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真要特别小心,不要因为自己觉得是为正义发声,就违反法律 What Are The 5 Elements Of Defamation? Publication Of Information Is Required. ... The Person Being Defamed Was Identified By The Statement. ... The Remarks Had A Negative Impact On The Person's Reputation. ... The Published Information Is Demonstrably False. ... The Defendant Is At Fault 注意到这里要求Statement是客观上的False, 而不是你主观认为真实就可以
这里还真要特别小心,不要因为自己觉得是为正义发声,就违反法律 What Are The 5 Elements Of Defamation? Publication Of Information Is Required. ... The Person Being Defamed Was Identified By The Statement. ... The Remarks Had A Negative Impact On The Person''''''''''''''''''''''''''''''''s Reputation. ... The Published Information Is Demonstrably False. ... The Defendant Is At Fault 注意到这里要求Statement是客观上的False, 而不是你主观认为真实就可以
王敖教授用的是中国式的曝光,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被美国法律严惩的吧
你还真别说,徐在中国告王敖告输了。中国的律师在网上有写过程,是把这个当弘扬正义来写的,而不是美国这边律师都是赚钱的概念。
可是Ao Wang貌似就是在网络上面听说了女学生们的控诉,然后曝光了徐。这又怎么样呢?他有权利就他知道的曝光啊,他不知道全部的部分,然后按他认为真实的说了,只要不是故意歪曲- 每个人在任何事情上面不都是这样说话的吗?都只可能说自己认为是真实的部分啊。
A可以在网上骂B是个混蛋 但是大肆宣传B是小偷,即B犯罪了,需要有证据吧? 即使有证据,是不是也得由相关部门走程序来定论呀?
不懂,感觉法律不仅不支持而且是惩罚了王敖的
感谢分享!可算有个比较正能量的案例。最近社会上的负面新闻看多了,心情也比较down,真的希望这个世界能越来越好啊,正义不再是很难得到的稀罕事,人性中的恶能得到最大程度上的抑制
未必 举个例子,A告诉B说C是卖淫的,然后B就在网上说C就是卖淫的,A是人证 那如果事实上C不是卖淫的,你说应该谁负毁坏C的声誉的责任?是A还是B? A只说给了B一个人听,A的行为没有給C的声誉造成巨大的影响 真正給C的声誉造成巨大影响的是B 所以,很有可能负主要责任的是B
换到徐刚的例子,孙告诉王说,她被徐性侵,王就可以在网上散布徐性侵了孙吗? 现在法庭判决,徐没有强奸孙,那王的行为该如何定义呢?无罪?如果是这样,以后天下会大乱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还是觉得美国的判决比中国的判决更严谨
所以昨天那个热帖,就是徐刚事件的当事人? 果然尘埃落定,叫兽赢了。
这里还真要特别小心,不要因为自己觉得是为正义发声,就违反法律
What Are The 5 Elements Of Defamation? Publication Of Information Is Required. ... The Person Being Defamed Was Identified By The Statement. ... The Remarks Had A Negative Impact On The Person's Reputation. ... The Published Information Is Demonstrably False. ... The Defendant Is At Fault
注意到这里要求Statement是客观上的False, 而不是你主观认为真实就可以
我猜的:两人发生性关系,女方一开始不愿意,一怒之下去投诉。后来被男方说服会给好处,比如许诺将来结婚,或者就是伏低做小,悔过痛哭,女方心软就撤回投诉。然后发现男方没有实现诺言,又去投诉,又被男方使劲办法给说服了,女方又撤回投诉。 以上只是猜测,不然两次投诉,两次撤回还给说好话,很难说通。
估计是,被忽悠了两次。所以叫兽老婆说,女生被降维打击。
上面的诉状里有很详细的情节,比较复杂和波折,从女方陈述看,投入了很多真情实感在里面,很长时间都认为男方是爱她的
国内有时候会根据舆情来决定判决方向
所以,被女学生控告这件事,她知道她老公是有罪的,但是为了她自己的利益,她和她老公站在一起利用美国的法律反击了。鉴于缺乏证据,以及网上曝光这种中国式寻求正义的方法在美国不被承认且认为有罪,被害人败诉了。
于是教授夫人为了自己的良心平安到网上发了一篇自己心路历程的宣言, 表示 1. 夫君是禽兽这件事不假;其实他一直如此。 2. 30多年来有谁同情过我,我一直很辛苦, 3. 受害人你就认了吧,世界上不止你惨,我也惨,那个未成年的熟人的女儿也惨,这个世界就是这么黑暗,狭路相逢,我“唯一的出路”就是站在禽兽这边打击你,战胜你。
教授夫人的前因后果和逻辑完全自洽。
所以完全可信。呜呼哀哉。
抱抱你!
估计太惊接不上话,等于被忽略
难怪那么高楼。谁给个summary
感谢总结
年龄和专业对不上,不像是同一个人。
这些撤诉纪录在法官眼里,女生比较像被骗炮而非强奸。 但只要和在学学生有染,无论学生受迫或自愿,教授肯定是违反学校规定的。 法院判决是一回事,学校必须有行政处分。
我觉得哪年来的美国,是不是有两个女儿,都不是重点,那是可以编了混淆视听的小点。 重点是有猥亵行为的教授,被不止一个女性上告。
重点符合就可以了。 毕竟网上发帖,怕的就是被扒出真身。
那是你幸运。 虽然是小几率但碰上就100% 我国内大学,有男教授就如此。
我看那个帖子你们一会儿说她是徐刚一会儿是郭廷一会儿是原配一会儿是受害人的。如果她给的信息都是假的,你们这不是乱扣帽子吗?说是为了维护女性权利,你们连人权都不尊重,还做什么女权?
这个人13年时候结婚了吗? 是发帖那个楼主的老公吗?
你这个层主非常奇怪。 无数无数次发帖,说是个坑。 本来上网发帖就是遮遮掩掩怕人知道真相,会故意加一些假的细节混淆视听。
但是你过于孜孜不倦称之为坑,就非常不正常。
相信那篇文章的作者就是教授夫人。教授夫人其实也很惨。快要精神分裂了。从受害者变成了帮凶,为了让自己不被自己的良心拷问,用自然界的丛林法则来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合理的依据。教授夫人应该是改了不少东西,要不你一眼认出了她,她写的很多东西有可能都会作为案件的证辞。人物的文理科这些东西大可以改,但是时间线的发展完全符合徐刚案
我看之前国内对这个的报道。这个女生自述自己知道自己当小三,但发现教授还有小四后决定告教授?
王敖被判罚70万美金,大大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但仔细想一想,还是很有道理的。互联网不是随便造谣和诋毁他人的地方,不是你主观觉得你没错,你就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地方,这提醒了我们,以后在互联网的发言要更谨慎,各位大叔大妈以后吵架的时候,要注意一下用词了,别哪天被人悄悄收集了证据,然后送你一张起诉单,就不好玩了
陪审团做出裁决之前,女学生孙XX上了全美电视媒体接受专访,现在看来,这属于律师的战术之一,意图用媒体对陪审团施加影响。很明显,这一战术没有奏效。据媒体报道,陪审团只用了2个小时的讨论,就一致裁定原告败诉,并赔偿徐刚80万美金。
徐刚否认和孙XX有性关系,我相信陪审团未必采信他,但陪审团依然做出了全面有利于徐刚的判决。这从另外一个侧面来说,在存在恋爱关系的时候,如果想控告强奸,必须有强有力的证据,并不是女当事人的说辞就能入罪的
我也觉得是个例,不过很多人说得对,不做不代表不想,的确有设局欺负女学生的
有安全意识,自己和异性保持客气的距离,不和陌生异性独处,有人试探主动反击比什么都重要
具体我没看,但我觉得这个和uiuc这种玉米地的陪审团有很大关系
也许人家觉得女的被强奸被虐待是临幸,男的是吃亏的一方,女的应该给男的赔钱
年龄和专业都不是重点,是可以编以混淆视听的小点。
你这个发言就有点意气用事了,有失水准,打回去重新来过,LOL
对,这个时间点,突然可以明白楼主原帖透露出的得意之情。
很合逻辑
那我较真一句,为什么称之为坑就不正常? 你们觉得不是坑的意见也没统一啊,是教授夫人,是受害女学生,还是教授本人,亦或是别的教授,给个准信行不?
我不觉得这是意气用事,美国这两年红州明显的在极端化,很多法案判决让人匪夷所思
这个判决和uc davis的可以对比一下,看看加州会如何处理
美国东西两岸和中西部南方的分裂已经是事实,这个再吵或者再否认也没有必要
这些就是被害者的困境。 人渣肯定是用“真爱”包装自己的兽行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喜欢找涉世未深的女生作为受害者,因为成熟一点的人会很快识破他们的谎言。 而这也是受害者最痛苦的地方,因为自己被伤害的事情是用“真爱”包装的,但是人渣们的行为肯定也是和号称的真爱相矛盾的——有性需求时甜言蜜语,用真爱包装,但是其他时间肯定各种冷漠,甚至暴力。受害者哪怕醒悟了也面临着“承认自己是被性侵”,“承认自己以前太愚蠢”,“承认自己可能爱过的人是人渣”这三个在心理上都很难承受的事实。
那个楼主推荐的房思琪的书其实是很有意义的,我也是看了这本书才能理解受害者的心理,以及为什么提告这么困难。
Urbana, Illinois 明显是蓝的啊
玉米地,陪审团会是些什么人
那个uiuc是很蓝的地方,可不是保守的那种农村,那边最大的两个雇主是大学和医院,现在闹的最凶的是取消学区啥的。。。。
你是真不了解uiuc,这个案件的陪审团啥构成不知道,但是那里平均受教育程度可是不低,博士一堆的地方,各国人都有,十几万人的城市,最大的雇用单位是大学和一个大医院,很蓝的
你说的不对。demonstratable是可以demonstrate,可以说明,不是de facto。普通人不可能像法庭一样判断了自己说的哪怕是是否客观事实再说话。 而且,这个是要求demonstratable false,就是claim被defame的一方要demonstrate,不是被claim一方要demonstrate。 比如,现在某年某月某日A和Trump[单独开会,过后A出书说Trump是色狼,在会上摸了A。这个只要Trump无法证伪就可以,Trump无法证明A说的是demonstratable false, 本来知道他没有摸。不然都别公开发言了。 为什么是demonstratable false而不是de facto false,恰好是为了保护A的言论自由。比如说,Trump之所以摸A,是因为那里原先是个桌子腿,他不知情就摸了,发现是人腿,赶快收手了,但是A并不知道,她没有义务去弄清楚Trump是因为误会摸她。 当然,什么都是的arguable。这个判决很大程度上是红脖儿州护短。
Defamation案子不容易证明,但总有成立的对吧? 在徐钢这个案子里,陪审团判原告女方诉讼不成立,也就是王教授所说的是false,这样徐反诉王也赢了
那说明陪审团认为徐有证据表明王明知是假的还到处传播。这其实是个很高的门槛。至于陪审团为什么这样认为,那。。。
同情并支持这里被判败诉的被害人女生和挺身而出的王敖教授。
人人都知道狼师有罪,但是在美国法律面前能告赢是另外一回事。就像当年辛普森杀妻案,全美国人都知道he did it, 最后因为提取证据的程序正义问题不能解决,而被罪犯利用,逍遥法外。
怀疑教授是不是都是在玉米地那里给性欲憋疯了。当然是学鲤鱼,不要学徐刚啦。
当然有成立的,比如说Trump可以拿出证据,那天开会时候他当着Obama的面已经向A道歉说明他以为那是桌子腿了。
不需要证明王明知是假的 先抛开具体的案子背景(对女方的同情因素),如果你听了陌生人的陈述,就在网上当成事实到处传播,审判他人,那么最好这个陈述是事实,否则一旦被证明是假的,对别人造成了实质性伤害,就可能被告被罚
我认为你说的不对,你举个例子看看。 BTW, 陈述是个很arguable的词,陌生人也是。比如一个学生,albeit不是王自己学校的学生,哭哭啼啼显得很真的样子来向王哭诉并出示伤痕,那王可以argue他作为教授天然更相信学生,而且学生的样子也很真。徐刚当然也可以argue王有种种理由不该相信那个学生。
所以疫情对教授们的生活影响很大。
以前猥琐男就在mitbbs调侃男考题们,夏天来了,以往都是考题们回国交配的季节。
https://newmitbbs.com/viewtopic.php?t=105080
本楼徐刚,就是UIUC伊大的。
是王教授被罚几十万美元了?这世界也太可怕了
会不会其实是受害人气不过发的帖, 如果是原配发帖那估计原配也已经很恨她的丈夫了
哈哈。当然大多数还是怕被告的。
但是这个就和良性细胞变成癌细胞一样,随机性大,你很难提前看出来的。当年邓教授在水木社区发帖也是义正词严地针砭男教授、男研究员搞这些东西的。结果不是还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https://m.mysmth.net/article/Divorce/1647079
以上贴图是当事人之一2020年5月在网上的自述,下面是其2015年左右在水木的部份文章。 希望大家更多地关注、思考其心态变化的原因
zz
发信人: mastermax (无锡小明,祖籍苏州), 信区: Divorce 标 题: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陷入了沉思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Jan 10 02:05:21 2015), 站内 这样狗血的情节,其实每天都在上演,中国的,国外的 渣男和小三总是成对出现,故事的发展也不外乎追求真爱了,感情破裂了 其实更多的是情欲的错,小头指挥大头罢了 这次闹得这么大,很大的原因之一就是qingersm是水木名人(ji) 多年来不要脸的露胸露屁股露大腿,让人作呕的同时 却让一些内心充满邪欲,表面道貌岸然(什么百度码工,中科院副研究员) 其实里面肮脏不堪的男人们兴奋不已 被爆出来的赵辉副研究员只不过是付诸行动的冰山一角 有多少内心肮脏不敢暴露在阳光下的猥琐男们 对着发光的屏幕左右手上下着的 你们又好到哪儿去呢? 孤儿寡母诚然可怜,但是更可怜的是越来越多人性的迷失 更可恨的是水木和其他网站对这种行为的纵容甚至暗中鼓励 毕竟这样能吸引更多的流量 记得几天前我就在这儿谴责其他的女网友露胸上十大 我仿佛看见另一个悲剧在上演 更多的也许是索男们下载照片后,默默右手打开,左手下探 但是这种行为真的人畜无害吗? 今天的十大又是东北妹晒胸 这四两肉带走的也许不仅仅是水木和其他公众网站的信用 更多带走的是这个社会的希望 --
等于那个女生被强被堕胎,现在还要赔钱? 弱者被猎杀的太惨了
搞不好是Trumpsters
是的,和性格、长相、运气都相关
这个我同意
之前封城什么都online的时候,我当时打客服电话,一个男客服声音特别诡异,感觉是那种zw的喘息声,我赶紧挂了
当时感觉很多男的都憋疯了
所以说大农村里面,像什么章莹颖,纪梦琪,就是没得选,不嫁给白垃圾,只有嫁给徐钢。
王熬现在在干啥?当初为了正义,现在赔偿大半身家,这也够冤的
我觉得大农村红脖儿倒不像你说的这个思维。从我读书时候有限的接触,他们的思维很多停留在清代,对于男女大防很看重的。比方说,如果一个女的声称被XX了,他们会像老式中国人一样想,女的如果不是真被怎么了,怎么会冒风险来提告?
UIUC是不是已经让徐钢官复原职了?
不可能,他没有被定罪,但他违反了学校的不允许师生恋的规章制度,他这辈子都无法再在大学混了
那这样的话,徐钢遭受损失,是活该啊,哪怕损失的原因有所不同。王敖该赔他什么呢?从这点看也是乱判。
没看过整个故事,但是不允许直接的师生关系吧。一个学校但不直接代课是可以的吧?
说对方师生恋还是性侵还是很大区别的。陪审团不仅罚了王教授,还罚了原告孙姓女生,因为孙在CBS上的一个访谈里对徐的指控
我没看过UIUC的规定,但我相信和全美大多数学校的规定是一样的
老师不准和本科生有亲密关系,不准和自己有指导关系(例如任课,或者导师)的研究生有亲密关系,原告孙XX当时是本科生
关于本科生这一点也挺搞笑的,没有年龄限制,美国有很多老奶奶回来读大学的,如果一个老头发考题和一个该学校的70岁的老奶奶本科生谈恋爱,这个怎么算?LOL
要有实际损失才可以谈赔偿。比如说,现在有人说Trump的头发是假的,这个也可以认为是defamation假如Trump能证明此人明知他头发不是假的还上访谈说。但是他头发被认为是假的有什么损失呢?造成他丢工作吗?那他要证明丢工作是这个defamation的后果才行啊。
当然,粗略看,70万赔偿其中有30万是罚款。这个罚款也是很高的,并且应该建立在原本的40万是应该赔偿的基础上。 如果Trump要证明他丢工作该被赔40万,他得具体计算才行,比如他每年工资是40万,再干一年就到手了,因为被骂假发所以提前一年被开了。
就是有利益冲突啊,师生之间谈恋爱打分还不放水?
那也算,在有评分/评价关系中混杂了个人感情关连,就是对其他学生不公,是conflict of interest
是的,我刚刚看了一部分法律文件,在法官的jury instruction里这些都是陪审团要决定的要素之一 显然徐和他的律师,使陪审团站在他这边
本科生不需要利益冲突,例如,历史性的本科生,和英文系的发考题谈恋爱,违反规定
它这条规定,本义是保护未成年人,但我觉得它应该与时俱进了,加一个年龄限制,否则,历史系70岁的老奶奶本科生,和英文系75岁的男发考题谈恋爱,也违规?
这个孙为啥变?心软了吗
本科生不需要同专业,发考题和不同专业的本科生谈恋爱,也是违规
结果对受害者 正义接发者不公平啊 这个文科专业跟隔壁叫兽夫人贴符合
法律上看,自以为的正义不是正义 客观真相,自己认为的真相,能在法庭上证明的真相,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对审理中的案子不要在外面乱讲话,貌似是对自己的限制,其实是一种保护
瞧把你心痒痒的,就想净水楼台先得月。你看那些性侵学生的叫兽哪个会跟七十岁的老奶奶去套近乎,基本都是二十出头的小嫩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