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you have a capital gain from the sale of your main home, you may qualify to exclude up to $250,000 of that gain from your income, or up to $500,000 of that gain if you file a joint return with your spouse. Publication 523, Selling Your Home provides rules and worksheets.
If you have a capital gain from the sale of your main home, you may qualify to exclude up to $250,000 of that gain from your income, or up to $500,000 of that gain if you file a joint return with your spouse. 看了这个再考虑看看
但这样就无法省primary home的capital gain了
如果title改完他们车祸死了来不及立遗嘱呢? 如果他们老迈糊涂了被女儿撺掇着改了遗嘱呢?
名义上卖是什么意思?你公婆到底给不给你们40万?不给钱房子给他们了吗?本金都没了,那你的税省到哪里去了
capital gain是增值10万里的5%啊,哪里有10万。。。为了5千块,何必呢。你现在立刻卖掉,也没capital gain啊。
请问这个5%怎么出来的,我怎么觉得capital gain都是15% 或者和自己的收入有关呢
看了这个再考虑看看
我记得capital gain是有档次的,最低起步档是5%。除非我记错了。
肯定是想不给钱
首先有合法避税和逃税两种。你们把出租房名义上变自住房,两年后卖,就没有capital gain tax. 即使增值10万, 也没多少,何必呢和婆婆做名义交易呢。
对你而言, 把产权给公婆,是你婆婆拥有地产,以及支配权,至于将来给不给你孩子,很难讲。如果遗嘱不做得严丝合缝,也是可以被其他继承人在法庭挑战的。
对公婆而言,是个非常好的deal。他们用比市场价格更少的租金,搞定自己临时或永久住所,还有产权。
建议你以两年为期,让公婆住你们的房子,他们自付所有花费, 你把地产税,算作房租,继续以出租屋报税。即便如此,你们之间还是需要一纸合同。这样你可以减税,也没有产权纠纷,也算帮了公婆。
不给钱的话,楼主得有多傻才会答应啊。。。
楼主公婆是高人啊,既做了初一,还想做十五。
楼主算来算去算自己
所以你们为了省long term capital gain (10万的15%,或20%)1 万5 或2万, 把价值40万的房子免费送给公婆几十年,然后他们承诺把房子按遗产还给你们的小孩?
现在这个方案时间太久变数太多。公婆两人可能改变主意,如果一人先过世,另一人再婚,很难说这个房子会怎样。小姑子那边如果有需要钱的急事,这房子你们也不好说不拿来救急。楼主自己跟老公婚姻万一有变数,掺和进来别的继子女,或者half siblings,也会有问题。
总之就是变数太多了,你们根本没有控制。四十万对一般工薪家庭,不是小钱,还是干脆卖掉好。这个钱之后拿来投资什么不好?
如果说你们买来30万,现在市价100万,正常卖掉要对于20万交税,那么低价卖给家人,还有情可原。即使那样也可能被audit。
现在房价涨了10万,根本没达到交税标准,为啥折腾呢。
不是的,这个50万免税,每两年都可以用一次,只要合乎标准。不是终生累加。所以这个折腾没有任何意义。
万一公婆年纪大开车把别人撞残废了,车险不够赔,这房子就赔进去了……
她连 Capital Gain 怎么计算都不淸楚。
只听说长辈低价把房子卖给儿女的,没听说长辈反买的
小心被算计
非得省这个前把自己埋到雷坑里吗?不要这么目光短浅好吧。房子历来是家之重器,搞不好家人反目成仇人起杀心
就租给他们住就好了,觉得不好意思的话就只拿mortgage部分和utility部分,如果他们经济还行的话,如果不好就让他们少付点,但是不能卖。是一个雷,
恕我直言,我没见过这么有毛病的做法,这房子你们自己直接卖,让公婆自己租房子住
我能想到的隐患有:
公婆偷偷把房子给女儿。 公婆里面婆婆早过世,公公第二春。第二春了之后这房子就不是你们的了。 你和你老公离婚,房子也只会归他们家。
总之就是不要了吧。
不和亲人做生意,period
这公婆太精了吧? 白要你们一个房子。。。 然后拿个遗嘱吊着你。。 其实这一家子都是防着楼主一个人, 要是楼主离了婚,楼主啥都得不到。。 这么好的主意,不会是楼主老公给他父母出的吧?太可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