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正常,你签约时应该看清楚。按年租和短期租一个月到三个月价钱差很多。要是没有限制就都签一年提前走了。你要是一开始说只租几个月人家也不租给你 gabegabe 发表于 2021-09-09 20:32
签约时候并写我要为管理费负责,也没有说需要把公寓还给他以后他还需要多久上市,但是当初我问了,我们要买房,很可能要提前解约,当时经理很轻松地说,没问题,我们可以让你转租的。 tracylovebobo 发表于 2021-09-09 21:29
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看到新房也有条款说第一年必须自住,所以就没办法了。
我觉得极品是,我在网上查到本州的法律是这样写的,我想我只需要为他找新的租客这段时间的房租负责,而不是为房东交给他的管理费负责,说实话,他合约里对这笔罚金的解释是弥补房东的损失,但是没有说是什么损失: 如果您没有合法的理由终止租约,您仍需负责支付租期下应付的租金余额。但是,如果您已向房东提供押金(根据密苏里州法律,不超过两个月的租金),并且如果房东使用押金支付部分或全部未来租金,则房东需要采取措施尝试寻找替代租户。在法律术语中,房东必须“减轻损失”,或者减轻您对租金余额的责任。一旦新租户开始支付租金,您的责任就结束了。(Mo. Rev. Stat. § 535.300)。 从理论上讲,决定不使用押金的房东可以决定退还押金,并就租约下到期的全部租金起诉离开的租户,而无需采取措施寻找替代租户。但在实践中,很少有房东会返还一堆钱,空置一个单元,在租期结束时提起诉讼,希望找到原租户,希望租户有资金支付判决。大多数房东会使用押金并采取措施重新出租,同时考虑到保持单位空置的危险以及未来诉讼的麻烦和风险。 您的房东必须合理迅速地寻找替代租户,但不需要放宽标准——例如,以低于公平市场价值的价格重新出租或向信用不佳的租户出租。您的房东还可以收回广告费用等合法费用。但除了没收您的押金外,您只需对单位空置的(希望是短暂的)时期负责。坏消息是,如果房东找不到可接受的租户,您将有责任支付剩余租期的租金。 如果您没有支付押金或您的押金不足以支付您造成的损失或逾期的租金,您的房东可以等到您的租约结束并起诉您赔偿损失的全部租金。根据您的租约期限,这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数额。您的房东可能会在小额索赔法庭起诉您,限额为 5,000 美元。由于大多数房东通常需要保证金并使用押金来支付未来未付的租金,因此您的房东可能会选择减轻费用。
我认为这个损失是在他找新房客这段时间的损失,这个部分完全没有问题,我可以负责,但是我不认为我需要为管理费负责。
签约时候并没有写我要为管理费负责,也没有说需要把公寓还给他以后他还需要多久上市,但是当初我问了,我们要买房,很可能要提前解约,当时经理很轻松地说,没问题,我们可以让你转租的。
如果签的合同上没有,他们没有理由多收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