更大的寒心和伤害,活在当下在世时好好对待才是真的好。过世后的表面功夫不用做给外人看。 没有回避,父母的共同财产说到底是他们2人一起创造的,子女并没有创造任何价值,如果父母赠予我是情分,不是本分。大部分父母会默认留一些财产给子女我也同意,但如果子女认为不劳而获是天经地义甚至不给是非法侵占,那这孩子从小的家教很有问题,更何况文中的寡妇其实最多也只算暂时代管。所以美国法律才有自动转配偶这个说法。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7 01:23
我哥也是车祸去世,去世前生意刚刚起步,还欠着银行100多万的贷款。车祸赔的钱,一半存了银行,作为我哥两个小孩将来的大学学费,一半给我嫂子还银行贷款。我父母,老思想,认为我哥去世了,两个小孩就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告诉我嫂子,不会阻挠她改嫁,但是希望她不要把孩子带走;她愿意改当女儿,招上门女婿,那是最好了。我嫂子其实和我父母关系非常疏,和我哥结婚十几年,连爸妈都没喊过,基本不和我父母交流。我以为她会很快改嫁,毕竟她还不到40岁。4年多过去了,还和我父母住着,继续经营着我哥的生意。她和我哥感情很好,估计伤痛,生意,小孩等等,无暇分身找对象吧。我们都希望她找一个。 mys15tic 发表于 2023-09-16 18:53
婆家要把他们那份转到孙子名下很好啊,不明白为什么女方不同意。 Lalala2022 发表于 2023-09-17 11:15
回复 54楼cherry1981的帖子 看到现在你说的最好。脱开楼主这个例子,大部分情况下亲妈比爷爷奶奶靠得住。所以楼主说中国那一套制度有道理,是站不住脚的。那个真是恶法,国家推脱了养老负担,不顾小民百姓人伦危机。哪家真出了事,也不能按照哪个法办,那就亲人变路人,痛上加痛了。只有蠢笨无人性的家庭才会这样弄。人死了树倒猢狲散。 奇异老鼠 发表于 2023-09-17 06:29
“姐夫提出个折中建议,说姑姐家这边可以退一步,不还钱不分遗产也可以,要求去房产局把房子析产,姑姐愿意把欠款都赠送给侄子,公婆也愿意把遗产份额都转给孙子。要求析产在房产证写明百分之六十归孙子,百分之四十归女方” 婆家的要求没问题。 之前不计较是看在孙子面上,女方要改嫁也行,房子60%给孙子也应该 。 daxio 发表于 2023-09-16 17:43
我从来没以男人角度评论这事,一开始就是女生立场。你们不是一直谈平等平权吗,那男生女生的看法就没什么区别。 除非你是那个姑姐,不然想象不出为啥对别人家的继承权这么在意。 这世界反转太快,没到盖棺那刻你都不好说谁最靠谱,期望最高的人很可能最后做的还不如大家最不看好的那位。亲戚间为财产和利益你死我活的事情还少见吗? 顺便,给小辈资助部分首付的多了去了,是我的话不会在刚刚丧偶时逼着别人写申明,如果不情愿给一开始就不要赞助。亲妈也没看出什么不靠谱,不是婚内出轨上床,丧偶再婚合理合法。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6 20:23
回复 67楼hijklmn的帖子 全世界也就中国有这恶法。 奇异老鼠 发表于 2023-09-17 06:31
某马甲振振有理的说,"扪心自问,任何一个成年人能同意自己能力学历工作都非常低下的父母把自己的财产据为己有么?" 那确实你思维异于常人,过世男方难道就100%把钱留给孩子没有一点给配偶?孩子对家庭财产有过贡献吗?感情现在父母能力低下也变罪过了,那我父母能力比我差多了,我不仅没拿过他们的钱,还准备他们在世时在我能力范围补助善待,让他们衣食住行条件更好些。善待父母反过来也让自己的运势更好。我身边事业成功的人无一例外对父母很好。 如果你认为生后你的钱完全不留给配偶全给小孩是天经地义,那直接AA开公司就行了,根本不用结婚。 如果父母或者姑姐赞助但本质上不把儿媳当自己人,那应该赞助时就入股或者说清楚是给儿子或者孙子本人的,产权可以和儿媳无关,那婚前女方就可以决定结婚或者放弃。 话说回来,像楼主这类喜欢指手画脚的人本质问题是自私感情淡漠,利益高于一切,信任危机,控制和占有欲强,用子女的借口当幌子而已。生活里,这类人即使说留给子女财产也会顾虑很多,或担心子女败家,或时时防着子女的配偶,给的数额有限的资助/赠与还要另带很多附加条件+时时介入和干涉子女小家庭。他们说到底不相信任何人,最好永生钱财全挂自己身上,眼珠掉在钱堆里,真正的精致利己主义者。任何家庭成员一旦危害到自己的一点点物质利益,比如父母一方去世再婚,子女没找到门当户对的配偶,都可能马上反目成仇。这是病没药治,如果家族里有这类精明算计过头的亲戚,最好一开始就看清嘴脸,不要有任何瓜葛接触,彻底远离。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7 16:48
怎么越看你脑子越疯了? 断章取义? 整个楼谁说过“100%都给孩子不给配偶”了?谁要求这女的不能拿遗产都得给孩子了? 就女的对“家庭财产”有贡献,死者没贡献,死者没权利让自己的孩子父母依法继承自己那一半? 本楼反感这女的的所有发言,也只是要求欠债还钱,以及孩子依法应该获得的财产得还给孩子,甚至于姐夫那个让步方案说得都是公婆姑姐自愿让渡财产给那个孩子,对女方不做要求,甚至于在此基础上同意女方占些便宜,只要写孩子占60%份额就可以了(公婆儿子的遗产份额+姑姐的债务,所占总数是大于60%的) 反倒是配偶,实实在在要自己占100%,企图非法强占公婆,儿子的份额,对姑姐赖账不还。 看华人的心得,想强占他人财产的人,最喜欢说如果自己是当事人,就当傻x把如何如何把钱财给别人,最爱双标一边说对于自己一些违反人情的行为“合法”,但别人跟她“合法”分割权责的时候,跳出来拼命道德绑架别人不讲人情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3-09-17 17:10
看来楼主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按照你们的算法明显欺负女方啊,儿子占60%产权根本不对啊。 先不说姑姐这时候突然追要20万真正用意何在,如果姑姐说明是借债给兄弟一个人剥夺儿媳这部分产权份额,那么过世老公就是sole borrower,生后儿媳不必承担这个债务。 假设20万算夫妻共同债务,现在美中两国的正确算法,拿到的80万赔偿金先扣除20万债务再平分,小姑一开始为什么不主动提出? 其实现在要求重新分配也行,公婆和儿媳各返还姑姐一部分合情合理。房产的话过世属于男方的50%份额一分为三,最后的比例应该是儿媳67%, 公婆和儿子各16.5%。 其他的现金/首饰分配都没有建议,当做孙子的学费和给未来孙儿媳的见面礼。 你们看看,明明有很好的处理方式,非逼着低收入的寡妇写公证拆房还债确实是故意找茬啊。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7 17:36
法盲。 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与死者有关的经济债务不可能从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中支付,只能从死者遗产中先行扣除再分割。 所以80万赔偿金公婆妻子儿子每人20万毫无问题,不需要从这部分里替死者还债。 这十几年前20w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也就是当年每人10万元债务,现在每人应偿还10w本金+十几年利息(如果这十几年是姑姐曾要债但不归还的话,这对夫妻还应承担恶意赖账的滞纳金等) 正确算法: 这对夫妻的财产拆分应该是一人一半房子+十几万存款的一半+十几万金饰的一半。其中最后一项所有继承人在死者刚去世以及直到现在均同意留作他用不分割,就先不谈。前两项本来公婆同意“有条件放弃”,因为女方首先破坏条件,于是现在要求依法分割,男方的一半房子+几万存款里得先还了10w债务+十几年利息,剩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遗产部分公婆妻子四个人每人四分之一。女方所有的一般房产+几万存款也得拿出来还了她欠下的10w债务+十几年利息。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3-09-17 17:49
女的生了孩子,孩子抚养大,没价值了,该被踢出门了。 哈哈老不死的东西,当年应该没人嫁断子绝孙才对。 caturday 发表于 2023-09-16 18:03
夫妻20年了,好像没有吵吵闹闹的 换我,家产全给媳妇了 如果你用过HELOC,就知道借钱容易还钱有多难,要将心比心 姑姐有钱就算了,20万不是给老公的吗? 老公又不是老婆害死的,现在突然要一个寡妇还20万,唯一的房子还要分 这个肯定不是人干的事 如果只有5年夫妻,那是另一回事 poppyjasper 发表于 2023-09-16 18:40
既然结婚了,就是小家为主。根据我身边的观察,亲妈还是比上一代祖父母和旁支亲戚更靠谱,钱在亲妈手里最后自己孩子能拿到的概率远远高于由祖父母保管的,不是独生子女的话祖父母大概率收回给其他子女一起平分,祖父母长寿的话另一个再婚概率也很高,这才是真正把小家的钱落入外人手里。父母姑姐这么说是没错,但没什么人情味同理心,就是不信任亲妈管钱,是我的话还清20万老死不相往来。 我作为家里赚钱主力,家庭收入的60-70%都是我贡献,不会有生后配偶净身出户/不允许再婚,并且财产全部给子女的荒唐想法,真是对人不如畜生。如果只有防备心没有一丝感情,那太精明算计的人完全不必结婚,自己精子库找个单体培育就行,保证三代财产不会外传。 Btw,生后配偶要再婚再育都是个人自由,看了全篇一些ID自私至极的想法真的心凉。看来不婚不育保平安说的没错,想不到最后控制欲最强,对自己最无情苛刻的就在枕边人。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6 19:36
那就去法院判吧,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做调整,一套房子的情况多数不会要求卖房给当事人保留一个栖身之地,大概率法官就会这么裁定。 BTW,所有的解决办法都是可以商议的,如果父母和儿媳双方同意,完全可以把给姑姐的债务先前扣除,也不影响后续分配,当然不肯吃亏自己份额的精致利己主义者除外,所以说这家人父母和姑姐都不是什么善茬。 所谓的公婆同意“有条件放弃”,因为女方首先破坏条件“,无非是不爽儿媳约会再婚,干涉自由吧了。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7 17:51
回复 1楼公用马甲34的帖子 没有一个政策是符合所有的情况的。不会立遗嘱还可以随时随地跟据情况改。 当然从平均大都的情况来看,我觉的美国的继承法更合理,也少了许多父母给钱控制子女人生的屁事。 cloudymind 发表于 2023-09-17 18:10
哪个亲妈会亏待自己的孩子? caturday 发表于 2023-09-16 20:00
原来最基本的“欠债还钱”,”依法分割,不算计强占他人财产“=”精致利己者“。 能说出这话的人才是”精致利己者“ 整个帖子嚷嚷“逼这个寡妇卖房,不给栖身之所”的只有你一个人,连当事人事件本身都没这要求,就是要求明确产权份额。 说女方首先撕毁协议,不只因为她在死者突遭横祸去世一个月就再婚,还因为她恶意侵占公婆姑姐儿子的财产(你可以说你自己不在乎,但你没权利替别人嘴硬说这不是情感伤害,照你的逻辑,九天渣毫无问题,况且九天渣的所作所为远不及这个寡妇过分,九天渣好歹还没把孩子应得的遗产据为己有,也没有侵占岳父母以及原配娘家亲戚的财产) 觉得女方在丈夫突遭横祸去世一个月就再婚伤害公婆和儿子的情感叫做“干涉自由”,那么同样的标准,女的没有任何权力和立场觉得公婆姑姐儿子依法分割遗产以及追债,是”伤害她“, 脑补要不得,不过你都这么大岁数了,也改不了了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3-09-17 18:30
如果你是小姑目的是拿回钱,那还是法庭当面对质吧,看看法官是否支持,你跑来和网友说一大堆不解决问题,保险金扣除债务再分配合情合理,反正这儿媳没钱没收入拿她没办法,如果法院判她卖房,就照章办事。你不愿意先扣在保险里,无非是想父母拿了兄弟的保险金之后变成遗产后你自己也可以多分一杯粥,私心旁人看的太清楚。这个基本上就是小姑和公婆做局一起把兄弟的财产尽可能控制。 整个事情关键点很清晰了,本来保险金足够可以解决家族内的欠债,注意这不是外债,关系好的话家族内部完全可以沟通协商,然而公婆和小姑穿一条裤子,搬出条条框框,最大化各自利益的基础上还有尽可能压榨兄弟的财产,因为他们眼里儿媳根本就是外人,或者说是利益冲突。试想如果是自己亲女儿丧偶很快自嫁这公婆会不会庇护装傻了,本质上都是为了自身利益。我现在明白美国继承法的高明之处了。 如果你只是素不相识的旁观者而不是小姑,无法想象你会有这种代入感,说实话完全没同情心人品不咋样。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7 22:14
疑惑? 因对方全责车祸去世产生的80w,说赔偿金,抚恤金都有可能,但怎么变成了“保险金”???这三者意涵用途可完全不同,你是真法盲? 我也算算这家的帐,不对劲啊。就算女方个人的20万可以用来还她的那部分债务,问题是女主肯么?她连公婆拿了他们死了儿子给的那份赔偿金都要骂,公婆没放弃他们那份赔偿金给她简直就不是人,不仅自己破口大骂道德绑架,还背后找人辱骂中伤道德绑架公婆,并且对姑姐赖账还,姑姐不放弃债务给她个人(给她儿子都不行,就得给她个人)都被她使劲辱骂,这种情况,且不说赔偿金跟债务根本就不在一条赛道上,就说最基本的,这女的要独吞房子的同时,肯用赔偿金还债么?她自己份额的存款+金饰+赔偿金,远远不够还姑姐的债务同时买下公婆的房产份额。 怎么就成了你说的“完全可以用赔偿金解决了”?你凭空造出来价值来还钱了? 更关键的是,这例子里哪说这个儿子不介意他妈霸占他爹留给他的遗产去再婚了?这是你们脑补出来这儿子一个成年人不配有自己的想法? maggiccat 发表于 2023-09-18 00:36
你不用咬文嚼字保险金/赔偿金/抚恤金,这不是事情关键。 我说过了,如果楼主就是小姑,能够理解她的私心,私下不能达成协议的话,去法院裁定执行是最好的办法。毕竟大多数人为了利益帮亲不帮理,主观上总觉得有利于自己的结果是对的,而不能从外人的角度客观的看问题,那法律的公正性这时候就起作用了,比在网上发牢骚有用。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8 00:47
你胡编乱造被抓包就说别人“咬文嚼字”,够下作的 站这女的才叫“帮亲不帮理”,头一次看见把依法分割和欠债还钱这么最基本的底线说成“帮亲不帮理”,我算是知道某些村泼拍大腿讹诈就觉得能赖账能要钱的底气是哪来的了,你活体演绎了 maggiccat 发表于 2023-09-18 01:02
去法院,多说无益,该卖该拆一起清算,如果你相信公正公平。 cherry1981 发表于 2023-09-18 01:04
看到现在你说的最好。脱开楼主这个例子,大部分情况下亲妈比爷爷奶奶靠得住。所以楼主说中国那一套制度有道理,是站不住脚的。那个真是恶法,国家推脱了养老负担,不顾小民百姓人伦危机。哪家真出了事,也不能按照哪个法办,那就亲人变路人,痛上加痛了。只有蠢笨无人性的家庭才会这样弄。人死了树倒猢狲散。
全世界也就中国有这恶法。
债务只能跟通胀,不能做其他增值的,所以债务有别于资本金。这个楼主气急败坏的大概她就是那个姑姐。
像你们这样的人真的别结婚。结了也不会幸福。
能这样说,说明你不了解中国的法律。 1,中国的继承法,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2,伤亡赔偿金不能等同于遗产,这个钱在计算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死者是否有未成年孩子要养,如果有,算一笔钱。然后考虑死者是否还有父母要赡养,他是否有兄弟姐妹,如果有,会少算点,如果没有会多算点。然后是死者的医疗赔偿和丧葬赔偿,然后是死者未来本来还能赚多少钱(酌情赔偿)。这里面几乎没有配偶的角色,在分配的时候,也不应该优先考虑配偶。 实际操作中,可以类比遗产继承,但偏向父母和子女一些。 很好奇,你出身于什么家庭,结了婚就可以这样对爹娘。
跟表兄弟姐妹分也是老人过世以后。老人心里明白的话继承到的时候就可以指明给哪个孙辈多少比例。美国的配偶全部继承的后果我见过的例子是:亲妈一辈子攒的钱和房子全都给了不曾养育过自己一天的后妈。将来有一天亲爹过世,后妈就会继承自己爹妈全部遗产(后妈比亲爹年轻),跟儿孙毫无一分钱关系。
没错,就是国家为了推卸养老包袱才制定的让亲戚之间彻底反目成仇的缺德政策。而且也不是30-40这代人才开始实施,从60-70岁这代人就有的。
媳妇既然不想还欠款,也不想分保险金给公婆,就应该照婆家的要求把房子转给儿子名下。
显然婆家把钱留给孙子没意见,但是让媳妇带着遗产改嫁就不能接受,这也可以理解
还是那句话,你觉得不受伤害OK,人家觉得依法分割也OK。
你仍然在回避,文中寡妇试图非法侵占的不只是儿子的财产,还有公婆财产和姑姐的财产,死者的房子不是夫妻一起创造的,本身就有姑姐的借款和公婆的付出
带俩孩子不好找对象,她这样丈夫横祸的,还有克夫之嫌
美国也一样,多少华人大妈不也担心如果太早把钱给了子女,万一离婚也要被分走一半,不也在各种讨论预防措施吗。
因为女方要独吞当成再婚的嫁妆。爹死娘嫁人的故事在哪都不罕见
大部分情况下亲妈比爷爷奶奶靠得住,
但亲妈靠不住的情况一点都不少见
结合到现在,别说三四十岁了,就算四五十岁生活在国内小地方的人,都有很大可能所谓的“遗产”里本身就有父母的大额付出,这都不是“大部分情况了”,而是“极其普遍”,特别是死者是男性的情况下。
所以国内的继承法在这方面照顾得是绝大部分人的利益。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把“还钱”说成债主“不讲人情”好像还钱就跟给了别人钱似的那些人,本身就是老赖皮。
且不说买房本身里面就有公婆出钱,就说现在公婆的遗产份额还给人家叫合情合理合法,跟女方在老公死了一个月要再婚一样合情合理合法。
那家的儿子是成年人,没有“养儿子”的问题,亲妈没权利也没立场替一个成年人决定她可以把儿子的钱据为己有。扪心自问,任何一个成年人能同意自己能力学历工作都非常低下的父母把自己的财产据为己有么?别当儿子那个成年人是傻子,事实上这个例子里儿子是爹刚死丧事完了刚回学校,对亲妈这一套还没反应过来,而不是赞同亲妈这么搞
同感。 技术讨论一下:房产证上加上孙子的名字,能否保障孙子的权益?
丧偶再嫁合情合理,但再嫁时把自己儿子的财产也席卷而去就不合理了,尤其这钱是死去的父亲留给自己儿子的财产
恶法?我看你是恶人,才会觉得这是恶法。。。
法盲!!!
那确实你思维异于常人,过世男方难道就100%把钱留给孩子没有一点给配偶?孩子对家庭财产有过贡献吗?感情现在父母能力低下也变罪过了,那我父母能力比我差多了,我不仅没拿过他们的钱,还准备他们在世时在我能力范围补助善待,让他们衣食住行条件更好些。善待父母反过来也让自己的运势更好。我身边事业成功的人无一例外对父母很好。
如果你认为生后你的钱完全不留给配偶全给小孩是天经地义,那直接AA开公司就行了,根本不用结婚。 如果父母或者姑姐赞助但本质上不把儿媳当自己人,那应该赞助时就入股或者说清楚是给儿子或者孙子本人的,产权可以和儿媳无关,那婚前女方就可以决定结婚或者放弃。
话说回来,像楼主这类喜欢指手画脚的人本质问题是自私感情淡漠,利益高于一切,信任危机,控制和占有欲强,用子女的借口当幌子而已。生活里,这类人即使说留给子女财产也会顾虑很多,或担心子女败家,或时时防着子女的配偶,给的数额有限的资助/赠与还要另带很多附加条件+时时介入和干涉子女小家庭。他们说到底不相信任何人,最好永生钱财全挂自己身上,眼珠掉在钱堆里,真正的精致利己主义者。任何家庭成员一旦危害到自己的一点点物质利益,比如父母一方去世再婚,子女没找到门当户对的配偶,都可能马上反目成仇。这是病没药治,如果家族里有这类精明算计过头的亲戚,最好一开始就看清嘴脸,不要有任何瓜葛接触,彻底远离。
怎么越看你脑子越疯了?
断章取义?
整个楼谁说过“100%都给孩子不给配偶”了?谁要求这女的不能拿遗产都得给孩子了?
就女的对“家庭财产”有贡献,死者没贡献,死者没权利让自己的孩子父母依法继承自己那一半?
本楼反感这女的的所有发言,也只是要求欠债还钱,以及孩子依法应该获得的财产得还给孩子,甚至于姐夫那个让步方案说得都是公婆姑姐自愿让渡财产给那个孩子,对女方不做要求,甚至于在此基础上同意女方占些便宜,只要写孩子占60%份额就可以了(公婆儿子的遗产份额+姑姐的债务,所占总数是大于60%的)
反倒是配偶,实实在在要自己占100%,企图非法强占公婆,儿子的份额,对姑姐赖账不还。
看华人的心得,想强占他人财产的人,最喜欢说如果自己是当事人,就当傻x把如何如何把钱财给别人,最爱双标一边说对于自己一些违反人情的行为“合法”,但别人跟她“合法”分割权责的时候,跳出来拼命道德绑架别人不讲人情
看来楼主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按照你们的算法明显欺负女方啊,儿子占60%产权根本不对啊。
先不说姑姐这时候突然追要20万真正用意何在,如果姑姐说明是借债给兄弟一个人剥夺儿媳这部分产权份额,那么过世老公就是sole borrower,生后儿媳不必承担这个债务。
假设20万算夫妻共同债务,现在美中两国的正确算法,拿到的80万赔偿金先扣除20万债务再平分,小姑一开始为什么不主动提出? 其实现在要求重新分配也行,公婆和儿媳各返还姑姐一部分合情合理。房产的话过世属于男方的50%份额一分为三,最后的比例应该是儿媳67%, 公婆和儿子各16.5%。
其他的现金/首饰分配都没有建议,当做孙子的学费和给未来孙儿媳的见面礼。
你们看看,明明有很好的处理方式,非逼着低收入的寡妇写公证拆房还债确实是故意找茬啊。
法盲。
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与死者有关的经济债务不可能从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中支付,只能从死者遗产中先行扣除再分割。
所以80万赔偿金公婆妻子儿子每人20万毫无问题,不需要从这部分里替死者还债。
这十几年前20w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也就是当年每人10万元债务,现在每人应偿还10w本金+十几年利息(如果这十几年是姑姐曾要债但不归还的话,这对夫妻还应承担恶意赖账的滞纳金等)
正确算法:
这对夫妻的财产拆分应该是一人一半房子+十几万存款的一半+十几万金饰的一半。其中最后一项所有继承人在死者刚去世以及直到现在均同意留作他用不分割,就先不谈。前两项本来公婆同意“有条件放弃”,因为女方首先破坏条件,于是现在要求依法分割,男方的一半房子+几万存款里得先还了10w债务+十几年利息,剩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遗产部分公婆妻子四个人每人四分之一。女方所有的一般房产+几万存款也得拿出来还了她欠下的10w债务+十几年利息。
公婆和姑姐都同意遗产和欠得钱都给孙子的话,那就是赔偿金+房子的37.5%+20w欠款以及十几年利息属于孙子。因为属于女方得现金不足以支付她欠得那一半债务,要么女的现金一分不拿外加得拿一部分房子份额抵债,要么拿了现金,女方需要拿更多的房子部分抵债
那就去法院判吧,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做调整,一套房子的情况多数不会要求卖房给当事人保留一个栖身之地,大概率法官就会这么裁定。
BTW,所有的解决办法都是可以商议的,如果父母和儿媳双方同意,完全可以把给姑姐的债务先前扣除,也不影响后续分配,当然不肯吃亏自己份额的精致利己主义者除外,所以说这家人父母和姑姐都不是什么善茬。
所谓的公婆同意“有条件放弃”,因为女方首先破坏条件“,无非是不爽儿媳约会再婚,干涉自由吧了。
这什么思路?儿媳该是公婆养?深井冰啊。
做人硬气点就那么难?嫁人就可以席卷老公姐姐财产? 别人给,可以,自己要,不要脸。
没有一个政策是符合所有的情况的。不会立遗嘱还可以随时随地跟据情况改。 当然从平均大都的情况来看,我觉的美国的继承法更合理,也少了许多父母给钱控制子女人生的屁事。
我老公表叔亲妈死得早,从她亲爹那里继承的几百万都留给了他爹。他爹是医生,又娶了个老婆,死了以后钱全归后来那个老婆了。那老婆没钱,带着娃嫁的,全部钱都给了自己娃。 合理吗?这就是美国的继承法。
原来最基本的“欠债还钱”,”依法分割,不算计强占他人财产“=”精致利己者“。
能说出这话的人才是”精致利己者“
整个帖子嚷嚷“逼这个寡妇卖房,不给栖身之所”的只有你一个人,连当事人事件本身都没这要求,就是要求明确产权份额。
说女方首先撕毁协议,不只因为她在死者突遭横祸去世一个月就再婚,还因为她恶意侵占公婆姑姐儿子的财产(你可以说你自己不在乎,但你没权利替别人嘴硬说这不是情感伤害,照你的逻辑,九天渣毫无问题,况且九天渣的所作所为远不及这个寡妇过分,九天渣好歹还没把孩子应得的遗产据为己有,也没有侵占岳父母以及原配娘家亲戚的财产)
觉得女方在丈夫突遭横祸去世一个月就再婚伤害公婆和儿子的情感叫做“干涉自由”,那么同样的标准,女的没有任何权力和立场觉得公婆姑姐儿子依法分割遗产以及追债,是”伤害她“,
脑补要不得,不过你都这么大岁数了,也改不了了
现在的“平均大多数”,别说三四十岁在美国的人了,就是四五十岁在国内小地方的人,都有极大可能性死者财产本身就包含父母的大额付出,特别是死者是男性的情况下。说只有配偶是primary继承人“更合理”,才是不符合实情
参见安娜阿姨
物种多样性之”为什么要远离那些三观显著异于常人的人“
某女士,平时是温和的老好人,不说讨人嫌的话,刚认识的人都不反感她。
这个女士有个人渣姐姐,前几年被拘留了。某女士对此的说法是,就是路上看见一个小姑娘哭,觉得晦气,说了几句,结果人家家里有权有势,给她按了个罪名关进去了。
我听某女士这说法,当时就觉得不可能 果然一打听,(一种植物),原来这是当时臭名远扬的事件:人渣怀疑小姑娘能看上她那只有自己稀罕的老公,可没证据,小姑娘有男友,家境也很好啊,平时背后造黄谣,辱骂小姑娘,某次人渣看人家一个人,小姑娘很瘦,起了歹心,想在大街上喊小姑娘是小三打一顿,最好还能扒了衣服让周围人拍了照,让小姑娘身败名裂,小姑娘和家人坚决报警说什么都不和解,顶格拘留赔偿了一大笔钱才免于判刑。
放出来了以后人人喊打,老公也坚决离婚,又是这女士收留了姐姐,在知晓前因后果 ,并且此事件闹得很大知情者众多的情况下,对外硬说姐姐是被诬陷的,被揭穿实情之后,继续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小姑娘)就是想勾引别人老公,否则怎么就她被怀疑是小三,别人不怀疑。“
特别真心实意,特别真诚得展现异于常人的三观。
如果你是小姑目的是拿回钱,那还是法庭当面对质吧,看看法官是否支持,你跑来和网友说一大堆不解决问题,保险金扣除债务再分配合情合理,反正这儿媳没钱没收入拿她没办法,如果法院判她卖房,就照章办事。你不愿意先扣在保险里,无非是想父母拿了兄弟的保险金之后变成遗产后你自己也可以多分一杯粥,私心旁人看的太清楚。这个基本上就是小姑和公婆做局一起把兄弟的财产尽可能控制。
整个事情关键点很清晰了,本来保险金足够可以解决家族内的欠债,注意这不是外债,关系好的话家族内部完全可以沟通协商,然而公婆和小姑穿一条裤子,搬出条条框框,最大化各自利益的基础上还有尽可能压榨兄弟的财产,因为他们眼里儿媳根本就是外人,或者说是利益冲突。试想如果是自己亲女儿丧偶很快自嫁这公婆会不会庇护装傻了,本质上都是为了自身利益。我现在明白美国继承法的高明之处了。
如果你只是素不相识的旁观者而不是小姑,无法想象你会有这种代入感,说实话完全没同情心人品不咋样。
疑惑?
因对方全责车祸去世产生的80w,说赔偿金,抚恤金都有可能,但怎么变成了“保险金”???
就算女方个人的20万可以用来还她的那部分债务,女主肯?她连公婆拿了他们死了儿子给的那份赔偿金以及姑姐没放弃债务给她个人(给她儿子都不行就得给她个人)都要自己骂外加背后找人辱骂中伤道德绑架,她肯用赔偿金还债么?
然后,她自己份额的存款+金饰+赔偿金,远远不够还姑姐的债务同时买下公婆的房产份额。
怎么就成了你说的“完全可以用赔偿金解决了”?你凭空造出来价值来还钱了?
更关键的是,这例子里哪说这个儿子不介意他妈霸占他爹留给他的遗产去再婚了?
你不用咬文嚼字保险金/赔偿金/抚恤金,这不是事情关键。
我说过了,如果楼主就是小姑,能够理解她的私心,私下不能达成协议的话,去法院裁定执行是最好的办法。毕竟大多数人为了利益帮亲不帮理,主观上总觉得有利于自己的结果是对的,而不能从外人的角度客观的看问题,那法律的公正性这时候就起作用了,比在网上发牢骚有用。
你胡编乱造被抓包就说别人“咬文嚼字”,够下作的 站这女的才叫“帮亲不帮理”,头一次看见把依法分割和欠债还钱这么最基本的底线说成“帮亲不帮理”,我算是知道某些村泼拍大腿讹诈就觉得能赖账能要钱的底气是哪来的了,你活体演绎了
去法院,多说无益,该卖该拆一起清算,如果你相信公正公平。
撒泼打滚不肯依法行事的就是女主本人啊
这种明摆着的事,谁不肯依法就是谁打算侵占他人财产
记得那个帖子儿子去世公婆完全没分割遗产只拿了少部分抚恤金(大概40%不到),还是公家分配认为该给人家的,被儿媳孙女追着骂说他们拿儿子买命钱,吸孙女的血,不体谅孤儿寡母,抢孤儿寡母的钱,你要是厚道就该放弃。
死者老婆也是很快另找,大概死者去世不到一年就跟人同居了,当时没领证是因为两个原因: 1.死者是因公去世,遗孀有抚恤金,为了拿钱所以不领证再婚。 2.找的后面这个男的老婆是因病去世,疑似刚去世甚至还没去世这个遗孀就跟这男的勾搭上了,男方子女对这个遗孀有极大反感,男的岁数也不小了,不敢往死里得罪孩子。
后来死者的女儿高考落榜,18岁以上了属于她得每月补助金没了,女方单独一份不合算,女方就跟后面那个男的领证了。
死者死后,妻女想尽各种理由,不惜造谣,都要逼公婆额外给钱,甚至于死者和他老婆生前对父母兄姐创业嘲笑看不上,诅咒人家马上就得要饭。于是死者生前,他父母就已经立遗嘱说生意是父母和其他子女一起创业的,父母死后生意相关留给其他子女。死者从未参与,所以不留给死者。
结果死者死后人家发财了,死者老婆孩子追着骂别人不分钱给她。
各种歪曲甚至造谣故意混淆抚恤金和遗产,把老人抚恤金说成抢死者老婆的,拼命造谣说遗嘱不合法,说不给钱不给遗产就是不厚道遭报应,这些言论真看傻眼了。
太可怕了。都认为给父母的那小部分抚恤金得作为投资后的遗产分给孙女,否则就是父母无耻.....卖命钱真是亏她们想的出的,个么命谁给的想过哇?再说父母都没要遗产,抚恤金是国家分割的,父母拿抚恤金不是天经地义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