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从教育法中删除“不可救药”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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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777
楼主 (北美华人网)
纽约州长霍楚周三签署了法案S.6744/A.7981法案,从教育法的某些章节中删除“不可救药”(incorrigible)一词。这个词被认为是带有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的词。
根据pix11报道,韦氏词典将“不可救药的”定义为“无法纠正或修正的;不可改造的。”州长办公室补充指出,这个词在历史上一直用于形容有色人种女孩。
霍楚表示,该法案旨在纠正种族偏见和歧视的历史错误。她说,至关重要的是,纽约的教育机构是所有学生,无论他们的外表或表达方式如何,都可以在不受偏见和恐吓的情况下发挥最大潜力的地方。在纽约,多元化是我们的优势,这项立法将有助于确保年轻女性,尤其是有色人种的年轻女性,不会被这个过时的术语污名化,并免受滥用权力的侵害。
S.6744/A.7981法案还禁止歧视、恐吓和报复对学校提出投诉,或行使权利或采取私人行动的学生。
纽约州法律现在允许学生针对有执照的私立职业学校的行为向州教育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以及在教育部门的投诉程序之外的私人诉讼权利。然而,在新法立法之前,该法律并不包括保护学生免受私有或营利性大学的侵害。

来源:侨报网
我是进来学习英文“不可救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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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ng1941
我也是。学完之后要小心以后不能轻易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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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oletta
Sounds of Music. Kurt von Trapp: I'm Kurt. I'm 11. I'm incorrigible. Fräulein Maria: Congratulations. Kurt: What's “incorrigible”? Maria: I think it means you want to be treated like a b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