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chemical engineering professor at the University of Kansas was convicted on Thursday on charges that he concealed work he was doing in China while conducting research that was funded by the U.S. government. https://news.yahoo.com/university-kansas-professor-convicted-concealing-204710611.html
根据那个新闻报道,陶教授明明有报告给学校他给中国大学工作的事,但是他注明两个项目并无利益冲突。 那是不是说他并没有CONCEAL THE FACT, 但是他对这个项目的性质认定和检方的认定不同? 正常情况下,这种证据根本无法定罪,因为CONFLICT OF INTEREST这个东西并不是非黑即白,REASONABLE DOUBT很容易建立。 但是,在KANSAS那个鬼地方,谁知道陪审员是怎么一群人。
兩邊都是 full time 肯定有利益衝突 除非是 時間管理大師 Prosecutors alleged that in 2018, Tao signed a five-year contract with Fuzhou University in China that required him to be a full-time employee after applying to participate in one of China's "talent plans."
我看的那篇文章就是讲,如果你的研究没有什么机密的东西,你如果没有disclose国内也挂一个职位,国内也有基金,在这里申请基金时也没有说,就应该属于conflict of interest,告不成更严重的罪,比如spy,最多就是wiring fraud。因为不能算泄漏机密。 如果你的研究是属于敏感的,那就很难说。但这样的应该很少吧,明明在这里需要通过clearance的还拿去国内做差不多项目的应该很罕见吧,大部分人没这个胆吧。
兩邊都是 full time 肯定有利益衝突 除非是 時間管理大師 Prosecutors alleged that in 2018, Tao signed a five-year contract with Fuzhou University in China that required him to be a full-time employee after applying to participate in one of China''''s "talent plans." phlin 发表于 2022-04-07 20:02
本來田納西給的薪水就是九個月 暑假三個月教授得自己找薪水 所以夏季兼職不構成衝突 另一個 是 兩邊都用 full time 領錢 還建立 影子實驗室!!(好羨慕 我連本體實驗室都湊不齊) 兩邊的影子實驗室的照片一出來 很容易定罪啊 影子 full time 影子實驗室 影子研究生 影子老婆......
https://news.yahoo.com/university-kansas-professor-convicted-concealing-204710611.html
好几例这种起诉都无罪了,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
那是不是说他并没有CONCEAL THE FACT, 但是他对这个项目的性质认定和检方的认定不同?
正常情况下,这种证据根本无法定罪,因为CONFLICT OF INTEREST这个东西并不是非黑即白,REASONABLE DOUBT很容易建立。
但是,在KANSAS那个鬼地方,谁知道陪审员是怎么一群人。
兩邊都是 full time 肯定有利益衝突
除非是
時間管理大師
Prosecutors alleged that in 2018, Tao signed a five-year contract with Fuzhou University in China that required him to be a full-time employee after applying to participate in one of China's "talent plans."
我觉得你看的不正确。新闻说陶教授申报没有利益冲突是因为他声称没有受雇于福州大学。这也是他在法庭上的辩解。检察官只有间接证据,像福州大学的宣传网站之类的,指控他帮福州大学工作。
也别这么下结论 李文和也算是plead guilty了,最后还不是连法官都道歉
然後發現
黨 的 核導彈外型 長得跟美國的一模一樣
李文和是怎么翻案的来着?
他犯什么罪了?
华人只敢举报华人
白人只想举报华人
所以FBI每17个小时就开一个新案子,起诉一个华人教授 99%的案子最后要么无罪,要么强行安一个“wiring fraud”甚至“child porn”
wiring fraud就是某一笔款项报税不对。税法细节多如牛毛,要找违规一定能找到
child porn就更搞笑了,在笔记本里扫出来你个chrome缓存的thumbnail,脸都看不清, 硬说是“儿童色情”
强奸
李文和的案子,就是案子破了,但是无法定罪,因为你无法让中国方面给你提供证据。
天哪? 他离婚没有啊?
没想到美华最高危的职业居然是教授
傳統華人讀書人眼中
天下的知識 技術 應該與天下人分享
所以我過境啥都不帶
有收到匯款 而收到匯款的過程 牽涉到對 國家的 不實陳述
这个教授Guilty了应该可以上诉吧
联邦检察官还是提出了指控,称胡安明博士隐瞒了他与北京理工大学的关系,并在他从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获得研究资金的时候欺诈了美国政府。
这和胡安明的case啥区别?
说了好多次了,陶的案子很难翻案了。你们就是要犟,还在别的帖子里笑话我。
人证物证动机证据链完整。KU不说话,福州大学也不说话。你怎么弄?
只会打嘴炮而己。批评网友不团结,取笑个别人“傻”。我还是那句话:你要是讽刺我就可以救陶教授,尽管来好了。
不一样,胡虽然没有在申报单上写北理工的关系,但是有一次和系主任写邮件时提到了。判决必须考虑有利被告的证据。这可以认为他已经向雇主披露了。陶教授坚持自己没有受雇于福州大学。我觉得也可能是真的,国内大学新闻网经常把八字没有一撇的事情写的跟真的一样。 但是陶教授有一个很不利的地方就是说谎被检察官揭穿了。他声称自己有段时间在德国,但是被证实实际在福州
普林斯顿的博士 还不如转码过普通的日子
说说看,人家连累你啥了?
我看的那篇文章就是讲,如果你的研究没有什么机密的东西,你如果没有disclose国内也挂一个职位,国内也有基金,在这里申请基金时也没有说,就应该属于conflict of interest,告不成更严重的罪,比如spy,最多就是wiring fraud。因为不能算泄漏机密。 如果你的研究是属于敏感的,那就很难说。但这样的应该很少吧,明明在这里需要通过clearance的还拿去国内做差不多项目的应该很罕见吧,大部分人没这个胆吧。
他肯定会啊,要不怎么新一波博同情圈钱。堪萨斯停了他的工资,可是他老婆还在工作啊,自己家大房子还继续住着,请巨贵的律师,然后给网友哭穷说自己破产,要求网友捐钱给他打官司。也真不知道那些捐钱的脑子是用来干嘛的。
自已违法犯罪还找接口
当然会啊,哈佛的Charles Lieber 一样的guilty
天哪。大概1/3的国内千人学者都这么干。如果美国开了如此判决先例,要有几百个中国教授入狱。。。
国内千人的钱不多(跟韩国、日本类似项目比),大概跟美国持平而已。国内的干法是,知道美国教授不愿意全职回国,于是鼓励你违法兼职。合同上签每年必须在职9个月以上,但是院长甚至校长会在饭桌上亲口告诉你,只需每年回国两次,一次年头(比如一月),一次年尾,比如11月,然后拿1月的美国去中国机票和11月的中国去美国机票,对中国教育部报账,学校做伪证,说此人确实1月到11月在职。
在美国,则拿11月美国去中国的机票和1月中国去美国机票,到美国学校报账,同时确实全职在美工作教书。学校并不知道在中国的兼职是全职工作。
然而美国法庭是不会认这种东西的。中国校长也不可能来美国法庭作证说是的,我们合伙签假合同。。。
所以这个事情其实是这些教授和中国学校合伙骗中国政府,并没有骗美国政府和美国的雇主 但是他们说不清楚
当然也骗了美国雇主了啊。 但是,就像前面我说的那个文章里说的,只要不是敏感的,构不成spy之类的严重的罪名。China Initiative搞不下去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大动干戈调查完,大部分情况下罪名都属于对美国政府来说不值得花那么多精力去调查。conflict of interest属于administrative discipline方面的,最后的结果很多时候就是失去这里的职位。
千人计划非常失败,没有给中国真正招来多少大牛全职回国。只是给了很多华人教授兼职捞外快的机会 最后害人害己。
之前遇到一美國名校的千人,真誠的和我說他在美國只有晚上和週末才為國內高校工作,所以兩邊都能做到全職。我想他的系主任聽到後會作何感想。
千人当年说要查护照出入中国海关记录确保满足全职工作时间,结果不了了之了。
🤔
这个本来就是现实。如果现在第二强大的是印度,你以为不会这么对印度教授?一样的。如果国家需要遏制战略,都逃不过。
知道这个情况了,现在肯定华人教授都老实的多了。
之前清華查的,所以不少清華的千人轉到其他不嚴格查護照的高校,估計後來全部不了了之。
这种两边都全职拿钱(不是指funding,是指工资)的,就是欺骗了两边的雇主。教授这种职位,原则上是不可能在同一时间段(比如,那种平时九个月在这里拿工资,暑假三个月在其他地方拿工资的,当然除外)同时接受两个全职的职位的。这样做的肯定有欺诈的嫌疑。
而且一旦在国内的学校(就算是号称的)全职,那么在各种申请的表格上,这个“雇主”填谁本身就是问题。
他这个官司,关键点就是这个国内的雇佣是否成立。不知道具体法庭怎么走的证据,但如果有国内学校的证明说这个雇佣并没有成立(就算宣传网站上有宣传),那么罪名应该很难成立。看来国内学校也不愿意做这个冤大头。
查这个有啥意义?教授这种职位,根本就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学校全职。真想同时全职,那么就跟两个雇主都交代清楚自己的时间怎么划分(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以及平时的晚上?),我就不信有什么方案是两个雇主都能接受的。
真要合法处理好,最后还是用sabbatical leave好些。
我觉得那是个黑人大妈
本來田納西給的薪水就是九個月 暑假三個月教授得自己找薪水 所以夏季兼職不構成衝突 另一個 是 兩邊都用 full time 領錢 還建立 影子實驗室!!(好羨慕 我連本體實驗室都湊不齊)
兩邊的影子實驗室的照片一出來 很容易定罪啊
影子 full time 影子實驗室 影子研究生 影子老婆......
檢方指,胡安明未上報他在北京工業大學的夏季兼職活動,有意欺騙了向他撥款的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他被控六項電信詐騙與虛假陳述罪名,將面臨最高20年監禁。他並未被控經濟間諜或轉移技術等罪名。 胡安明一方則稱,在田納西大學的校規下,此類短期兼職並不構成利益衝突,他也從未就此欺瞞校方與國家航空航天局。胡從北京工業大學獲得的報酬每年少於2000美元。
我不太懂法律,也不了解这个官司的具体流程。不过最近看的一些说法是法律的公正来自民意的基础。陪审团的意义就来自于此。现在中美关系紧张对立,而这个案子貌似也非常敏感。在这个大环境下,得出这个结论也不是没有原因。
如果有足够的理据,应该可以继续上诉的吧。
影子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