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楼purplestars的帖子 这个case里是老太太不愿意死, 和安乐死有什么关系? pasttybl 发表于 2023-05-15 15:25
不是说台湾福利好吗 这个能扔给政府自己走掉吗 杀人太说不过去了 何况自己的妈 bbalyssa 发表于 2023-05-15 15:42
是啊,在美加欧洲,子女没有赡养义务,是可以扔给政府的。 .Cheers. 发表于 2023-05-15 15:50
没说他照顾了母亲多久?如果中风瘫痪不久即杀害母亲,确实是逆子应重判 alcra 发表于 2023-05-16 12:58
这种属于受伤的脊椎难道不能手术治愈吗?妈妈还很年轻,应该可以接受手术的啊。 听音的安安 发表于 2023-05-16 00:15
男子陳宗銘不堪照顧中風失能母親,去年2月19日用枕頭悶死對方後,飲酒撞牆試圖自戕,遭員警制止。桃園地方法院認陳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審酌案情與一般逆子弒親有別,依法減刑,判他8年6月徒刑。因羈押期限將在5月21日屆滿,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延押庭,陳對羈押沒有意見。44歲的陳宗銘與母親(65歲)相依為命多年,感情融洽,兩人原本彼此照顧生活,但陳母中風跌倒後,因嚴重脊椎側彎、大腦動脈血栓、身體右側偏癱,生活重擔全都落到陳身上。
陳因母親傷後情緒不穩煩心,生活模式又驟變,曾提議「共赴黃泉」,母親未回應,但他仍下手。案發當天凌晨4、5點,陳趁母親熟睡,用枕頭摀住她口鼻,再趴在枕頭上睡覺,早上6點醒來見母親窒息,即開始飲酒撞牆,上午9點才傳訊告訴其他家人。
桃院認為陳犯案起因於親自照顧母親,又在放手交由專業照護、親情維繫間無法取捨,以至於選擇用極端手段解決困境,和一般逆倫弒親不一樣,而陳家人也認同他照顧母親的辛勞,希望從輕量刑。 案件上訴二審,因羈押期限將至,高院今開羈押庭。對於羈押與否,陳表示「沒有意見」,而健康與家庭狀況也「都還行」,他也沒有其他意見要補充,法官諭知候核辦。
这个case里是老太太不愿意死, 和安乐死有什么关系?
是的, 这个最坏的是母亲自己不想死, 儿子说一起死,结果杀死母亲后,他又不死了。
居然还能被轻判
那是因为没有安乐死自己寻死很痛苦啊。如果有就不一定了。
是啊,在美加欧洲,子女没有赡养义务,是可以扔给政府的。
就算不让政府接手, 也可以花钱请保姆, 护工啊!
台湾的保姆, 护工应该比美国便宜多了吧?
在美国, 普通人确实请不起
台湾号称医保很好。还是这个属于6个月之后还瘫痪的?
显然他花不起那个钱吧
是的,看新闻感觉是母亲刚生病,他就受不了了。感觉更像是妈宝男,妈妈照顾了几十年,需要妈妈照顾。妈妈一倒下,他就想带着妈妈一起死。或者说觉得妈妈是负担想把妈妈杀死。
看情况,有的很难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