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陌生人之间的距离,和这议员情妇之间的距离差远了吧。日本片里整天雅蠛蝶,宅男不都看挺high的,没听说人报警啊 kingboo 发表于 2022-04-29 17:20
如果不需要证据的话,那人人都可以诬告了。 要求证据,就是保护被告的人权。被告的人权,和原告一样需要被法律保护。 这不是欺负女性,而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公平是个理想,但如果达不到公平的理想,那就先实际一点,追求衡平的现实。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9 00:11
是小雨衣吧 。。。 雨伞🌂这看着都觉得疼!!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9 19:24
整体来看大强子给我感觉还挺实诚的,听力和表达都不错,除了口音和词汇量不足不能苛求,人大毕业的实力还是可以的。整体下来我提出一个疑点,被问到双方衣服是谁脱的,大强子说他的t shirt是女方给脱的,pants是自己脱的,而被问到女方衣服谁脱的时候,大强子说女方给他洗澡完他出去躺床上后,女方留在洗手间一会,他认为女方是那个时候脱了衣服然后洗澡的,这意味着女方给他洗澡的时候是穿着衣服的?电梯里女方穿的是类似毛线衣、长裙,竟然穿着这些给大强子洗澡?不会把自己身上都弄湿了吗?不难受吗?美国的APT shower room大家有概念的,不可能保持自己衣服不湿touch everywhere to clean 大强子 body. 也不认为是take a bath. 我认为大强子此处说谎了。 TXTX 发表于 2022-04-28 14:52
刚刚听了,他是说他洗完出来女方停留了一会,他认为她那时候也洗了个澡,没说那个时候脱衣服吧 kingboo 发表于 2022-04-28 15:05
那不是废话吗 如果女的停留了一会儿,(他认为洗了澡),出来光着了,那不就说明女的在那个时候把自己衣服脱了吗 Cumberbitch 发表于 2022-04-28 15:21
对,我支持你的观点,大强子没有明确回答女生衣服谁脱的,但这时再次说了一遍他猜测女生在他出去后洗澡了,这个猜测指代的意思就是这个时间内脱的衣服,如果女生给他洗的时候已经脱了,他干嘛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又说一遍猜测女生那个时段洗澡了的事情。我猜测很大可能大强子参与了女生脱衣服的行为,为了尽量撇清罪名说谎了。 TXTX 发表于 2022-04-28 15:38
人家有电视剧早就表演了你说的。 ocmom 发表于 2022-04-28 22:34
可是这个男女都没脱衣服呀,不存在一方不脱衣服给另一方洗澡的情况。。。 TXTX 发表于 2022-04-28 22:45
赵老师说,本来是爱情偶像剧挺美好的一事儿 。。。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8 22:42
这个满足要求吗?一个穿了的给没穿的洗澡🛁? ocmom 发表于 2022-04-28 22:49
他没有正面回答谁脱了女生衣服,这个顶多算隐瞒不算撒谎吧。可能是两个人干柴烈火四只手一起脱的呗。 私以为 如果女生帮大强子脱衣服属实,那女生的衣服是由which one脱的对于定罪不太重要。别告诉我,在这个情形下,女生帮他脱衣服的唯一目的是为了clean他的body,你当养老院做护工啊。 difensanmuyi 发表于 2022-04-28 23:04
脱衣服的细节,这个是刘强东一方的证词。不能简单拿来当成事实吧。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8 23:06
是的,所以我用了"如果"嘛。 不过脱衣服这件事,在双方供词向左的情况下,没有证人,没有监控。警方应该不会采信任何一方的,即脱衣服细节完全没影响定罪。 difensanmuyi 发表于 2022-04-28 23:10
话说,强哥的2分钟也太简单粗暴了,没有蜡烛,蛋糕和红酒🍷,就急吼吼地直奔主题然后嘎然而止!短平快! ocmom 发表于 2022-04-28 23:21
其实强奸这事之前有案例,哪怕是女主在电梯里是想跟强东滚床单的,哪怕是她进屋了也还依旧想呢所以开始脱墙洞衣服了,然后脱光了女主还是想继续,然而中途指不定墙洞哪表现不佳,如果此时女主表示并不愿继续下去了,墙洞不停止,那就是强奸。 cqcq 发表于 2022-04-28 23:26
如果能有证据,这个确实没错。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8 23:28
要是只有两个人在场,女方怎么证明自己说了要停?会不会最后成了he said,she said? tiantianfadai 发表于 2022-04-28 23:33
所以大妈们说她哎哟喂都会脱男人衣服了,给男人洗澡了,还强奸个P哦,是可以不成立的。。 cqcq 发表于 2022-04-28 23:29
以前看过一部刑侦片,强奸案在案发后6小时内报警,警方可以做医学鉴定,女性是enjoy还是被强迫能验出来。电视剧里讲得还挺详细的,还有示意图。 但不知道那种前半段enjoy后半段被迫,是不是能看出来。 不过东子才2分钟,女生就算change mind思路也没那么快啊。 difensanmuyi 发表于 2022-04-28 23:41
那就看法官了。 我只是表述我的观点,比如我的偶像金城武吧。 他跟我在纽约偶遇,我想上他吗?很想,于是我们喝了点酒,他本人帅的把我当场电晕。。所以当他扶着我的时候我是去哪都愿意跟着得了!!!结果去了房间里,我们开始狂野的亲吻,天哪我开心的药升天了!! 正当一切完美发展的时候,他开始慢慢有粗鲁的痕迹,比如开口用很不尊重的字眼称呼我,比如开始比较让我不舒服的用力,等等,那么此时我就不想继续,他还继续就是强奸了。 也就是说,女性起初愿意上床的意志,并不能否定男性强奸的事实。 cqcq 发表于 2022-04-28 23:37
是这样的 。。。 但是司法实践上要有证据证实。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8 23:44
说不定就是才2分钟和那啥不满意,觉得没有enjoy, 就中途叫停了。但强子是箭在弦上 不得不发,然后就是“强奸”了。 ocmom 发表于 2022-04-28 23:43
是不是有挣扎的痕迹能检查出来? oldbear1 发表于 2022-04-28 23:46
越是有previllage的男性越容易是这类强奸犯。 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要什么都可以得到。 cqcq 发表于 2022-04-28 23:45
而且他们真的觉得不是,他们就觉得自己charming别人seduce。最近netflix有一部戏就是这样的,议员跟情妇分手了又烈火重燃,女的当时没说no但是说了not here,然后男的就硬来。陪审团不信女方,但其实男的以前就有一模一样的前科,连辱骂女生欲擒故纵的用语都一样,而且是对一个不认识的女生,只是对方羞于报警,所以没人知道。 cebublue 发表于 2022-04-28 23:52
不是陪审图相信还是不相信女方,而是事实性问题没能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 辩方的人权也是人权。 法律上而言,陪审图解决的是事实性问题,也就是说,证实事实是否发生(按法律定义),而不是相信与否的问题。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8 23:54
法医也只能看肢体上的挣扎伤痕吧,如果是被权势和心态因素一步步牵制的,也测不出来。所以打个民事挺好的,有委屈就坚持。赔偿金额只是$5万而已。但男方律师说这只是个数字,不知道啥意思。 cebublue 发表于 2022-04-28 23:49
是的,他们就觉得是很多女人都想跟他们上床,无论为钱还是为权,我们先不否定的确有这样的女性存在,但不能因为此类女性的存在就否定,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女性意志的性行为,而性行为是一个过程,意志会随着体验发生变化,特别是这种根本不认识的彼此不了解的性伴侣,那么你说这样不是对男性不公平吗? 不,很公平,各自Take risk.你可以选择约炮,男女都可以,同时男女都可以起诉。 cqcq 发表于 2022-04-28 23:56
同意你说的。在撒谎的时候,说的越多越容易暴露。警方问的是谁脱的,如果有律师的话,就只会建议简单回答,而不是追述他的推测。这种额外的信息,如果没有严谨的描述,很容易暴露。 如果女生真的穿着毛衣类的衣服给他洗澡,洗澡时间估计不长。 另外,他的英语口音我实在听不下去 听着太难受了 oceanmist 发表于 2022-04-29 00:00
这个案子最大的疑点是,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刘强东就对着警察有问必答 难道警察询问前,没有对他宣读过他的基本权利吗? 还是他自己waive 掉了。 wmn 发表于 2022-04-29 00:01
这个不是当事人双方的 opinion 问题,而是真实世界里的 fact 问题,以及如何证实 fact 的问题。 并且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9 00:00
卧室里没有第三人, 不可能能有你要的证据,恶劣行为除外。 性爱过程里双方是否要继续下去的意愿就是fact,告诉对方了自己的意愿deliver给对方,对方拒绝尊重就是fact.当然墙洞这种2分钟的,也是很难立刻停止。。可能的确药停呢,就来不及了 强奸这事儿你非要说肉眼看到证据才能定案,就是欺负女性呗 cqcq 发表于 2022-04-29 00:08
这种饭局的设定都是帮老大套路小白的,说说黄段子让小姑娘不好意思,他们就特爽,然后给软硬兼施整晕了过后再哄吓。把女方想得太复杂,反而不符合饭局的预设。 cebublue 发表于 2022-04-29 00:00
剧里女生说not here,律师说not here不是no,陪审团怎么判断not here的意思,这本身就是opinionated的。这种案子就是挺难判的,但是如果有其他受害者站出来,就会有利于原告,因为就是有pattern了。 cebublue 发表于 2022-04-29 00:13
怎么说的女孩跟白痴一样。 刘强东想跟她睡,她要是不同意,可以拒绝找借口离开。刘强东总不会当场暴揍她吧。你也说了这种男人自我感觉特好,自认为排队想睡他的女人多的是,不会死盯着一个女生不放。 不是由于受到生命威胁,而跟权势睡了的女人,哪怕半推半就,根本不是小白兔。 difensanmuyi 发表于 2022-04-29 00:12
这是电影。在法律上,no here 当然就是 no (at this moment)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9 00:15
人家律师陪着练了好久,要给点面子的。 cebublue 发表于 2022-04-29 00:02
当然了,现实世界里的陪审团,可能还会看一下上下文。 但我作为男生,better safe than sorry 。。。 如果跟女生讨论婚嫁,女生说再想想,我心理就直接认为是 no 了,省得被拉去法庭。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9 00:17
那得陪审团同意啊……律师可以举出其他例子去削弱这个not here,说你调情呢?陪审团每个人的意见又不代表法律标准。 cebublue 发表于 2022-04-29 00:17
说实诚真是太有修养了。 大强子还说女方把他全身摸了,我去,他是黄金做的镶满宝石吗? 在车上都开始摸啊亲的,进房后,女的还要费这么大力气勾引他?除非他不行,哈哈😄 他说那一大堆都是开脱自己,泼女方脏水。 这件事女方没证据强奸,同样他也没证据不是强奸。或者说,他没进监狱是因为没有强奸铁证,而绝不是因为有非强奸铁证。 但国内舆论宣传是,大强子被放了,是因为比如楼道录像证明了不是强奸。 对比上床这件事,对女生造成更大伤害的是国内舆论。退一万步讲,这件事两人各打五十大板,但因为大强子是男的,又有钱有势,他躲过了49大板,反到打了女方150大板。 foreverf 发表于 2022-04-29 00:18
不知道他在律师来之间接受的询问,还是律师来之后接受的询问。这件事对他来说很丢面子。他恐怕从没想到过他会这样被抓。他当年好像怼过马云,怼过曝光他和奶茶的人。他被抓的消息传出来的时候,可真是个大笑话。 oceanmist 发表于 2022-04-29 00:18
没说普通男生。这世界上有一种Alpha men,他们世界是没有no的。 cebublue 发表于 2022-04-29 00:19
这倒是,国男肯定占大强子的多, 这件事出来的时候,我认识的一个男的义愤填膺,好像抓的是他爹。 不过他确实长的有点像刘。哈哈哈。我这个朋友就总是觉得女的要占他便宜,女的要分他财产。新闻里有个什么名人离婚被分了财产,他都气愤的如同他被分了钱。母胎solo, 估计现在还单着吧,如果有女的找他,我还真得怀疑是不是看上他家的钱了。 oceanmist 发表于 2022-04-29 00:24
衣服湿了有什么关系?也是情趣啊。重点是刑事案已经判无罪了,也就是说没有强迫这件事存在。 imniz 发表于 2022-04-28 15:04
这完全不对,只是国内的宣传。 很多谋杀案,即使很多旁证指向凶手,但因为没有直接证据,不得不释放。 foreverf 发表于 2022-04-29 00:28
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观点,但这事到目前看来,并没有足够法律上能过关的证据。 tidewater 发表于 2022-04-29 00:29
麻烦你别回复我了。没人说别人不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你就别自说自话了。 你前面的回复也是,和我说的没什么关系。 你回复啥呢? oceanmist 发表于 2022-04-29 00:33
哈哈哈真的… cebublue 发表于 2022-04-29 00:35
看了那人的回复,我就觉得, 哈?这要说啥? 放哪都可以的话,干嘛回复我呢?大可不必。 像极了上了年纪爱说教又絮叨的人 oceanmist 发表于 2022-04-29 00:49
其实我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女的穿衣服帮男的洗澡,然后自己再单独洗?难道不是干柴烈火一起湿身一起相互脱,然后互洗?当然也可能强东没洗换衣服,所以要先脱,但女的帮他洗澡时难道他不帮女的脱了一起洗?太没情趣了 pineappletin 发表于 2022-04-29 08:14
一个公众人物,电商巨头的CEO,有妇之夫和人乱搞。不理解说他实诚,敢自己和法官对话,英语好等等的逻辑在哪里?这个案子只是个开始,类似的起诉以后会接二连三的冒出来。 mingcedargrove 发表于 2022-04-29 03:04
🔥 最新回帖
想按日本片在现实生活中实践,那最好请得起一个服务ceo或者议员的律师。
这个的确同意。想想有儿子的吧,以后随时被告强奸如果是被冤枉的但是不用证据就可以那真是太容易了
接受专家批评更正!🤣
🛋️ 沙发板凳
有没有可能 女方只是 帮助强子 洗了小丁丁 强子以为只是一场 交易 没想到 到底还是强奸
那不是废话吗 如果女的停留了一会儿,(他认为洗了澡),出来光着了,那不就说明女的在那个时候把自己衣服脱了吗
对,我支持你的观点,大强子没有明确回答女生衣服谁脱的,但这时再次说了一遍他猜测女生在他出去后洗澡了,这个猜测指代的意思就是这个时间内脱的衣服,如果女生给他洗的时候已经脱了,他干嘛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又说一遍猜测女生那个时段洗澡了的事情。我猜测很大可能大强子参与了女生脱衣服的行为,为了尽量撇清罪名说谎了。
看过律政片的都知道,每字每句都是律师教的,给自己找补自然有漏洞。他还说不知道自己媳妇好看呢,为啥要信他…
人家有电视剧早就表演了你说的。
赵老师说,本来是爱情偶像剧挺美好的一事儿 。。。
可是这个男女都没脱衣服呀,不存在一方不脱衣服给另一方洗澡的情况。。。
这个满足要求吗?一个穿了的给没穿的洗澡🛁?
荤素搭配营养好!
你太牛鼻了 。。。 爱情偶像剧里,男生直接三下五除二,女生则是一件一件慢慢褪下 。。。
湿衣服浴室情事是日本片中的一个场景哈哈
私以为 如果女生帮大强子脱衣服属实,那女生的衣服是由which one脱的对于定罪不太重要。别告诉我,在这个情形下,女生帮他脱衣服的唯一目的是为了clean他的body,你当养老院做护工啊。
脱衣服的细节,这个是刘强东一方的证词。不能简单拿来当成事实吧。
是的,所以我用了"如果"嘛。
不过脱衣服这件事,在双方供词向左的情况下,没有证人,没有监控。警方应该不会采信任何一方的,即脱衣服细节完全没影响定罪。
赞同你的说法。
不是啊,衣服大概率脱了,但是洗个澡出来会裹个浴袍浴巾啊,哪怕是男人也不可能光着就出去了吧
话说,强哥的2分钟也太简单粗暴了,没有蜡烛,蛋糕和红酒🍷,就急吼吼地直奔主题然后嘎然而止!短平快!
干柴烈火有啥不好理解的?
"刘强东律师原本的动议请求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试图阻止原告Jingyao律师对刘强东证词质询中提出以下问题:刘强东过去和现在的政治观点、刘强东和体制的关系、个人财务状况以及刘强东过往知情的性关系。但法院认为该案是公共重要性议题,因此拒绝取消公开听证会的请求,并拒绝被告申请保护令的动议。据此,在接下来书面证词质询中,刘强东将需要对上诉问题进行回应。"
如果能有证据,这个确实没错。
所以大妈们说她哎哟喂都会脱男人衣服了,给男人洗澡了,还强奸个P哦,是可以不成立的。。
要是只有两个人在场,女方怎么证明自己说了要停?会不会最后成了he said,she said?
本来就是吧,该爆的视频音频两年前都爆过了,这不是案子又要审了,男方的老音频被单独摘出来炒冷饭了呗。
那就看法官了。 我只是表述我的观点,比如我的偶像金城武吧。 他跟我在纽约偶遇,我想上他吗?很想,于是我们喝了点酒,他本人帅的把我当场电晕。。所以当他扶着我的时候我是去哪都愿意跟着得了!!!结果去了房间里,我们开始狂野的亲吻,天哪我开心的药升天了!! 正当一切完美发展的时候,他开始慢慢有粗鲁的痕迹,比如开口用很不尊重的字眼称呼我,比如开始比较让我不舒服的用力,等等,那么此时我就不想继续,他还继续就是强奸了。
也就是说,女性起初愿意上床的意志,并不能否定男性强奸的事实。
“最后,刘静尧称 “如果当初知道自己可以承受这么多痛苦,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于第一时间报警。”
看民事怎么判吧,判了就认了吧,祸害多少人了。
以前看过一部刑侦片,强奸案在案发后6小时内报警,警方可以做医学鉴定,女性是enjoy还是被强迫能验出来。电视剧里讲得还挺详细的,还有示意图。
但不知道那种前半段enjoy后半段被迫,是不是能看出来。
不过东子才2分钟,女生就算change mind思路也没那么快啊。
说不定就是才2分钟和那啥不满意,觉得没有enjoy, 就中途叫停了。但强子是箭在弦上 不得不发,然后就是“强奸”了。
是这样的 。。。 但是司法实践上要有证据证实。
越是有previllage的男性越容易是这类强奸犯。 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要什么都可以得到。
是不是有挣扎的痕迹能检查出来?
女生中场喊停之后,男方只要在合理时间内退出,法律上也就不构成强奸了是不是?
应该是 。。。 但即使女方没有挣扎,理论上也是强奸。当然实践上证据比较困难。
法医也只能看肢体上的挣扎伤痕吧,如果是被权势和心态因素一步步牵制的,也测不出来。所以打个民事挺好的,有委屈就坚持。赔偿金额只是$5万而已。但男方律师说这只是个数字,不知道啥意思。
而且他们真的觉得不是,他们就觉得自己charming别人seduce。最近netflix有一部戏就是这样的,议员跟情妇分手了又烈火重燃,女的当时没说no但是说了not here,然后男的就硬来。陪审团不信女方,但其实男的以前就有一模一样的前科,连辱骂女生欲擒故纵的用语都一样,而且是对一个不认识的女生,只是对方羞于报警,所以没人知道。
不是陪审图相信还是不相信女方,而是事实性问题没能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 辩方的人权也是人权。
法律上而言,陪审图解决的是事实性问题,也就是说,证实事实是否发生(按法律定义),而不是相信与否的问题。
是的,他们就觉得是很多女人都想跟他们上床,无论为钱还是为权,我们先不否定的确有这样的女性存在,但不能因为此类女性的存在就否定,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女性意志的性行为,而性行为是一个过程,意志会随着体验发生变化,特别是这种根本不认识的彼此不了解的性伴侣,那么你说这样不是对男性不公平吗?
不,很公平,各自Take risk.你可以选择约炮,男女都可以,同时男女都可以起诉。
所以剧里没判他呀,但是他两次骂女方的用词,都是明确表示他明知故犯的pattern。而且特别神,在他的回忆里,都是别人勾搭他。
民事也是基于事实性问题。只不过证实的要求没有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这么高。
主要是验生殖器、还有肛门。也结合身上其他痕迹和现场勘查结果。
这个不是当事人双方的 opinion 问题,而是真实世界里的 fact 问题,以及如何证实 fact 的问题。
并且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
这种饭局的设定都是帮老大套路小白的,说说黄段子让小姑娘不好意思,他们就特爽,然后给软硬兼施整晕了过后再哄吓。把女方想得太复杂,反而不符合饭局的预设。
同意你说的。在撒谎的时候,说的越多越容易暴露。警方问的是谁脱的,如果有律师的话,就只会建议简单回答,而不是追述他的推测。这种额外的信息,如果没有严谨的描述,很容易暴露。 如果女生真的穿着毛衣类的衣服给他洗澡,洗澡时间估计不长。
另外,他的英语口音我实在听不下去
人家律师陪着练了好久,要给点面子的。
刑事和民事的差别,主要是证实的要求不同。刑法事需要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
人的记忆不一定百分之百清楚 。。。 漏洞也是要关键性问题,不太可能记错的问题的漏洞。
这也就是警察为啥连是不是射精都问,射在哪里都问。
说不定在局里啥都没说等律师来呢
由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刘强东已经回到北京,这次讯问是通过电话完成的,时间是明尼苏达时间9月7号中午12点15分,地点在Hogan & Lovells律师事务所,刘强东聘请的律师Jill Brisbois在旁边。在讯问现场的,还有温特探长的一名同事,和一名翻译
卧室里没有第三人, 不可能能有你要的证据,恶劣行为除外。 性爱过程里双方是否要继续下去的意愿就是fact,告诉对方了自己的意愿deliver给对方,对方拒绝尊重就是fact.当然墙洞这种2分钟的,也是很难立刻停止。。可能的确药停呢,就来不及了
强奸这事儿你非要说肉眼看到证据才能定案,就是欺负女性呗
如果不需要证据的话,那人人都可以诬告了。
要求证据,就是保护被告的人权。被告的人权,和原告一样需要被法律保护。
这不是欺负女性,而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公平是个理想,但如果达不到公平的理想,那就先实际一点,追求衡平的现实。
怎么说的女孩跟白痴一样。
刘强东想跟她睡,她要是不同意,可以拒绝找借口离开。刘强东总不会当场暴揍她吧。你也说了这种男人自我感觉特好,自认为排队想睡他的女人多的是,不会死盯着一个女生不放。
不是由于受到生命威胁,而跟权势睡了的女人,哪怕半推半就,根本不是小白兔。
剧里女生说not here,律师说not here不是no,陪审团怎么判断not here的意思,这本身就是opinionated的。这种案子就是挺难判的,但是如果有其他受害者站出来,就会有利于原告,因为就是有pattern了。
这是电影。在法律上,no here 当然就是 no (at this moment)
不是说她这一个是不是小白兔,而是说老总身边的人挑女生参加饭局是怎么挑的。有些人把女生说的很风尘,不符合逻辑。这可是不做保护措施的大佬,手下人那么没眼力界可能吗?
当然了,现实世界里的陪审团,可能还会看一下上下文。
但我作为男生,better safe than sorry 。。。 如果跟女生讨论婚嫁,女生说再想想,我心理就直接认为是 no 了,省得被拉去法庭。
那得陪审团同意啊……律师可以举出其他例子去削弱这个not here,说你调情呢?陪审团每个人的意见又不代表法律标准。
说实诚真是太有修养了。 大强子还说女方把他全身摸了,我去,他是黄金做的镶满宝石吗? 在车上都开始摸啊亲的,进房后,女的还要费这么大力气勾引他?除非他不行,哈哈😄 他说那一大堆都是开脱自己,泼女方脏水。
这件事女方没证据强奸,同样他也没证据不是强奸。或者说,他没进监狱是因为没有强奸铁证,而绝不是因为有非强奸铁证。 但国内舆论宣传是,大强子被放了,是因为比如楼道录像证明了不是强奸。
对比上床这件事,对女生造成更大伤害的是国内舆论。退一万步讲,这件事两人各打五十大板,但因为大强子是男的,又有钱有势,他躲过了49大板,反到打了女方150大板。
不知道他在律师来之间接受的询问,还是律师来之后接受的询问。这件事对他来说很丢面子。他恐怕从没想到过他会这样被抓。他当年好像怼过马云,怼过曝光他和奶茶的人。他被抓的消息传出来的时候,可真是个大笑话。
没说普通男生。这世界上有一种Alpha men,他们世界是没有no的。
是,我上面说了,陪审团还要看上下文,毕竟人类语言的二义性 。。。
但我个人,上贴说了,作为男生,我不冒这种无谓的风险。
对。其实权势在事件考量中应该是力量悬殊的证据,可是现实中却成为二次加害的砝码。
这是他回北京接受的电话询问录音
这倒是,国男肯定占大强子的多, 这件事出来的时候,我认识的一个男的义愤填膺,好像抓的是他爹。 不过他确实长的有点像刘。哈哈哈。我这个朋友就总是觉得女的要占他便宜,女的要分他财产。新闻里有个什么名人离婚被分了财产,他都气愤的如同他被分了钱。母胎solo, 估计现在还单着吧,如果有女的找他,我还真得怀疑是不是看上他家的钱了。
不能因为 alpha man,就不需要证据了 。。。 否则像文革那样,只要是臭老九,都是罪人。
的确人人都可以告,告不告的赢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房间里的这点事儿,女性还是要捍卫自己的自由意志绝对不可以侵犯。回到做爱本身,无论情侣夫妻还是炮友,都必须遵从女性的意志,你说那男性意志尊不尊从呢?这不是一个问题,没有男性的性意志,就发生不了性这事儿,所以男性有没有在进行中change mind直接决定了sex能否继续,好判断,而女性不是进攻方,如果语言告知还无法传达no 多一秒钟都是痛苦。
wsn占他都不是问题了,问题是这儿还好多对他轻轻拍打,集中火力嘲笑女方的,真是服了。还夸上英语了,从明尼苏达回北京好些天了,练几段对话有什么难的。
这完全不对,只是国内的宣传。 很多谋杀案,即使很多旁证指向凶手,但因为没有直接证据,不得不释放。
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观点,但这事到目前看来,并没有足够法律上能过关的证据。
因为法律上要考虑也不能诬陷好人。
麻烦你别回复我了。没人说别人不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你就别自说自话了。 你前面的回复也是,和我说的没什么关系。 你回复啥呢?
我不是回复给你看的,我是回复给版上大伙儿看的。
你不愿意看可以屏蔽我。
哈哈哈真的…
你也可以屏蔽我。
包括描述女生的身材的通稿,水得不能再水了。他们动议不让女方问的几个问题,真是自曝弱点,但总得拼一把不是
看了那人的回复,我就觉得, 哈?这要说啥? 放哪都可以的话,干嘛回复我呢?大可不必。 像极了上了年纪爱说教又絮叨的人
不过就是 passive aggressive 暗搓搓地用感情色彩劫持观点么?以为版上都看不出来?
所幸法律还是讲证据的,虽然做不到完美。
其实我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女的穿衣服帮男的洗澡,然后自己再单独洗?难道不是干柴烈火一起湿身一起相互脱,然后互洗?当然也可能强东没洗换衣服,所以要先脱,但女的帮他洗澡时难道他不帮女的脱了一起洗?太没情趣了
有钱人的 口味 很难说的
老鹰抓小鸡
被安全期那段彻底恶心到了,hpv的传播就靠这种人。他还好意思提邓文迪,奶茶是这么被忽悠的吗,真是张嘴就来。能有邓那样的agressive,教授还真不挑进这种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