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x and the city 里有个经典桥段,爱情至上的Charlotte 遇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Trey,在结婚前夕,她准婆婆拿出一纸婚前协议让她签,包括生一个男孩给多少钱,离婚给多少钱(好像是五十万),其他财产她没份。她就去跟女友哭诉,觉得自己的爱情被上秤称斤两了,这下一点也不浪漫了。然后律师Miranda就帮她把协议看了,觉得法律上没问题,并表示如果自己结婚一定会签婚前协议。这说明什么?每个人对婚前协议所代表的含义感受是完全不同的,有人认为是必要的(现实主义者),有人认为是对爱情的玷污(浪漫主义者)。电视剧里的安排也很有意味,Charlotte完成了思想转变,去跟准婆婆谈判,说自己值一百万。婆婆妥协,她顺利结婚。但之后她的婚姻才进入更加现实的阶段,出现了床第不合,婆媳矛盾,生育挑战等等现实问题,最终还是离婚收场。第二任丈夫,harry是个律师,身价肯定也是不菲,但完全没有再提到婚前协议的事情,可能是他妈妈已经去世,家族不再有此类要求。 曾经有个朋友跟我说,虽然美国这边很多人都签婚前协议,但他不签,因为他坚信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他结婚是奔着白头到老去的,不打算离婚,为什么要在结婚的时候计划离婚的事情。这代表了一种观点。 另一种就是认为社会上普遍离婚率很高,谁能保证未来自己不离婚,不如未雨绸缪。 反正如果两个对婚前协议的意义理解一致就好,如果不一致,那么一方一定会觉得受伤害或者受侮辱,因此分手的也不少。
Sex and the city 里有个经典桥段,爱情至上的Charlotte 遇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Trey,在结婚前夕,她准婆婆拿出一纸婚前协议让她签,包括生一个男孩给多少钱,离婚给多少钱(好像是五十万),其他财产她没份。她就去跟女友哭诉,觉得自己的爱情被上秤称斤两了,这下一点也不浪漫了。然后律师Miranda就帮她把协议看了,觉得法律上没问题,并表示如果自己结婚一定会签婚前协议。这说明什么?每个人对婚前协议所代表的含义感受是完全不同的,有人认为是必要的(现实主义者),有人认为是对爱情的玷污(浪漫主义者)。电视剧里的安排也很有意味,Charlotte完成了思想转变,去跟准婆婆谈判,说自己值一百万。婆婆妥协,她顺利结婚。但之后她的婚姻才进入更加现实的阶段,出现了床第不合,婆媳矛盾,生育挑战等等现实问题,最终还是离婚收场。第二任丈夫,harry是个律师,身价肯定也是不菲,但完全没有再提到婚前协议的事情,可能是他妈妈已经去世,家族不再有此类要求。 曾经有个朋友跟我说,虽然美国这边很多人都签婚前协议,但他不签,因为他坚信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他结婚是奔着白头到老去的,不打算离婚,为什么要在结婚的时候计划离婚的事情。这代表了一种观点。 另一种就是认为社会上普遍离婚率很高,谁能保证未来自己不离婚,不如未雨绸缪。 反正如果两个对婚前协议的意义理解一致就好,如果不一致,那么一方一定会觉得受伤害或者受侮辱,因此分手的也不少。 happyeating 发表于 2022-08-17 07:34
又不是一刀切的,离婚孙辈管不管,配偶赚的多不多,都要考虑的。 要是那种本身也没多少钱还跟防贼似的,就算了
实在要出现了楼主说的这种情况,婚前沟通好,当然应该签。没有问题。至少不行还可以分手。
两派观点相互尊重就可以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是啊,为了捍卫自己儿女的权利,把对别人的基本尊重都踩在脚下了。真的有点过分了。
双方的钱和房,在举行婚礼前不需要堂堂正正的坐在一起过一遍吗?有不满意的可以修改,可以退出。偷偷摸摸搞袭击真的不好。
这几个问卷都是要不要保护/承认配偶的遗产和父母赠与,这有什么可问的?答案是肯定的啊。但是为什么不光明正大的找律师做正规文件呢。又不是私奔结婚,生米煮成熟饭才回的娘家。搞突然袭击真的不好。
不理解为啥有人总是惦记父母的钱,甚至别人父母的钱
re 将心比心,我们既然不想别人占我们的便宜,自然也不想占别人的便宜。
咱自己娃自己罩着别人也别想占咱便宜。
这边人家非移开餐馆的现金都车载斗量,谁比谁差那毛八块的。随便挑出一个,投资房没个三套以上都不好意思开口。
既然大家都差不多,做事合情合理就变得非常重要了。为儿女计量,婚前把这些事情理顺不好吗?何况海华已经充分了解了遗嘱信托的作用。
如果问我,我会告诉孩子,这个情况是复杂的。听起来不是pre-up。也就是单纯的一方父母要把钱留给你的另一半,而没有你的份。乍听起来也满有道理的,但是夫妻结婚以后,对方的债务可就跟你有关系了。对方瞒着你做了担保之类的,跟你也有关系了。俩人没有一定的信任,不要走入婚姻。因为夫妻从法律上来说,许多东西是绑在一起的,对方税务问题要你承担,对方出车祸赔偿要你承担。
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对方要把你撇除在外,是什么问题?如果是信任问题,是不是应该冷静下来仔细想清楚彼此之间到底有没有足够的信任走入婚姻。
再者,夫妻结婚以后,不管愿意不愿意也要跟配偶的父母产生关系。你和另一半结婚是自由选择。如果家庭财力相差太大,你是否考虑清楚可能出现的情况,再做决定。不论是你还是对方,是否真的接受了彼此才决定结婚的。比如,我家金钱上是不可能match你另一半家庭的。你们是否接受这个情况。
最后,你结婚,妈妈自然是祝福的。但是我有自己的人生,你也有自己的人生。我的人生不会因为你和谁结婚而彻底改变。所以,你以后不要跟我说另一半的父母给了你们什么,给了你孩子什么。当你遇到困难,这个家永远欢迎你。不论你跟谁结婚,在我眼里你都是你。你的价值不在于跟谁结婚。
你太奇怪了。 你配偶信任不信任你跟你配偶父母愿不愿给你花钱又什么关系? 我相信你是信任你配偶的,你配偶也可以动用你家的财产,但是你愿意给你婆婆花钱吗?你婆婆可以随意动用你家的财产吗?你愿意几百万给你婆婆花吗?
晕,你这真没有半分逻辑。
你孩子和你孩子的配偶,他们的婚后资产是他们的资产,他们的债务是他们婚后的债务。他们婚后赚500万,债务200万,那夫妻婚后净资产300万。万一离婚一人一半。你孩子瞒着对方用共同财产做担保产生负债,或者你孩子配偶瞒着你孩子用共同财产做担保产生负债,这在夫妻财产的范畴。
人家父母给人家孩子1000万,是在trust 名下,和你孩子没有关系。这不是信任不信任,单纯就是钱给血亲, 不给血亲的配偶。如果拿这个做你说的“担保”产生的负债,当然和你孩子没关系。资产不是你孩子的,负债也不是。税务更不是,这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继承到的trust 是单独保税的,1041表,你可以把这个trust 想象成公司,跟你孩子一点关系都没有。
当然人家孩子愿意把trust 里的钱拿出来一起花,那谁也管不到,人家愿意。但是非要把那父母留给自己孩子的1000万变成夫妻公有,否则就是不信任,这逻辑就是不通。
没钱的一方总是觉得有钱的一方“ 不信任” 自己,这也是奇了。
by the way, 这不用签啥协议,父母的钱父母做主。父母签字找律师做trust即可,不用子女同意签字, 更不用子女的配偶签字同意了。
首先,LZ讲的是岳父岳母财产留给女儿,让女婿签字跟他无关,跟婆婆有什么关系?
那么,一对夫妻,原生家庭条件相差很大,妻子有自己独立的金库。当然了,感情好的时候,妻子也会花金库的钱让丈夫也受益了。这是妻子对丈夫的恩惠吗?妻子是不是觉得因为花了金库的钱,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又更多了呢?这种心态有利于婚姻吗?
家里万一需要用钱,举个不恰当例子,孩子生重病了,丈夫生重病了,妻子生重病了,或者炒股失败了,妻子要求先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才能动用“自己"的钱。或者妻子没这个想法,但是岳父岳母规定必须先把自己家的房子,财产用尽了才能动用自己留给女儿的钱。丈夫会怎么想,会觉得这是应该的?
感情不好的时候,夫妻吵架肯定又要拿这个钱说事。妻子吵丈夫用了自己的钱,得了自己的好处,白眼狼,丈夫吵妻子守财奴,满脑子都是钱。
总之,这笔钱,既然是有差别的,只属于夫妻中的一个,那就是一个炸弹。
如果孩子的另一半在还没结婚的时候出现了这种情况,问我的意见,我自然会把这些想法告诉孩子。我并不会反对孩子的婚姻。只是希望孩子对某些事情做好心理准备。如果他不问我,那我就不主动说太多了。有些路得人自己走,有些道理得人自己去悟。
如果是年轻的我,而我处在有钱人女儿的位置,很有可能我会认为父母的要求挺合理的,应该顺着父母。但是如今我结婚10+年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如果我的孩子结婚,找了一个经济差距极大的配偶(假设女方家非常穷,比如单亲,好多孩子),我绝不会给自己孩子财产,然后要求孩子的配偶签字。因为孩子既然选择了一个这样的配偶,我需要尊重他的选择。他选择了这样的配偶,也就选择了这样的生活。也许孩子和另一半感情会非常好,也许将来会因为金钱产生矛盾。但是这是他自己应该承受的。但是如果我今天给孩子一个房子,一笔钱,但是要求孩子的配偶签字表态,那就等于我给孩子的婚姻埋了一个炸弹。这不是对孩子好。更不利于孩子的婚姻。
从法律上来说,你说的很对。婚后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那么我们带入一下,我们的LG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了庞大的债务,需要偿还。我们认为他应该用父母留给他的钱先偿还,然后再动用共同财产。可是LG说,那笔钱是父母给我的,不是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应该先用共同财产还。LG说的从法理上说,说得通。但是妻子会服气吗?
这是一个极端例子。但凡有婚姻经验的都知道,类似擦边球肯定会发生的。什么情况这笔钱可以用,怎么用,用在哪,都会造成夫妻俩的隔阂。
打个比方,LG用这笔钱给公婆买了贵重的礼物。妻子认为应该一碗水端平。LG说,我用的是自己的钱,你要买用自己的钱,不应该用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是给我们的LG一个房产,我们住在里面。那么每天回家我们都会被提醒这个房子跟自己无关。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可能舒服吗?
父母给女儿一笔钱,或者一个房产。以为是为了女儿好。其实是给女儿的婚姻埋了一个炸弹。还不如让女儿过自己的日子。她既然选了这样的配偶,她就应该去面对现实。而且,谁又能说女儿的生活就一定悲惨呢?女儿女婿有正经工作,不至于到贫穷。也许生活很幸福也未可知。
但是有了这笔钱,对于普通夫妻关系来说,是一个太大的obstacle,很难克服。
先花自己的钱,再花in-laws 的钱不是天经地义吗?
现实是穷的那一方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走人不送,多的是其他的人来候补排队的,穷人就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如果是in-law银行里的钱,你说的当然是对的。可是这笔钱是在LG的账户下。
然后LG重病,需要卖房子的程度。妻子会心甘情愿先卖房子(假设还有孩子)?明明银行里有钱,为什么要现卖房子?既然LG不愿意花这笔钱,既然LG认为这笔钱跟我和孩子无关,那么我就当这笔钱不存在,治疗就保守一点,不需要花那么多钱,我们家承担不起。从人性上来说,很说得通吧。
既然如此,这笔钱干嘛要放在LG名字下。in-law为什么不把这笔钱放在自己银行里呢?
如果结婚的一方把另一方定义为穷的一方,不高兴随时可以走人。那么确实应该走人。嗟来之食,吃起来有什么滋味。觉得自己爹妈有钱就牛气哄哄的人,不管男女都非良配。
穷人想找找比妳家有钱很多的结婚,这种婚前已经很多考验了,哪里还等得到结婚以后,婚前要是不听话,早不要妳了,所以穷人还是找穷人般配得很,贫贱夫妻百事哀生活最合适。
你要说这极端的例子就没意思了,Lg独自产生了巨大的债务,要是没有父母这笔遗产,估计闹离婚也说不定。有遗产这种情况好的多,还可以叽歪下用哪个钱还债务。还遗产埋了个雷呢,这分明拯救婚姻了。
那我也可以说极端例子,lg 的父母遗产1000万,没有trust, lg 和lp 共有,够信任lp了吧。 lp 结婚一年偷偷摸摸的转移财产,拿了500万找了小鲜肉。 你又该说了,夫妻应该有信任,lg 应该信任lp 不会找小鲜肉。 那为啥不信任lg 是个负责任的老公,不会产生巨额债务呢?如果觉得lg 会产生巨额债务,那正常的做法是不嫁,而不是把遗产拿过来占为己有哦。
有钱是好事。人家有钱的人不把钱双手奉上很正常,不要扯啥信任不信任。
你的例子,lg 父母遗产一个房子,我住的不舒服怎么办?很容易啊,自己买一个,那个当老公的投资房不就行了?因为不舒服,不让lg 继承遗产,我还没见过这么傻的人。因为不舒服觉得不被信任,非要加自己名字,就没有雷了,就被信任了,这感觉有点不要脸。
这个自己幻想出来的极端例子,就是拿人家孩子的命来要挟父母来要钱,你不给我钱你家儿子就不要活了,人穷心理还很不善良。
平时如果为怎么用钱,用自己赚的钱,还是in law 的遗产,唧唧歪歪,产生矛盾,那没有钱没有遗产矛盾更多,贫贱夫妻百事哀。
因为对方有可能生病,有可能负债,有可能倒霉,我一定现在就把对方父母的遗产抢到手,这样婚姻就没问题了,那不是搞笑吗?你自己就不会生病,不会负债,不会倒霉了?别惦记别人的遗产,真的就那么难? 那么伤害到脆弱的“ 自尊”,“信任”。
那个层主,说的好像是没遗产就没矛盾了,一定要把遗产共享才是信任,才没矛盾。这个逻辑我是怎么都不会相信的。
让他们弄trust,不喜欢签协议
10几年后估计$10M资产约等同于现在$1M,所以你自我感觉的很大很大一笔财产,可能后代觉得压根没多少,就像我们现在回头看万元户一样。。
别人的本来就是别人的。
先看法律也就是最基本的规矩怎么讲。赠予和遗产继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按个人财产而不是婚后财产算的。需要注意的是 赠予要进入个人账号而不是共同账号 赠予的房屋,在婚姻期间的增值,可能会被计为婚后财产
https://mensrightsdivorcelaw.com/blog/gifts-from-parents-divorce/#:~:text=While%20couples'%20marital%20assets%20are,property%20of%20the%20recipient%20spouse.
哎,不知道人家有多少钱,但是有10m 的人没有人会放cash 在那里吧,你可以算算把10m 放入spy, 按历史回报率来算,30年以后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