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玛莉安在吕贝克地方法院击毙杀死女儿的凶手。(左图/翻摄推特;右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德国曾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案件,7岁女童安娜(Anna Bachmeier)遭恶狼性侵、勒毙并弃尸河边,此案开庭时,她的母亲玛莉安(Marianne Bachmeier)偷偷带了一把手枪入内,并趁着没人注意时连开8枪,当场击毙凶手克劳斯(Klaus Grabowski)。 此案发生于1981年3月,但由于一部相关的YouTube影片近期曝光,因此再度受到网友热议。 1980年5月5日,安娜和妈妈吵架后赌气翘课,却被嫌犯引诱至家中囚禁数小时。她遭到性侵之后,被对方使用裤袜勒毙,最终陈尸于运河河岸的废弃纸箱内。 35岁的克劳斯是一名屠夫,曾有性侵前科,之后因为未婚妻报警而落网。他很快就向警方坦承杀人,但坚决否认性侵,还反过来指控小女孩试图诱惑及勒索自己,威胁若不给钱就要提出性侵指控,才会导致事态失控。 ▲玛莉安出庭时遭到记者包围。(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1981年3月4日,安娜案在西德时期的吕贝克(Lübeck)地方法庭召开,而玛莉安在庭审第3天决定复仇,她朝着克劳斯背后连开8枪,其中7颗子弹击中。根据目击者说法,玛莉安曾说想往凶手脸上开枪,2名员警也宣称,他们听见玛莉安称呼凶手为「猪」。 此消息一出,立刻震惊全德国。玛莉安被媒体形容为「复仇的母亲」,虽然一些人直呼大快人心,却也有不少人质疑私刑复仇的合理性。此外,她的行为究竟属于过失杀人或者预谋谋杀,也在法律界引发讨论。 1983年,玛莉安被判过失杀人及非法持有枪械罪名成立,处以6年有期徒刑,但仅入狱3年就获释。后来,她一度移居国外10多年,最后于1996年因癌症去世,享年46岁。 jainsdxw 发表于 2023-01-02 16:31
中国人一定都觉得这母亲所作所为大快人心。 46岁就死了。唉,恐怕一生都难以快乐。 jarvi 发表于 2023-01-02 17:03
现在没机会带枪进法院了。 幸好这女的枪法准,不然就悲剧了 foreverf 发表于 2023-01-02 17:08
其实最好是让这个罪犯半身不遂啊或者不能自理但神智清醒,死了太便宜他了。。。 hijklmn 发表于 2023-01-02 18:10
a time to kill by John Grisham Sleepy3824 发表于 2023-01-02 17:26
美国也有一个,父亲把11岁儿子的rapist 开枪打死了 Gary Pauche, 在机场截杀 判了监狱外刑期,也就是说没有坐牢 Judge 说他对社会没有危害,无需坐牢 吃鸡蛋 发表于 2023-01-02 19:06
我记得她当场开枪击毙凶手是因为有医疗机构提供证明他是精神病,然后法官判他无罪…… 这种法律漏洞至今在美国还不是一样存在,多少人顶着精神病名头行凶 就应该和正常人一样判刑,不然就把监护人/机构给判了。不然犯法没成本了 Louisewu 发表于 2023-01-02 17:17
干得好 sickbaby 发表于 2023-01-02 17:02
我是不明白为什么精神病犯罪,尤其是恶行犯罪可以不坐牢?得癌的人犯罪不也得坐牢嘛。精神病可以在牢里治疗。不管有没有行为能力,都得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因为犯罪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会因为你是精神病(假设真的是精神病)而减少。 扶苏 发表于 2023-01-02 19:54
第二个视频是电影还是真的视频? QLXF 发表于 2023-01-02 16:33
声称精神病脱罪可以,但其实应该强制关精神病院,有病得治,不能在外面上继续危害社会。 JoshuaTree 发表于 2023-01-02 19:59
Klaus Schwab is another sociopath. Give me a Klaus that is a good person? dood 发表于 2023-01-02 20:20
记得这个新闻,那个垃圾好像是他儿子的教练,对吧 complicated 发表于 2023-01-02 20:16
这个妈妈在法庭上开枪打死凶手后,对当庭法官说的话真的很绝妙, “我杀了人,但请释放我。因为女儿的死,我已经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aprilm 发表于 2023-01-02 18:54
换了我也会这样做 枫丹白露 发表于 2023-01-02 17:11
事实是这些人说杀人的时候精神病,平时很正常 complicated 发表于 2023-01-02 20:17
江歌妈妈有这么一把枪就好了 me2me2 发表于 2023-01-02 21:58
那肯定还是死了好,活着纳税人养着? dLOLb 发表于 2023-01-02 18:38
如果是我,我一定让我的律师给对方脱罪 因为我要亲自结束对方的生命,我不相信法律 rollyzhang 发表于 2023-01-02 20:02
这是1981年德国,我不知道德国目前是怎么规定的,美国现在精神病脱罪之后,是一定要强制进精神病院的,很多犯过重罪的一辈子都出不来了。 小气蔻蔻 发表于 2023-01-02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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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embed/L4RTiwl6ZXk?showinf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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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3月,玛莉安在吕贝克地方法院击毙杀死女儿的凶手。(左图/翻摄推特;右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德国曾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案件,7岁女童安娜(Anna Bachmeier)遭恶狼性侵、勒毙并弃尸河边,此案开庭时,她的母亲玛莉安(Marianne Bachmeier)偷偷带了一把手枪入内,并趁着没人注意时连开8枪,当场击毙凶手克劳斯(Klaus Grabowski)。
此案发生于1981年3月,但由于一部相关的YouTube影片近期曝光,因此再度受到网友热议。
1980年5月5日,安娜和妈妈吵架后赌气翘课,却被嫌犯引诱至家中囚禁数小时。她遭到性侵之后,被对方使用裤袜勒毙,最终陈尸于运河河岸的废弃纸箱内。
35岁的克劳斯是一名屠夫,曾有性侵前科,之后因为未婚妻报警而落网。他很快就向警方坦承杀人,但坚决否认性侵,还反过来指控小女孩试图诱惑及勒索自己,威胁若不给钱就要提出性侵指控,才会导致事态失控。
▲玛莉安出庭时遭到记者包围。(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1981年3月4日,安娜案在西德时期的吕贝克(Lübeck)地方法庭召开,而玛莉安在庭审第3天决定复仇,她朝着克劳斯背后连开8枪,其中7颗子弹击中。根据目击者说法,玛莉安曾说想往凶手脸上开枪,2名员警也宣称,他们听见玛莉安称呼凶手为「猪」。
此消息一出,立刻震惊全德国。玛莉安被媒体形容为「复仇的母亲」,虽然一些人直呼大快人心,却也有不少人质疑私刑复仇的合理性。此外,她的行为究竟属于过失杀人或者预谋谋杀,也在法律界引发讨论。
1983年,玛莉安被判过失杀人及非法持有枪械罪名成立,处以6年有期徒刑,但仅入狱3年就获释。后来,她一度移居国外10多年,最后于1996年因癌症去世,享年46岁。
46岁? 唉。。。。
杀人犯本来就有前科,靠着精神病脱罪了一次。结果再度犯罪,法官还特么判无罪 这种法律漏洞什么时候能给填上,非要逼着受害者家属自己复仇
自己的女儿如此悲惨死去,残害她的人却要逍遥法外。作为母亲,不去做这件事才会一生都难以快乐吧。
其实最好是让这个罪犯半身不遂啊或者不能自理但神智清醒,死了太便宜他了。。。
那太浪费人力物力了
看过那部小说,还看了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
那肯定还是死了好,活着纳税人养着?
Gary Pauche, 在机场截杀
判了监狱外刑期,也就是说没有坐牢
Judge 说他对社会没有危害,无需坐牢
肯定忍不住,要是我拿枪恨不得把丫打成蜂窝煤
这个案子查了一下,父亲对Manslaughter指控是No Contest, 估计没有通过陪审团,否则可能就无罪了 他第二天就被朋友保释出来了。法官判了7年,但一天监狱也没蹲过
我是不明白为什么精神病犯罪,尤其是恶行犯罪可以不坐牢?得癌的人犯罪不也得坐牢嘛。精神病可以在牢里治疗。不管有没有行为能力,都得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因为犯罪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会因为你是精神病(假设真的是精神病)而减少。
干得好
声称精神病脱罪可以,但其实应该强制关精神病院,有病得治,不能在外面上继续危害社会。
很难拿捏,搞不好给治好了。还是打死算了
如果是我,我一定让我的律师给对方脱罪
因为我要亲自结束对方的生命,我不相信法律
电影。
难道这位母亲不手刃杀女凶手,余下的一生就会“快乐”了?
在杀了仇人第二天就死跟接受法庭判决之间做选择,我宁可报了仇然后去死。
记得这个新闻,那个垃圾好像是他儿子的教练,对吧
事实是这些人说杀人的时候精神病,平时很正常
我认为必须坐牢。治疗好了也必须服满刑期。要是不幸杀人了,那就跟其他人一样判刑,该判什么判什么。
法律的存在除了阻吓人的犯罪行为,也是为了给被害人一个公道,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想要尽量减少私刑,法律就必须公平,公正。这样才能服众。
Santa?
跆拳道教练好像
干的漂亮!!
我们要做的事儿是保护好孩子,让这种事儿永远别发生
是的,很多案例都是用精神病 来脱罪
斧头也可以
怎么样都不会快乐了 但是起码杀了该杀之人
为什么要纳税人养,不是无罪吗?
根本不是一回事,江歌不是刘鑫杀的,要报仇也要找对人。。。
因为在法理上主观故意这一条就不成立,法律是有具体规定和定义的。
这是1981年德国,我不知道德国目前是怎么规定的,美国现在精神病脱罪之后,是一定要强制进精神病院的,很多犯过重罪的一辈子都出不来了。
好像看过一个韩国电影还是电视就是这样,把罪犯弄出监狱后,把他绑起来让所有的受害人家属行私刑
你有看案件吗??不是被判刑了吗??只不过量罪较轻 判六年实际关了三年。
而且必须每天服用精神病人的药物! 副作用非常大,不是精神病的根本坚持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