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只要没结婚,男的想什么时候分就什么时候分,没听说过谈了九年就不能分的,这个9,000,000的分手费好像也没听说过。 同样的,女的想什么时候分也能什么时候分,没有谁对不起谁这么一说。 其实我也挺理解,为什么霍尊觉得自己是滥好人,如果不是滥好人,就直接明说,我想分手,不就完了吗? 浮云淡淡 发表于 2021-08-14 01:06
中美两国的价值观差异巨大
霍尊这种在美国都不是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