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万能的华人,我该怎么办。 大概时间线: 2019年10月过来,入关时给了半年到2020年4月,原计划延一次,到2020年10月回去。 计划不如变化,2020年4月延了一次去,2020年10月又延了一次,(两次都是纸申,都有收到USCIS的notice of receipt),最后父母回国走的时候是2021年1月了,overstay了大概9个月。走之后,2021年3月收到叫他们去打指纹的信,我就回复说人已经回国了,没法打指纹,请把延期批准到他们走的那天。 特么一年多了,上个月我收到USCIS的拒信。说因为他们没打指纹,视为放弃申请。也说了因为已经离开美国所以无法满足打指纹条件。然后说如果这些事实有错才能appeal,不然不能appeal。信最后说因为unlawful presence超过了180天,他们将被禁入镜美国 for a peroid of either 3 years or 10 years. 其实呢,3年我可以接受的,就是10年无法接受,父母年纪大了,这边小孩还小工作又忙,要长聚多半需要他们过来才比较现实。请多多建议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多谢了!
不是个统一的格式,还提到了我父母实际回国的日期,是对的,所以应该是收到了我的回复说已走的信息了的。
意思是直接拿着十年签证买机票过来?把证据留着,在入美国海关的时候再解释一下,应该就可以了?
当然是有个人信息的 我意思是其他那些书面引用的条款
父母在的时候一直没收到打指纹的通知,他们回国了才收到打指纹通知。所以觉得比较冤枉,我们没做错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