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时合同可能会规定为其它公司工作必须得到公司许可。finishstrong 发表于 2023-06-09 11:31
补充一下,工作很闲,所以pay得也低。 估计公司就是因为知道这个职位很闲,所以不愿意付高薪的。 Grace302 发表于 2023-06-09 11:29
给公司disclose然后公司不反对就行。偷偷摸摸肯定有问题的,风险自负呗 pqrs 发表于 2023-06-09 11:33
disclosure很麻烦的,要高层审批什么的,没多少钱,还惹得众人瞩目,所以我拒绝了。 不过按照老印的说法,大不了就是一个解雇,也算不上什么风险。 Grace302 发表于 2023-06-09 11:37
解雇还不算风险吗? jacketdog 发表于 2023-06-09 11:38
那你为啥不辞职了去干?万一被公司告了她负责么?她只管提成你承担风险,这recruiter算盘打得真精 pqrs 发表于 2023-06-09 11:41
要看的,有些公司会告诉你如果有别的工作要报告给公司,获批后才可以的 pineappletin 发表于 2023-06-09 11:46
IBM不允许的,当心犯罪坐牢。 ZSLKS 发表于 2023-06-09 11:53
这个我知道,所以我拒绝了。 她也说了,被发现,最多就是一个termination,不会有别的后果。 Grace302 发表于 2023-06-09 11:35
既然开除你不在乎,还问什么。确实公司很少民事起诉或报案,除非有明确证据偷了受保护技术去对家或自己开公司。 我们公司有两次发律师信给对家公司,一个是销售那边的一个员工下载客户资料后跳槽,对方收到律师信后立刻开除该人。一个是对家公司挖了我们这边半个组,收到律师信后,立刻把这几个人全部转项目,不得参与他们原来做的领域--这个公司刚起步,挖他们就是为了抄近道的项目,公司收到律师信不敢用他们了,结果除了一个怀孕中的忍了,其他人都因为做不了或不想做别的,再跳槽了。 Ruth 发表于 2023-06-09 11:55
你们都特么太把公司当回事。。。哈哈哈哈哈。。。。。楼上说的对,你没错开除你也就是个package分分钟走人。。能拿两份好多份都是本事。。。。呵呵,就是阿三说的大不了开除,再找。 虾兔听雨 发表于 2023-06-09 11:51
本人早年做过IBM mainframe平台上的工作。 一个印度recruitor找我,一个工作,要求很高,rate很低,我不想搭理。 她就说,这份工作是100% remote的,blabla,大概意思是想让我当个兼差来做。作为兼差,rate就算可以了。 还说,自从WFH以来,这么做的人很多。 虽然拒绝了她,事后想想,100% remote的工作,自始至终不和employer见面,其实想多兼差的人,可以做。 按照她的说法, 多份W2,照章纳税就可以了。 就算是被公司发现了,最多解雇而已。普通工作,又不涉及机密。 她这种说法,可靠吗? 补充: 老印劝我的重点是,虽然不妥,但是你可以做,没有关系。 我觉得,老印职场吃香,到处混的风生水起,就是和他们这种”不怕“的风格有关。 Grace302 发表于 2023-06-09 11:06
大多数公司政策,都是这么说的。 老印教唆的,我也觉得不妥,所以拒绝了。 老印劝我的重点是,虽然不妥,但是你可以做,没有关系。 我觉得,老印职场吃香,到处混的风生水起,就是和他们这种”不怕“的风格有关。 Grace302 发表于 2023-06-09 11:50
三哥拼命把你拉上车,拿佣金,他管你上几个车,当然是越多越好 Cyabce 发表于 2023-06-09 19:09
其实这种事情怎么说呢,拿另外一份工作肯定是有问题的 但,拿一张w2,然后自己开公司的呢? 所以这种事情只说明了,不管正职还是扒分,都是当老板好。 mtwash 发表于 2023-06-09 19:30
现在这种at will的雇佣,就算你不犯错,给了package就可以让人走,也没什么保障呀。 所以老印才说解雇算不上风险,虽然她有她的目的,但是我同意这一点。 当然了,如果是政府工大学工的,算我没说。 Grace302 发表于 2023-06-09 11:41
虽然拒绝了她,事后想想,100% remote的工作,自始至终不和employer见面,其实想多兼差的人,可以做。
按照她的说法, 多份W2,照章纳税就可以了。 就算是被公司发现了,最多解雇而已。普通工作,又不涉及机密。
她这种说法,可靠吗?
补充: 老印劝我的重点是,虽然不妥,但是你可以做,没有关系。 我觉得,老印职场吃香,到处混的风生水起,就是和他们这种”不怕“的风格有关。
要是不同行业,应该没问题。
给公司disclose然后公司不反对就行。偷偷摸摸肯定有问题的,风险自负呗
这个我知道,所以我拒绝了。 她也说了,被发现,最多就是一个termination,不会有别的后果。
disclosure很麻烦的,要高层审批什么的,没多少钱,还惹得众人瞩目,所以我拒绝了。
不过按照老印的说法,大不了就是一个解雇,也算不上什么风险。
那你为啥不辞职了去干?万一被公司告了她负责么?她只管提成你承担风险,这recruiter算盘打得真精
现在这种at will的雇佣,就算你不犯错,给了package就可以让人走,也没什么保障呀。
所以老印才说解雇算不上风险,虽然她有她的目的,但是我同意这一点。
当然了,如果是政府工大学工的,算我没说。
这个老印和我说了,没有公司会为这种事情起诉普通员工的,除非有什么专利,商业机密什么的。
我就是个IC,还都是通用技术,IBM 文档里都有的,所以,老印让我宽心。
大多数公司政策,都是这么说的。 老印教唆的,我也觉得不妥,所以拒绝了。
老印劝我的重点是,虽然不妥,但是你可以做,没有关系。 我觉得,老印职场吃香,到处混的风生水起,就是和他们这种”不怕“的风格有关。
虽然我不赞同老印破坏规矩的做法,但是,你也太危言耸听了。
既然开除你不在乎,还问什么。确实公司很少民事起诉或报案,除非有明确证据偷了受保护技术去对家或自己开公司。 我们公司有两次发律师信给对家公司,一个是销售那边的一个员工下载客户资料后跳槽,对方收到律师信后立刻开除该人。一个是对家公司挖了我们这边半个组,收到律师信后,立刻把这几个人全部转项目,不得参与他们原来做的领域--这个公司刚起步,挖他们就是为了抄近道的项目,公司收到律师信不敢用他们了,结果除了一个怀孕中的忍了,其他人都因为做不了或不想做别的,再跳槽了。
谢谢回复。 你说的实例,证明老印说的是真的,呵呵。
呵呵,看出来了,你是精神印度人。
三哥拼命把你拉上车,拿佣金,他管你上几个车,当然是越多越好
那你就好好学啊三呗
但,拿一张w2,然后自己开公司的呢?
所以这种事情只说明了,不管正职还是扒分,都是当老板好。
就是啊,人家是recruiter,钱到手就行,LZ要是因为兼职被公司炒了更好,回头求着阿三帮忙找工作,人家把LZ卖到ICC去,又是一笔生意。 兼职不是不能做,填表跟公司HR报备,批了就ok。这事儿我做过。千万别被阿三忽悠了去偷偷摸摸做,如果因为这种原因被公司炒了,和被雷了还是有区别的,找下家会更困难。
拿w2,自己开公司,你的雇主也都有明文规定的。这么明显的事,不会只有你一个人想到。公司难道都是傻子吗。
一般公司都不愿这样的。reputation风险很大。尤其是上市公司
从实际的风险讲, 你告知公司的风险就是:公司不同意, 你兼职干不成, 然后公司还知道你有外心。你不告知公司的风险就是:将来万一被公司知道, 解雇是必须的(楼上的, 有错被解雇的没有package哈), 当然公司可能还可以追究责任和损失, 而且这么做明知不妥也伤人品。
你就缺那么三瓜两枣么?还是规规矩矩做事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