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 但是在close之前发现了问题。从房屋局的记录看, blueprint layout只有一层在图上,找不到二楼的加建许可。 title search说,前房主人1971交易时,就已经有二楼了。 我的律师和我说1971年以前的加建可以当成grandpa cause, 不用certificate。 但是我发现这栋房子在1951年一楼也有加建房间,都有图纸,没道理之后在二楼改卧室不申请。不知这里有高人可以指点一下吗。谢谢了 LostSwallow 发表于 2022-05-14 00:34
这么旧的房子,SFH就不要纠结这么多了。就算是后面转卖,也很有可能重建。如果location好。没什么好纠结的。
这个区的房子,我的还算新的。
1 你现在在option time (feasibility time)里?如果是恭喜你,可以找这个理由压价了; 2 必须要好好读你Title insurance policy(产权保险),他必须要保你整栋房子,而不是房屋局的纪录,不然下面卖房有可能碰到问题。1971年交易过并不能保证它的合法性。 3 grandpa cause每个州,城市会有不同,能不能让律师找到相应法规。再找一个律师做2nd opinion也可以的。Title 公司一般是律师开的,这个律师你可以用做2nd opinion,而且你在他家close,很可能这个advice就不收你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