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北美华人网)
第一章:道德与不道德执法手段定义与运用 每一个国家毫无疑问都有对于黑社会,外国势力的特务组织,和"秘密警察"",关注于特殊性质的犯罪调查和保护领导人。这一点毫无疑问。我的问题是,美国的特务是不是同样的针对不同意见政客,异议人士。也就是说, 美国的CIA与德国法西斯的盖世太保,苏联克克勃一样都是针对所有美国公民,特别是持不同意见的异议人士。 毫无例外的对一切看不顺眼的公民,政治家用不道德手段的一视同仁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问题是为什么每一个国家都需要两套不同的执法手段。第一套手段:对于黑社会,地下秘密社会团体,外国渗透势力。任何国家可以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不需要考虑“道德”问题。你来秘密地下的,我也是秘密地下的(秘密警察,便衣特务),你使用暴力,坑蒙拐骗,我也可以对等的使用撒谎,欺骗,诱惑,等等。。。所以,蓬佩奥讲美国特务机构(CIA)常常训练特工人员撒谎,欺骗。。。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们面对的是黑社会,外国势力的特务组织,等等。。。 但是,对于国内对于普通公民的常规司法操作,我们就不能够采用这种非道德手段,而是秉持公开透明,程序正义的司法原则?也就是说:公正公平的正义女神“雅典娜”,蒙上双眼(无论贫穷富贵,有钱有势或者无权无势),只按“至理(纯粹理性与逻辑)”来公平(天平,天理)的分辨(宝剑)谁是与谁非,正确与错误。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雅典娜的出现,首先是“宙斯”要把“为非作歹”者“捆绑”到“法庭”,要让他(她)伏法,并且交付给了雅典娜!否则,雅典娜就不会出现,因为女神没有安全感。所以!只有对于能够伏法(已经伏法,能够遵纪守法)的公民,能够有能力让其伏法的“文明人,贵族,有责任感意识的公民”。 对于贩毒集团的黑社会,对于违法乱纪的秘密社会团体,对于外国势力的渗透,对于全副武装的国家恐怖主义,军国主义,外国侵略者!对于完全不同价值观的不法份子。例如:面对纳粹法西斯德国,军国主义分子的日本战犯,代表宙斯的男神们,战神们首先要马革裹尸,血潵沙场取得战争的胜利,首先要让发动战争罪犯伏法!然后,才能够实现纽伦堡大审判,和东京大审判。 所以,按“至理(纯粹理性与逻辑)”来公平(天平,天理)的分辨(宝剑)谁是与谁非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存在一个“安全,和平”,法治的人文环境。所以!美国军队在外国面对伊斯兰恐怖组织,军国主义,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价值观完全对立国家层面的敌人,是不可以用“道德,程序正义”来束缚自己的。而是采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等等。。一切可能的手段获得战争的胜利,来保卫与捍卫美国和西方一个可以实现法治的和平与安全的人文环境。 所以,国家安全局,特务,特工人员(保卫总统安全)是不会蒙上双眼,手拿天平去保卫总统安全,去面对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去面对伊斯兰恐怖组织。。。等等。所以,我们对待司法问题,也不能够简单化,一刀切。只用一种手段,或者一种方法。必须根据环境,面对的问题,实事求是,因时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