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真是了不起。爱孩子的痕迹都是看得见的。 这个案子判的不轻啊,这个人的行为应该挺过分的。 feifeiblue 发表于 2023-09-01 13:03
赞江妈妈! 明朗少女 发表于 2023-09-01 09:48
支持江歌妈妈,这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以后有再有这样的人渣,通通请他们吃牢饭.我愿意捐律师费 bbalyssa 发表于 2023-09-01 10:00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江某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审法院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当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以并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林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林礼国是江秋莲的前律师,两个私下反目成仇的。 这个案子根本没有公开审判,连侮辱的证据都不知道是什么。 林礼国是在他公开发表《关于北京义贤律师黄乐平以虚假诉讼妨害司法公正的举报信》后不久,不久之后,林礼国即遭到建瓯警方的上门抓捕。
侮辱罪是刑事自诉罪,根本没有被警方逮捕的先例,林礼国是被黄乐平后面的法律界靠山搞了。
林礼国之前公开搞最高发的周强,得罪了最高层。
“林礼国1月15日发表致周强的个人公开信,对周强1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 三权分立’、‘ 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的讲话进行详尽反击。 该信在微信上疯传,随后,广州律师葛文秀加入,与林礼国以此信为基础,16日共同发起百名律师要求周强辞职的联署活动,希望到1月18日中午截止,将征集到有一百名律师签名的公开信,直接邮寄给周强。”
干的漂亮
就是一群生活的失败者靠网络发泄情绪。
希望赞江妈妈的华人大妈们也反省一下自身的言行,在这里的网暴大妈们也不少。
我也愿意!支持江歌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