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网暴的伤害,言论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15
比起枪击案的伤害,持枪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ca563 发表于 2023-06-04 08:20
你要把言论自由和胡说八道恶意中伤分清楚。 孔雀翎 发表于 2023-06-04 08:25
怎么定义什么是胡说八道恶意中伤什么不是。度让权力给政府或者执法机构来检查言论的合法性或者合理性,遗祸深远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33
就是因为没有明确的定义所以才需要法规来管理。 你有开车上街的自由,但你要遵守交规,一样的道理。你开车超速了旁边的车辆或者行人只能凭感觉,但无法处罚或者制止你,有监控有摄像头有交警,就有证据你开了多少,超速就得被罚钱扣分甚至吊销执照。从好的说你要习惯互联网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它是会对实际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杀人诛心你听过吗?从坏的说,你要懂得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随心所欲发表不实言论影响了社会安定和其他人的生活, 也是要受法律制裁。 孔雀翎 发表于 2023-06-04 08:45
夏虫不可语冰,你这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言论正是共产党的说法,其实就是以言入罪 goubie 发表于 2023-06-04 08:54
建议处罚网暴的,请给一个严谨的网暴定义:惩恶扬善,不会扩大范围,伤及无辜。 SAT 发表于 2023-06-04 07:01
中美都该对水军立法取缔,他们出于经济利益是故意挑事歪曲煽动的,个别的人网暴成不了气候,网军才是罪魁祸首。bye2020 发表于 2023-06-04 10:26
网暴的标准应以受害人引起的不适为准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6-04 09:02
大妈们往往缺乏辩证思维和critical thinking,啥叫“受害人引起的不适” ? 如何定义 “不适” ? 标准是啥? 你这句话, 导致我打了三个喷嚏, 引起了俺这个受害人的不适, 咋办? 网暴确实难以界定, 不能因为某网暴的后果严重, 就可以随便定立一个非常主观的标准来如何如何 singlemummy 发表于 2023-06-04 10:49
回复 21楼singlemummy的帖子 看投票结果就能看出大多数人的认知还停留在乱世重典,杀无赦,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过一个,甚至连坐的水平。 按受害人不适水平来定罪, lol. 就拿武汉妈妈这个案子,网上评论的话那么多,哪一句话属于网暴,哪句话又是导致这个妈妈最后崩溃的,如何用法律的严谨界定?即使这个妈妈生前有遗言说“就是这句话,是压断我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那前面那千万根稻草算不算?作为定罪的法官,如何裁定这个妈妈是网暴致死而不是由于失子的悲痛(beyond reasonable doubt, or even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说话走脑子都太难, critical thinking 要求太高,臣妾做不到啊! SAT 发表于 2023-06-04 11:23
标准就是受害人的主观感受,比如我这话引起了你的不适,你就可以投诉,申请删贴。平台应该尽量协调网友之间的矛盾,制止网暴第一关就在平台 天干勿早 发表于 2023-06-04 11:22
楼上有一个说法我是认同的,标准应该是,现实生活中你不能说不能做的事,在网络上也应该是统一标准。 孔雀翎 发表于 2023-06-04 12:23
同情武汉的妈妈,也痛恨网络暴力。 但是,立法处罚这个法律上非常难以界定,可操作性非常差 弹指芳华 发表于 2023-06-04 13:29
我就问个问题:如果对武汉妈妈的攻击是网暴的话,几年前对武汉女作家方方的攻击是不是网暴? 所以如果要解决网暴,第一个任务是对网暴进行定义,对吧。 还是说D默许、甚至D发起的就不是网暴? 一个人玩儿 发表于 2023-06-04 10:49
没想到支持率还挺高 要真的是用法律处理网暴,华人大妈要进去一小半 公用马甲25 发表于 2023-06-04 23:45
同意隔壁楼一个层主说的,她哪里有精神上网看网暴她的帖子,她自杀是因为碰到了过不去的坎,就是铁拳 US2020 发表于 2023-06-05 06:55
比起枪击案的伤害,持枪自由的权利更重要千万倍
少来碰瓷,我反对持枪
你要把言论自由和胡说八道恶意中伤分清楚。
怎么定义什么是胡说八道恶意中伤什么不是。度让权力给政府或者执法机构来检查言论的合法性或者合理性,遗祸深远
就是因为没有明确的定义所以才需要法规来管理。 你有开车上街的自由,但你要遵守交规,一样的道理。你开车超速了旁边的车辆或者行人只能凭感觉,但无法处罚或者制止你,有监控有摄像头有交警,就有证据你开了多少,超速就得被罚钱扣分甚至吊销执照。从好的说你要习惯互联网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它是会对实际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杀人诛心你听过吗?从坏的说,你要懂得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随心所欲发表不实言论影响了社会安定和其他人的生活, 也是要受法律制裁。
夏虫不可语冰,你这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言论正是共产党的说法,其实就是以言入罪
嗯,大家不是同类人,的确没办法交流,一别两宽。
网暴的标准应以受害人引起的不适为准
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你在电影院里喊Fire 试试。
在美国cyber bully 一样是criminal 的。
支持。 我也觉得对付cyber bully应该先从治理商业行为开始。那种有商业目的的挑动和引导风向应该被立案调查。
言论自由从来就不是无限的自由。你要是扬言要刺杀总统或者前总统,早晚FBI会来敲你的门。
那么如果有人造谣,网暴导致别人的身心受到伤害,是言论自由四个字可以解决的吗?把你自己放到受害者的位置,看你是不是受得了?
所以如果要解决网暴,第一个任务是对网暴进行定义,对吧。
还是说D默许、甚至D发起的就不是网暴?
大妈们往往缺乏辩证思维和critical thinking,啥叫“受害人引起的不适” ? 如何定义 “不适” ? 标准是啥?
你这句话, 导致我打了三个喷嚏, 引起了俺这个受害人的不适, 咋办?
网暴确实难以界定, 不能因为某网暴的后果严重, 就可以随便定立一个非常主观的标准来如何如何
比如现实中当面骂街,可以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者其他啥的?),网络上没有任何不同。
自由不是没有限度的。
标准就是受害人的主观感受,比如我这话引起了你的不适,你就可以投诉,申请删贴。平台应该尽量协调网友之间的矛盾,制止网暴第一关就在平台
看投票结果就能看出大多数人的认知还停留在乱世重典,杀无赦,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过一个,甚至连坐的水平。
按受害人不适水平来定罪, lol. 就拿武汉妈妈这个案子,网上评论的话那么多,哪一句话属于网暴,哪句话又是导致这个妈妈最后崩溃的,如何用法律的严谨界定?即使这个妈妈生前有遗言说“就是这句话,是压断我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那前面那千万根稻草算不算?作为定罪的法官,如何裁定这个妈妈是网暴致死而不是由于失子的悲痛(beyond reasonable doubt, or even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说话走脑子都太难, critical thinking 要求太高,臣妾做不到啊!
你这是把问题复杂化,复杂以后就可以不解决了 但这里有很多是可以解决的,比如平台的协调作用,在网下骂街还有人拦一拦,说别骂了,没道理在网上要看一个人整天骂骂咧咧,别人还只能忍着。网下有人制造垃圾还有人清理一下,网上的垃圾总不能就在那里留着 武汉妈妈这个事件,短时间有大量辱骂攻击,平台管理员就应该马上删贴禁言,而不是用言论自由做借口什么都不管
开啥玩笑,这种标准根本无法量化也无法执行
你搞笑呢。你说不舒服就要删, 是不是投诉三回就封号啊。你就别发言了。
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不说不做,主要依然是道德约束,而并不违法啊。。 无非就是网络言论藏在ID背后,所以没啥道德约束而已,但这很难用法律来弥补
最简单的,无非就是彻底网络实名制,一切发言都显示真实身份和姓名, 我看Linkedin那些评论里就很少网暴,都是实名,自己的朋友/同事/乃至上司都有可能看着,道德约束杠杠的,根本不敢乱来。。
但我想绝大多数网民应该还是不乐意整个网络都搞成Linkedin这样的。
RE 事实就是这种所谓“处罚”网暴最终实现的是权力的集中,普通人受罪,而真正的恶人反而成为了拥有这种权力的人。
就是所有的的言论对自己也实用, 比如有一个百万大V说这个妈妈只是想讹更多的钱
这样吧 我也不集资了 ,他说这个妈妈是想讹100万人民币 ,我出300万人民币 把这个大V的儿子杀了吧.
其实美国这边讨论也挺多的,学校也会有这方面的课程—怎么面对网络上面的BULLY等等。
https://www.legaldefensemn.com/bullying-lead-involuntary-manslaughter/ https://www.stopbullying.gov/
只要受害人引起不适都算的话,那很恐怖, 毕竟大妈们每月来大姨妈,喝凉水都不适
方方引起国人不适 算不算网暴? 名人说的话,虽然只有一个人在讲,但是在公众场合经媒体放大,对别人造成伤害,算不算网暴? 天天调侃睡舅老年痴呆,算不算网暴?
同意,版上人身攻击的id们很多啊,不过这些人估计现实生活中很不如意吧,骂骂陌生人也许可以心理好受些
这个妈妈跳楼绝对不会是网暴了,绝大多数都是支持她的,要在这么多留言里找到这些不好的评论,真的要花时间精力的,她哪有这个心思?只要想到她孩子的惨状,这一点就比所谓的网暴要可怕无数倍,说网暴的估计都是老师那一方的,希望这个老师死刑!
一切解释权都在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