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前隐瞒传染病、婚后嫖娼,法院却不准妻子离婚。大家怎么看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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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近日,一则“男子婚前隐瞒传染病、婚后嫖娼,法院不准离婚”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9月10日上午,涉事男子刘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网传内容并不符实,嫖娼是妻子单方说法,法院并未认定;另外,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非妻子所说的“重大传染性疾病”。


媒体报道:
男子婚前隐瞒传染病、婚后嫖娼,法院不准离婚
近日,山东某县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离婚判决引发媒体关注。
案件当事人均为90后,男方姓刘,女方姓李。报道称:李女士与刘先生于2018年相识并自由恋爱,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
李女士在离婚诉状中称,因双方系闪婚,她不了解刘先生婚前隐瞒重大传染性疾病,直到婚后有了女儿才得知。
此外,刘先生婚后有出轨迹象、存在嫖娼等行为。刘先生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度不负责任,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双方自2021年至2023年两年未见面,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无和好可能。
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由自己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时止;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期间,刘先生辩称,他不同意离婚,女方请求离婚系受她家人影响。如离婚,他要求抚养女儿,抚养费自行承担;双方无共同财产,但要共同偿还自己婚后为共同生活所借债务8万余元。
法院认为,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双方应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对彼此负责,对家庭负责;夫妻间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关键是如何认识矛盾性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理智解决问题。
两人的孩子正处于身体和性格发育形成的关键期,父母理应多予以关心和帮助,双方离婚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势必对其成长和学习产生不利影响......
李女士如能念及与刘先生多年的夫妻情份,念及对子女成长及生活的影响,共同努力克服当前婚姻家庭中出现的困难,还是具有重归于好的可能。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不准李女士与刘先生离婚。
当事男方:
嫖娼系妻子单方说法,法院并未认定
“网上报道大部分是我妻子的单方说辞,一些关键事实并未经法院认定;另外,报道没有完全展示我的答辩内容,引发网友误解,我对此严重不满。”
刘先生说,家庭矛盾错综复杂,说不清谁对谁错,但他有必要就“重大传染疾病”和“婚后嫖娼”两点作出澄清。
“事先我并不知道自己有乙肝也没有感觉身体不适,婚后孕检才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刘先生说,当时医务人员告诉他,乙肝属于个人隐私,他可以告诉家人也可以不告诉。因此,他选择了保密。此后,因家庭矛盾,他的一位亲属将此事告诉了妻子。不久后,他就和妻子去医院做了检查,当时医生说是肝硬化。
“按照医生叮嘱,我按时吃药,病情现在已经转好。”刘先生说,此事实际上并没有给妻子和孩子带来任何的伤害,经检查,孩子和妻子都是健康的,“所以这并不能达成重大传染病的诉讼要求。”
“妻子说我嫖娼,并没有向法院提交实质性的证据,也没有我被嫖娼拘留的记录。”刘先生说,妻子在起诉状中说他嫖娼,完全是单方说辞,法院并没有认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刘先生提供的判决书中看到,关于上述内容,法院在判决书中是这样写的:“原告称被告婚前隐瞒疾病、婚后有出轨迹象、嫖娼等行为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请求与被告离婚,被告不予认可,也不同意离婚。原告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也就是说,对于李女士在离婚诉状中指控的“刘先生隐瞒重大传染性疾病、婚后出轨、嫖娼行为”,法院并未认定。
刘先生说,一些媒体报道此事时,标题直接用妻子单方面说法,很不负责任,也给他造成了极大伤害。他已联系法院和相关媒体,要求下架相关报道并向他道歉。“我依法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媒体的权利。”
9月10日下午,记者注意到,之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该判决书已经无法公开查阅。
当天上午,记者通过刘先生表达了采访李女士的要求,遭李女士拒绝。通过刘先生与李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李女士对媒体报道他们离婚的事情既意外又生气。她建议刘先生依法维权。
律师说法:
乙肝不属结婚禁止的“重大传染性疾病”
法律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夫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永萍介绍,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她说,司法实践中,重大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实践中,重大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乙肝并不在此列”。
她说,在乙肝不属于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夫妻一方确实没有告知另一方相关病史的义务。“但从夫妻诚信的角度来考虑,我觉得提前说了会比较好。”
何永萍同时强调,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明确询问过对方是否患有乙肝,对方做出虚假陈述,那就存在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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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ouluo
回复 1楼3whhttp的帖子
法院觉得离婚了男的有可能会报复社会。。。。。。所以牺牲女的一个,幸福千万家。。。。。。
似乎在别的不准离婚的案例里看到过法官判不离的逻辑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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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geanboat
我认为,离婚这个事只要一方要求就可以离。法院只应该判断财产和子女的问题,没有权利不准离婚。
羞羞草
国内就这样,第一次不准离,其实过阵子再来一次,第二次就会判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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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_out
还有这种事儿?国内离婚好像不难吧?假离婚的都很多。
天干勿早
看标题觉得判决有问题,看内容判决没问题,提出嫖娼又不能举证,就不能作为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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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mao
法院认为,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双方应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对彼此负责,对家庭负责;夫妻间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关键是如何认识矛盾性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理智解决问题。 ---------------------------------------------------------------------------------------------------- 中国的法院, 真是一个笑话, 按说这帮法官应当至少是法律系毕业的吧?受过教育的吧?还不如从前封建时代的官员呢。
说起来, 中国的法官到底是怎么选出来的?是上级指派的吗?是私底下给主管官员送点钱就可以上的吗?我知道美国的法官必须是当过多年律师, 然后必须有人推荐之后经大家选举才能当上, 而且法官收入比好的律师少, 主要是地位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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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nsyrup
还有这种事儿?国内离婚好像不难吧?假离婚的都很多。
hang_out 发表于 2023-09-11 18:56

假离婚容易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一方不配合就很难。看新闻有个被家暴的被打得住院了都没判离。
天干勿早
还有这种事儿?国内离婚好像不难吧?假离婚的都很多。
hang_out 发表于 2023-09-11 18:56

假离婚是协议离婚,双方对于离婚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在民政局就能办了 这种财产分割不清的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打官司打很多年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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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yloe
第一段明明写着:网传内容并不符实,嫖娼是妻子单方说法,法院并未认定
为啥还扣大帽子给男方?
天干勿早
法院认为,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双方应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对彼此负责,对家庭负责;夫妻间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关键是如何认识矛盾性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理智解决问题。 ---------------------------------------------------------------------------------------------------- 中国的法院, 真是一个笑话, 按说这帮法官应当至少是法律系毕业的吧?受过教育的吧?还不如从前封建时代的官员呢。
说起来, 中国的法官到底是怎么选出来的?是上级指派的吗?是私底下给主管官员送点钱就可以上的吗?我知道美国的法官必须是当过多年律师, 然后必须有人推荐之后经大家选举才能当上, 而且法官收入比好的律师少, 主要是地位比较高。
yemao 发表于 2023-09-11 18:57

不是这样的,这个案子只要双方协商好,马上就能离,主要是卡在双方分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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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eholic
“当时医务人员告诉他,乙肝属于个人隐私,他可以告诉家人也可以不告诉。因此,他选择了保密”
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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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yyrps
看标题觉得判决有问题,看内容判决没问题,提出嫖娼又不能举证,就不能作为判决依据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9-11 18:56

离个婚还要举证嫖娼??这个题太难 所以现在要不婚不育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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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james
-女方如果坚持要离, 还是能离得成的 。 -山东嘛。 -男方的措辞没有否认嫖娼,但是女方没能提供证据 。
天干勿早
离个婚还要举证嫖娼??这个题太难 所以现在要不婚不育保平安
ysyyrps 发表于 2023-09-11 19:01

不需要举证嫖娼,但女方没证据非要提嫖娼,法律上也没法支持她啊
天干勿早
-女方如果坚持要离, 还是能离得成的 。 -山东嘛。 -男方的措辞没有否认嫖娼,但是女方没能提供证据 。
lovejames 发表于 2023-09-11 19:01

想离得快就要达成协议,急着离婚的一方需要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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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talk
法院认为,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双方应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对彼此负责,对家庭负责;夫妻间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关键是如何认识矛盾性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理智解决问题。 ---------------------------------------------------------------------------------------------------- 中国的法院, 真是一个笑话, 按说这帮法官应当至少是法律系毕业的吧?受过教育的吧?还不如从前封建时代的官员呢。
说起来, 中国的法官到底是怎么选出来的?是上级指派的吗?是私底下给主管官员送点钱就可以上的吗?我知道美国的法官必须是当过多年律师, 然后必须有人推荐之后经大家选举才能当上, 而且法官收入比好的律师少, 主要是地位比较高。
yemao 发表于 2023-09-11 18:57

光看前面是觉得很荒谬,但是看后面的报道,主要是女方说男方嫖娼,但是没有证据,所以法院不认可
天干勿早
其实法院判的没问题,标题耸人听闻是利用了信息差,看这贴就有人不知道起诉离婚就是很耗时间的,一般急着离婚的都要在财产上做出让步,不然要举很多证据,有捉奸的,有搜罗隐瞒财产的,很麻烦很麻烦
贵鬼
一般第一次都不判离,要等半年再上诉,一般能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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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xin111
国内离婚挺难的,20多年前有亲戚离婚,折腾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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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ina81
中国得乙肝的不要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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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rmoe
国内好多家暴被打残打瞎打死的,都没离得了婚,传染个乙肝艾滋离不了更不算事了。
还有强迫人呆在婚姻里的,太不人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