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被误导啊。加州假定的都是不能自动继承的房产。都是可以立遗嘱分的。 A tenancy in common is a form of co-ownership in which an interest is “owned by several persons, not in joint ownership or partnership.”[2] A tenancy in common is considered the default by courts, rather than joint tenancy. Tenants in common are permitted to own varying shares of the property, but all co-owners have an equal right to enjoy the entire property. When a co-owner dies, his or her interest may be transferred through probate or other proceeding as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 does not apply to a tenancy in common. Additionally, tenants in common may transfer their interest at any time without severing the tenancy in common or even affecting the ownership interests of the other co-owners
大家不要被误导啊。加州假定的都是不能自动继承的房产。都是可以立遗嘱分的。 A tenancy in common is a form of co-ownership in which an interest is “owned by several persons, not in joint ownership or partnership.”[2] A tenancy in common is considered the default by courts, rather than joint tenancy. Tenants in common are permitted to own varying shares of the property, but all co-owners have an equal right to enjoy the entire property. When a co-owner dies, his or her interest may be transferred through probate or other proceeding as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 does not apply to a tenancy in common. Additionally, tenants in common may transfer their interest at any time without severing the tenancy in common or even affecting the ownership interests of the other co-owners AaaaMei 发表于 2022-03-18 15:05
亡妻心善没想到20多年的夫会在她身后那样对她,对她父母。
渣做出来的事确实一般人做不到,是畜生干的
是啊胃癌据说是委屈纠结
也许看到出轨苗头
是的,我也觉得女主应该没打算长期让父母跟渣男同住,住个一段时间,把后事了了,孩子情绪稳定些,岳父岳母肯定是不能跟女婿长住的。恨就恨在等不了一个月,新人直接入住,可恨啊!
怎么可能知道去fl是见新欢,渣男要是早通知,再傻的女人也不会不给父母留钱还入籍吧。不要脑补!
Trust 真是去世前一个月立的吗?那打算的太晚了。 也许4月份是更改trust?
还有一种可能是老公不同意
孩子大了也要很久吗?
之前女儿将死 二老重点肯定是照顾女儿 送走最后一程 处理完了一回头 发现女婿已经再娶 指望养老无望 这时候除了要点钱还能干嘛?
身体虚弱不要紧。用老公的💰找好律师打官司并不难。只要舍得花钱,没什么搞不定的。但是幻想着替老公孩子省钱,省税,落到这种下场算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估计她和父母关系也没好到哪里去。就是苦了孩子。
另外这个男人如此奇葩,他所说的family trust,孩子是beneficiary 之类的话根本就不能信。
那自住房夫妻joint拥有,就算渣男啥都不做,妻子死后房子自动100%归他,连paperwork都不用做。看他太太四月份还能在病房跟他打字聊天,而且改deed、title也要时间,不是两三天的事儿,不知道当时夫妻俩咋想的?唯一想到的好处是万一医疗花费在太太名下留下债务,房子可避免被波及。
同意最后一句,亲兄弟明算帐,指望情份是不切实际的。
这个真的好过分!
别瞎猜 肝癌才是 胃癌是吃太多腌制食品 还有幽门螺旋菌
对呀,我父母的机票都是我们姐妹买,他们国内退休金上万
哪里可以看到渣男的信息?我都是看了大家的聊天记录才知道的😓
中国ZF不是说,加入外籍也不算嘛?中国国籍是需要个人申请并得到批准才能放弃的。之前有个人加入欧洲某国籍,回国被抓了并被当作中国人处理他的问题。
邓女士应该无权处置婚内共同财产。她唯一能处置的应该是她的人寿保险。我也觉得她太虚弱了,根本没有精力照顾到。
疫情期间,留钱给父母,父母那么大年纪也不知道怎么买呀,各种手续的。最后还不是要靠女婿。哪里能想到有那么渣得无底线的人
不争家产不争孩子抚养权很快的。至少保险金可以留给老人孩子。离婚启动了保险金也不好扯皮。
是的,这个女方就目前看下来,我一点不同情她。只是可怜她父母。
你这一下得打击多大一片啊? 那么多不给父母办绿卡的独生子女
未必人父母觉得美国好
得感冒后你会认为你会因此而s吗?
没有思维能力,为啥去世前三天入籍。这个还是她自己的决定吗?
来美国20年了,自己都两个孩子了,还用等到病入膏肓才考虑父母养老问题?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网友们怎么喷都无济于事了。
这几天改保险受益人的大妈算啥? 没有这件事 不也没写吗?
这不就是马后炮吗?
手动点赞👍 大家都开了上帝视角,亡妻被蒙蔽或者PUA了二十年,肯定是想不到自己男人能渣到这种地步的
老人有退休金有医保,亡妻年纪不大,患病前多半不会想到特意留遗产给他们,患病后忙着治病,随后又恶化很快,没力气管别人了
至于说老人自己买机票过来 老人来美国是照顾女儿最后两个月的,那时候亡妻已经病入膏肓了
还有渣男去FL旅游,亡妻肯定不知道他是去相亲的啊,只是失望他这种时候自己去旅游,也侧面说明了亡妻很天真很好说话
同意亡妻可能不是很硬气,全家被渣男欺负,吃干抹净,但说人家不负责任,自私啃老,有点过分了
亡妻如果不是这么一个善良软弱的人,哪能忍渣男那么多年都没看破他甩了他?
她也许以前考虑过给父母养老,但是以前在家里呆了十几年,不赚钱。等到赚钱了,就生病了,哎
还1-2千,你想的太多了,100-200就算有良心了,后来出事后谈了买断养老的价格是5万, 竟然还把同学同事捐款的1万8减了。女方口头叮嘱男方照顾父母的吧。
我妈就总说不要我花钱买机票,每次还把钱打给我,我一般犯懒就随她去了。谁能没事想那么多,而且这是病重的情况下。
只能说再烂的资本家都比男人靠得住😂
还是得自己工作赚钱
那就是现在才改的大妈是和逝者一样的人呗。
逝者这种肯定不是独一无二的。我前面就说过,现在活着的人,用父母用的狠,孩子带完就送回国,不考虑养老的有的是。
这些人能考虑万一自己死了,父母养老,想啥呢? 别拿生病当借口了。
话也不好这么说。女的原生家庭不给力,长得也不算漂亮,就是想甩渣男,也未必跳得上别的船。
华人真是有钱人多,二线下岗家庭20万人民币还不多?
大家也放过前妻吧。她也算是落了个死无葬身之地,死前哪能想到呢?做为厉鬼回来收了渣男渣女吧!
这个真狠 妻子五月去世 这个时候估计意识都不清楚了
还有就是家里做老婆的平时就应该掌控家里的钱,不能等到最后才来搞。不要说不耐烦管钱理财什么的,平时多做一点到关键时候差很远
跟我妈聊这个事 她也是这么说 虽说逝者为大 我竟无言反驳
看星盘上确实是有这个可能,性欲很旺盛,但是感情表达比较内敛,这只能找鸡了不是??这不还真的找到只鸡了吗
不一定,独生子女很多家里条件较好,一直都是父母补贴,从未打算过钱上补贴父母。老人自己有个两三百万的养养老也是够了,将来钱能给谁?
据说后来都是父母照顾她上厕所和洗澡,渣男以不忍心看到她受苦为由不照顾
我同意。感觉是渣男在操作亡妻手机。。。。能聊天聊出这种情深意切地,肯定老公是鞍前马后伺候地,不可能一边看老公甩手大掌柜,让父母伺候,一边还你侬我侬地。神经病才这样,癌症不会。
A tenancy in common is a form of co-ownership in which an interest is “owned by several persons, not in joint ownership or partnership.”[2] A tenancy in common is considered the default by courts, rather than joint tenancy. Tenants in common are permitted to own varying shares of the property, but all co-owners have an equal right to enjoy the entire property. When a co-owner dies, his or her interest may be transferred through probate or other proceeding as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 does not apply to a tenancy in common. Additionally, tenants in common may transfer their interest at any time without severing the tenancy in common or even affecting the ownership interests of the other co-owners
对,女主立了trust,而且后来都是父母日夜照顾她,渣男也不露面。既然知道自己会比父母先走,再没有机会尽孝了,完全不给父母留一点遗产也是奇怪
我怎么记得beneficiary要提供关系证明的? 夫妻要上传结婚证+三年内的税表 孩子要上传出生证明 不可能只要一个名字就行 不然同名同姓的人都可以冒领了
渣男在她病重去佛罗里达约会她是知道的,还跟朋友抱怨。渣男不照顾她也是知道的,这样都看不出来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要乱说 知道渣男去佛罗里达旅游,当然不知道去约会 渣男满嘴谎言,还不知道怎么哄骗她的呢
想想这件事里谁做的丧尽天良,亡妻无非是不会算计,这是遗憾但不是罪。
感觉猥琐男入场开始洗地了。很搞笑。当笑话看了。说的一个个都跟得过绝症一样,知道绝症的时候还能最大程度的分辨渣男,为今后身边人未雨绸缪。
难道这20万不是他们节省下来的养老钱???一张机票就没了,没人会把机票钱还给他们,除了善良的网友捐款。
有钱人无所谓,但普通没钱人就是大事。你估计是有钱人体会不到
没想到男的带两娃再婚那么容易,尤其还有疫情影响,B签证也不发了,不知道国内女的怎么过来的。没有原妻照顾家了那原妻的父母愿意照顾至少自己不用照顾孩子还能吃到家常饭。 确实这后妻疫情下b签证不能赴美怎么来的
我要是遇到这种事就变厉鬼也不会放过人渣
分配指定保险受益人完全不需要任何证明,指定beneficiary 的时候你只要设定名字就可以了,反正我司网站改这个只需要两分钟,而且随时可以改。最后保险理赔的时候具体操作保险公司可能需要确保指定 beneficiary 身份证明。
国内户口本行不行,应该是最快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了吧
说反了吧,估计渣男在老婆死前把tenency in common 改成了joint tendency, 老婆一死就全都归他
这个如果原来共同拥有没有妻子同意不可能变更啊,如果联名形式是一个死了全归另一个,他不需要提前动手。如果房子在trust 里,要refinance 的话需要拿出来,办好了再放进去--这个我只是跟做trust的讨论过,没做,不敢太确定。
你没有太naïve,很多那个年纪的男的就是像你想的那样。自己挣钱,有人帮忙照顾孩子,实在有需求了约个炮约个妓,就行了。岳父母未必不是这么打算的。像渣男这么能折腾的不多见
真的是少见,所以爆了。为了孩子也不该这么做啊。所以渣男就是渣男,跟常人不一样
那你可难说。女主的胃癌最开始也未必想到会死,我知道胃切除的活了很久的。胃癌不算很凶险的癌症
就是
买的时候自己选形式,我们选的自动转给survivor的。
为了三万多的墓地都能没底线折腾 哪怕好好安葬亡妻,找一百只鸡都没人怪罪他 不过也是遇到了会营销的金钻鸡,突然大方起来了也是让人吃了一惊
西安的退休工资一般人就只有一两千,二老所在的海燕厂早就倒闭了,现在往返一趟美国机票加隔离酒店小十万,对一个月只有一两千的家庭来说还是很多的。
改的时候不需要什么证明,但是通过公司买的人寿保险,是员工compensation 一部分,加州这边,改第一顺位受益人--去除配偶或只是加其他人,都需要配偶同意。
我妈也是这个反应,没说这个男的怎样,就说了句这个女儿白养了…
自己看截图
那你是真的不了解西安,西安大部分人退休工资只有一两千,二老所在的海燕厂很早就倒闭了,不知道他们现在的退休工资能不能拿到一两千。
Trust本来就是渣男自爆的 没准完全是子虚乌有
没错 普通人都是只想先治病要紧,根本不会多考虑身后事 只有渣男这种脑子最清楚了,无情无义,整天算计 所以好人一般都斗不过坏人
对,那种时候只有不带情感的人才能算的那么清楚,步步为营。
这个操作必须邓同意啊。
要这样 女的连孩子都没保护好?
归根到底还是渣男太渣, 别被带节奏 转移矛盾了
也许女主所有账户早就被渣男接管了,then she totally lost control on everything
别说癌症病人了,生活中健康的人若需要争吵争的头破血流,也是伤筋动骨的啊,再说了好人真的想不到恶人会这么恶的
感觉他们的这些操作有可能是为了避税,其实房子本来不转也是配偶继承,如果遗嘱里指定给父母的遗产,那么又是非公民,又是隔代继承,要付相当大一部分税款,病床前加入公民可能也是有税的考量。
亡妻是相当相信渣夫,当然也没打算给父母一大笔钱,父母也不是奔着钱去的。只是渣夫迫不及待闪婚并且过上“其乐融融”的小日子让心疼女儿的父母太气不过了。而且不相信女婿能兑现年金的承诺,就算写了书面承诺,隔了一个太平洋,他不给还能把他怎么地?
不过亡妻确实太傻,可能结婚太早缺乏阅人经验,在渣夫基本不照顾她的情况下还觉得此人可信,此生无憾,看客们也只有为了二老嘘唏了。孩子们感觉也没站出来说一句话(当然我们也不知道具体实情),到头来,最心疼她的还是她的父母
我同意啊,这渣就是渣籽里的极品,带啥节奏?我只是说事实,这渣太会算计了!
你遇到这种渣男还能相信回家后他能按时打钱?就是口头约定谁相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