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年买学区房自住,dual agent,让写了。据说是唯一的offer, 砍10%.最后减5%成交。agent开始说,你写个信,我把报价说一下,成不成看缘分。如果你不写信,我都不知道怎么跟卖家present你的这个低价。 其实就是促成交易的一个润滑剂,别议价得太赤裸裸。 我觉得个人在一次性交易中愿意选择谁,其实应该有自主权。卖给自己亲戚算不算歧视非亲戚?大公司卖房的话,不应该歧视法律规定的六种原因,以及家庭结构原因。剩下卖家有权自己决定卖谁不卖睡。就像小吃店有权保留不为某些人提供服务的权利一样。 用钱价格歧视是最冠冕堂皇的歧视和区分吧。啥定位,就做啥层次的生意。 云淡风轻小确幸 发表于 2021-09-26 02:39
有些老美真的很在乎,听说过老人卖学区房专门卖给有孩子的家庭 amber10 发表于 2021-09-26 16:13
绝对不会写信, 真想要又怕有人和你抢, 加钱就好,这才是有诚意的表现。一锤子的买卖要打感情牌?感情从何而起? 我要是卖家,最客观就是看哪个OFFER 价高然后跳票的可能最低。譬如价格最高但是一堆的contingencies, 价格第二第三但是只有一个financial appraisal, 假设市场很热,我对自己房子的估价有信心,我一定立马选第二个。价格一样,有Home inspection 的先踢了,因为有的人会给个高价,然后房检完了拿小问题和你扯皮要求大降价,你不愿意就得重新上市,一来一去,浪费好多时间,还可能被后续买家嫌弃,怎么退出了,是不是房子有问题啊..... liuxm 发表于 2021-09-26 16:23
Why letters can violate fair housing?
https://www.car.org/-/media/CAR/Documents/Transaction-Center/PDF/QUICK-GUIDES/Quick-Guide---Buyer-Interest-Letters-Accompanying-Offers.pdf?la=en&hash=3809E044C24862F303F731EB0883154D9442A259
"我觉得个人在一次性交易中愿意选择谁"
我這句話看了三遍。。。。。
我们去年买房。offer比asking低了20%。 agent完全没让我们写什么。她自己写了个一个email,说你们这个房子,这这这不好,所以我们只能出这个价。反正只有我们这么个offer,大家讲了讲价就成交了。 不理解,写个love letter,说这好那好,然后给个低价,没有逻辑关系啊。
说的就是我前邻居老两口,在房子里住了二十年,打理的井井有条,儿女们都出去念大学成家立业了,他们决定downsize,我们那里很多人抢,后来买房的不是出价最高的,但写了一封特别诚恳的信,是一对夫妻,外州搬来,为了孩子的教育,老两口觉得很sweet。
有love letter的cold feet可能性也小,对卖家还是有些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