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判定guilty on all six counts一共只花了我们10分钟时间。但是在审核刑期时发生了重大分歧。法律只给了我们两个选择,”life in prison” or “life in prison without parole”. 我和另外三个juror是minority,建议前者,因为根据本州法律,即使嫌犯获得最大幅度的减刑,出狱也是76岁了。我们觉得everyone deserves a second chance。一直争论了三个小时。最后大家都很emotional,我们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想成为hang jury。我的原话是,”If I have to make a mistake, I’d rather make a mistake to benefit the victim’s side.” 本案发生在两年前Covid爆发时最危险的时期,嫌犯在拘捕过程中向三个警察吐口水。根据本州法律,这是3 counts of felony,every count的刑期是4年至无期。控方第一次陈述的时候我没听明白,因为吐口水的法律表示是 “put bodily fluid on someone”。jury最后对吐口水的判决是5x3=15年。 jury中只有两个minority,我和一位黑人老伯。这位老伯在选juror时给legal system打了6分,并且说”the system needs more equity when dealing with minorities”。本案嫌犯是黑人,结果老伯比其他juror都狠,坚持every count of offense都给予最重处罚,包括要求吐口水一项判处3个无期 😲而且坚决要求murder一项判life in prison without parole,理由是这种人即使80岁出狱也会再犯😲😲
我和太太来美国27年,她从来没有收到过court summon,而我这已经是第4次了。前三次都以不是公民的理由回避过去了,这次延期到暑假,最后履行了自己的公民义务。 有几点感受。首先,jury duty几乎是完全义务性质的。有些州的补偿稍微多一点,但千万别指望能补偿你损失的收入。好一点的雇主会让你带薪,多数不会。 其次,逃避义务恐怕不是什么好主意。别以为法官是傻瓜;如果法官看出来你是有意逃避,我听说过有法官让这样的candidate整整一个星期每天都到法庭报道。 我本人不太愿意做刑事案件的juror,尤其是这种murder case,但是个人是没有选择的。不知道被送到什么案件是不是也是随机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会有很多随机的事情。有的juror会打瞌睡!有的juror会忽然要求去洗手间。这些都会使案件正式暂停下来。 另外不知是否每个州都是这样,我们这里guilty verdict和length of sentencing是分开的两部分,先deliberate是不是guilty,回到法庭宣判,然后再回到jury room判定刑期,然后再次回到法庭宣判。 我们这个案子,嫌犯在法庭最后陈述过程中一言不发,表示没什么可说的。但当宣判有罪后,强烈要求对jury讲话,被法官制止,说这样做对你没任何益处。 案件全部结束后,我们留在法庭和法官以及控辩双方的律师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互动,讨论了各方对于这个案件的感受。法官告诉我们她完全赞同我们的两项判决。I told the prosecutors and the defense attorneys that I’ve gained a new understanding of lawyer’s work and totally respect them now. I used to hold a net negative view of lawyers. 最后一点感受大概会让这里的姐妹很受用。本案的法官、控方的两位律师、辩方的一位律师,也就是4/5的法庭相关人士都是女士!尤其是控辩双方的3位律师,年轻、精干。法官也只是中年而已。我这位大叔只能说佩服!
我没去过啦,听去过的同事说就是欠债不还之类的事儿。如果摊上需要吃速效救心丸的恶性杀人案也算是中奖了,难得的一手资料呀。
另外这不叫传票,嗯。
35!我老公昨天去了一天只给了$6。还直接填表捐给警犬了😂 说如果要拿钱需要排队填表更麻烦
这标题党,能把人吓出心脏病!
LZ 拿传票, 你吓着什么?
直接给支票,怎么还要排队填表呀? 我的支票是寄到家里来的。才$12, 我都忘了存, 过了很久才看到在抽屉里躺着。
私以为这种比较可能选上,容易被忽悠。像医生律师这种高学历的不太容易被选上。
楼主啊 传票叫 你这明显不是
这个不是传票。
双方律師都會喜歡這種。 沒有做好功課,我被選中2次做民事訴訟,每個案件審一個月。 后來上网學習到: 1.穿著破烂衣服,象賣菜阿姨那种,挎個紅藍白色的蛇皮袋加分。 2. 站邊。如果是刑事案,表示支持警方或讨厭警方,有家庭成員在警方什麼的。法官一般會问,如果法庭提供指引,能做出公平判決不?這时候一定要咬死不能,虽然显得蠢。
LP 以前的博士老板, 每次被选去,他就不断重复: I am a PH.D. 每次都被律师刷下去。
现在超过95%的案子都是庭外和解
纯好奇,为啥不选高学历的?
有自己独立的见解,不容易被律師呼悠。
不是有两方律师吗
同学历无关
同吼有关,说明某些方面太执着
学历高的难搞,增加案件复杂度。 搞得大家都不能早点下班。
我是PhD,本地大学教授,但就被选上了。我的推断是,公共辩护人大概也不想嫌犯被判无罪,因为我在选juror的过程中曾回答认识的人中有murder的受害者。一般这种candidate辩方不喜欢。
有35这么多啊,我们25一天。早上8点去报道,比上班还累。
真是辛苦了,有机会帮助受害人伸张正义也是有意义的
哪个州??为什么我耽误了好几个小时,一毛也没有。我都去好几次了,一次支票都没有。
谢谢。
判定guilty on all six counts一共只花了我们10分钟时间。但是在审核刑期时发生了重大分歧。法律只给了我们两个选择,”life in prison” or “life in prison without parole”. 我和另外三个juror是minority,建议前者,因为根据本州法律,即使嫌犯获得最大幅度的减刑,出狱也是76岁了。我们觉得everyone deserves a second chance。一直争论了三个小时。最后大家都很emotional,我们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想成为hang jury。我的原话是,”If I have to make a mistake, I’d rather make a mistake to benefit the victim’s side.”
本案发生在两年前Covid爆发时最危险的时期,嫌犯在拘捕过程中向三个警察吐口水。根据本州法律,这是3 counts of felony,every count的刑期是4年至无期。控方第一次陈述的时候我没听明白,因为吐口水的法律表示是 “put bodily fluid on someone”。jury最后对吐口水的判决是5x3=15年。
jury中只有两个minority,我和一位黑人老伯。这位老伯在选juror时给legal system打了6分,并且说”the system needs more equity when dealing with minorities”。本案嫌犯是黑人,结果老伯比其他juror都狠,坚持every count of offense都给予最重处罚,包括要求吐口水一项判处3个无期 😲而且坚决要求murder一项判life in prison without parole,理由是这种人即使80岁出狱也会再犯😲😲
等听故事。
挑选jury的场面很少出现在影视作品中,大概就是因为太枯燥了!
我们这法庭工作说的是必须要领支票,不然法庭会觉得你没来,继续找你。
我去车库取车的时候,同电梯的黑大哥还说这次给的多,以前是给17,$35 is decent。我说可能因为inflation吧。黑大哥狂笑不止。
我们9:30,看来我们比较人性化,哈哈。
当心冤枉了好人
高,实在是高
有几点感受。首先,jury duty几乎是完全义务性质的。有些州的补偿稍微多一点,但千万别指望能补偿你损失的收入。好一点的雇主会让你带薪,多数不会。
其次,逃避义务恐怕不是什么好主意。别以为法官是傻瓜;如果法官看出来你是有意逃避,我听说过有法官让这样的candidate整整一个星期每天都到法庭报道。
我本人不太愿意做刑事案件的juror,尤其是这种murder case,但是个人是没有选择的。不知道被送到什么案件是不是也是随机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会有很多随机的事情。有的juror会打瞌睡!有的juror会忽然要求去洗手间。这些都会使案件正式暂停下来。
另外不知是否每个州都是这样,我们这里guilty verdict和length of sentencing是分开的两部分,先deliberate是不是guilty,回到法庭宣判,然后再回到jury room判定刑期,然后再次回到法庭宣判。
我们这个案子,嫌犯在法庭最后陈述过程中一言不发,表示没什么可说的。但当宣判有罪后,强烈要求对jury讲话,被法官制止,说这样做对你没任何益处。
案件全部结束后,我们留在法庭和法官以及控辩双方的律师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互动,讨论了各方对于这个案件的感受。法官告诉我们她完全赞同我们的两项判决。I told the prosecutors and the defense attorneys that I’ve gained a new understanding of lawyer’s work and totally respect them now. I used to hold a net negative view of lawyers.
最后一点感受大概会让这里的姐妹很受用。本案的法官、控方的两位律师、辩方的一位律师,也就是4/5的法庭相关人士都是女士!尤其是控辩双方的3位律师,年轻、精干。法官也只是中年而已。我这位大叔只能说佩服!
一点也不枯燥,挑陪审团是双方律师激烈的争夺,基本决定了案子的胜败,好多影视作品描述这个过程,惊心动魄的,双方律师都有团队在后台筛查候选人的背景资料,迅速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要还是不要,双方都同意才能选上所以还得双方妥协,John Cusack有个电影演的他的角色想方设法被选上以影响某个案子的判决,还有很多关于陪审团的电影,里面道道太多
当然把最精彩的部分剪辑出来那是一点也不枯燥的。但是你如果坐在那里,听着同样的问题被逐字逐句问32遍,然后再聆听32遍很多雷同的回答,感觉就会不一样了 -_-
我们这个案件审理的过程倒是精心动魄,双方律师都很投入,辩方律师还很emotional和dramatic,以至于法官三番五次在他们密谈时shushed him。我的感觉比很多电影里还drama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