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家就是赶在登记前把房子都过户给女儿的,男方也没意见。毕竟在国内女孩子青春宝贵,加上他们感情不错,也不打算离婚。将来有了娃都是娃的呗。 河边垂钓 发表于 2023-01-26 17:17
不用做公证。condo租出去,所有和房子相关的费用由房租和父母cover就可以。 NeweTowne 发表于 2023-01-26 21:49
有时候华人的鄙视链让人真是感叹螺蛳壳里做道场。 多小的差距都能出优越感、鄙视链。 Cath226 发表于 2023-01-26 22:35
那套condo你们就出了首付,还贷还不是小夫妻两个人一起还? 说得好像对方占你家多大便宜一样, 其实也就是几万块而已。 pop 发表于 2023-01-26 17:21
主要是男的人品要好 个人能力要好 对你女儿好 别的差不了太多不用很计较 2fat 发表于 2023-01-26 18:24
楼主的意思是说, 除了投资房不般配, 对方父母的工作也很一般, 弥补不了投资房上的损失。 对方要是参议员或者大厂码工之类的, 就不在意投资房数量上的差异了。 cannie 发表于 2023-01-26 23:09
这都什么破玩意儿 就是个连英语都说不清楚的打工移民 怎么硬是活出了贵族感了呢
我堂哥就是在女儿结婚前把所有财产转到女儿名下了,不过他送给女婿一辆SUV做结婚礼物,婚房也是他买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女儿孩子都生两个了,我看小两口感情挺好的。
没错 ,小家某方面内部互相扶持, 别的地方呢 , whole package,家外另说,以前不发达国家还叫你牺牲另一半扶贫国家(做贡)献呢,见钱学森那一代人的‘事迹’
我最近一个同事离婚,她在感情不好后把原来自家住的房子卖掉(她自己婚前买的,但是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的吧)没两年时间,然后跟父母一起买个大房子,一直跟父母住,离婚的时候男的没得一点房子,因为她说算租她父亲房子这些年。(两人都是老外)
每天多吃两口饭都能生出优越感来,我比大家胖20斤,我骄傲了吗?
你倒是大嘴一张, 30万美金顶你们40万加币了。
楼主带着这种委屈吃亏的心态进入婚姻, 肯定也会让女儿感受到。 这婚姻不看好, 走不长久。 到时候离婚, 楼主就更加鸡飞蛋打。 还是现在就吹, 找个门当户对的吧。
就这样也敢说扶贫…..我真的三观被炸裂啊。
好吧,你开心就好
关颖珊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