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具体指的是哪十大?刑法竟这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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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lalala
楼主 (北美华人网)
在中国古代,为了巩固皇帝的统治地位,除了培养自己的军队外,还采用了严酷的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残忍的刑罚层出不穷。本文将介绍满清时期最为频繁使用的十种酷刑。

满清十大酷刑是一组用于审问犯人的封建社会刑罚。尽管其名称暗示着只有十种刑罚,但实际上涉及的刑罚远不止于此。这些刑罚在清朝初期最为常见,但并非该朝独有,类似的刑罚在其他历史时期和地区也存在。这些刑罚包括但不限于: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活埋、鸩毒、棍刑、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等。

腰斩
腰斩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古老的刑罚之一,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夏商周的周朝时期。这种刑罚的实施方式是行刑者使用重斧将犯人从腰部切开。由于人体的主要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因此被腰斩后的犯人不会立即死亡,而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停止呼吸。


车裂
车裂,又称为五马分尸,是一种极其残忍的刑罚。它的实施方式是将犯人的头和四肢套上绳索,然后用马匹拉着向不同的方向疾驰,最终将人撕裂成六部分,因此得名车裂。商鞅就是被车裂致死的惨痛例子


凌迟是一种古老的刑罚,起源可以追溯到五代时期。这种刑罚在民间俗称为“千刀万剐”,即使用刀将罪犯的肉一点一点地割下来,让罪犯承受极度的痛苦和折磨。历史上,明朝太监刘瑾便是被处以凌迟死刑的。


俱五刑
俱五刑,又称为“大卸八块”,将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等五种刑罚合为一体。通常情况下,先将犯人杀死,然后将其身体剁成碎块。汉高祖去世后,吕后曾对戚夫人实行俱五刑,将她变成了“人彘”。
剥皮
剥皮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指将犯人的皮肤部分或全部揭下。最初的剥皮是在死后实施的,之后逐渐演变为活剥。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整治贪官污吏曾颁布“剥皮揎草”的政策。
缢首
缢首,又称绞刑,是将弓套在犯人的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者在后面旋转弓,使犯人的血液无法循环,最终致死。岳飞父子就是被缢首的。


宫刑
在古代,一些刑罚极其残酷。其中,男性的宫刑又称为“去势”,指的是割除男性的生殖器官;女性的宫刑又称为“幽闭”,是通过人工手段造成女性的子宫脱垂,使其失去生育能力。司马迁曾经受过宫刑的折磨。
刖刑
另外一种残忍的刑罚是刖刑。具体实施方法有所不同,一说是将膝盖以下的部分砍掉,另一种说法是将整只脚砍掉,还有一种是将膝盖削掉。总之,这是一种类似于截肢的惩罚。战国时期的孙膑也曾经受过刖刑的折磨。

烹煮
烹煮是一种用炭火烧热的大锅,然后将罪犯投入其中致死的刑罚。据说,伯邑考曾经被纣王以这种方式处死。

弹琵琶
弹琵琶的刑罚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朝。这种惩罚方式是用利刃将罪犯的琵琶骨一根根剃下,极其残忍。

来源:历史人物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