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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杀、吃素、放生经典集萃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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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高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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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1)、有人以为,僧人乞食时,得到肉食,就可以随便吃肉? 请看经典依据:乞食得肉,云何清净?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
尔时,迦葉复白佛言:“世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时得杂肉食,云何得食应清净法?” 佛言:“迦葉,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若其食器为肉所污,但使无味,听用无罪。若见食中多有肉者则不应受,一切现肉悉不应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断肉之制,若广说者即不可尽。涅槃时到,是故略说。是则名为能随问答。 -----《大般涅槃經》卷四
(2)、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唯愿如来为我解说,不饮酒、不食肉者,得几所福? 佛告迦叶:
假使有人,象马牛羊、琉璃珍宝璎珞、国城妻子,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百千两金遍满三千大千世界,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能铸金为人数百,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造作幡华宝盖,遍满三千大千世界,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造大浮图宝塔,檐檐相次,如稻麻竹苇,上至梵天,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善男子,不食肉者,现世菩萨,则非凡夫。 -----《大方广华严十恶品经》
(3)、又念过去阿僧祇劫。释提桓因处忉利宫。以于过去食肉余习。变身为鹰而逐于鸽。我时作王名曰尸毗。愍念其鸽。枰身割肉代鸽偿命。尸毗王者我身是也。后当作王名曰闻月。其时帝释化为鹰者。后当作王师子素驮。释试我故尚生恶道。况余众生无惭专杀。食啖血肉无止足时。一切众生从无始来。靡不曾作。父母亲属易生鸟兽。如何忍食。夫食肉者。历劫之中生于鸟兽。食他血肉展转偿命。若生人间专杀嗜肉。死堕阿鼻无时暂息。 -----《佛说师子素驮娑王断肉经》
(4)、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 -----《楞严经》卷四
(5)、佛言:大慧!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说尚发慈心、捨肉不食,况我弟子行善法者,当听食肉?若食肉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断我圣种。大慧!若我弟子闻我所说,不谛观察而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其师。是故大慧!若欲与我作眷属者,一切诸肉悉不应食。 -----《楞伽经》
(6) 1.“大慧。诸善男女。冢间树下阿兰若处寂静修行。或住慈心或持咒术。或求解脱或趣大乘。以食肉故一切障碍不得成就。是故菩萨欲利自他不应食肉。
2."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 -----《楞伽经》
(7)、迦叶。我从今日制诸弟子。不得复食一切肉也。迦叶。其食肉者。若行若住若坐若卧。一切众生闻其肉气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师子已。众人见之闻师子臭亦生恐怖 -----《大般涅槃经》
(8)、善男子。冢间住者。诸菩萨等常起慈心。广利益心。悲愍一切有情之心。戒行清净修持具足而不食肉。何以故。而诸冢间周匝多有非人鬼神依止而住。或见菩萨若食肉时。不起清净爱乐之心返生娆恼。 -----《佛说除盖障菩萨所问经》卷第十四
(9)、又修行者。内心思惟。随顺正法。观察法行。云何如是十善业道对治修行漏无漏业。彼见闻知。或天眼见。以此因缘。世间中缚。善法尽灭。所谓缚因。不善业道。善是佛因。是解脱因。所言善者。谓离杀生。摄取世间一切众生。施与不畏。于现在世。人所赞叹。面色诸根。端正美妙。得长命业。若不杀者。则为罗刹鸠槃茶等。一切恶鬼能杀人者。及余恶人能杀人者。于夜闇中拥护彼人。诸天常随。观察拥护。身坏命终。则生善道天世界中。受妙果报。若勤精进愿下中上三种菩提。随愿皆得。彼人若愿声闻菩提。得阿罗汉。入于涅槃。彼人若愿缘觉菩提。得辟支佛。如是若愿无上菩提。得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一切诸法。命为根本。人皆护命。不杀生者。则施其命。若施命者。施一切乐。第一施者所谓施命。如是思惟。生天之因。最胜戒者。所谓施命。若愿染爱境界胜乐。不杀为因。彼人则生若梵若魔若帝释王。彼人若愿生人中胜。得转轮王七宝具足王四天下。若愿大身阿修罗者。舍身得为阿修罗王。彼人若愿大身夜叉。得夜叉王。此不杀生最为大业正法种子。
行于生死。唯不杀生。为归为救。入生死闇。不杀为灯。不杀生者。名曰慈悲。正念思惟不杀生善。心常生喜。若遮他杀。他不可遮。则是行舍。彼人如是。行四梵行。以熏身心。不杀善根。不可思议。最为真实。何等何等。种种诸愿。如是如是。随愿皆得。譬如世间善巧金师。得好真金。如是如是随所欲作。彼金如是随意造作种种庄严。若作瓶等。若作人像。若作佛像。如是如是。不杀生者。不缺不穿。不孔不虚。如是如是。随愿皆得。随何等人。如是不杀。则近涅槃。彼人常共善知识行。彼人则是善器众生。善能摄取自他福德。彼人则是世间福田。不行地狱饿鬼畜生。此善行人。成就善法。一切所得皆悉坚固。无有王贼水火等畏。皆自食用。人中尊贵。他不能胜。法具足故。是故智者不应杀生。 -----《正法念处经》卷二
(10)、我今当说汝婆罗门。所有恶业虚妄之事。起于诤讼。扰乱贤善。造为妖怪。占星观月。和合军阵。杀害众生。举要言之。一切恶事。皆婆罗门之所为作。汝婆罗门。性嗜美味。而作是言。若祠祀者。咒羊杀之。羊必生天。若使咒之便生天者。汝今何故不自咒身杀以祠祀求生天耶。何故不咒父母知识妻子眷属。而尽屠害。使之生天?不灭己身。但杀羊者。当知皆是诸婆罗门。欲食肉故。妄为是说。 -----《摩登伽经》
(11)、为人唇缺者。前世钓鱼。鱼决口故。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12)、 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 -----《地藏菩萨本愿经》
(13)、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华严经》十地品
(14)、“诸仁者,休息杀生获十种功德。何等为十? 一者、于诸众生得无所畏, 二者、于诸众生得大慈心, 三者、断恶习气, 四者、少诸病恼为事决断, 五者、得寿命长, 六者、为非人护持, 七者、寤寐安隐无诸恶梦, 八者、无诸怨仇, 九者、不畏恶道, 十者、身坏命终得生善道。
诸仁者,是名休息杀生得十种功德。若能以此休息杀生善根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人不久证无上智。彼人到菩提时,于彼国土离诸害杀,长寿众生来生其国。 -----《大方等大集月藏经》
(15)、龙王,若离杀生,即得成就十离恼法。何等为十? 一、于诸众生普施无畏; 二、常于众生起大慈心; 三、永断一切嗔恚习气; 四、身常无病; 五、寿命长远; 六、恒为非人之所守护; 七、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八、灭除怨结,众怨自解; 九、无恶道怖; 十、命终生天。是为十。 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随心自在寿命。 -----《十善业道经》
(16)人于世间慈心不杀得五福: 一者、寿命增长。 二者、身心安隐。 三者、不为刀兵虎狼毒虫所害。 四者、死后得生天上,寿命长远。 五者、天上寿尽,再生为人则长寿而少病。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
(17)、杀胎案例一:无皮众生(自己堕胎果报)
据《杂阿含经》十九卷记载:佛在王舍城时,在路上见到一个身体庞大的众生,身体通体无皮,形体好像一段段的肉一样。佛对比丘们说:这个众生,在过去世的时候,于此王舍城曾经自行堕胎,由于这个罪业,已经在地狱中受百千岁的无量剧苦,地狱罪报没有受尽,现以余罪,得到这样的身体,继续承受苦报。 -----出自 《杂阿含经》卷
(18)、杀胎案例二:杀胎医生(助人堕胎果报)
有个鬼问目犍连尊者:“我受此鬼身,没有手足,如同一块肉,在旷野中,狐狼虎豹鵰鹫众鸟,争抢着来啄咬吃食我肉,苦痛难以言状,是什么罪业导致的啊?”。尊者回答:“你做人的时候,以各种技术,帮自己和他人堕胎,有怀孕的,就给她们堕胎药,令胎儿流产消失,由这个恶业因缘,你现在受这种苦,不过,这也只是花报,最严重的果报还在地狱啊”。这个鬼前世做人时,以医药技术,帮自己和他人堕胎,因而受此恶果。 -----出自《饿鬼报应经》
(19)、有十种业,能令众生得短命报,,,七者坏他胎藏(自己堕胎),八者教人毁坏(即教人堕胎) -----《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
(20)、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
(21)、《阿难现结经》放生故事:慈罗放鳌善报
《阿难现结经》中记载:从前有一个人名叫慈罗。他很仁慈,对人和动物都很慈悲。有一天他路过集市,突然看见有个人在卖一只大鳖,大鳖不安地动来动去,眼里流着眼泪,显得很有灵性。慈罗想像着可怜的鳖被人买去,被人宰杀烹煮火烧而食的情景,心中不由地哆嗦起来,产生极大的怜愍心,竟对着鳖哭泣起来。
卖鳖人莫明其妙,就问慈罗:“喂!你为什么对着这只鳖哭呢?” 慈罗回答道:“我不忍心看它,被买去遭宰杀。” 那卖鳖人听了之后哈哈大笑说道:“你真是傻得不透气了,一定精神有问题,世界上再没有比你更愚昧的了,这个老鳖又不是人,干嘛不能买卖和宰杀?”
慈罗不想跟他多说什么,只想将鳖买来放了。而卖鳖者又乘机敲诈慈罗,标价一千钱。
慈罗说:“我的所有积蓄,总共就八百钱,请将鳖卖给我吧!”
说完,倾囊给了卖鳖者。
慈罗将鳖用车拉回家,喂饱后就将它放回河中,大鳖到了水里,如同回家一样欢快。突然,他开口说起话来,深深感激慈罗救命之恩,并告诉他如果有大难,便可呼唤它,到时它一定相助。
过了不久,当地暴发洪水,洪水滚滚而来淹没了村庄,许多人葬身於洪水之中。慈罗被水冲到一棵树的顶端,危在旦夕,突然想起那只大鳖说过的话,便急呼大鳖。过了一会儿,大鳖便出现在洪水中,让慈罗坐在它的背上,脱离了危险。
鳖载着慈罗向前行,又看见一个女子抱了一块小木板沉浮于水中,随时都有被淹死的可能。慈罗向大鳖说:“这个女子很可怜,救她一命吧!”大鳖说:“那就让她上来吧!”慈罗便将那女子拉到了鳖背上。
他们一行又向前游了十几里,看见那个卖鳖之人也在一块小木板上随洪水上下沉浮,他也哀求慈罗救他一命。大鳖则说:“我的身体已经负载两个人,恐怕太累,不能再救此人度过此难了。”慈罗又苦求大鳖道:“他也很可怜,还是救他一命吧!”随即又拉卖鳖人上来。又前行了数十里,看见大群蛾子成团在水中沉浮,慈罗又慈悲地将这些蛾子拾起,使它们免于苦难。
他们到了那竭国,总算安全了。得救的女子便将身上的金银饰物送给慈罗,以报答他救命之恩。这时卖鳖之人贪心又起,嫉妒起慈罗来,抢上一步说:“这只大鳖原本是我的,慈罗你得到的金子也应该是我的。”慈罗生气地说:“我救了你命,你不感谢我,反倒来抢钱,真是岂有此理。”卖鳖人气极败坏,到那竭国王处告慈罗,诬陷慈罗乘发洪水救人之机偷卖良家妇女,已得了不少金银饰物。国王立即派人召来慈罗,发现物证,人证俱在,当即判处慈罗死刑。
大臣便去准备书写死刑状子,可是突然一群蛾子蜂拥而至,它们在大臣的脸上、眼前、手上,身体上乱飞乱撞,使大臣无法下笔书写。国王看到这种情况非常惊奇,又详细询问慈罗:“你以前都作过什么样事情,以至于有这样奇事发生。”
慈罗便将买鳖、放生、救生、救卖鳖者及群蛾,以及卖鳖者贪嫉,诬告等事,一一禀告了国王,国王得知真情后大怒,当即下令诛杀卖鳖者,并且重赏了慈罗。
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华严经》说:“不知报恩,多遭横死生於地狱。”
堪叹!世间不知报恩者多矣。那么我就不该救人吗?不。《华严经》说:“不以众生不知报恩退菩萨行,舍菩提道。”但得应病施药。相上要分别,慈悲心是平等的。一个医生可以治愈人的身病,却难治愈人的心病啊!
(20)、此咒令杀生之罪疾得清净、随意往生清净佛国 :药上菩萨灌顶陀罗尼
尔时药上菩萨亦于佛前而说咒曰。
难那牟(一)浮(音孚)[口*致]浮(二)留浮丘留浮丘(三)迦留尼迦(四)蠡牟蠡牟迦留尼迦(五)鞞挮鞞挮(六)迦留尼迦(七)阿毗挮他(八)阿便他阿便他(九)迦留尼迦(十)珊遮罗莎呵(十一)
药上菩萨说是咒已。白佛言世尊我今于如来前。说是降烦恼海灌顶陀罗尼。此陀罗尼咒。三世诸佛之所宣说。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闻此咒者诵此咒者持此咒者。得十功德利。何等为十。
一者此咒威神力故。杀生之罪疾得清净。 二者毁禁恶名皆悉除灭。 三者人若非人不得其便。 四者凡所诵念忆持不忘。犹如阿难。 五者释梵护世诸天所敬。 六者国王大臣之所敬重。 七者九十五种诸邪论师不能屈伏。 八者心游禅定不乐世乐。 九者十方诸佛及诸菩萨之所护念。及诸声闻皆来咨受。 十者临命终时净除业障。十方诸佛放金色光。皆来迎接为说妙法。随意往生清净佛国。
(21)、印光大师:劝父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之为究竟有益之孝。世间习俗为亲谋者,属皮毛上事,尚有加亲之罪。如以肉食奉养为孝,实为扳亲堕落。汝书与四十元,俱收到。汝之为母之诚,可谓至诚无加。然当以此诚,劝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之为究竟有益之孝。世间习俗为亲谋者,属皮毛上事,尚有加亲之罪(如以肉食奉养为孝),扳亲堕落(如临终预为揩身换衣。闲谈安慰及哭泣,并丧祭用酒肉、及待客等)。此种整理,在俗人不知,固不足责。若佛弟子,犹狃于习俗,则是借此以博孝亲之名,实则破坏亲之出苦之路,成就亲之堕落之方。其为孝也,与罗刹女之爱,无有少异(罗刹女攫人将食之,曰我爱汝,故食汝。世间此种孝子,则万有九千九百多。或有一二不如此者同,亦未可知)。今为汝寄《饬终津梁》并《丧祭须知》。另寄书三包,以答汝五元之敬。阅之,自不至以孝累亲堕落也。 -----出自《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二十三复李德明居士书一
(22)、谷米草木是不是众生?是不是有寿命?砍伐食用是不是有罪?经典依据:
“谷米草木无命无我。非众生数。若有能作如是说者。是我弟子。若不能者。当知即是外道弟子。如是经律是佛所说。若有随顺魔所说者。是魔眷属。若能随顺佛所说者。是名菩萨。”
“若有说言听着摩诃楞伽。一切种子悉听贮畜。草木之属皆有寿命。佛说是已便入涅槃。若有经律作是说者。当知即是魔之所说。我说四大无有寿命。若有经律作是说者。是名佛说。若有随顺佛所说者。当知是等真我弟子。若有不随佛所说者。是魔眷属。” -----《大般涅槃经》卷第七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 -----《楞严经》卷十
(23)、《佛说骂意经》讲:杀有九辈。罪有轻重。宁杀千头蚁。不杀一头蝇。如是上至人。杀大得罪益大。
(24)、《佛说骂意经》作百佛寺。不如活一人。活十方天下人。不如守意一日。人得好意。其福难量 。
(25)、《优婆塞戒经》云:是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杀罗汉,破僧复重出佛身血。
(26)、有关放生的经论汇集:
《契经》 云: 戒杀放生,得长寿报,又戒杀放生, 可解怨释结,长养悲心,润菩提种。’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 云: 众生至爱者身命,诸佛至爱者众生, 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心愿。’
《梵网经菩萨戒—杀戒》云: ‘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婆罗夷罪。’
《梵网经菩萨戒—不行放救戒》云: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
《正法念经》云: ‘造一所寺,不如救一人命。’
《分别善恶报应经》 云: ‘何业获报长命?有十种业。何等为十?一、离自无杀,二、离劝他杀,三、离庆快杀,四、离随喜杀,五,救刑狱杀,六,放生命,七、施他无畏,八、慈恤病人,九、惠施饮食,十、幡灯供养。如是十种获长命报。’
《佛灭度后棺敛葬送经》云: ‘当遵慈仁。普惠恩及群生, 视天下群生身命,若己身命, 慈济悲愍,恕己安彼,道喜开化, 护彼若身,润逮草木,无虚机绝也。’
《大智度论》卷第十三云: ‘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
《弥勒菩萨偈》 云: 劝君勤放生,终久得长寿, 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
《药师琉璃光本愿功德经》 云: 放诸生命…病得除愈,众难解脱。 放生修福…令度苦厄,不遭众难。
《正法念处经》云: 若施命者。施一切乐。第一施者所谓施命。 如是思惟。生天之因。最胜戒者。所谓施命。
(27)元代:元贤禅师:有意放生则是着相吗?
问:有意放生则是着相,不杀,不放,一切无心,方为合道?
答曰:此是之言,佛家所谓无记空者也。佛教人发大愿力,救众生苦。若无大愿力,则一切利众生事,皆不能成就矣。昔宝文王敏仲,七世不杀,亦好放生。至敏仲,有邪见者,教之曰:不杀,不放,付之无心为妙,不必着相。敏仲生疑,乃问法华禅师。即厉声叱曰:公大错岂!可落空见耶,面前木头,皆是无心,这几个木头能救得苦众生?汝急忏悔邪见之罪。敏仲骇污,再发心放百万命。因岁饥,遇蛤蜊数十斛,悉以粟易之,诵经持?投之中流。夜梦文殊菩萨现金色身,慰谕之曰,我忆往劫亦曾生蛤蜊中,但坚汝心救众生苦。敏仲大加信异,乃着劝世文。 -----出自元代 元贤禅师 《净慈要语》之戒杀辩疑
(28)、若不杀者。则为罗刹鸠槃茶等。一切恶鬼能杀人者。及余恶人能杀人者。于夜闇中拥护彼人。诸天常随。观察拥护。身坏命终。则生善道天世界中。受妙果报。 -----《正法念处经》卷二
(29)、《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杀业重的人,吃药不容易见效,因为杀业能令“药草无力”
一者以杀业故。令诸外报。大地咸卤。药草无力。” -----《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
建议:吃药治病无效的人,可以忏悔杀业,并且以戒杀放生对治!如此药力可以获得治病有力的变化。
(30)、有五因缘。虽是杀生。无杀罪业。
一者、所谓道行无心伤杀蠕蚁等命。若掷铁等。无心杀生而断物命。 二者、医师治病。为利益故。 三者、与病者药因药命断。医无恶心。 四者、父母慈心。为治故打。因打命终。 五者、燃火虫入。无心杀虫。虫入火死。
如是五种。虽断生命。不得杀罪。 -----《正法念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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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迦葉复白佛言:“世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时得杂肉食,云何得食应清净法?” 佛言:“迦葉,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若其食器为肉所污,但使无味,听用无罪。若见食中多有肉者则不应受,一切现肉悉不应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断肉之制,若广说者即不可尽。涅槃时到,是故略说。是则名为能随问答。 -----《大般涅槃經》卷四
(2)、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唯愿如来为我解说,不饮酒、不食肉者,得几所福? 佛告迦叶:
假使有人,象马牛羊、琉璃珍宝璎珞、国城妻子,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百千两金遍满三千大千世界,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能铸金为人数百,持用布施,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造作幡华宝盖,遍满三千大千世界,犹亦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复置是事,假使有人造大浮图宝塔,檐檐相次,如稻麻竹苇,上至梵天,不如有人能断酒肉,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善男子,不食肉者,现世菩萨,则非凡夫。 -----《大方广华严十恶品经》
(3)、又念过去阿僧祇劫。释提桓因处忉利宫。以于过去食肉余习。变身为鹰而逐于鸽。我时作王名曰尸毗。愍念其鸽。枰身割肉代鸽偿命。尸毗王者我身是也。后当作王名曰闻月。其时帝释化为鹰者。后当作王师子素驮。释试我故尚生恶道。况余众生无惭专杀。食啖血肉无止足时。一切众生从无始来。靡不曾作。父母亲属易生鸟兽。如何忍食。夫食肉者。历劫之中生于鸟兽。食他血肉展转偿命。若生人间专杀嗜肉。死堕阿鼻无时暂息。 -----《佛说师子素驮娑王断肉经》
(4)、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 -----《楞严经》卷四
(5)、佛言:大慧!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说尚发慈心、捨肉不食,况我弟子行善法者,当听食肉?若食肉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断我圣种。大慧!若我弟子闻我所说,不谛观察而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其师。是故大慧!若欲与我作眷属者,一切诸肉悉不应食。 -----《楞伽经》
(6) 1.“大慧。诸善男女。冢间树下阿兰若处寂静修行。或住慈心或持咒术。或求解脱或趣大乘。以食肉故一切障碍不得成就。是故菩萨欲利自他不应食肉。
2."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 -----《楞伽经》
(7)、迦叶。我从今日制诸弟子。不得复食一切肉也。迦叶。其食肉者。若行若住若坐若卧。一切众生闻其肉气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师子已。众人见之闻师子臭亦生恐怖 -----《大般涅槃经》
(8)、善男子。冢间住者。诸菩萨等常起慈心。广利益心。悲愍一切有情之心。戒行清净修持具足而不食肉。何以故。而诸冢间周匝多有非人鬼神依止而住。或见菩萨若食肉时。不起清净爱乐之心返生娆恼。 -----《佛说除盖障菩萨所问经》卷第十四
(9)、又修行者。内心思惟。随顺正法。观察法行。云何如是十善业道对治修行漏无漏业。彼见闻知。或天眼见。以此因缘。世间中缚。善法尽灭。所谓缚因。不善业道。善是佛因。是解脱因。所言善者。谓离杀生。摄取世间一切众生。施与不畏。于现在世。人所赞叹。面色诸根。端正美妙。得长命业。若不杀者。则为罗刹鸠槃茶等。一切恶鬼能杀人者。及余恶人能杀人者。于夜闇中拥护彼人。诸天常随。观察拥护。身坏命终。则生善道天世界中。受妙果报。若勤精进愿下中上三种菩提。随愿皆得。彼人若愿声闻菩提。得阿罗汉。入于涅槃。彼人若愿缘觉菩提。得辟支佛。如是若愿无上菩提。得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一切诸法。命为根本。人皆护命。不杀生者。则施其命。若施命者。施一切乐。第一施者所谓施命。如是思惟。生天之因。最胜戒者。所谓施命。若愿染爱境界胜乐。不杀为因。彼人则生若梵若魔若帝释王。彼人若愿生人中胜。得转轮王七宝具足王四天下。若愿大身阿修罗者。舍身得为阿修罗王。彼人若愿大身夜叉。得夜叉王。此不杀生最为大业正法种子。
行于生死。唯不杀生。为归为救。入生死闇。不杀为灯。不杀生者。名曰慈悲。正念思惟不杀生善。心常生喜。若遮他杀。他不可遮。则是行舍。彼人如是。行四梵行。以熏身心。不杀善根。不可思议。最为真实。何等何等。种种诸愿。如是如是。随愿皆得。譬如世间善巧金师。得好真金。如是如是随所欲作。彼金如是随意造作种种庄严。若作瓶等。若作人像。若作佛像。如是如是。不杀生者。不缺不穿。不孔不虚。如是如是。随愿皆得。随何等人。如是不杀。则近涅槃。彼人常共善知识行。彼人则是善器众生。善能摄取自他福德。彼人则是世间福田。不行地狱饿鬼畜生。此善行人。成就善法。一切所得皆悉坚固。无有王贼水火等畏。皆自食用。人中尊贵。他不能胜。法具足故。是故智者不应杀生。 -----《正法念处经》卷二
(10)、我今当说汝婆罗门。所有恶业虚妄之事。起于诤讼。扰乱贤善。造为妖怪。占星观月。和合军阵。杀害众生。举要言之。一切恶事。皆婆罗门之所为作。汝婆罗门。性嗜美味。而作是言。若祠祀者。咒羊杀之。羊必生天。若使咒之便生天者。汝今何故不自咒身杀以祠祀求生天耶。何故不咒父母知识妻子眷属。而尽屠害。使之生天?不灭己身。但杀羊者。当知皆是诸婆罗门。欲食肉故。妄为是说。 -----《摩登伽经》
(11)、为人唇缺者。前世钓鱼。鱼决口故。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12)、 若遇杀生者,说宿殃短命报。 -----《地藏菩萨本愿经》
(13)、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华严经》十地品
(14)、“诸仁者,休息杀生获十种功德。何等为十? 一者、于诸众生得无所畏, 二者、于诸众生得大慈心, 三者、断恶习气, 四者、少诸病恼为事决断, 五者、得寿命长, 六者、为非人护持, 七者、寤寐安隐无诸恶梦, 八者、无诸怨仇, 九者、不畏恶道, 十者、身坏命终得生善道。
诸仁者,是名休息杀生得十种功德。若能以此休息杀生善根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人不久证无上智。彼人到菩提时,于彼国土离诸害杀,长寿众生来生其国。 -----《大方等大集月藏经》
(15)、龙王,若离杀生,即得成就十离恼法。何等为十? 一、于诸众生普施无畏; 二、常于众生起大慈心; 三、永断一切嗔恚习气; 四、身常无病; 五、寿命长远; 六、恒为非人之所守护; 七、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八、灭除怨结,众怨自解; 九、无恶道怖; 十、命终生天。是为十。 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随心自在寿命。 -----《十善业道经》
(16)人于世间慈心不杀得五福: 一者、寿命增长。 二者、身心安隐。 三者、不为刀兵虎狼毒虫所害。 四者、死后得生天上,寿命长远。 五者、天上寿尽,再生为人则长寿而少病。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
(17)、杀胎案例一:无皮众生(自己堕胎果报)
据《杂阿含经》十九卷记载:佛在王舍城时,在路上见到一个身体庞大的众生,身体通体无皮,形体好像一段段的肉一样。佛对比丘们说:这个众生,在过去世的时候,于此王舍城曾经自行堕胎,由于这个罪业,已经在地狱中受百千岁的无量剧苦,地狱罪报没有受尽,现以余罪,得到这样的身体,继续承受苦报。 -----出自 《杂阿含经》卷
(18)、杀胎案例二:杀胎医生(助人堕胎果报)
有个鬼问目犍连尊者:“我受此鬼身,没有手足,如同一块肉,在旷野中,狐狼虎豹鵰鹫众鸟,争抢着来啄咬吃食我肉,苦痛难以言状,是什么罪业导致的啊?”。尊者回答:“你做人的时候,以各种技术,帮自己和他人堕胎,有怀孕的,就给她们堕胎药,令胎儿流产消失,由这个恶业因缘,你现在受这种苦,不过,这也只是花报,最严重的果报还在地狱啊”。这个鬼前世做人时,以医药技术,帮自己和他人堕胎,因而受此恶果。 -----出自《饿鬼报应经》
(19)、有十种业,能令众生得短命报,,,七者坏他胎藏(自己堕胎),八者教人毁坏(即教人堕胎) -----《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
(20)、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
(21)、《阿难现结经》放生故事:慈罗放鳌善报
《阿难现结经》中记载:从前有一个人名叫慈罗。他很仁慈,对人和动物都很慈悲。有一天他路过集市,突然看见有个人在卖一只大鳖,大鳖不安地动来动去,眼里流着眼泪,显得很有灵性。慈罗想像着可怜的鳖被人买去,被人宰杀烹煮火烧而食的情景,心中不由地哆嗦起来,产生极大的怜愍心,竟对着鳖哭泣起来。
卖鳖人莫明其妙,就问慈罗:“喂!你为什么对着这只鳖哭呢?” 慈罗回答道:“我不忍心看它,被买去遭宰杀。” 那卖鳖人听了之后哈哈大笑说道:“你真是傻得不透气了,一定精神有问题,世界上再没有比你更愚昧的了,这个老鳖又不是人,干嘛不能买卖和宰杀?”
慈罗不想跟他多说什么,只想将鳖买来放了。而卖鳖者又乘机敲诈慈罗,标价一千钱。
慈罗说:“我的所有积蓄,总共就八百钱,请将鳖卖给我吧!”
说完,倾囊给了卖鳖者。
慈罗将鳖用车拉回家,喂饱后就将它放回河中,大鳖到了水里,如同回家一样欢快。突然,他开口说起话来,深深感激慈罗救命之恩,并告诉他如果有大难,便可呼唤它,到时它一定相助。
过了不久,当地暴发洪水,洪水滚滚而来淹没了村庄,许多人葬身於洪水之中。慈罗被水冲到一棵树的顶端,危在旦夕,突然想起那只大鳖说过的话,便急呼大鳖。过了一会儿,大鳖便出现在洪水中,让慈罗坐在它的背上,脱离了危险。
鳖载着慈罗向前行,又看见一个女子抱了一块小木板沉浮于水中,随时都有被淹死的可能。慈罗向大鳖说:“这个女子很可怜,救她一命吧!”大鳖说:“那就让她上来吧!”慈罗便将那女子拉到了鳖背上。
他们一行又向前游了十几里,看见那个卖鳖之人也在一块小木板上随洪水上下沉浮,他也哀求慈罗救他一命。大鳖则说:“我的身体已经负载两个人,恐怕太累,不能再救此人度过此难了。”慈罗又苦求大鳖道:“他也很可怜,还是救他一命吧!”随即又拉卖鳖人上来。又前行了数十里,看见大群蛾子成团在水中沉浮,慈罗又慈悲地将这些蛾子拾起,使它们免于苦难。
他们到了那竭国,总算安全了。得救的女子便将身上的金银饰物送给慈罗,以报答他救命之恩。这时卖鳖之人贪心又起,嫉妒起慈罗来,抢上一步说:“这只大鳖原本是我的,慈罗你得到的金子也应该是我的。”慈罗生气地说:“我救了你命,你不感谢我,反倒来抢钱,真是岂有此理。”卖鳖人气极败坏,到那竭国王处告慈罗,诬陷慈罗乘发洪水救人之机偷卖良家妇女,已得了不少金银饰物。国王立即派人召来慈罗,发现物证,人证俱在,当即判处慈罗死刑。
大臣便去准备书写死刑状子,可是突然一群蛾子蜂拥而至,它们在大臣的脸上、眼前、手上,身体上乱飞乱撞,使大臣无法下笔书写。国王看到这种情况非常惊奇,又详细询问慈罗:“你以前都作过什么样事情,以至于有这样奇事发生。”
慈罗便将买鳖、放生、救生、救卖鳖者及群蛾,以及卖鳖者贪嫉,诬告等事,一一禀告了国王,国王得知真情后大怒,当即下令诛杀卖鳖者,并且重赏了慈罗。
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华严经》说:“不知报恩,多遭横死生於地狱。”
堪叹!世间不知报恩者多矣。那么我就不该救人吗?不。《华严经》说:“不以众生不知报恩退菩萨行,舍菩提道。”但得应病施药。相上要分别,慈悲心是平等的。一个医生可以治愈人的身病,却难治愈人的心病啊!
(20)、此咒令杀生之罪疾得清净、随意往生清净佛国 :药上菩萨灌顶陀罗尼
尔时药上菩萨亦于佛前而说咒曰。
难那牟(一)浮(音孚)[口*致]浮(二)留浮丘留浮丘(三)迦留尼迦(四)蠡牟蠡牟迦留尼迦(五)鞞挮鞞挮(六)迦留尼迦(七)阿毗挮他(八)阿便他阿便他(九)迦留尼迦(十)珊遮罗莎呵(十一)
药上菩萨说是咒已。白佛言世尊我今于如来前。说是降烦恼海灌顶陀罗尼。此陀罗尼咒。三世诸佛之所宣说。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闻此咒者诵此咒者持此咒者。得十功德利。何等为十。
一者此咒威神力故。杀生之罪疾得清净。 二者毁禁恶名皆悉除灭。 三者人若非人不得其便。 四者凡所诵念忆持不忘。犹如阿难。 五者释梵护世诸天所敬。 六者国王大臣之所敬重。 七者九十五种诸邪论师不能屈伏。 八者心游禅定不乐世乐。 九者十方诸佛及诸菩萨之所护念。及诸声闻皆来咨受。 十者临命终时净除业障。十方诸佛放金色光。皆来迎接为说妙法。随意往生清净佛国。
(21)、印光大师:劝父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之为究竟有益之孝。世间习俗为亲谋者,属皮毛上事,尚有加亲之罪。如以肉食奉养为孝,实为扳亲堕落。汝书与四十元,俱收到。汝之为母之诚,可谓至诚无加。然当以此诚,劝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之为究竟有益之孝。世间习俗为亲谋者,属皮毛上事,尚有加亲之罪(如以肉食奉养为孝),扳亲堕落(如临终预为揩身换衣。闲谈安慰及哭泣,并丧祭用酒肉、及待客等)。此种整理,在俗人不知,固不足责。若佛弟子,犹狃于习俗,则是借此以博孝亲之名,实则破坏亲之出苦之路,成就亲之堕落之方。其为孝也,与罗刹女之爱,无有少异(罗刹女攫人将食之,曰我爱汝,故食汝。世间此种孝子,则万有九千九百多。或有一二不如此者同,亦未可知)。今为汝寄《饬终津梁》并《丧祭须知》。另寄书三包,以答汝五元之敬。阅之,自不至以孝累亲堕落也。 -----出自《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二十三复李德明居士书一
(22)、谷米草木是不是众生?是不是有寿命?砍伐食用是不是有罪?经典依据:
“谷米草木无命无我。非众生数。若有能作如是说者。是我弟子。若不能者。当知即是外道弟子。如是经律是佛所说。若有随顺魔所说者。是魔眷属。若能随顺佛所说者。是名菩萨。”
“若有说言听着摩诃楞伽。一切种子悉听贮畜。草木之属皆有寿命。佛说是已便入涅槃。若有经律作是说者。当知即是魔之所说。我说四大无有寿命。若有经律作是说者。是名佛说。若有随顺佛所说者。当知是等真我弟子。若有不随佛所说者。是魔眷属。” -----《大般涅槃经》卷第七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 -----《楞严经》卷十
(23)、《佛说骂意经》讲:杀有九辈。罪有轻重。宁杀千头蚁。不杀一头蝇。如是上至人。杀大得罪益大。
(24)、《佛说骂意经》作百佛寺。不如活一人。活十方天下人。不如守意一日。人得好意。其福难量 。
(25)、《优婆塞戒经》云:是五逆罪,杀父则轻,杀母则重,杀罗汉重于杀母,出佛身血,重杀罗汉,破僧复重出佛身血。
(26)、有关放生的经论汇集:
《契经》 云: 戒杀放生,得长寿报,又戒杀放生, 可解怨释结,长养悲心,润菩提种。’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 云: 众生至爱者身命,诸佛至爱者众生, 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心愿。’
《梵网经菩萨戒—杀戒》云: ‘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婆罗夷罪。’
《梵网经菩萨戒—不行放救戒》云: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
《正法念经》云: ‘造一所寺,不如救一人命。’
《分别善恶报应经》 云: ‘何业获报长命?有十种业。何等为十?一、离自无杀,二、离劝他杀,三、离庆快杀,四、离随喜杀,五,救刑狱杀,六,放生命,七、施他无畏,八、慈恤病人,九、惠施饮食,十、幡灯供养。如是十种获长命报。’
《佛灭度后棺敛葬送经》云: ‘当遵慈仁。普惠恩及群生, 视天下群生身命,若己身命, 慈济悲愍,恕己安彼,道喜开化, 护彼若身,润逮草木,无虚机绝也。’
《大智度论》卷第十三云: ‘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
《弥勒菩萨偈》 云: 劝君勤放生,终久得长寿, 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
《药师琉璃光本愿功德经》 云: 放诸生命…病得除愈,众难解脱。 放生修福…令度苦厄,不遭众难。
《正法念处经》云: 若施命者。施一切乐。第一施者所谓施命。 如是思惟。生天之因。最胜戒者。所谓施命。
(27)元代:元贤禅师:有意放生则是着相吗?
问:有意放生则是着相,不杀,不放,一切无心,方为合道?
答曰:此是之言,佛家所谓无记空者也。佛教人发大愿力,救众生苦。若无大愿力,则一切利众生事,皆不能成就矣。昔宝文王敏仲,七世不杀,亦好放生。至敏仲,有邪见者,教之曰:不杀,不放,付之无心为妙,不必着相。敏仲生疑,乃问法华禅师。即厉声叱曰:公大错岂!可落空见耶,面前木头,皆是无心,这几个木头能救得苦众生?汝急忏悔邪见之罪。敏仲骇污,再发心放百万命。因岁饥,遇蛤蜊数十斛,悉以粟易之,诵经持?投之中流。夜梦文殊菩萨现金色身,慰谕之曰,我忆往劫亦曾生蛤蜊中,但坚汝心救众生苦。敏仲大加信异,乃着劝世文。 -----出自元代 元贤禅师 《净慈要语》之戒杀辩疑
(28)、若不杀者。则为罗刹鸠槃茶等。一切恶鬼能杀人者。及余恶人能杀人者。于夜闇中拥护彼人。诸天常随。观察拥护。身坏命终。则生善道天世界中。受妙果报。 -----《正法念处经》卷二
(29)、《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杀业重的人,吃药不容易见效,因为杀业能令“药草无力”
一者以杀业故。令诸外报。大地咸卤。药草无力。” -----《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
建议:吃药治病无效的人,可以忏悔杀业,并且以戒杀放生对治!如此药力可以获得治病有力的变化。
(30)、有五因缘。虽是杀生。无杀罪业。
一者、所谓道行无心伤杀蠕蚁等命。若掷铁等。无心杀生而断物命。 二者、医师治病。为利益故。 三者、与病者药因药命断。医无恶心。 四者、父母慈心。为治故打。因打命终。 五者、燃火虫入。无心杀虫。虫入火死。
如是五种。虽断生命。不得杀罪。 -----《正法念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