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进步!“建议你向中国奥委会询问” 没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 DS的LV 发表于 2022-02-15 17:05
觉得谷mm应该赚够钱就跑见好就收,否则哪天跌下神坛会让国内网友喷死。她身上其实有很多国内网友的g点,分分钟燃爆。以前刘翔都能被喷成那样,何况一个归化的运动员。 dmsy 发表于 2022-02-15 17:05
求个出处,都不知道这是个梗。现在看出来是个有出处的梗。 moonandsixpence 发表于 2022-02-15 17:07
re 刘翔确实是比她根正苗红多了 呼啦圈 发表于 2022-02-15 18:18
谷根本不在乎啊。她本来就是个美国人,去中国捞烂钱的。到时候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 刘翔还在一个国内混。 moonandsixpence 发表于 2022-02-15 19:15
到时候难堪的是国家,不过国家经常被打脸,他们也不在乎。 nosiaqs 发表于 2022-02-15 20:09
第一不舍得 第二晚了,外交部的脸已经被掌掴一次(当然打脸是常态) moonandsixpence 发表于 2022-02-15 17:09
路透社记者:你刚刚谈到北京冬奥会。根据中国政府资料,中国代表团成员谷爱凌是中国公民、美国公民,还是两者都是? 汪文斌:我注意到,谷爱凌已在记者会上就相关问题作了回应。如果你还有具体问题,建议你向中国奥委会询问。
路透社记者:你刚才提到,谷爱凌已就其国籍问题作出回应,中国代表团中还有其他外国出生的运动员,请问他们都是中国的永久居民吗?还是中国公民? 汪文斌:请你向中国奥委会询问。
我原以为“我在中国是中国人,在美国是美国人”是谷的高情商机智回答,看来现在要成了“官方解释”了。
谷不回答问题,就是间接说她目前双重国籍。外交部说谷回答过了,就是证实双重国籍。让记者去问奥委会,那是告诉你管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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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记者太坏了,步步为营的,记者会逼问谷得出双重国籍的答案,马上VOA 找出奥委会网页上说谷放弃美国国籍的证据,现在又去外交部闹事。
泱泱大国的外交部发言人,对你们的坏心思了如指掌,撒谎说放弃国籍,那是奥委会的锅,去问他们!哼, 我外交部如此机智,可不是给别人背锅的!
求个出处,都不知道这是个梗。现在看出来是个有出处的梗。
第一不舍得
第二晚了,外交部的脸已经被掌掴一次(当然打脸是常态)
作者:刘尚奇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397680/answer/15015349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问:昨天中国警方约见外国驻京记者,强调外国记者在中国各地采访前需征得被采访人和单位同意。这是否意味着537号令已失效?
答:有关部门与一些记者进行沟通,目的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在中国工作。你提到有关部门找你们,我想可能是因为一些外国记者近日未经许可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采访引发混乱。希望你们能以正确态度对待。
我们已经反复重申,537号令仍是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指导性法令。对于外国记者在华进行正当采访,中方有关部门会依法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便利和协助。以前我们是这样做的,现在是这样,将来还会继续这么做。
问:我愿意遵守规定,也递交了采访申请,但警方的解释我不理解,你是否认为他们违反了537号令?
答:既然你这么执着,我愿意介绍一下了解到的情况。近日一些外国记者未经许可就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聚集蹲守拍摄,而且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劝阻,长时间占道影响通行,严重扰乱了该区域正常秩序,也引起周围商家和行人强烈不满。执勤民警依法进行了疏导,没有听从民警劝导的记者被带离现场进一步谈话。我认为多数记者是去抢新闻的,但你们的确违反了规定,也确实影响了社会秩序。其中绝大多数记者都积极与警方配合,在警方疏导后就散离了,只有极个别记者与警方发生了冲突。
我想指出,如果有人不是为了单纯去报道新闻,而是想当什么“英雄记者”,以身试法,制造新闻,这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且事情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追问:你能明确告诉我们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吗?
答: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够明智地认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是真正的记者,就应按照记者的职业准则行事,在中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从前两次情况看,那些去蹲守的记者也没有等到他们想等的新闻。如果这两天还有人煽动、鼓动你们再去什么地方非法聚集,我建议你们及时报警,一是为了维护北京的治安,二是为了维护你们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2011年3月3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外国记者要求提供禁止采访中国*****的具体法律条款,姜瑜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3月17日,《南方周末》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
建议路透社记者下次向中国奥委会问一下,看这皮球提给谁。。。
re 刘翔确实是比她根正苗红多了
谷根本不在乎啊。她本来就是个美国人,去中国捞烂钱的。到时候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
刘翔还在一个国内混。
到时候难堪的是国家,不过国家经常被打脸,他们也不在乎。
为了奥运奖牌长脸,再被轮流打脸。
这个帐也是算不明白了。
某国外交部还有脸可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