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受害人主动联系张某,告知房间号码还开门,居然还是强制猥琐?这个到底是我公安的什么逻辑? heartinny 发表于 2021-08-14 09:24
销售很多都很能喝的。从警方同胞来看,同桌另一个女的,一点酒没喝,所以我觉得这个受害人可能是自愿喝酒并且酒量较好 sofreew 发表于 2021-08-14 14:08
我也是疑惑那第二个人,那个华联的张某,竟然是第二天早上被被害者叫过去的?还告知房号和主动开门让进去的?这是咋回事儿?而且这个张某还就是前一天晚上一起吃饭,在饭馆包间借机猥亵了女主的? bean18 发表于 2021-08-14 12:38
感觉这个撰写通告的人当年语文估计不及格 HelenPoppy 发表于 2021-08-14 13:01
第二天早上,受害人主动联系张某,告知房间号码还开门????谁能解释这一点? yzz 发表于 2021-08-14 15:42
这个事件,显然是真实强奸,但警方也没办法,因为对方不承认,没有证据,只能按猥亵罪重判。 沷女方污水的,估计多是发帖拿钱 mindstorm 发表于 2021-08-14 13:36
回复 48楼mindstorm的帖子 第一个似乎大家都觉得是强奸或猥亵, 但是第二个有点奇怪,即使是女方主动联系,也是属于性贿赂企业文化的受害者。 minqidev 发表于 2021-08-14 13:40
女的醒了根本不知道被强奸,但发现内裤不在了,所以需要联系这些人看看是谁干的,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怀疑女主没道理。因为女的后来报案,去医院检测,而且在公司公开这些,不象是通奸行为。而如果故意勒索,又不会弄的这么没证据。 基本上看,女方清白,而酒店,阿里,还有那个强奸犯都是坏人。 mindstorm 发表于 2021-08-14 15:59
这个我有个合理的解释。 女主喝酒断片,意识模糊,早上起床只能模糊判断自己被强奸了,但是被谁,她不确定。考虑到前天在酒店被甲方猥亵,她大概率怀疑是甲方。于是她打电话叫甲方来进一步确认。结果甲方另有所图,女主再次被猥亵。经此,女主排除了前天晚上的嫌疑犯是甲方,而大概率是王某,于是她报警要求调录像进一步确认。所以才有她看到王某四次进入她房间的震惊状态,这基本和她的自述逻辑自洽。 waiwaiwaiwai 发表于 2021-08-14 15:56
警察只能证明他拿走了内裤,不能证明他实施了强奸。我认为警察明知道是强奸,但也不能这样直接说强奸。 mindstorm 发表于 2021-08-14 16:23
这个微信显然是搅混水的,可见这事儿阿里背后使了多少手段。还有那个女同事,半夜给女主上司打电话要他去看看女主的,显然也是公司内部买通的。 这事儿最后就看阿里还有当事人家属,愿意出多少钱压下去吧。 chengcheng 发表于 2021-08-14 16:54
两个中年男居然一个四进四出,一个早上2小时,没一个办成事的?!这是自制力太强还是身体不行啊!? 看了警方通告,我觉得需要关怀一下国内中年男性生殖健康。Sataima 发表于 2021-08-14 17:04
内裤都拿走了还不算强奸 干脆判他个禽兽不如罪好了 seventen 发表于 2021-08-14 17:01
内裤拿走就能说明是强奸了?万一这男的有癖好喜欢收集呢? 你这个推敲也太没逻辑了吧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06
在虎扑看过有关的討論,主要是女主的聲明是男主私自办了房卡,所以才第二三四次進入她的房間實施犯罪,但是酒店不干了,屬實的話酒店要承擔責任的。酒店提供錄音還是錄像,證實是女主同意,男主才能辦理房卡,這個也和警方的通告吻合。具體該信誰自己想,我也是從虎扑步行街看來的。 William_Zhu 发表于 2021-08-14 13:51
那好吧 盗窃罪总成立吧,你总不能说男的拿一盒避孕套换了一条内裤 这都啥剧本 seventen 发表于 2021-08-14 17:09
女的JOB就是做这个吧,联系正常。 mindstorm 发表于 2021-08-14 15:20
这个解释很合理。 女的喝断片了,想报警也要先确认哪个是嫌疑犯。仅凭女的第二天早上打电话给男方,就被网友大肆宣扬为女方自愿,太武断了。 lucky2020 发表于 2021-08-14 17:00
这个跟上次那个男明星在澳洲的那个性侵案是否一个剧本了?梦里一生 发表于 2021-08-14 17:05
我就问一点,已经是早上不可能是醉酒状态了,这女的自己打电话给甲方,让甲方到她房间里,这也能算强制猥亵?这不就是通奸吗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05
第二天我猜确实是女的叫超市男过来,来了以后可能亲亲抱抱,女的又改变主意了。超市男就走了。但是只要事后女的说当时被迫,就会判男的猥亵 palapara 发表于 2021-08-14 15:47
分析的很合理,女的完全是清白的。里面两个男人都太可恶了,但是警察拿不到强奸的证据,没法判。 clearcrystal88 发表于 2021-08-14 17:11
现实就是和女的自己打电话把房间号给的甲方,拿走内裤不能说明是强奸 像我说的可能这甲方有收集癖呢?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11
女的清白???????? 女的不是通奸+仙人跳么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14
这个不知是啥的微信记录和警察通报对不上吧。 微信记录说周某和王某文是同住,但警方说是两个不同的酒店。 微信记录说王某文拿雨伞的时候周某和张某在房里,但警方说拿雨伞是28日0点,张某去找周某是28日7点。而且警方说28日7点周某联系张某告知自己房间号,也就是说在那之前张某并不知道周某房间号。 DP27 发表于 2021-08-14 16:48
真不愧是吴签的粉丝 Sherlock2020 发表于 2021-08-14 17:12
看完了。女方的小作文陈述隐瞒了很多对自己不利的陈述。现在更倾向于两人本来就有一腿只是后来被丈夫发现骑虎难下只能报警。类似于强东案。 hehemie2 发表于 2021-08-14 09:40
没有确凿证据,不要乱下结论,会害死人的! nicoco 发表于 2021-08-14 17:15
关键是早上那个男生拿走内裤后,女方没报警,而且还正常退房。。 事后报警,也仅仅提了前一晚的事情,对第二天早上自己找男人的事完全隐瞒。。 这怎么可能强奸,明显是通奸。。。 Namama 发表于 2021-08-14 17:14
真是信口雌黄。果然这个社会对女人最狠,毫无根据的靠猜测的那一腿对受害者进行荡妇羞辱,给男权社会捧臭脚。劣根性。 graviton 发表于 2021-08-14 17:17
内裤醒来不在身上,在地上,后来被甲方顺手拿走? 小香菜 发表于 2021-08-14 16:48
如果说前一天晚上还能用醉酒来解释,那第二天一早打电话叫华联那男的去房间是怎么回事? 而且接了电话后,男的直接就带了避孕套,事后还带走内裤,女生竟然也没阻拦,之后正常退房。 报警后,女生把这段事情完全隐瞒不提。。 这要两人不是通奸才见了鬼。。 相比之下,她的上司真心比较冤。。 Namama 发表于 2021-08-14 17:12
女的退房后给老公打完电话就报警了 报警之后看了录像发现强奸自己的居然另有其人 这个通告看不出来女的有任何问题 两个男的无疑都是犯罪了 seventen 发表于 2021-08-14 17:18
你搞错了,内裤是第二天早上华联那个男的带走的。。 而华联那个男的,是她自己一大早打电话叫来的。。一大早两人在房间里待了2小时,做了啥事情自己可以想象。。事后女方正常退房。。 后来报警,去医院检测,都只提了前一晚上的事。。。 这件事上,女方清白才奇怪了。。 Namama 发表于 2021-08-14 17:17
都这么多信息了还有信这女的清白,生活里估计很容易被女的耍的一愣一愣的。 jiajia2018 发表于 2021-08-14 17:22
也有可能想造成被进入的事实,可以栽赃男上司?结果没想到供应商不咋行,页没能进去成…… jiajia2018 发表于 2021-08-14 17:23
放屁,第一次报警根本没有把第二天早上超市男人的事说出来,是第二次报警才说的 Cyabce 发表于 2021-08-14 17:24
估计意识到了监控一调啊,第二天主动叫供应商的事儿也会被警方看到了。只能继续报警了。 反正这个女的确实也是够有心机的,也够狠。 jiajia2018 发表于 2021-08-14 17:26
你以为不会验DNA的么? 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一些人如何恶意揣测女性 而对男的好色偷吃甚至不择手段见怪不怪了 seventen 发表于 2021-08-14 17:26
这事,和刘强东那事一样,通奸行为被另一半捅破,无奈下只能被逼报警,一步步发展下来。。 现实真心比小说更玄幻。。。 Namama 发表于 2021-08-14 17:28
你的意思是,她第二天早上折腾了那么多事情,都属于失忆状态? 呵呵。。。 开玩笑吗? 之后无非可能是被老公抓包了,所以不得不报警。 但又不想透露自己真正通奸的对象,华联那个男的,所以只能把前一天晚上阿里的曲一拖下水。。 不然完全无法解释第二天早上的各种行为,以及报警时完全隐瞒这些事情。。 被调查过程中,还是被查出了华联那个男的,无奈之下只能二次报警,也把那个男的给告了,不然呢?公开承认自己通奸? Namama 发表于 2021-08-14 17:24
这么多信息了,还觉得女的是清白的,说女的是被强奸的,我都不知道是不是阿里的对家安插了黑子在华人上了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25
什么叫做无人强迫饮酒?上司和客户发话叫你喝,不想丢工作还能不喝?控制了手脚捏鼻子给灌下去才叫强迫吗? coalpilerd 发表于 2021-08-14 09:35
明明是你对事实避而不见好么 jiajia2018 发表于 2021-08-14 17:28
都到这份上,还是觉得女主无辜白莲花,真就是智商有问题了,不要让我对华人网的平均智商产生怀疑好吗?这样会浇灭我灌水的热情的。 这女的真小作文写的一早上醒来发现内裤不见了,剩个拆封的避孕套。 警方通报,7点多自己给人家开的门,避孕套未拆封。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32
暴露智商的是你吧,别在这现了 IsabellaQ 发表于 2021-08-14 17:35
警方通报了,不相信警方难道相信女方自己写的小作文吗?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18
这世界怎么了?现在只要女方造谣泼脏水就一定是对的了是吗?华人论坛上大家都是女的,怎么回事大家都心里清楚。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19
谁能画个图 到底是怎么回事 太复杂了 nodeer2021 发表于 2021-08-14 17:38
得了吧你们这智商也就是F2的水平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38
首先,警方这个通报的哪点能看出来受害人和施害者有一腿?层主做出这样的猜测,不就是想给受害人安个靠猜测的把柄,替强奸犯开脱么? 其次,就算安个把柄,也开脱不了呀。无论受害人之前怎样,醉酒无意识状态不同意的情况下,施害者的行为就是犯罪。和他们之间是否有一腿毫无关系。 这种事情上,为什么对本身就处于弱势的受害者女性如此苛责,对有能力耍各种手段的男权却跪舔开脱。哪怕是个妓女,她不想卖了,还强迫,那也是强奸。 graviton 发表于 2021-08-14 17:38
你确实高估了部分华人网用户的智商了。 jiajia2018 发表于 2021-08-14 17:39
还有,这女人滥用公众对弱势群体的天然同情心,满嘴跑火车,才是造成今后公众对这类事情失去同情心不敢声援的罪魁祸首。 jiajia2018 发表于 2021-08-14 17:42
你继续泼你的脏水 我不认为她一早打电话叫那个男的去房间对峙有任何问题 警方通告如此语焉不详倒是证明有人想颠倒黑白 seventen 发表于 2021-08-14 17:32
女方不是白莲花男方就理所应当猥亵了吗?你要是有女儿我真同情她. IsabellaQ 发表于 2021-08-14 17:43
那人就是个吴签的脑残粉,对有用勇气站出来揭发对自己实行性侵的女性充满了恶意。 应该多一些人支持鼓励女性发声。 seventen 发表于 2021-08-14 17:49
警察说得这么明白了还说女的白莲花 这女的小作文从头到尾就没提到过客户甲方通奸的事儿吧?全都栽赃给她的上司王某,还有人在这儿给她洗,说女性若弱势blabla,华人网大家都是女的吧?通奸的潘金莲什么时候变成弱势群体了,就离谱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41
对峙为什么要在房间私下进行?男女力量的差异不清楚?而且明显那男的觉得是要再续前缘才会带套去。女方只想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最差也会找个人不多的公共场所。哪怕喝茶的小包间都比自己的卧室安全。当然女方都可以用酒醉未醒解释。警方通告明显照顾了网友情绪,社会影响,给俩男的都定了猥亵罪。这样以后男的想偷吃也得掂量掂量,女方反悔就是猥亵 lbff 发表于 2021-08-14 17:47
通告很有可能是已经摆平了女方以后达成的协议。第二天早上的事情描述的非常不合情理,所以含含糊糊地过去,把强奸硬生生地说成了猥亵,这样在量刑上有重大区别。女方反正名誉已经那样了, 拿足赔偿就算了。如果硬是坚持强奸,自己啥好处也没有。 这样了结也算是对各方都有利吧。想想看,假如是你,你会选择现在拿巨额赔偿,还是坚持让对方多坐五年牢,这期间还要冒着各种风险,身心憔悴,花费巨额律师费,职场被堵死没人敢聘用,可能婚姻也不保? chengcheng 发表于 2021-08-14 17:53
真心脑补太多 第二天早上那个男的是华联的 前一天晚上的那个男的才是阿里的 Namama 发表于 2021-08-14 17:54
回复 178楼lbff的帖子 早上去对峙,还有后来自己的小作文隐瞒这些细节, 不由让人怀疑。但是,她的领导不管是猥亵还是强奸都是违法行为 minqidev 发表于 2021-08-14 17:51
关键是,两人对峙,结果2小时后男生走的时候顺手带走内裤,呵呵呵 而且这段事情女生对警察完全隐瞒,也没报警,事后正常退房 这叫对峙?? 竟然还有人认为女生无辜?拜托 Namama 发表于 2021-08-14 17:51
像你这种连涉嫌和犯罪都搞不清楚的支持潘金莲的人有什么智商可言呢?吴亦凡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被这种智商的路人落井下石。 DAYTOY 发表于 2021-08-14 17:56
不是我不同情受害者,但这女生也太奇葩了吧。早上酒醒了还接人电话允许人来自己房间然后被猥亵??? aipple 发表于 2021-08-14 17:57
有一种可能是她想起昨晚包间的事于是设计让男的来房间录音拿证据,否则包间也没有监控,被猥亵的事没有证据 IsabellaQ 发表于 2021-08-14 18:01
我感觉还是被舆论影响了 本来不是拘留了24小时就放了吗
另一个没喝酒的女的好像是超市代表,属于被求着拍马屁的。哪需要喝酒
她应该不记得头天晚上反复进她房间的人是谁,因为第二个人头天晚上就对她动手动脚了,所以怀疑就打电话了
这个是济南警方?撰写的通告,完全和之前的朝阳区通报吴亦凡事件不是一个水平,我看了半天都没看懂,还写那么长,谁能总结一下?
可能女的想确认昨晚到底是谁侵害自己
是的 非要体内有残留精液才算强奸 给这些男的钻了漏洞
啊?
女方第二天叫的张某来,给对方开的门,对方带走了弄脏的女方内裤。敢情做这些的时间都是在梦游?
分析的很清楚
这个解释很合理。 女的喝断片了,想报警也要先确认哪个是嫌疑犯。仅凭女的第二天早上打电话给男方,就被网友大肆宣扬为女方自愿,太武断了。
内裤都拿走了还不算强奸 干脆判他个禽兽不如罪好了
非常同意,只要上面不让阿里倒下,各个层面要顾及阿里的面子,会让事情最后不了了之,这是韭菜的命运!
海狗丸看到了商机
内裤拿走就能说明是强奸了?万一这男的有癖好喜欢收集呢? 你这个推敲也太没逻辑了吧
那好吧 盗窃罪总成立吧,你总不能说男的拿一盒避孕套换了一条内裤 这都啥剧本
22点51分的时候,周某房间号都不能确认,23点16分就可以确认办房卡了 ?别编了好吗?
现实就是和女的自己打电话把房间号给的甲方,拿走内裤不能说明是强奸 像我说的可能这甲方有收集癖呢?
你也是这样做销售的?大清早打电话叫男人去自己房间???
分析的很合理,女的完全是清白的。里面两个男人都太可恶了,但是警察拿不到强奸的证据,没法判。
我也觉得是仙人跳吧,还是两个男的中间横跳,这女的真厉害啊
真不愧是吴签的粉丝
这要两人不是通奸才见了鬼。。
相比之下,她的上司真心比较冤。。
骚货女人出尔反尔?
这女的是真的可怜,这么被泼污水,以后女人受辱了以后敢公开报案的更少了
女的清白???????? 女的不是通奸+仙人跳么
关键是早上那个男生拿走内裤后,女方没报警,而且还正常退房。。 事后报警,也仅仅提了前一晚的事情,对第二天早上自己找男人的事完全隐瞒。。
这怎么可能强奸,明显是通奸。。。
前面有分析 叫男的去是以为他是头天强奸她的人 这两个男的才真有意思,都带避孕套跑人家房间去 偷身份证的 偷内裤的 这都什么人啊
这个假设就不对,内裤上早上男人拿走的,在这女人给超市男人打电话时候内裤应该还在
没有确凿证据,不要乱下结论,会害死人的!
微信是哪里流出来的爆料吧。不完全准确但部分情节又惊人的准确。估计是部分知情者?
这楼讨论阿里,你一定要扯上吴亦凡。 吴亦凡是涉嫌,你是小学语毕业吗?你不知道涉嫌两个字吗?你在美国都不知道司法的公正?不知道疑罪从无被?还是你经过货拉拉的司机的事件,认为警方拘留都是有确凿证据的? 还是你妈从来就没有教育过你怎么认字? 还是你在美国从来不知道司法公正两个字怎么写? 讨论阿里一定要扯上吴亦凡 你是不是有问题啊?不扯吴亦凡,你心里不痛快是吧?
你搞错了,内裤是第二天早上华联那个男的带走的。。 而华联那个男的,是她自己一大早打电话叫来的。。一大早两人在房间里待了2小时,做了啥事情自己可以想象。。事后女方正常退房。。
后来报警,去医院检测,都只提了前一晚上的事。。。
这件事上,女方清白才奇怪了。。
真是信口雌黄。果然这个社会对女人最狠,毫无根据的靠猜测的那一腿对受害者进行荡妇羞辱,给男权社会捧臭脚。劣根性。
警方通报了,不相信警方难道相信女方自己写的小作文吗?
警方通报里面有,那就得当时确实打了电话视频吧
同意。就看那个公告,11点到半夜,一个小时到时间内,王某文接到两个不同的同事电话叫他去查看周某,简直不合逻辑:周某哪有时间给两个同事打好多电话,这中间王某文还进去了两次。
女的退房后给老公打完电话就报警了 报警之后看了录像发现强奸自己的居然另有其人 这个通告看不出来女的有任何问题 两个男的无疑都是犯罪了
这世界怎么了?现在只要女方造谣泼脏水就一定是对的了是吗?华人论坛上大家都是女的,怎么回事大家都心里清楚。
哈哈哈 这个剧本够新意!
呵呵。。一个女的,一大早上,不穿内裤状态,主动打电话找华联那个男的来房间,而且不知给了啥暗示,男的直接带避孕套过来,两人房间里待了快2小时,事后男生顺走地上的内裤?这又是啥行为?
都这么多信息了还有信这女的清白,生活里估计很容易被女的耍的一愣一愣的。
也有可能想造成被进入的事实,可以栽赃男上司?结果没想到供应商不咋行,页没能进去成……
放屁,第一次报警根本没有把第二天早上超市男人的事说出来,是第二次报警才说的
你的意思是,她第二天早上折腾了那么多事情,都属于失忆状态? 呵呵。。。 开玩笑吗?
之后无非可能是被老公抓包了,所以不得不报警。 但又不想透露自己真正通奸的对象,华联那个男的,所以只能把前一天晚上阿里的曲一拖下水。。 不然完全无法解释第二天早上的各种行为,以及报警时完全隐瞒这些事情。。
被调查过程中,还是被查出了华联那个男的,无奈之下只能二次报警,也把那个男的给告了,不然呢?公开承认自己通奸?
这里头还是有个人清白的。
女主老公。身上清白,头上青绿。
这么多信息了,还觉得女的是清白的,说女的是被强奸的,我都不知道是不是阿里的对家安插了黑子在华人上了
你以为不会验DNA的么?
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一些人如何恶意揣测女性 而对男的好色偷吃甚至不择手段见怪不怪了
估计意识到了监控一调啊,第二天主动叫供应商的事儿也会被警方看到了。只能继续报警了。
反正这个女的确实也是够有心机的,也够狠。
这事,和刘强东那事一样,通奸行为被另一半捅破,无奈下只能被逼报警,一步步发展下来。。
现实真心比小说更玄幻。。。
明明是你对事实避而不见好么
是啊,到最后就是男盗女娼一个好人没有。
编剧们应该多看看这些案例,拓宽一下思路才好。都比戏剧好看太多了。
其实警察定猥亵罪,就是因为这女的咬死男的发生关系是不自愿的吧?不然要怎么样让她承认自己和男的通奸? 所以就是仙人跳啊。
警方通报里面简单说了一部分事实,看把你急的脑补了这么多,你是真傻还是搅浑水
Re re
你继续泼你的脏水
我不认为她一早打电话叫那个男的去房间对峙有任何问题 警方通告如此语焉不详倒是证明有人想颠倒黑白
慢走不送
暴露智商的是你吧,别在这现了
得了吧你们这智商也就是F2的水平
如果警察在女的报警第一时间立案调查取证,然后发布公告,我觉得可信度高,这是事过了几天经过网络舆论压力才发布的消息,我觉得还是慎言比较好!现在不是单纯的qj案,是小女子与纳税大户阿里的博弈。哪个女的通奸还会将自己丑事公布天下人尽皆知?
首先,警方这个通报的哪点能看出来受害人和施害者有一腿?层主做出这样的猜测,不就是想给受害人安个靠猜测的把柄,替强奸犯开脱么? 其次,就算安个把柄,也开脱不了呀。无论受害人之前怎样,醉酒无意识状态不同意的情况下,施害者的行为就是犯罪。和他们之间是否有一腿毫无关系。
这种事情上,为什么对本身就处于弱势的受害者女性如此苛责,对有能力耍各种手段的男权却跪舔开脱。哪怕是个妓女,她不想卖了,还强迫,那也是强奸。
警方的通报就是给了一些facts,根本不能得出任何结论
哈哈,原来你的优越感只能在f2身上找了,pathetic
画图估计不够 这得拍个小电影外加每个演员内心独白的那种 也许能讲明白
有没有一腿只能说猜测。
但是这个女的一嘴谎言基本坐实了。
警察说得这么明白了还说女的白莲花 这女的小作文从头到尾就没提到过客户甲方通奸的事儿吧?全都栽赃给她的上司王某,还有人在这儿给她洗,说女性若弱势blabla,华人网大家都是女的吧?通奸的潘金莲什么时候变成弱势群体了,就离谱
还有,这女人滥用公众对弱势群体的天然同情心,满嘴跑火车,才是造成今后公众对这类事情失去同情心不敢声援的罪魁祸首。
1) 麻烦详细比较一下女方一开始在网上炒作时的描述和这次警方通报 看看有多少地方女生是说谎了,有多少地方是女生故意隐瞒的?
能解释一下为什么吗?
2)女生第二天早晨的行为,除了通奸还有啥其他合理解释吗?
猥亵强奸是不是事实?承认是你就闭嘴吧。别扯些有的没的臆想。
对峙为什么要在房间私下进行?男女力量的差异不清楚?而且明显那男的觉得是要再续前缘才会带套去。女方只想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最差也会找个人不多的公共场所。哪怕喝茶的小包间都比自己的卧室安全。当然女方都可以用酒醉未醒解释。警方通告明显照顾了网友情绪,社会影响,给俩男的都定了猥亵罪。这样以后男的想偷吃也得掂量掂量,女方反悔就是猥亵
那人就是个吴签的脑残粉,对有用勇气站出来揭发对自己实行性侵的女性充满了恶意。
应该多一些人支持鼓励女性发声。
那个ID简直恶臭到极致
你丫脑残有病赶快治。说她弱势是她的职位低,被领导胁迫也可能不敢反抗。
早上去对峙,还有后来自己的小作文隐瞒这些细节, 不由让人怀疑。但是,她的领导不管是猥亵还是强奸都是违法行为
关键是,两人对峙,结果2小时后男生走的时候顺手带走内裤,呵呵呵 而且这段事情女生对警察完全隐瞒,也没报警,事后正常退房
这叫对峙??
竟然还有人认为女生无辜?拜托
通告很有可能是已经摆平了女方以后达成的协议。第二天早上的事情描述的非常不合情理,所以含含糊糊地过去,把强奸硬生生地说成了猥亵,这样在量刑上有重大区别。女方反正名誉已经那样了, 拿足赔偿就算了。如果硬是坚持强奸,自己啥好处也没有。
这样了结也算是对各方都有利吧。想想看,假如是你,你会选择现在拿巨额赔偿,还是坚持让对方多坐五年牢,这期间还要冒着各种风险,身心憔悴,花费巨额律师费,职场被堵死没人敢聘用,可能婚姻也不保?
真心脑补太多
第二天早上那个男的是华联的 前一天晚上的那个男的才是阿里的
女的要是真的觉得被侵犯了直接报警就行了,为什么当天退房以后再报警,这不是在帮助毁灭“证据”吗?而且为什么报警的时候丝毫没有提到甲方客户只提自己的上司。
像你这种连涉嫌和犯罪都搞不清楚的支持潘金莲的人有什么智商可言呢?吴亦凡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被这种智商的路人落井下石。
那是阿里的合作伙伴,这事就是阿里的事,
猥亵就是女的死咬不承认自己是自愿的,就是猥亵了。 男的当时本来要打滴滴走的。女同事让他上去看一下这个女的情况,王某去了以后再下来买套的。 是不是猥亵其实全凭女方一张嘴。警察已经说的够明白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有几个人知道要针对两个人分别报警立案? 那女的当天报警的时候说怀疑自己醉酒期间被人强奸,可以是两个都怀疑了。后来应该有律师提醒她才知道应该再报警抓另一个。
警察写这么一个烂水平的通告搅浑水,其心可诛
你有没有文化,潘金莲是毒杀亲夫,跟这有可比性么
说你脑残真是没冤枉你。我说的是这个受害者女性弱势,你却把潘金莲扯过来,警方通报哪点表明受害者和潘金莲有可比性?
有一种可能是她想起昨晚包间的事于是设计让男的来房间录音拿证据,否则包间也没有监控,被猥亵的事没有证据
你这个智商就别秀下线了好吗?你想要对峙想要拿证据拿录音,用什么方式不好?找猥亵自己的人来自己的房间。这逻辑说的通吗?你觉得你这个智商对得起社会吗?
而且为什么事发后女方报警,完全不提“猥亵”她的甲方,只提前一天晚上她的上司。还是退房以后“证据”都清理干净以后才报的警。为什么大妈网的人智商就是为0呢?
没太搞明白,这样子的话女主为什么要跟她老公通话然后报案呢?报案一时爽,但是总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啊
网购一个套套,使用后丢弃,还带走人家内裤,怎么可能没Q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