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如果发生在美国也会被逮捕吗? tigerleihm 发表于 2021-08-17 15:15
海边人信息跟新不及时,Youtuber阿壮锅也吃了几个海螺被人举报被抓了,不知道出来了没。 chenchen01 发表于 2021-08-17 15:53
中国河南前几年发生的大学生掏鸟案听说过么? 当事人不但被逮捕, 还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有期徒刑, 并罚款. https://baike.baidu.com/item/大学生掏鸟案/19668970 greenishwampi 发表于 2021-08-17 15:48
典型标题党流量“新闻”。 知道这个“掏鸟”,是猎捕并盗售16只燕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吗?以为是上树掏个麻雀蛋呢! 耳朵的树洞 发表于 2021-08-17 16:33
百度来的: 燕隼分布范围非常大,不接近物种生存的脆弱濒危临界值标准(分布区域或波动范围小于20000平方公里,栖息地质量,种群规模,分布区域碎片化),种群数量趋势稳定,因此被评价为无生存危机的物种! 难道两个青年人最美好的10年还不如16只无生存危机的鸟? 北方人喜欢穿的动物皮毛, 什么狼毛, 紫貂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呢. greenishwampi 发表于 2021-08-17 20:00
保护现状 编辑 语音 保护级别 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Ⅱ级保护动物。 [9] 列入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1]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无危(LC, Least Concern)。 [10] 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 [14 **************************** 就在你引用前边的一段话你咋不引用呢? 对了大熊猫现在也被评定为没有生存危机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也可以去弄死几只不要承担后果? yaner11 发表于 2021-08-17 20:48
为什么看到这个新闻有点想流口水。。。。。。。。。。 DDee 发表于 2021-08-17 15:15
是非洲大蜗牛,一种入侵物种,现在在广东那边也很常见。特别大的蜗牛,最大的有手掌大,不过身上携带了很多病原体和寄生虫,见过国内新闻有一个班的小孩拿着玩之后十几个都脑膜炎了。动物保护协会也应该有分辨什么样的动物在local是需要保护的,这种蜗牛对本地的生态也是一种伤害 apple-bee 发表于 2021-08-17 20:54
真是小题大作,人类吃那么多家禽、动物,怎么就几只蜗牛就被抓了?简直了。 tbaobao 发表于 2021-08-17 20:15
该不该重判不说,但是我觉得保护动物和其他动物不应该区别对待。不允许伤害动物秉承的原则应该是humanity,而不是保护“国宝”之类的功利主义 。虐杀熊猫和猫应该同罪。 Liushuirenjia 发表于 2021-08-18 07:49
而在国内虐杀猫猫狗狗连拘留都不用。。 楠得一乖 发表于 2021-08-17 15:53
因为香港有虐待动物法,包括无脊椎动物,是除了以食用之外用非人道的方法虐待时使用,哪怕这个蜗牛其实是入侵生物,说是香港警察接到举报后抓的人已经罚款处理,如果对警察处理有意见首先去问问议会怎么修改这个法律,警察只是照章办事。 可笑的执法前几天上海不也有一个,一个知乎十年前在自己家院子外栽种了个樟树,因为挡住阳光就去修剪了结果城管罚款14万,因为根据林业法把树种在公共地区就放弃了对树的所有权不许砍伐,如果种在自己院子里也不可以砍伐修剪必须经过批准,(但是有人问如果这个树倒了砸伤了根据法律责任是所属人或者管理者,所以多半出了事种树的人跑不了)更早有农民自己地里种了十几年的树砍了去买也被抓因为没有经过批准。有个网友说有个老人也在户外种了树去修剪被罚款,一气之下每天就把开水家里的剩菜倒在树下,没几年树就死了,这就是类似的恶法,诚心不鼓励大家义务植树 todd6034 发表于 2021-08-18 09:29
跟国外学的吧,国外也不能顺便砍树 Venwa75 发表于 2021-08-18 09:49
不是跟国外学的,实在是因为几十年前中国树太少了。 每个人都有植树的义务,但是树是不允许随便砍的。 nktong 发表于 2021-08-18 10:56
对虐待动物的反应,当然应该一视同仁(要么都有罪,要么都无罪)。 但针对保护动物的法律,是另外的问题,与虐待无关。你如果虐待保护动物,那么可能触犯了两种不同的法律。比如,你如果杀只鸡吃了,应该不犯法(当然,偷的不算)。但如果杀只熊猫吃了,那就不同了。虽然这二者都不涉及虐待问题。 VMC 发表于 2021-08-18 09:44
蟑螂呢?蚊子呢? happy3001 发表于 2021-08-18 11:23
中国河南前几年发生的大学生掏鸟案听说过么? 当事人不但被逮捕, 还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有期徒刑, 并罚款. https://baike.baidu.com/item/大学生掏鸟案/19668970
那经常赶海的的岂不吓尿了。
典型标题党流量“新闻”。
知道这个“掏鸟”,是猎捕并盗售16只燕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吗?以为是上树掏个麻雀蛋呢!
百度来的: 燕隼分布范围非常大,不接近物种生存的脆弱濒危临界值标准(分布区域或波动范围小于20000平方公里,栖息地质量,种群规模,分布区域碎片化),种群数量趋势稳定,因此被评价为无生存危机的物种!
难道两个青年人最美好的10年还不如16只无生存危机的鸟?
北方人喜欢穿的动物皮毛, 什么狼毛, 紫貂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呢.
保护现状 编辑 语音
保护级别 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Ⅱ级保护动物。 [9] 列入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1]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无危(LC, Least Concern)。 [10] 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 [14
**************************** 就在你引用前边的一段话你咋不引用呢? 对了大熊猫现在也被评定为没有生存危机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也可以去弄死几只不要承担后果?
这个掏鸟的我记得好清楚的,他是知道这个是保护动物才去掏的,也不是无知者初犯。他还加了个贴吧还是QQ群,专门是交易这些鸟类保护动物的。
除了吃还能有点别的追求吗
该不该重判不说,但是我觉得保护动物和其他动物不应该区别对待。不允许伤害动物秉承的原则应该是humanity,而不是保护“国宝”之类的功利主义 。虐杀熊猫和猫应该同罪。
非洲大蜗牛,是外来物种,我搞不懂为什么要扯淡
那种蜗牛长相恐怖,和可食的蜗牛完全不同。为啥弄死非洲蜗牛警察也要管啊?
这时常见的避重就轻把水抹混的写法,尤其是国内各种没良心的媒体甚至是警方和法院的报告所擅长,比如有势力的一方单方面打人说成双方发生推搡,再比如上次郑州围堵推搡拉扯德国之声记者说成群众围观记者
因为香港有虐待动物法,包括无脊椎动物,是除了以食用之外用非人道的方法虐待时使用,哪怕这个蜗牛其实是入侵生物,说是香港警察接到举报后抓的人已经罚款处理,如果对警察处理有意见首先去问问议会怎么修改这个法律,警察只是照章办事。 可笑的执法前几天上海不也有一个,一个知乎十年前在自己家院子外栽种了个樟树,因为挡住阳光就去修剪了结果城管罚款14万,因为根据林业法把树种在公共地区就放弃了对树的所有权不许砍伐,如果种在自己院子里也不可以砍伐修剪必须经过批准,(但是有人问如果这个树倒了砸伤了根据法律责任是所属人或者管理者,所以多半出了事种树的人跑不了)更早有农民自己地里种了十几年的树砍了去买也被抓因为没有经过批准。有个网友说有个老人也在户外种了树去修剪被罚款,一气之下每天就把开水家里的剩菜倒在树下,没几年树就死了,这就是类似的恶法,诚心不鼓励大家义务植树
对虐待动物的反应,当然应该一视同仁(要么都有罪,要么都无罪)。
但针对保护动物的法律,是另外的问题,与虐待无关。你如果虐待保护动物,那么可能触犯了两种不同的法律。比如,你如果杀只鸡吃了,应该不犯法(当然,偷的不算)。但如果杀只熊猫吃了,那就不同了。虽然这二者都不涉及虐待问题。
因为国内没有虐待动物保护法,香港有,所以国内对这个新闻敏感过了,而且香港的地方新闻是某博士生并未说来自何处,国内新闻是内地博士生在香港x x x
跟国外学的吧,国外也不能顺便砍树
开什么玩笑,我们这规定每家保证有两棵树就可以,我家十来棵树已经自己砍了四棵了,每年找人来修剪,你住哪里规定不许砍自己家的树了。再说国内连修剪自己种的树都要批准
不是跟国外学的,实在是因为几十年前中国树太少了。 每个人都有植树的义务,但是树是不允许随便砍的。
但是现在连修剪都一起罚,有关部门不负责管,只负责罚,别人种树时候不管可以罚款的时候都缺不了
如果是饲养供肉食的熊猫我认为跟饲养供肉食的鸡应该同样对待。当然了,这是我的看法,立法的人一定要判一个有罪一个没罪我也没办法。
蟑螂呢?蚊子呢?
你去问香港警方和法院,还有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