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计划蚂蚁搬家的各位,我提醒一下,小心被外管局盯上,我每年最多只敢转3次,每次5万,绝大多数的自作聪明都逃不过外管局的监管,包括谁换的美金,美金在国内谁转给了谁,汇出国又是谁转给了谁,大数据下这些都无所遁形 还有,记得向IRS申报你收到的美金(if >= 100K per year),和你在国内的账户(if any time >= 10K 美金) 任何时候都要遵纪守法
回复 8楼小汪小汪的帖子 美国公民如果国外的房产只是个人持有, 不需要报 8938。出租的话租金收入报1040. Foreign real estate is not a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 required to be reported on Form 8938. For example, a personal residence or a rental property does not have to be reported.
父母留给我们的财产,不外乎生前赠与,或者身后继承,除非你准备把这些财产永远留在国内,否则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如何把这些财产合法地转移到美国(外国)?根据外汇管理局《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里的规定,个人把财产换成外汇转移出国,只有两个途径 1)你移民前获得的财产,每个人一生只能申请一次 2)你继承的财产,必须是你是外国公民(绿卡不行),每个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一辈子只可以申请一次
这里面就有个坑了,象我,如果移民后,我父母把财产赠与了我,按规定,我以后是无法把这些财产申请转移出国的,因为这些财产既不属于我移民前获得的财产,也不属于继承而来的。另外一个坑是,继承转移的申请人必须是外国公民,也就是说,如果你是绿卡,你没有这个资格申请转移财产
具体规定请参照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https://www.safe.gov.cn/anhui/file/file/20170728/c662967c1ff746b9805002873a2150f0.pdf?n=%E4%B8%AA%E4%BA%BA%E8%B4%A2%E4%BA%A7%E5%AF%B9%E5%A4%96%E8%BD%AC%E7%A7%BB%E4%B8%9A%E5%8A%A1%E9%97%AE%E7%AD%94
大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三思而后行
补充解释: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获得绿卡/公民之后,如果你父母要赠与或者转让或者买卖房产/财产給你,慎重行事,因为你获得绿卡之后所有获得的财产,除非继承,都无法向外汇管理局申请一次换成外汇转出来。每年5万这种,只要你还是中国公民,只要政策不变,都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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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情况下,子女是第一继承权,父母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除非你放弃。
据我所知,祖父母去世在父母之前,他们是没法继承你父母的财产的。 反之, 他们可以继承你父母的财产,那他们的子女(你父母的兄弟姐妹)就可以继承他(你祖父母)的财产。也就是你所说的你父母的财产要分给他们
按规定要,你在中国的任何时刻,账户里的总流水超过10K美金,报税的时候都要向IRS申报你的外国账户资料,如果我是你,我就申报,申报不用交税
谢谢提醒!请问转过来的美金报IRS时是需要亲友的赠予信吗?
另外我每年回国探亲都会转一些美金换成人民币到自己中国的账户,有时超过10K(唉,还没到中国钱往美国转的时候呢,虽然父母的钱这辈子花不完,现在转会造成老人心里不舒服,都是自己带资回国探亲度假,等将来拿到遗产往外转又要被各种限制。。。),这种自己的钱美国账户转中国账户不需要报IRS吧?
还有,记得向IRS申报你收到的美金(if >= 100K per year),和你在国内的账户(if any time >= 10K 美金)
任何时候都要遵纪守法
🛋️ 沙发板凳
移民指的是入籍?
这就是坑所在,移民转移指的是获得居留权或者入籍,按我们大多数人的情况,你拿到绿卡了,就代表你移民了,但继承转移却又要要求你是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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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我倒是有个问题,第一项“1)你移民前获得的财产,每个人一生只能申请一次”
那绿卡持有者到底算不算移民呢?如果只有入籍才算移民的话,绿卡持有者继承的财产也算是“移民前获得的财产”,可以在获得绿卡后入籍前转移出境对吗?
全文在此,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64294.htm
移民身份,肯定指的是绿卡,不是入籍,因为无数实例说明,获得绿卡后,我们就可以申请移民转移国内财产
按字面规定,就是这样
这事情我遇到过了,你那个所谓的暂行办法没人知道乍操作,没有一个部门管,反正没人会。
我们的结论就是:
不管赠与还是继承,外国公民还是绿卡,都没有可能合法转移财产到海外。
至少大城市有人管,我看到省外汇管理局明确回应,向该城市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并给出了电话和地址
那出了国的人要么放弃国内的钱要么为了钱回国? 你这是在大城市的经历吗?只是想知道是不是跟大小有关。
当然可以,自从我了解到这么tm麻烦,我就决定,钱花掉了才是钱
如果财产不多,一人一年5万,找若干亲戚朋友帮忙,这是我目前看到的最具操作性的方法
楼主好人,谢谢干货!
你能想到的,我都想到了,外汇管理局更加想到,我查到有关规定,一定时间内,N >= 5人蚂蚁搬家,会被冻结购汇资格,一定时间指的是多长,由外汇管理局决定
看起来中国公民对自己的财产的支配权其实是很微弱的
美国公民如果国外的房产只是个人持有, 不需要报 8938。出租的话租金收入报1040.
Foreign real estate is not a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 required to be reported on Form 8938. For example, a personal residence or a rental property does not have to be reported.
谁告诉你的,我家就有人合法转出来的
转就是赠与吧
所以前提是总金额不大,而且不是在一年内完成
其实当年我们不能理解的,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偷偷随身携带那么多现金出入境,有一定的可能,他们就是普通人
多年前我还在读博士的时候,我们系里有一个硕士生想住得舒服点,从国内弄来现金三百多万美元买了西雅图某豪宅(2013年的三百多万),好奇他这种钱是怎么出来的呀
你没搞懂问题所在,如果你移民后你父母把房产转给你,这就变成你移民后获得的财产,你将永远无法把它变现转移出国,要转就移民前转
需要你成为公民
我最近回国也特意去银行问了这个问题。
回答是, 绿卡或者公民,有一次机会把国内所有资产换成美元,并转到境外银行。但是必须去外管局批。
银行不管数量,外管局批下来多少银行给换多少。
不过我没去外管局问。
没事,你祖父母过世了,你父母的财产就和他们的兄弟姐妹没关系了
当年香港还是可以低成本洗钱的,据说
那有什么用呢,除了出租和自己回国住,那再往后跑不动管不了的时候呢,总之有一天必须卖了兑现转到国外,这怎么操作?
多年前,可以从香港转,另外,对家里做境外电商的,这也不是个问题
我们美国的情况就是,绿卡必定在入籍之前啊
如果不是做外贸的,肯定是地下钱庄转出来的啊,也就是简称的,洗钱,现在国内严厉打击洗钱,我们普通人就别想了
中国继承法太混乱,也很不公平。假设年轻夫妇意外去世,留下年少的子女,如果遇到祖父母或者父母的兄弟姐妹人品差一点的,这孩子就太可怜了,被“吃绝户”了。
根据楼主主贴,你说的换成美元并转到国外,不是绿卡或公民,而是只能是公民才能转到国外。
几千万刀出来买豪宅的都有。虾有虾路。 几百万刀出来买房的更是比比皆是。。。
这个问题,我也找一个以前在银行工作过的朋友咨询了一下。
回答是,每年每人,汇往同一个账号的钱数不能超过三次。 据说他们就是查的时候query就是根据收款人+汇款人的组合,数目》=3,就上黑名单。
呵呵。
所以叫不同的人汇,汇往不同的账号/个人(老公老婆这种)应该可以。
记得那个同学父母是在国内某油田工作不算外贸。那估计是香港转的了。
哈哈我就是好奇一下。普通人面对国家政策是很渺小的。
太感谢了 我后面补充了,那个表姐的老公企图骗我妈,要我偷盗数据。当然被我妈一口拒绝 她自己也有好多drama,现在她和她老公基本是一样的人,非常贪心虚假很势利眼。我真的是烦死她一家子了
我也是这么想…
这个和我听说的一致
2013年可以随便拿出三百多万美元的人,肯定有各种办法把钱转出来
+1 国内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父母和子女都算第一继承人。听过有人父母在祖父母之前走了,又没有遗嘱,还要找祖父母签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如果父母有兄弟姐妹又贪心的话,往往就一地鸡毛。
早些年的时候在美国注册国内子公司,然后内保外贷把钱转出来投房地产的可不少呢。
1993年有300万美元的人能量肯定大。 2013年有300万美元的人,如果没有隐藏信息,跟现在300万的人没什么区别啊。
买家是国内刚来的。
钱怎么出来的呢?
能买300万美元房子的不管在哪里都是有钱人~ 因为其它一堆开支也很大
多年前还没有管制。
别忘了还有独生子女,没有家人争财产的drama,父母只想把钱留给孩子。
是的,我身边就有,爸爸去得早,周围的亲戚把房子给卖了分钱。
那么用父母名义把房产卖了然后钱父母赠与给入籍了子女,这个钱能换成外汇转出来吗?就一次机会这种,符合条件吗?
这种级别的有钱人,很多渠道搬钱吧。
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在吗?在的话,如果父母走在祖辈前头的确会有财产要分兄弟姐妹的情况
祖父母辈都不在了,家里老一辈身体都不好走的挺早的
地标北京真事我亲戚父亲走了,然后就剩母亲和两个子女,然后这个遗产主要是房子要卖,问题就来了,国内妻子不是第一唯一继承人,竟然和子女,男方父母一起。问题是当时父亲已经有遗嘱留给母亲,但是公证处还是不认,还要别的文件。然后子女也签了放弃书,最后要证明父亲的父母都不在了才行。但是父亲的父母都是解放前过世,既无出生证明也无死亡证明,结果就因为这个折腾了好久好久,最后不知道怎么找出纪录证明我亲戚爷爷奶奶都不在,才过户了这房子,然后母亲一拿到房子就赶紧卖了,把钱都分给子女了。所以大家还要考虑国内在执法的时候各自为政,各自解读,遇到坎真没办法。
这个一直都是这样,可以去祖父母的坟头拍照,再结合人事档案里父母的名字,我老公家就是这样处理的。
这个问题很好,不知道常识在这里是否被认可。
确实非常复杂。我还有个亲戚死的很早他没有立遗嘱,所以他在世的父母和他的女儿,他的小三老婆都是继承人。听说现在他女儿和小三后妈在打官司争房产中,这种事更闹心
小三是小三 老婆是老婆
小三老婆是个啥呢?
多年前途径比较多,后来越来越严,现在不知道有什么可行办法
小三上位成了第二任老婆,我没解释清楚
那就明白了 第二任老婆有继承权
小三没有继承权 小三和逝者的孩子有继承权
看到过这样的广告,怀疑这些agent是杀猪盘!
这么重要的信息 要uodate到主楼去啊
否则后面讨论半天都没意义
国内一套一线的房子有可能上千万,很多家里有几套房产。
开什么玩笑,不要说2013年,哪怕是2023年,能随便拿出三百多万美元现金买房的中国人有多少,比如说你家拿得出来嘛?三百多万美元现金,不包括不动产的纯流动资产,随便就拿出来给出国读硕士的孩子买房子
所以那个遗嘱在生前没有公证是么?公证处不认遗嘱是什么意思呢
前一阵有人发帖说逝者在75还是85岁以下的就需要证明其父母已经不在了,反正那个年龄订得很高,比较搞笑
那国家每年允许汇5万美金给海外子女的,算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