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rrests for Amanda Zhao's murder took many years to complete, and responsibility was found to be mainly because the Canadian government is reluctant in giving evidence of murder cases to China, as Chinese authorities allow for capital punishment for murder, which is illegal in Canada. On October 13, 2009, Secretary of State for Multiculturalism Jason Kenney said that China's capital punishment policy has been a problem in the case.[5]
5年前,华人男子以Leo Li的假名字和个人信息用旅游签证来到了新西兰,他和妻子还有两个孩子住在奥克兰市中心。 >>中国留学生残杀女友后逃回国 如今结婚生子又移民 - 新西兰先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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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递交了难民申请受到新西兰当局审核时,才揪出了其的真实身份。
原来这名华人就是20年前,轰动北美的加拿大留学生手提箱藏尸案的杀人犯。
2001年,当时20岁的Li来到了加拿大温哥华留学,在读计算机专业的Li很快认识了同样的在读语言学校的留学生Amanda Zhao,俩人不久就成为了情侣并同居。
(遇难留学生Zhao)
2002年10月,Zhao突然就失踪了,当时Li和他的表弟Han Zhang都住在一个地下室的公寓内。
Li告诉警方,Zhao那天去外面买东西,就再也没有回来,他也不知道她去那里了。
(当时的Li)
Li还对着媒体反复强调:警方为什么不早点来调查,自己打了这么多次报警电话。
在Li的说辞中,女友可能想提出分手,但是不知道如何开口,所以选择了一走了之。
大约10天后,Zhao的尸体被徒步旅行者发现,塞在温哥华东部斯塔夫湖附近的一个手提箱里,尸检显示她是被勒死的。
警方认为Li有最大的作案动机,但是当警方赶到住所逮捕他时,他却已经连夜逃回国。
因为中国和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条约,Li逍遥法外。虽然他的表弟后来承认曾帮Li运尸,但温哥华的一名法官推翻了他的供词。随后,Han也回到了中国。
2004年,Li自称自己的名字给自己带来厄运。
2006年,Li娶妻生子,好像过去的事情都与他无关,重新换了名字,身份开始新的生活。
经过两国之间多年的外交谈判,2009年Li在中国被逮捕。加拿大当局同意向中国警方提供证据,以换取Li被定罪后不会面临死刑的保证。
(zhao的父母)
2011年,Li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随后Li对此上诉,2014年,北京一家高等法院将指控改为过失杀人罪,并将刑期减至7年,2016年春天就可以出狱。
即便如此,Li一直坚称自己无罪。
在出狱后,他再次换掉了以前的名字,还用了不同的出生日期来获得新护照。
2018年6月,他先是以假名字和信息的旅游签证身份去欧洲旅游了一圈,回来后发现一切安全,他很快再次带着家人动身。
当年9月,全家人以旅游签证身份前往了新西兰。据NZ Herald报道,过去3年,家资丰厚的Li一直靠着父母帮着买房和生活费生活在奥克兰市中心不错的楼盘里。
如果不是这次难民身份申请,可能永远没有人知道他隐藏的杀人犯身份。
不过Li的杀人犯身份以及隐瞒身份信息,目前新西兰移民局已经拒绝了其的身份申请,正在试图将其驱逐出境。
不过Li对此非常不服,表示准备上诉。
当媒体知道此事,询问他为什么要隐藏身份信息时,他对先驱报称,我的名字总给我带来厄运,所以我不断地改名字。
媒体再次询问他为何当年要连夜逃离加拿大时,他却说,那时学生签证即将到期,是正常离开。
他更是毫无悔意的说,Zhao根本没有死,她一定生活在哪里,这些都是别人要加害我的手段。
这样的冷血杀手关他7年实在是太短了!
最近发生了很多华人血案,有留学生情侣杀人案,也有香港名媛碎尸案,正如犹他州大学遇难女留学生家人所发的声明中所说的,每个人都要警惕防止亲密伴侣暴力,我们希望这些血的案例可以激励其他受害者寻求帮助并离开他们的施虐者。
加拿大为啥还要求中国政府不判死刑,跟这有什么关系?关加拿大什么事就一个狗屁小刘的事也管
加拿大也是想多了,还死刑呢,呵呵。
新西兰移民不需要无刑事重罪记录吗?
没有依据,加拿大拒绝提供他杀人的证据 加拿大愿意提供的证据只能说明两人在一个房间里,女方死了,男的跑了 所以最好只能是说在女方死亡的过程中,男方有过失,但是不能证明是主动杀人
任何国家都不让有犯罪记录的人移民吧
他又不是加拿大人,为啥加拿大当局手这么长
这个要是在加拿大判,估计不用7年就出来了。
因为加拿大没有死刑,所以从原则上也不给任何他国判死刑提供帮助。比如,即使美加之间有引渡条约,但是美国必须提供免死承诺加拿大才允许引渡罪犯到美国。
陈也是前几年已经出狱了
加拿大拒绝提供杀人证据一审怎么判的无期?二审才改判7年。 加拿大提供的是复印件,中国专门跑到加拿大拿回了原件。 https://www.chinanews.com.cn/hr/hr-mzhrxw/news/2009/10-14/1909369.shtml
他家肯定很有背景 可怜姑娘就被个人渣给杀了
是啊。我第一想到也是这个。跟这样的人生活,吓都吓死了。鬼知道,那天也把自己灭了
加拿大没见过世面 不知道li的背景还会让他逃脱重判
在加拿大发生的案件,他们当然有管辖权啊。要不是他逃回了中国,本来也没中国司法机关什么事
按你的逻辑全世界杀人犯都应该移民新西兰,因为那里根本不介意犯罪史
家里有钱有势操作的吧
改名、撒谎,估计也不知道真相
又娶妻生子过富裕生活,报应在哪里
说好的恶有恶报呢?坏人总是占上风
说什么呢,不介意犯罪史这篇文章哪里来的,你又怎么会知道这人的光辉事迹的??
很明显在国内当地有权啊
确实多此一举,中国后来还给改判了过失杀人,没几年就放了,加拿大真是想多了,还以为中国会把他给枪毙了
改了罪名啊,从故意杀人改成了过失杀人,不知道是不是塞钱了
好像是军队的
http://m.chinesenewsgroup.com/news/5537 《环球邮报》还报道了案件在北京的审理情况,称经过两天的听讼,星期三(9月21日)暂时休庭,尚未宣判。审理过程没有对媒体和公众开放,但家属可以旁听,并允许对记者报告情况。赵巍家的一位亲属李均均(音译)表示李佳明和他的律师现在全面翻供,不承认控罪。赵巍的父母都已退休,家境也不好,他们表示李佳明可能会得到轻判,甚至可能无罪,因为他来自一个有背景的军人家庭。
《环球邮报》还指出,这个案件在中国也属罕见,因为在没有得到被告坦白的情况下照样开庭审理。李佳明在法庭的代理人中有一位是中国顶级律师田文昌。
另据CTV报道,李佳明先是向警方报案说赵巍失踪,又在赵巍的尸骸被发现两天后返回中国。他一直在军区大院(military compound)与父母住一起,直到2009年被捕。在星期二(9月20日)庭审之后,李佳明的母亲离开法院时称她的儿子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所有证据都表明他是无辜的。
加拿大驻华使馆工作人员允许旁听审讯,但他拒绝对媒体发表意见。又据CTV驻北京记者报道,法庭上气氛紧张、激动,双方家属互相对骂--特别是李家。
https://www.bcbay.com/life/int/2014/07/04/250004.html
张淑萍周四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李佳明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后,她认为儿子李佳明是无罪而上诉到高级法院,现在竟然改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囚7年,对她来讲,就是败诉,所以不服,决定要提出申诉,但递状申诉时间仍未定。 关注赵巍案的大温社区人士姚永安指出「在法庭上,李佳明父亲李福林的上司,代表他(李福林)到场旁听」,对此,张淑萍说,李佳明是军人眷属,她曾跟涉军维权组织写过信,报告李佳明案件,因此高院开庭时,涉军维权组织派了两人到场旁听。 张淑萍强调:「这两人,我不认识。这两人不是代表李福林出庭的。」 不过,李军军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在法庭上,李佳明出来时,我曾看到张淑萍向那两人点头,因而相信,张淑萍是认识那两人。」
背景肯定不简单,轻判, 随便换名字,换出生日期
确实这个是我的迷惑点,不仅中国,美国也一样,好像什么精神病都有人跟,包括贫穷的精神病。比如我看过一个报道,一个住垃圾堆旁边的老头居然还有二奶!
这政庇的都是什么人啊?
加拿大和新西兰有引渡条约,可以要求引渡的
这和律师有什么关系。这是家庭背景问题。 被害人是普通家庭, 另一边是“来自一个有背景的军人家庭”。 “高院开庭时,涉军维权组织派了两人到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