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显然不是拐,是不是买卖都不好说,尤其之后也没有任何限制女方人身自由的做法,重点是女方随时可以走,没有false imprisonment,没有被held against their own will。 不过是不是真的不是拐卖,或者买卖,楼主也不一定知道所有的细节,大门一关,谁知道这些女人受的是什么对待。但楼主这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只要男方不打不骂,这种婚姻也挺合理的这个想法真是挺disturbing,其实国内各级政府对这种偏远地区存在的拐卖人口,买卖婚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及最新的江西某个地区用房子提倡奖励青年女干部嫁给无业失业老光棍的政策,都是出于楼主的这种想法。
我从小到大周围知道几户,家里女方都是外地人,大多带着数量不等的几个孩子,四川,东北,陕西那边的,听大人聊天说是谁谁给“介绍”过来的,花了几千块钱,很多年前,那数目还是不少的,需要挣好几年还得省吃俭用的才能存够,或者得借账才行吧,觉得我妈说起来感叹“那么多钱呢”。男方基本都是年龄太大的光棍。
我家邻居男一,一个老实巴交,勤劳朴实的人,他弟弟因着老婆的身份,后来去县里当了官,他跟着老妈妈在老宅子住,人特别能干,一直忙地里的农活,种菜卖菜,种花卖花,人晒得黝黑黝黑的。有人给介绍了四川的老太太,真的,来的时候就是老太太,带着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小的都已经小学了,四川还有已经结婚的两个儿子。这老太太开始一些年挺作的,男的其实挺老实的,不怎么听他说什么,可整天听她大声吵吵,好像很不高兴,儿子女儿也都不务正业的(赌博,玩,不干活),不过我后来听我妈说后来老太太也好了,对那个男的还挺好。
我爸比较熟的一个人男二,年龄比我爸还大几岁,有人给介绍了山东的小二十多的大姑娘,后来生了一儿一女,但孩子也是教的不好,过的不怎么好,男的挺哄着着女的的,不过最后女的跟女儿去广州了,一去不回,晚景凄凉。
另一家男的男三,人不咋地(听我爸妈说的),不知道他有什么正经营生,后来有人给介绍了个陕西的,好像年轻不少的,后来生了个小男孩,没过两年说那个女的跑了,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又给弄回来了,中间的曲折不知道。
一个出了五服的本家,其实应该算好几个吧,兄弟三个,全都收了外地的带孩子的,每年过年来拜年都一大队人马,进门嘴都很甜,哥姐的叫,日子过得看着可能挺好。
前面说到的男一,跟她相熟的同乡也嫁到这里,带着一儿一女,我家后来换新房子,正好又挨着她家,女儿非常懂事,儿子太不懂事,因为比我只小一点,比我晚两年大学,有时碰到会聊几句,基本算普通人家吧,跟周围家庭差不多。
就我知道的这些“买卖”婚姻家庭,除了男三,其他家庭男的都属于比较本份,勤劳能干,愿意好好过日子,买媳妇都是因为错过了年龄,四十几岁,还想有个家的,对女方也基本挺好的。女方呢,拖儿带女的,可能在原籍的生活实在是不容易,想过稍微好一点的日子,结局也都还凑合吧,除去男二,这些家庭日子过得也还不差。不知道这中间有没有人贩子在其中牟利。但还都算顺利吧。男三我估计可能会有很多故事。
其实还是贫穷吧,如果日子没有那么难,也不会想去几千里之外的不了解的地方跟一个没见过的人结婚,还带着自己的孩子。但把人绑起来,锁起来,像牲口一样对待,真的是展现人性里恶的一面。
是的,婚姻就是要双方自愿。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就算是神仙也是强奸
买不等于拐 基本概念搞搞清楚吧 楼主提到的那些带着孩来的,拐卖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父母卖女儿收彩礼怎么算?换亲怎么算?女孩子从小被洗脑,自己这个赔钱货唯一的价值就是被卖掉补贴父母兄弟怎么算?
中国的女权还有很长的路啊。
我们那里也有四川媳妇,也介绍自己的亲朋好友嫁过来,还学会了我们的方言。
拐卖的现在都不承认。非说当年是哪些女的自愿留下自己好心收留。这回8娃妈要不是被人拍了被铁链子拴牙齿被拔了的照片,那徐州老头还在说好心收留呢。要是女的愿意,就算以后感情破裂正常离婚就是了。为什么要说“跑”了,就是因为他们强制性不让女的走,女的不得不偷着跑。所以他们也知道用“跑”这个词。就像说捉了只兔子结果兔子跑了一样。正常的离婚谁会用跑这个词?咱们北美的人就从来不说女的/男的跑了来形容离婚夫妻是吧?这个跑本身就有被强制的意思。
我当时去过一个农村,亲耳听见小伙伴叫我去看跑了的女的被捉回来剥光衣服扔在猪圈里当着全村人打(没亲眼看到因为我家人不让我去,但小孩子叫我去看)。我也亲眼从窗户缝隙里见过被锁着腿不能走路的买来的半痴呆媳妇。 现在全不承认了。非说是都是那些女的太穷,自愿来他们这儿,女的还看好几家看满意了挑中他们家才留下来。欺负我小时候没有记忆唬人呢。我那时候虽然小,但这些吓人的画面还是记住了。
官方需要洗地。所以这些“自愿”的故事就发上来了。尤其是这些买家们。
活该。真是作恶有天收,要是所有买女人买孩子的都这结局才叫老天有眼
我写帖子是看到一个帖子,说他妈妈就是被卖过来的,他爸爸对他妈妈也挺好的,想起老家的这些人和事,又是春节,有些乡愁,很想念叨念叨。顺便评价了一下。那就再评价几句我对这些事的看法。我给什么什么洗地?您想多了,想让我洗地,先给点玛尼意思意思吧得。
其实我说的这种情形跟拐卖是两类事情。拐卖我认为是被拐卖的女性对事情本身性质并没有清楚认识,属于骗,如果知道了她可能不愿意。我说的这些个例是这些女性很清楚要去遥远的地方跟一个不认识的人结婚过日子,不管是想自己过得好,还是为了家里人孩子好一点,她们是愿意的,也知道面临的境遇大致是什么样。可能农村有些人人性不好,买了老婆孩子,但对他们不好,但是另外一个问题,人本性恶的一部分,善的部分没法战胜恶的部分,那又是很大的一个话题,不想在这讨论。我想说的是这种事情本身并不是坏事。男方有成家过日子的需求,女方有脱离贫困的愿望,如果双方都能本着好好过日子善待对方来出发,这也没有什么可谴责的----没有害人之心或害人的行为,我认为没什么好谴责的,物理距离和语言差异不是错误的关键。至于交易的几千块钱,就像物以稀为贵,只要跟女方说媒(或者叫什么别的)的人没有欺骗隐瞒,我觉得也没什么。最后能过到一起成一个家,能互相知冷知热,比一个孤独终老,另一个继续在苦难中煎熬,还是好吧。
我觉得需要谴责的是,那种两边骗然后从中渔利的媒人;那种觉得女方就是传宗接代工具,花钱买了你过来就得乖乖听话,好好伺候我的封建思想;那种把男方当跳板,目的不纯的人;那种纯粹的临时起意掳了人卖到别处的等等。
有,中央台等着我节目就有几起带着孩子走亲戚赶集。。。母子一起被拐卖的。
政府为维稳而维稳是错的。政府应该干的是发展经济,人都苦哈哈的过日子是政府失职。至于我村我知道的这几家,都是个人行为,村书记和别的人没有管,这也批判我觉得有点牵强。那你觉得这男的就活该自己老死,女的你就该在你老家穷着没吃没穿?有人把他们凑到一起就助纣为虐?这理我还真想不明白。
我知道的这几家出去我说的不咋地的,你去问问家里的子女,他们喜欢不喜欢在这生活,还是给他们点路费让他们回老家,答案可能让你失望。
其实,问题在于,大千世界,有各种各样的事,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很多拐卖的事情发生,就把所有情况都当成拐卖,这是不合理的
在于认知不同。父母看中,讲好价钱,是一种买卖。自由恋爱,你情我愿的事情。
但是,如果男方给了高彩礼,女方没有相应的陪嫁,男方父母(假定彩礼是男方父母出的)心里肯定会不平衡,多少会带入将来的生活中。
4千万绝对绝对不止,远不止。
“买卖妇女”和“女方家庭收彩礼”的线划在哪里?从贫困山区嫁到富裕农村的女的自己未必不愿意啊,生活富裕了,父母还能收到一笔钱。
楼主这贴表面上好像只是陈述事实,其实真正的意思就是避重就轻,不辨是非,颠倒黑白。
买卖人口就是违法,且违背人伦的,无论什么背景,男的有什么理由或苦衷
希望制定买卖人口只判三年刑的那些鼓励和纵容犯罪的与层主说的同罪。
真的那么心甘情愿就不用走人贩子这种手续了啊,谁不想过好日子。你见过美帝政府需要花钱雇蛇头把人偷渡过来么?
瞧你用的词,“跑了”, “全都收了外地的带孩子的”, 把女人形容成个动物物件。
“这些人都是错过年龄才买的”, 你也知道这里面男女不配,
我也服了,你是哪里人, 对女人这种态度。。。
八孩妈妈是遭遇很可怜,是应该依法调查处理,我说的是另外的情形,看来是发错时间了。
你真挺逗的,男的找不到老婆,托人说帮我介绍个人吧,带孩子的穷的都行,我给你点钱,女的那边说这日子太难了,你能不能帮我找个人嫁过去,能让我们过上好一点的日子,两个中间人搭上了,“你们得给我点钱,我帮你们这么大忙”,然后他们分别收了一些钱,然后两边结婚。事情大概是这个过程吧。我妈现在邻居就是原来老房子那边邻居的同乡,他们结婚后两人一起种菜卖菜,女儿对爸爸非常好,结了婚经常回来也给她爸爸买东西,他们一家卖菜上班供小儿子上大学,他爸爸也省吃俭用的,我不觉得这半路夫妻比别的原生家庭有什么不好。
不是只要成婚过程涉及钱财,之前不认识就是人口买卖,不是得涉及引号里边的行为吗。
不知道怎么就这么肯定地盖上“买卖人口”的钢印呢。。。 大家的道德感都爆棚了,看不得努力生活过好日子的底层人生,你完全可以厌恶,那个村子最近几年也曾上过两次新闻联播,虽然我也觉得村干部吹牛拍马的让人讨厌,新闻联播很假,但人们过的大多都不错是事实。
女人不是物件,“跑了”没什么吧,是我说的男三的老婆,我也提到可能中间有很多故事,我很怀疑他那个老婆是被拐卖的,但我没什么证据,坏事犯法的事不能随便往别人头上扣。“收了”也不少人这么说吧,没有什么贬损的意味。
没什么意思解释来解释去的,我打住了。大家随意。
当今的中国,还不如古代皇帝的法制。 难怪韩国和日本认为,崖山之后无中国。就是个土匪国。
不过是不是真的不是拐卖,或者买卖,楼主也不一定知道所有的细节,大门一关,谁知道这些女人受的是什么对待。但楼主这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只要男方不打不骂,这种婚姻也挺合理的这个想法真是挺disturbing,其实国内各级政府对这种偏远地区存在的拐卖人口,买卖婚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及最新的江西某个地区用房子提倡奖励青年女干部嫁给无业失业老光棍的政策,都是出于楼主的这种想法。
蔬菜 水果吗?
大概有一亿次妇女被卖,但实际上因为女的少,没有那么多女性,所以有可能是一个女的被卖好几次。
楼主说的故事没有人贩子啊
你自己起的subject“ 顶锅盖说几句买卖婚姻“, 现在又说不是买卖了?
如果真如你所说,如果我是你,根本就不会把你说的这种情况联系到买卖婚姻里。
我相信你百分之百的美化了,要不然你就不会用女的跑了来形容(而且你描述的很多女的都跑了很多)。 如果正常离婚分手,你怎么会用女的跑了来形容离婚?而且你的很多例子都是四五十岁老光棍娶不着老婆,这些人一般不但老还很丑很穷。帅的和有钱的都能在本地找到老婆。 娶二十多的。你觉得我会相信就给点介绍费二十多女的就嫁四五十光棍穷男了?
反正我是打算不跟买卖婚姻的人有任何交集。世界上人这么多,为什么不跟简单点道德标准高一点的人来往。 在我这样亲眼见过妇女被关押殴打,然后她们的买家都众口一词像你这样claim是女的自愿来的实例的,一概回避买卖妇女的人, 不再相信这样的人。
所以就是给买卖婚姻遮个面纱来洗地了。楼主明知道自己说的例子就是买卖婚姻且用大标题写着买卖婚姻,一定要spin出个不同的说法来。
现在大家也见的多了。 你这个面纱再怎么遮再怎么spin,也挡不住了。人民群众也不能总当被糊弄的大傻子。 你自己都说了买卖婚姻了(买卖的都是女人)。人民大众接受不了买卖女人, 有问题么?你再怎么洗,如何这些买家给这些女人提供了好生活(真有这本事还娶不到媳妇要买?)。我们也接受不了买卖女人。
只要女的没有被强迫,那就是你情我愿,没啥好说的。
很多地方有媒人钱,并不是买卖,是帮忙牵线,孩子20多岁就找媒人帮忙看对象,现在都比较晚都是30+40+了找媒人,绝对没有买卖的关系就是给媒人的红包,双方男女都是自愿还得互相喜欢才成,还得双方父母点头的。绝对没有拐卖一说
楼主的例子估计也是和媒婆差不多,不存在拐卖现象。
拐卖是一方不同意才算。双方本人同意我觉得不存在拐卖。至于媒婆钱跟彩礼钱给多少都算你情我愿。
吊起来打以后,政府调查结果都是你情我愿, 如果不是,那就是还没有打够
咱俩说的不是一回事。
你说的这个跟那些骗人拐卖不是一回事,楼主这个肯定是女方也同意的,不然怎么可能带着孩子啊。那些欺骗拐卖的才是真正邪恶的,那些拐骗的女孩子基本都不是穷人,好多还是读过书的。这种需要大力打击。楼主这些估计也是有些女人带孩子想找个男人依靠,双方都同意那样没什么可指责的。
我家以前的阿姨就是四川的,现在50岁。 18岁的时候嫁到河北, 不到20就生了儿子。 我问过她为啥嫁那么远, 她说是介绍的,相亲以后就跟着来河北了。她说结婚第一年春节还回了娘家。 我觉得这个属于自愿的买卖婚姻吧 。 我小时候看过一个电视纪录片,好像叫什么打拐第一案。 大概95年左右的样子。 好像里面演的很多女孩都是被卖到河北。
我的本意只是看到八孩妈的事,赶上过年,想起家乡的人和事,有些思乡,念叨念叨。标题怎么写,并不重要,事实更重要。我并不觉得她们层次很低,我家的邻居我觉得还挺亲切的,有时在门口会聊聊天,虽然她们还是一口四川口音,但本性上观念上并没有本质区别,另外那些同姓出五服的乡亲,过年都会来我家拜年,每次都是十几个人大队人马,大家聊聊家长里短的,然后又呼啦啦去别人家,我看也挺好的。这些跟拐卖没有什么关系,至于“买卖”这个词,可能用起来也不是很合适。本来也不想跟政治扯上什么关系,但好像跟眼下大家声讨拐卖妇女儿童的论调有那么一点点跑调,听起来隐隐约约有些给谁谁洗地的赶脚,哈哈,让人不禁失笑。有的评论有点“何不食肉糜”的感觉。大家有车有房有存款,坐在空调房里喝着茶,说些慷慨激昂很高级的话,但感觉于她们当初的境遇而言有些隔靴搔痒,没什么太大关系。有说你又没在人家家,你怎么知道有没有虐待或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呢?我想,虽然我没有天天躲在人家屋里暗中侦查,但从这些女人说话表情生活状态(她们没有被禁锢在屋里,而是出门劳动或上班上学,能花钱买东西),跟当地普通人看不出什么区别,还是能做一个基本判断的。
你說的這麼多不就是那種座在冷氣房裡說農村很窮所以可以拐賣婦女的那種中國官員想法,而且自願跟非自願你也非要混為一談,你這麼體諒農民你家怎麼不出幾個女的自願去農村當性奴?呵呵呵呵
这种是收了钱的相亲,和拐卖不是一回事!
别洗了,女的老家穷没钱,难道不能进城打工吗?做保姆做服务员一个月包吃包住还能拿几千元工资,我小时候家里的保姆都是河南和安徽农村出来的,老家也是穷的要命。女方为什么要去另外一个遥远的穷农村,嫁给一个又老又丑几千元都拿不出来的废物猥琐老光棍???不还是穷吗???女的想捞钱,更想进城找退休老头啊。你说的话一点逻辑都没有。
最重要的一点,很多凤凰国男出国几十年都无法转变的思想,认为每个男性都要有女人为他繁殖后代解决性欲是基本人权,男的没性生活没孩子就是断子绝孙了,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这种思想本身就是原始野蛮荒谬反人权,本质上还是把女人看成一个物件,而不是另外一个平等的人类。女性可以选择不结婚,不生育,独身一辈子,不是男性选择了就必然要有女性回应。 看到你反问“这男的就活该自己老死? ”, 正好印证了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