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觉得可怜,可能孩子妈是被忽悠捐的 brewhaha 发表于 2021-10-13 07:33
这种伦理很让人不舒服啊,可怜的孩子renzaijianghu 发表于 2021-10-13 08:03
这啥莫名其妙的?小孩可怜是因为去世,去世把器官捐出去有什么可怜的,他妈被啥忽悠了?她不被忽悠孩子能活过来吗?想法真是太奇怪了。 Liushuirenjia 发表于 2021-10-13 09:33
没听说过误吸 另外29w已经可以活了 April4 发表于 2021-10-13 09:04
误吸?!从字面意思来看,我感觉是医院护理不周…… fulizi 发表于 2021-10-13 09:44
请问这里是什么伦理?一个人死了把器官捐出去使别人能生存下去是值得称颂的这个伦理?来,大家举个手,得多看不得别人好的人觉得这里有让人不舒服的“伦理问题” Liushuirenjia 发表于 2021-10-13 09:36
因为婴儿没有自主意识和决定权,这个口子一开容易被滥用。 举个例子,现在国内(实际上是世界所有像样的国家)不允许任何象牙虎骨犀角制品,知道为什么吧?不要说有些老虎大象是老死病死的废物利用有益无害(这里暂且假设这玩意真的有医疗奇效),不许就是不许,口子一开,就会有大量被老死被病死的大象犀牛了。这是有先例的。 littlebig 发表于 2021-10-13 10:13
的确是,这种早产的都住nicu吧,接触多的自然是护士医生了,误吸致死难道不是医疗事故?捐献器官就能掩盖? hnlaser 发表于 2021-10-13 10:12
婴儿是有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是符合伦理的.监护人同意了就说被忽悠的,那成年人同意了就不是被忽悠的? sheenhl 发表于 2021-10-13 10:25
成年人为自己做决定当然没问题。你愿意捐自己的器官没人限制,哪怕你愿意捐给李洪志。 婴儿又不会说话,无法自己说肯不肯。 CK 发表于 2021-10-13 10:32
这位今天吃啥了?火气这么大 renzaijianghu 发表于 2021-10-13 10:34
家属同意捐献都是在人死之后,不管婴儿还是大人据说死了之后都没意识。所以这楼里要呼吁伦理问题的人应该呼吁所以情况下家属都无权捐献。 Liushuirenjia 发表于 2021-10-13 10:33
你就不要在这儿扯淡了。“家属有权决定捐献”的前提是逝者没有说“不”。 也就是说,一个逝去的成年人,在他有行为能力的时候一定属于下面三种情况之一:1. 决定捐,比如我的驾照就有一个心形标记。2.决定不捐,并有明确的意思表达。3.没做过遗体处理的意见。 “家属有权决定捐献”,即使在有些国家是合法的,说的也是第3种情况,而不是可以override第2种情况。 婴儿从来没有有过说“不”的机会,所以自然不能默认为是case 3而不是case 2。 littlebig 发表于 2021-10-13 11:08
这么点小的肾脏捐个多大的人?血管吻合不好做吧aliceangle 发表于 2021-10-13 10:39
小孩子是父母的财产吗?父母可以决定孩子捐还是不捐? 扶苏 发表于 2021-10-13 11:14
你要不要统计一下,有多少成年人有明确遗嘱说一定“不”。这就跟咬定孩子出生前没有同意被生出来就是违反了胎儿的不出生权一样是流氓逻辑。绝大部分法律是不保护nuance的,就是当事人特别的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Liushuirenjia 发表于 2021-10-13 11:11
你把“不同意捐献”和“不同意出生”想类比,这才是流氓逻辑。 另外,提醒一下,在现代文明社会里,法律和法规恰恰要的就是保护"当事人特别的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即使牺牲整个社会的效率也在所不惜。例子比比皆是,比如保护盲人弱智LGBT等等的权利。 littlebig 发表于 2021-10-13 11:25
妈妈想给儿子短暂的一生赋予一定的意义,而且保留他的一点生命力吧。。。挺好的 LauritaBB 发表于 2021-10-13 11:29
孩子是你的财产吗?他同意你把他生下来吗?你要问问欧美儿童器官捐赠的规矩了,凭什么家长做决定。要ban一起都ban了,等待捐助的小朋友对不起了,早死早投胎。 掰叨叨 发表于 2021-10-13 11:20
是的,而且孩子在成年之前能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吗?他们没say no就表示他们表达的是“没say no”吗?一起ban,以后18岁之前器官都不能捐。 Liushuirenjia 发表于 2021-10-13 11:45
误吸是什么病? pop 发表于 2021-10-13 07:38
你算是说对了,18岁(或更低,依地方法规为准)当然不可以做出器官捐赠的同意。 18岁以下不可以捐出自己的钱(有些州小于一定数量可以),不可以“捐出”sex给成年人,到你这儿,居然可以捐出自己的遗体器官? littlebig 发表于 2021-10-13 12:21
是。婴儿那么较弱,真的是一个小小的手脚就可以kill掉。 如果开了这个口子,以强国的医疗道德水准,我还真的不确定会不会有人专门瞄准婴儿下手。 BaoMaoDou 发表于 2021-10-13 13:01
哎呀,我又想起一个类比。我们还应该ban sex。因为女性被允许和别人发生sex就有可能沦为性奴。不要说自愿发生sex是件好事,不允许就是不允许,否则口子一开,就会有大量被愿意发生sex的女性沦为性奴。哈哈哈 Liushuirenjia 发表于 2021-10-13 13:51
开眼了,终于发现一个人逻辑混乱胡搅蛮缠可以到什么程度。走了,你自己爽吧。 littlebig 发表于 2021-10-13 13:57
这个口子还是不要开吧,谁会知道将来会被怎么利用。 calrose 发表于 2021-10-13 14:42
孩子已经走了,不捐也救不回来了,我觉得孩子妈妈很伟大,值得赞扬 westlake 发表于 2021-10-13 09:01
不要说29周的宝宝,就是满月出来的宝宝肾脏还没发育完全吧。一岁之前的宝宝盐都不能吃的。这肾脏是捐给谁了? 贝壳的贝 发表于 2021-10-13 22:33
这啥莫名其妙的?小孩可怜是因为去世,去世把器官捐出去有什么可怜的,他妈被啥忽悠了?她不被忽悠孩子能活过来吗?想法真是太奇怪了。
请问这里是什么伦理?一个人死了把器官捐出去使别人能生存下去是值得称颂的这个伦理?来,大家举个手,得多看不得别人好的人觉得这里有让人不舒服的“伦理问题”
的确看得很不舒服,很不是滋味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力,我觉得这件事很可怜,不觉得伟大。孩子死因究竟是什么,医院和孩子母亲之间的事情我们不清楚。你也不必看到不同观点就急吼吼的,要说服别人
我女儿是29周早产, 体重1.1kg, 和这个宝宝基本差不多。 孩子前几周都是在NICU的, 喝奶都是鼻饲进去的, 那两个月一直带着各种监控心跳等体征的电极。
29周早产的survival rate应该在90%以上吧。 这个小宝宝不知道是不是本来有什么健康问题。
的确是,这种早产的都住nicu吧,接触多的自然是护士医生了,误吸致死难道不是医疗事故?捐献器官就能掩盖?
因为婴儿没有自主意识和决定权,这个口子一开容易被滥用。 举个例子,现在国内(实际上是世界所有像样的国家)不允许任何象牙虎骨犀角制品,知道为什么吧?不要说有些老虎大象是老死病死的废物利用有益无害(这里暂且假设这玩意真的有医疗奇效),不许就是不许,口子一开,就会有大量被老死被病死的大象犀牛了。这是有先例的。
我的个娘哎,厉害国真是这世界上最喜欢“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这样句式的地方和人群了。辱滑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入学不按考试成绩筛选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同性恋合法化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代孕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器官捐献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顺便说一句,不管多大岁数,人死了都没意识和决定权,家人是一样有权力捐献的,这个不懂逻辑滥用居委会大妈口吻的口子被撕开可咋办啊。。。。哦,已经撕开了。还有啊,医院急救先收治再收费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可咋办。是不是以前还有过,自由恋爱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不裹小脚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死后不能入土要火化这个口子一旦被撕开,哦买糕,国将不国啊。。。
婴儿是有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是符合伦理的.监护人同意了就说被忽悠的,那成年人同意了就不是被忽悠的?
出医疗事故该找谁找谁啊。捐个器官掩盖医疗事故?思路清奇,策略感人。建议以后医院每次出医疗事故都搞器官捐献,这样再也不会有医闹了。有谁知道他们为啥现在没有用这个策略来掩盖医疗事故吗?是因为他们都比这个层主傻吗?
成年人为自己做决定当然没问题。你愿意捐自己的器官没人限制,哪怕你愿意捐给李洪志。
婴儿又不会说话,无法自己说肯不肯。
家属同意捐献都是在人死之后,不管婴儿还是大人据说死了之后都没意识。所以这楼里要呼吁伦理问题的人应该呼吁所以情况下家属都无权捐献。
这位今天吃啥了?火气这么大
监护人为婴儿做决定的太多了,小到吃喝拉撒,大到抚养权,那说起来,可就没完没了了
哈哈,这个语气不好我承认,抱歉啦抱歉啦,起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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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要在这儿扯淡了。“家属有权决定捐献”的前提是逝者没有说“不”。 也就是说,一个逝去的成年人,在他有行为能力的时候一定属于下面三种情况之一:1. 决定捐,比如我的驾照就有一个心形标记。2.决定不捐,并有明确的意思表达。3.没做过遗体处理的意见。 “家属有权决定捐献”,即使在有些国家是合法的,说的也是第3种情况,而不是可以override第2种情况。 婴儿从来没有有过说“不”的机会,所以自然不能默认为是case 3而不是case 2。
你要不要统计一下,有多少成年人有明确遗嘱说一定“不”。这就跟咬定孩子出生前没有同意被生出来就是违反了胎儿的不出生权一样是流氓逻辑。绝大部分法律是不保护nuance的,就是当事人特别的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同问,技术上怎么操作的?
成年人替孩子决定的事儿还少了吗?
国外pediatric organ donor也有小baby,自己不可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都是家长签字捐献。英国那个最小的donor,出生前就查出来有病,家长决定生下来就是为了捐器官。
孩子是你的财产吗?他同意你把他生下来吗?你要问问欧美儿童器官捐赠的规矩了,凭什么家长做决定。要ban一起都ban了,等待捐助的小朋友对不起了,早死早投胎。
你把“不同意捐献”和“不同意出生”想类比,这才是流氓逻辑。 另外,提醒一下,在现代文明社会里,法律和法规恰恰要的就是保护"当事人特别的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即使牺牲整个社会的效率也在所不惜。例子比比皆是,比如保护盲人弱智LGBT等等的权利。
你言之凿凿提醒我的这样肯定的话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概念调查清楚在说出以事实的口吻说出?先查查法律上怎样定义nuance吧。 好吧,为了避免吵架都吵不在点上,我来解释一下吧,举个例子,如果对大众城市规定室内噪音水平不能超过40分贝,你非得说你对噪音敏感要求房东给你把室内噪音降到20分贝,那么这个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大部分人都是希望自己是可以出生的,那么你去告你父母在不能问你的情况下生下你违反了你的权益那么你也是不会告赢的。如果大部分人都默许在自己没有做决定的情况下死后家人可以捐献器官,那么你argue因为婴儿没有说no得能力所以婴儿父母violate了婴儿说no的权力这也是没有ground的。 另外,你是不是不明白不是你以陈述句叙述就表示这是个事实的?你要claim不同意出生根不同意捐献类比是流氓逻辑,你起码要给个理由吧,因为从表面上看这两件事是一毛一样的。
可惜发生在了中国,所以有些人必须定把定论成是错,而且是大错特错的事情
是的,而且孩子在成年之前能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吗?他们没say no就表示他们表达的是“没say no”吗?一起ban,以后18岁之前器官都不能捐。
你算是说对了,18岁(或更低,依地方法规为准)当然不可以做出器官捐赠的同意。 18岁以下不可以捐出自己的钱(有些州小于一定数量可以),不可以“捐出”sex给成年人,到你这儿,居然可以捐出自己的遗体器官?
可能就是医疗事故啊
误吸为麻醉后因重力作用或因食道留置胃管导致食道下括约肌关闭不严,剧烈咳嗽使腹内压、胃容量增高,胃内容物就会经食道逆流至咽喉会厌腔,容易流入或吸入了气管内
是。婴儿那么较弱,真的是一个小小的手脚就可以kill掉。
如果开了这个口子,以强国的医疗道德水准,我还真的不确定会不会有人专门瞄准婴儿下手。
他们活着时候不能捐出自己的sex是因为他们还活着,死后捐赠遗体器官对他们是没有伤害的。把小孩跟人发生sex和小孩死后捐出器官类别,呵呵我也是醉了。我们活着的时候也不允许别人把我们放火里烧啊,死后家人选择火葬是不是要ban?哦,或者严谨一些,18岁之前死亡都不能火葬。18岁以前死亡自己的财产都不得被别人继承,18岁以前死亡所有遗物不得扔掉。呵呵。不,还要加上18岁以前死亡父母不得把原本属于他的遗产留给其他孩子,18岁以前死亡爸妈以后离婚必须要有hearing决定他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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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怜,好奇为啥是觉得被忽悠?
开什么口子?现在也没有任何法律不允许婴儿器官移植啊。要不你去要求强国把口子缝上lol。反正墙国人口那么多,需要器官移植的婴儿为了避免“婴儿死后可以捐献器官的口子被撕开”只能等死也无所谓啦。
哎呀,我又想起一个类比。我们还应该ban sex。因为女性被允许和别人发生sex就有可能沦为性奴。不要说自愿发生sex是件好事,不允许就是不允许,否则口子一开,就会有大量被愿意发生sex的女性沦为性奴。哈哈哈
不然呢?谁做决定?
还是其他国家未成年人根本没有器官捐献者,需要器官移植的孩子都是直接等死,所以不存在这个疑问?
至少我看韩剧(机智的医生生活)里,很多儿童器官捐献者,包括幼童。 孩子不能自己决定,死后父母做决定不是很正常的操作吗?
只因为这件事情在中国就要被骂吗?
开眼了,终于发现一个人逻辑混乱胡搅蛮缠可以到什么程度。走了,你自己爽吧。
逻辑混乱的人完全看不懂类比。这里就是exactly你的逻辑啊。你觉得混乱吗?我们一早就觉得了。
欧美中国这个口子一直都有啊,幼儿捐献好多年了。不用等将来,过去和现在被利用了吗?为了一个未知的可能,让等待捐献的小病人去死吗?
捐给成人?
29周肾脏发育好没有都是个问题。
绝对有猫腻。
估计都是医院给找器官。。
要啥摘啥。。
否则美国富翁真好心 早就叫百分之九十的富翁税了。
社会很邪恶 上海这个完全有可能弄死孩子取肾
如果我是父母 肯定不捐
二十年前就捐了 那时候没有认识到医院有多邪恶
疑点甚多
Probably aspiration pneumonia? Which is very common.
一般人肾脏功能丢失了50%都没什么影响。75%肾功能lab上才会能看出来。(具体的数字忘记) 不需要那么多的肾脏就可以支持一个成年人的需要。
这个不需要匹配吗?
呼吸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吧
赞同,不能开口子否则别有目的的利用婴儿医用可能会越来越多
不觉得,这种不需要匹配吗?担心越来越多的胎儿被捐
跟中国有什么关系,难道不是挑战人性吗?你不做不代表别人不会做
mm这么一说细思极恐啊
可是这不是所有生前并没有明确表示过donor consent的捐献者面临的所有问题吗?实际上当人死了的时候只要他的family签consent就可以捐出他的器官。这个婴儿又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呢?还是说你觉得配偶的感情会比父母对这个婴儿的深?我不明白这跟所有生前没有donor consent的捐献者有任何特殊例外的伦理问题。
难道是捐给另一个婴儿?我记得有看到说新生儿六个月内都尽量不要喂水,喝奶就够,因为肾脏负担不了之类的。
不愧是物欲横流,人性丧尽魔都伤害宁! 试问这里有哪一位母亲/父亲会把自己刚刚出生的孩子,解体刨尸,卖钱送人?
1、确定供体的血型和受体的血型符合输血原则,即 A→A /AB,B→B /AB,O→A/B/Ab/O,AB→AB
2、进行常规检查了解全身健康情况: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乙肝、丙肝全套。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b超检查、胸片、心电图
3、供者与受者器官配型检查:淋巴毒试验、人类白细胞抗原配型试验(HLA)、群体反应性抗体检查(PRA)
4、进行肾图检查(了解双肾肾小球滤过率gfr),双肾ct平扫及双肾血管成像(了解肾脏血管有无变异),做手术前的最后准备。
以上检查是分步进行,先易后难、先便宜后较贵项目,大约需一周左右时间,费用月5-6千。
~~~ 配型那么复杂,2天就搞定了也是神速。说明孩子误吸完了后没死,不然马上配型检测也来不及。
这里很多反对的人可能以为这是中国独有的,殊不知美国才是带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