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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刷到的:老中离婚大战,凤凰男被判支付岳父母1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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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3年8月2日 8点27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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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flybby
一年多
楼主 (北美华人网)
https://www.richmond-news.com/local-news/bc-husband-ordered-to-pay-rich-in-laws-13m-amid-messy-divorce-7340928
一对引人注目的华裔夫妇离婚,因生意和财产分割官司闹上法庭,法官最终判决丈夫必须向前妻的富裕家庭支付超过130万加元。
据richmond-news报道,王小民(Xiao Min Wang音译)和前妻李冉(Ran Li 音译)2003年在中国结婚,2009年来到加拿大,大约5年后,李的父母李先生)Hongsheng Li)和彭女士(Chaoxia Peng)也随之来到加拿大。 这对夫妇搬到加拿大BC省后,得到了李的父母的经济支持,直到2019年他们分居。
2012,王小民的岳父母家里斥资数百万元,购买了列治文时代坊广场(Aberdeen Square)数个商业单位的交易,王小民也参与其中。
2019年他们的婚姻出现问题,两人互相指责对方不忠。也就是从那时起,两人的离婚诉讼开始了,在两人的生意和财产分割发生争执。
现在法官不仅命令王小民向前妻的父母支付134.5万加元,还要求王归还李母亲拥有的蒂芙尼(Tiffany)珠宝,或者交还她与珠宝等值的$37.8万加元。
BC最高法院法官布隆格斯(Jan Brongers)在判决中写道:“李冉从未工作过,也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王先生通过正规就业或利用自己的资本进行商业活动,获得了任何可观的独立收入。”
王作为房地产经纪人在与李氏家族无关的交易中获得的佣金收入“微乎其微”,而他从自己设立的公司获得的收入“有限且模糊”。不过,王确实协助李的父母进行房地产和其他投资。
李的父母于2012年通过王的公司West Ask购买了时代坊广场的5个办公单位,总价为$2,270,269元。与其他单位不同,第六套单位于2015年8月以$33.8万的价格购买,并注册在李冉的名下。其中一间单位是王的办公室,其他单位则用于出租。
在他们的婚姻关系维系期间,李的父母向王于2014年成立的AXKA Group Inc.投资了140万加元,并通过West Ask向两只共同基金投资了200万加元。
2018年,由于养育问题发生“争吵”,王小民搬了出去,他与李家的关系变得紧张。
2018年秋天,李冉的父母就钱财被盗向王小民提起民事索赔,李冉则提出离婚和家庭财产分割。
王小民在未经李父母许可的情况下,将West Ask的65,000加元转移给AXKA,并以28万加元的价格将West Ask拥有的时代坊一套单位出售给第三方,并保留所得款项供其个人使用。王声称他出售房产是“为了生存”,而李家人原谅了他这样做。
王与李家人于2019年初和解,诉讼请求终止,但其后王和李互指对方不忠并于当年夏天晚些时候分居。
法官布隆格斯写道,王还被指控拿走了他岳母“存放在银行保险柜里昂贵的蒂芙尼珠宝”。
2019年秋季,李冉及其父母将王小民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追回款项,官司今年开庭审理。
法官布隆格斯在裁决中,对王的可靠性表示怀疑,因为他在回答李氏家族和West Ask律师的问题时“经常闪烁其词、不清楚,有时不耐烦、爱争论”。
而李氏家族,从他们在法庭上的表现来看,被认为更可信。
布隆格斯裁定,李冉名下的时代坊公寓不属于家庭财产。然而,王先生使得单位增值74,877,76加元,这部分构成了家庭财产,这意味着王有权获得同等份额的37,438.88加元。 王还声称家里的两处住宅应被视为家庭财产,但布隆格斯法官认为这些房子归李的父母所有。
至于West Ask,布隆格斯法官发现李王两人均未实际拥有该公司的任何股份,“主要用作李的父母提供资金的投资工具”。
当李的父母在王先生协助下购买时代坊单位时,在他们的印象中,是他们在一家新公司名下购买的,而他们持有该公司的所有股份。
法官写道:“然而,当时李氏父母并不知道,事实上是王小民利用了一家现有的公司West Ask来购买时代坊商业单位,并且没有提供文件证明李的父母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
李的父亲意识到这一问题后,王被要求纠正这一问题,尽管王和李签署的相关文件已经丢失,但布隆格斯法官仍然得出李的父母是West Ask的唯一股东的结论。
丈夫挪用公婆的钱
在诉讼过程中,李的父母声称王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从他们那里拿走了100万加元并将钱转给了AXKA。
李的父亲告诉法庭,王向他的岳父母家提出了一项计划,将这笔钱转移到他们名下的一家新公司,这样他就可以假装一家新公司愿意投资AXKA,从而继续担任该公司的执行总裁。李的父母同意了,但条件是未经他们同意不得转移这笔钱。 但王还是这么做了。
另一方面,王声称他的岳父同意通过另一家公司投资AXKA。他对事件的描述被布隆格斯法官驳回。布罗杰斯表示,李的父母在2015年进行直接投资后,再通过另一家公司进行间接投资是没有意义的。
王还被发现挪用了West Ask价值65,000元的资金,将其转移至AXKA。当他出售时代坊办公楼时,他也违反了West Ask董事的信托义务。
法官责令王小民将转移到AXKA的资金100万加元归还其岳父母家,以及转账给AXKA集团和出售时代坊单位的款项,必须支付给West Ask34.5万元。
最后,王也被要求赔偿从保险柜中拿走的岳母的蒂芙尼珠宝,归还珠宝或向岳母支付37.8万元的损失赔偿金。
b
barbaraa
一年多
2 楼
这妻子是富二代咯
b
bran
一年多
3 楼
唉,富家傻白甜被凤凰男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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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引人注目的华裔夫妇离婚,因生意和财产分割官司闹上法庭,法官最终判决丈夫必须向前妻的富裕家庭支付超过130万加元。
据richmond-news报道,王小民(Xiao Min Wang音译)和前妻李冉(Ran Li 音译)2003年在中国结婚,2009年来到加拿大,大约5年后,李的父母李先生)Hongsheng Li)和彭女士(Chaoxia Peng)也随之来到加拿大。 这对夫妇搬到加拿大BC省后,得到了李的父母的经济支持,直到2019年他们分居。
2012,王小民的岳父母家里斥资数百万元,购买了列治文时代坊广场(Aberdeen Square)数个商业单位的交易,王小民也参与其中。
2019年他们的婚姻出现问题,两人互相指责对方不忠。也就是从那时起,两人的离婚诉讼开始了,在两人的生意和财产分割发生争执。
现在法官不仅命令王小民向前妻的父母支付134.5万加元,还要求王归还李母亲拥有的蒂芙尼(Tiffany)珠宝,或者交还她与珠宝等值的$37.8万加元。
BC最高法院法官布隆格斯(Jan Brongers)在判决中写道:“李冉从未工作过,也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王先生通过正规就业或利用自己的资本进行商业活动,获得了任何可观的独立收入。”
王作为房地产经纪人在与李氏家族无关的交易中获得的佣金收入“微乎其微”,而他从自己设立的公司获得的收入“有限且模糊”。不过,王确实协助李的父母进行房地产和其他投资。
李的父母于2012年通过王的公司West Ask购买了时代坊广场的5个办公单位,总价为$2,270,269元。与其他单位不同,第六套单位于2015年8月以$33.8万的价格购买,并注册在李冉的名下。其中一间单位是王的办公室,其他单位则用于出租。
在他们的婚姻关系维系期间,李的父母向王于2014年成立的AXKA Group Inc.投资了140万加元,并通过West Ask向两只共同基金投资了200万加元。
2018年,由于养育问题发生“争吵”,王小民搬了出去,他与李家的关系变得紧张。
2018年秋天,李冉的父母就钱财被盗向王小民提起民事索赔,李冉则提出离婚和家庭财产分割。
王小民在未经李父母许可的情况下,将West Ask的65,000加元转移给AXKA,并以28万加元的价格将West Ask拥有的时代坊一套单位出售给第三方,并保留所得款项供其个人使用。王声称他出售房产是“为了生存”,而李家人原谅了他这样做。
王与李家人于2019年初和解,诉讼请求终止,但其后王和李互指对方不忠并于当年夏天晚些时候分居。
法官布隆格斯写道,王还被指控拿走了他岳母“存放在银行保险柜里昂贵的蒂芙尼珠宝”。
2019年秋季,李冉及其父母将王小民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追回款项,官司今年开庭审理。
法官布隆格斯在裁决中,对王的可靠性表示怀疑,因为他在回答李氏家族和West Ask律师的问题时“经常闪烁其词、不清楚,有时不耐烦、爱争论”。
而李氏家族,从他们在法庭上的表现来看,被认为更可信。
布隆格斯裁定,李冉名下的时代坊公寓不属于家庭财产。然而,王先生使得单位增值74,877,76加元,这部分构成了家庭财产,这意味着王有权获得同等份额的37,438.88加元。 王还声称家里的两处住宅应被视为家庭财产,但布隆格斯法官认为这些房子归李的父母所有。
至于West Ask,布隆格斯法官发现李王两人均未实际拥有该公司的任何股份,“主要用作李的父母提供资金的投资工具”。
当李的父母在王先生协助下购买时代坊单位时,在他们的印象中,是他们在一家新公司名下购买的,而他们持有该公司的所有股份。
法官写道:“然而,当时李氏父母并不知道,事实上是王小民利用了一家现有的公司West Ask来购买时代坊商业单位,并且没有提供文件证明李的父母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
李的父亲意识到这一问题后,王被要求纠正这一问题,尽管王和李签署的相关文件已经丢失,但布隆格斯法官仍然得出李的父母是West Ask的唯一股东的结论。
丈夫挪用公婆的钱
在诉讼过程中,李的父母声称王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从他们那里拿走了100万加元并将钱转给了AXKA。
李的父亲告诉法庭,王向他的岳父母家提出了一项计划,将这笔钱转移到他们名下的一家新公司,这样他就可以假装一家新公司愿意投资AXKA,从而继续担任该公司的执行总裁。李的父母同意了,但条件是未经他们同意不得转移这笔钱。 但王还是这么做了。
另一方面,王声称他的岳父同意通过另一家公司投资AXKA。他对事件的描述被布隆格斯法官驳回。布罗杰斯表示,李的父母在2015年进行直接投资后,再通过另一家公司进行间接投资是没有意义的。
王还被发现挪用了West Ask价值65,000元的资金,将其转移至AXKA。当他出售时代坊办公楼时,他也违反了West Ask董事的信托义务。
法官责令王小民将转移到AXKA的资金100万加元归还其岳父母家,以及转账给AXKA集团和出售时代坊单位的款项,必须支付给West Ask34.5万元。
最后,王也被要求赔偿从保险柜中拿走的岳母的蒂芙尼珠宝,归还珠宝或向岳母支付37.8万元的损失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