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可儿案件是悬案。也不是说警察里就没有能力差的人。更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罪犯都落网了,或者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冤枉的人。但是我认为冤枉一个人的罪恶大于因为证据不足而放走一个犯人的罪恶。 人类社会如果没有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没有背景的无辜人群,就会变成砧板上的肉,被有权有势的人鱼肉。 这个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杀人那是一回事。没有证据,却靠想象去认定,比诬陷更可怕。因为诬陷还能通过证据证明,而这种没有根据,反正人死了就得有人负责的行为,才是最可怕的。这将摧毁人们对公正,正义的所有信心。
蓝可儿案件是悬案。也不是说警察里就没有能力差的人。更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罪犯都落网了,或者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冤枉的人。但是我认为冤枉一个人的罪恶大于因为证据不足而放走一个犯人的罪恶。 人类社会如果没有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没有背景的无辜人群,就会变成砧板上的肉,被有权有势的人鱼肉。 这个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杀人那是一回事。没有证据,却靠想象去认定,比诬陷更可怕。因为诬陷还能通过证据证明,而这种没有根据,反正人死了就得有人负责的行为,才是最可怕的。这将摧毁人们对公正,正义的所有信心。
蓝可儿案件是悬案。也不是说警察里就没有能力差的人。更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罪犯都落网了,或者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冤枉的人。但是我认为冤枉一个人的罪恶大于因为证据不足而放走一个犯人的罪恶。 人类社会如果没有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没有背景的无辜人群,就会变成砧板上的肉,被有权有势的人鱼肉。 这个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杀人那是一回事。没有证据,却靠想象去认定,比诬陷更可怕。因为诬陷还能通过证据证明,而这种没有根据,反正人死了就得有人负责的行为,才是最可怕的。这将摧毁人们对公正,正义的所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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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回帖
车门上动手脚肯定能查出来的,又不是车子撞毁了
结婚是第二次投胎
因为死亡之后,死亡赔偿金和财产一般配偶能领取到 如果没选好配偶,基本上就是相当于自杀
日本之前有个案子就是女的以贤妻良母的身份各种相亲,表露出认为女的就节俭顾家,照顾好老公,专门找那些年纪大的男人。然后连续毒杀了11个男的继承对方财产。 其中有一家其实没结婚,但是对方的子女还是分了,一部分财产给她
之前一个案子,就是男的在电饭煲上做手脚,故意让漏电,再骗受害人接触这个电饭煲,把对方电死
当时没任何人发现是谋杀,所有人都觉得是意外 杀人者是因为另外一个案子落网,才揭出这个案子
🛋️ 沙发板凳
车门得是她自己打开的吧?男人在驾驶位置根本接触不到车门。
这个不好伪造啊。男的手是要有多长,才能从驾驶座位上打开副驾一边的门,把人推下去?还在驾驶过程当中实行这个操作?
换个场景,如果在发生在美国,会怎么判?
不可能这就判刑,肯定有没说的故事。
判决书网上都有,就是两个人吵架女的自己打开车门跳下去。
”本院认为,被告人额某某因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是啥意思?过于自信老婆不会跳车,结果老婆跳了?所以判过失杀人?
拒绝吃火锅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我记得,结果丈母娘为救女儿去世了。。
男人完全可以在车门开关上做做手脚,然后骗女人说”我听到车门开关有声音,你动动“。。 女的一动,车门开了,女的就被甩出去了。。 为了吃火锅跳车自杀?这个借口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老婆打开车门意图,威胁,等等的时候没减速吧,也是有一定责任
车门做了手脚,警察调查会没发现?还有安全带,安全带自己不解开,就算男人推,也死不了啊。别说安全带也做了手脚。这两样关键的东西警察都没检查?
还真不一定。。警察肯定调查了。。。 要真一点证据都没有,法院怎么可能判刑?
我想就是他不相信老婆会跳车,没有及时刹车避免车祸吧。这个确实他有责任,应该先安抚老婆,找地方停车,让事态平息下来。
一般很难的判的,鼓励别人自杀是会受到道德谴责,但是如果自杀者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话,自己站高楼上,然后下面看热闹坏心肠的说,兄弟赶紧下来啊~~,那即使是被激得跳楼,也没法定那些旁观者的罪名的。
也没准就象楼上有个层主说的。。 女的说”你不停车我就跳车“,男的故意刺激她”跳啊,你怎么不跳”。。。 谁知道呢,反正死人不会说话了。。。 反正,这个因为想吃火锅跳车这个借口,编的不让人信服。。。
不可能的,要是调查出来有故意的成分,那就是故意杀人。怎么可能才判两年还缓三年
男的完全可以骗老婆说“我有个什么东西在哪哪哪,你帮我够一下”。。 女的不解开安全带够不着,解开了以后,再去够。。 男的完全可以推一把,齐活了。。。
摄像头录音机又不是必备。。。
那还是不结婚最安全……
都不用打的重伤,只要昏迷就行,然后上高速,把老婆一推,就行了。。。
两个个性都太强的人不适合在一起生活。
这还能随便编个借口杀人?当刑侦工作是玩的吗?
怎么可以找不到证据就随便诬赖人?我永远支持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要是停车引起交通事故算谁的?
人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司机有责任选择安全的地点停车。不停车,在某种情况确实能构成绑架。但是也不是要求停车,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立刻停。
只要证明是死者自己开车门,跳车,当然死者自己负责啊。
你这个想象力太丰富了,如果真的要花那么多心思杀人。何不找一个更保险的理由?你说的这个操作实在是太复杂了。伪装成抢劫杀人,容易成功的多。
这种判案就是助长任性,不负责的行为。一个人连自己的行为都不负责,必须要周围人替自己的任性兜底。但凡出现后果,反正有人一起背锅。我看这种判决就是社会的悲哀。绝对的助长任性的人更加的不顾后果。
女人有电话可以报警。这属于非法拘禁了。
RE 国内的车上有行车记录仪。有的车内也装摄像头。
没有证据就不应该判刑。尤其靠想象的判刑。
只要不是男人推的,跳车的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司机长时间不停车,可以构成绑架,非法拘禁,直接call 119。
你说的这个,验尸就能验出来。击打造成的伤害,和跳车造成的伤害肯定不一致。
然后女方告动物园,虽然动物园进门就有告示不让下车。女方下车后园方跟在后面的汽车喇叭里反复让她回车里。因为这事动物园整个关门
所以,判了两年,是不是说明还是找到了一些证据?
蓝可儿案件最后是自杀,你觉得警察不弱智吗?
Nope。
蓝可儿案件是悬案。也不是说警察里就没有能力差的人。更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罪犯都落网了,或者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冤枉的人。但是我认为冤枉一个人的罪恶大于因为证据不足而放走一个犯人的罪恶。
人类社会如果没有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没有背景的无辜人群,就会变成砧板上的肉,被有权有势的人鱼肉。
这个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杀人那是一回事。没有证据,却靠想象去认定,比诬陷更可怕。因为诬陷还能通过证据证明,而这种没有根据,反正人死了就得有人负责的行为,才是最可怕的。这将摧毁人们对公正,正义的所有信心。
我个人观点,跟心理学的一般观点不同,我认为没有任何从本质上改变 stressful 的人的可能,只能用行为上稍微趋利避害一些。
因为问题的关键,并不是 stressful vs relaxed 的本身,而是一个人把事情办成的方式,或者说,内推。
Stressful 的人,用 stressful 的方法,把事情办成。
Relax 的人,用 relax 的方法,同样把事情办成。
但 stressful 的人,永远都不会认可 relax 的人。不是因为事情有没有办成,而是事情即使办成了,内推的不同,导致不能被认可。
同样的,relax 的人,永远不可能跟 stressful 的人 too emotionally connected。因为 stress 会传染,relax 人不想过 stressful 的日子,跟事情是否办成,没有直接的关系。
所以这个问题,绝对的无解。
能解的,就是做到避免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发生。至于之后,上帝的饭碗我们不抢。
老中吗? 没听说过!
赞同
要杀人,也不是这么个路数。大多数人跳车估计是重伤,只要护住头,其实不那么容易死。这时候司机咋办,继续回来把人碾死?
是真的,那个老兄挺惨的。 我觉得很多人看多了电影,不知道跳车有多危险
这个正常,从大家说的,两人吵架,一方说要跳车,另一方不减速,而那个跳车的不仅跳了,还去世了,这就已经可以构成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要件了。因为司机可以预料到死亡的风险,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不需要其他证据。
国内和美国不太一样,美国同样的案子,丈夫基本无责。DA一般都不会追,即便追,找个好律师也基本可以脱罪。
国内要求照顾弱者,在这个范围内,交通事故案件中,司法往往把行人和同车乘客相当于一个弱者,司机必须有主动避免矛盾升级的措施,在这个案例中,应该减速。法官也认定,在法律框架下是犯罪,但情理上不应该有实刑坐牢,缓刑就是针对这个的。
同意跳车的人低估了跳车的危险。
如果这个女的知道跳出去必死无疑,肯定不会跳的。
同行的人也不该继续刺激了,看到对方有跳车企图,比如打开车门或者扯下安全带的时候就应该减速靠边,不然肯定要负一定责任
蓝可儿案不算是悬案,警方结案是自杀是没问题的。看过纪录片的人应该大都能明白警方的逻辑。
“美国同样的案子,丈夫基本无责。DA一般都不会追,即便追,找个好律师也基本可以脱罪。”
所以亚裔妻子被白垃圾杀的案子很多,找不到证据,就是白死 去年有个老公把老婆吊死在自家院子的,就是无罪
就好像有人要跳楼,下面的人喊,有种你就跳啊,不跳不是男人。结果真跳了
你这么说就是把中国的刑侦公安当傻子 不过结合最近的胡同学自杀案 好像你也没说错
你说这话有证据吗?事实是最后凶手都被发现了,要不你会知道?
美国夫妻就没有杀妻的了?坏人就是坏人,跟肤色有关吗?
拿自己生命威胁就必须让别人服软?这个没道理啊?如果是这样,那么abusive的一方不是永远是赢的?因为不拒绝谁也不能肯定这个人会不会真的跳,还是吓唬人。
是否立即减速,要视当时情况而定,这个决定权应该归于司机。而不是不理智想要跳车的人。同时司机,也就是吵架的另一方也是人,也有情绪。跳车人的情绪控制burden不应该由别人来背负。就因为另外一个人没死,就要为跳车人的失控负责?
一个成年人是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不然,法律还有什么意义?只要是谁死了,就必须找个“替死鬼”担责任。那么还真是胆大妄为的永远能挟持胆小怕事的。法律难道就是用来助长这种reckless行为的?
是啊,在国内法律的框架下,弱者耍赖是受到照顾的。比如行人非法穿越马路,司机撞上去也是要担责的。当然不会负主要责任。
因为弱者和强者之间的赌注不平等,在这个案例中,弱者是拿自己的命在赌,强者只是生气而已。
美国法律框架和司法同国内不太一样,在美国,很少有人因为这个起诉。比如在国内,快速路上乱穿马路的行人,中国司机需要证明自己主动避让或减速了,但是没有躲开,都不一定能免除所有责任。而美国不用司机证明这个,只要司机不酒驾毒驾或逃跑,基本无责。
车门不用动手脚,只要说有问题,骗女的去试试开门,同时推一把就下去了。国内很多人不系安全带的。
不公平的法律,看似保护“弱者”,实质上从行为上根本鼓励了reckless的行为。可想而知,受伤害的是守法的人,而守法的人成为了真正的弱者。法律的判决对社会的影响是极大的。是非不分,以结果论案,带来的影响也只能整个社会一起承担了。
一哭二闹三上吊,拿自己的生命威胁关心自己的人,这在中国家庭不是常态操作么?
这就是立法问题了。司法在这个案件中,从我做律师的经验来看,没有任何问题。量刑也准确,给了缓刑就是因为这符合大多数民众的认知,这事情责任应该不在司机。
不过国内维稳是第一要务,所以立法肯定要考虑维稳。在行人和司机的对抗中,大概率司机有资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负担一些。行人大概率无钱无保险。同时国内还可以出谅解书(用钱换刑责)所以让司机负部分责任,也是一个维稳的方法,行人即便去世,家属也能拿到钱,减少社会摩擦。
美国司机无责,保险靠自己。行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过这和国家情况也有关,美国人其实不怕死一些,对责任划分也明确。比如美国这里中学的那些对抗体育运动,例如橄榄球运动,其实学生受伤甚至死亡的很多,但美国学校不怕,因为基本按天灾处理,保险负担一部分经济保障。而这在国内不可想象,因为学校会承担责任,而学校根本担不起责任,于是连春游都快不见了。
这个案子女人坐后排
疑罪从无啊
有证据法院用吵架来判定罪行?那法院是什么,判定罪行都要遮遮掩掩?
其实吧,正是因为如果杀人犯真要编个借口,不会去编个想吃火锅而跳车的借口,所以这才反而是更可信的。。。
看到车上另外一个人情绪失控,是应该停车下来解决问题再上路。否则对路上的其他车辆也是一个风险因素。
你这个更离奇了。就算车门坏了,一动人就能掉出去?那吉普车拖拉机都别开了
太扯了。够车里的东西掉到车外去,驾驶员还得配合打开车门推人出去,这是自动驾驶的车吗?
什么扯淡逻辑
知道什么叫疑罪从无吗?没证据就是无罪,不论男的女的有本事杀人不留任何证据的话就是无罪
那判了两年,是不是说明找到一些证据?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2020年9月的一天,王强驾车载着妻子去看3岁多的女儿。路上二人一直因为“吃火锅”的问题发生争吵。其实,早在出发前,夫妻二人就因为这个问题争论许久了。妻子李丽表示,自己现在只想去吃火锅,并不想去看孩子。而王强则坚持要先去看孩子。 坐在后排的李丽看丈夫并没有调转车头带自己去吃火锅的想法,生气之余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在车辆还在行驶的情况下,打开车门跳车! 王强发现妻子跳车,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但医生到场后发现,李丽是头部落地,所以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王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21年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以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王强的辩护律师表示,王强发现妻子跳车后进行及时抢救等待救援并报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本案的发生李丽有重大过错,李丽因为想出去吃火锅而拒绝看望女儿才引发本案。她突然跳车后王强始料不及,并且及时停车急救,并拨打120为被害人争取宝贵的时间。王强从事发到案的全过程始终没有拒绝、逃避、抗拒,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系初犯,无犯罪前科,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并取得谅解。 此外,在案发前,本案被害人李丽借了27万的外债,用于平时的吃喝享受。而王强不仅一个人担负起了照顾年幼女儿的责任,还一边打工一边偿还债务。辩护律师提出,王强虽然过失致人死亡,但没有主观恶性。他是年老的母亲和年幼的女儿唯一的依靠,希望法庭能够判处王强缓刑,从而有利于他照顾年幼的孩子和尽快偿还被害人留下的巨额债务。 事发后,王强主动联系了自己的岳父,并承担起赡养义务,其岳父也对王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