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事9件:最毒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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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素材源自《菽园杂记》 《菽园杂记》,明代陆容编撰,共十五卷,是关于明代朝野掌故的史料笔记。
01
明朝有一道风景叫“孝顺”。
这样的风景,其实历朝历代都有,那就是各地地方官,争先恐后向朝廷进奉当地土特产。
这就像儿女孝敬老人一样,所以叫“孝顺”。
陕西有一种水果,名叫榅桲,别名木梨,肉色像桃子,上下平正又如柿子,闻起来很香,但味道有点酸涩。
当地官员,便让人把这种水果用蜜制了,年年进贡。
虽然用蜜制过,但榅桲的味道,还是有点酸涩,不是什么美味。
后来,太监王敏镇守陕西,便给朝廷上奏说,这玩意儿既不好吃,又劳民伤财,还是停了吧,朝廷说,这个可以有。
王敏原本是未取得正式军籍的军人,因为踢足球踢得好,明宣宗很喜欢他,就把他阉了,让他当了个太监。
无独有偶,这种“为民远虑”的事情,在浙江上虞也发生过。
常熟知县郭南是上虞人,上虞山上出产软栗,是当地的特产,当地人见家乡出了这么大的官,就将这种家乡特产,拿来献给郭知县。
谁知,郭知县不但不领情,反而让上虞人将这种软栗拔掉。
郭知县明白,如果他收下这种土特产,要不了多久,常熟的百姓就会竞相种植,今天可以向他进贡,明天就可以向朝廷进贡。
作为贡品存在的软栗,就会给常熟百姓造成劳民伤财的后果,最好的办法,是从根子上予以铲除。
各镇戍、镇守内官,竞以所在土物进奉,谓之孝顺。陕西有木,实名榅桲,肉色似桃,而上下平正如柿。其气甚香,其味酸涩。以蜜制之,岁为进贡。然终非佳味也。太监王敏镇守陕西时,始奏能之,省费颇多。敏,本汉府军余,善蹋鞠,宣庙爱而阉之。常熟知县郭南,上虞人。虞山出软栗,民有献南者,南亟命种者悉拔去,云:“异日必有以此殃害常熟之民者。” 

02
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发生,明英宗朱祁镇御驾亲征,不幸被俘,瓦剌人更加嚣张,打算拿下北京。


司礼监太监金英(安南人,历侍太宗、仁宗、宣宗、英宗)把大臣们召集起来,紧急商讨战守之策。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大家都像被一棍子打蒙了,个个六神无主,除了窃窃私语,哪里有什么主意!
也不知过了多久,翰林徐珵(后改名“徐有贞”)说,当务之急,是迁都南京,以避刀兵。
徐珵的提议,遭到金英训斥。
遇到事情就逃避,还像不像个男人,你特么还不如一个太监!
兵部尚书于谦,更是坚决反对迁都:提议迁都的,都该砍脑壳!
于谦这话可不是开玩笑,非常时期,就得采取非常措施,因为越是非常时期,越是需要统一思想。
于谦此言一出,再也没人敢言迁都。
大臣们决心团结在于谦周围,众志成城打一场北京保卫战。
国不可一日无君,明英宗弟弟朱祁钰临危即位,是为明代宗,改元景泰。
没想到他刚即位,首先想的不是如何领导军民迎敌,而是易储。
所谓易储,就是把之前的太子,也就是他哥的儿子,换成他自己的儿子。
一天,朱祁钰试探性地对金英说,七月初二,是东宫的生日。
金英一听就明白,老大开始打如意算盘了,因为七月初二,并非太子(东宫)的生日,而是朱祁钰自己儿子的生日。
太子的生日是十一月初二,朱祁钰故意把自己儿子的生日说成“太子的生日”,目的不言自明。
金英当即给朱祁钰跪下,叩了一个头说,陛下记错了,东宫的生日是十一月初二。
金英的态度很明确:反对易储。
试探失败,朱祁钰只好“默然”。
正统己巳,车驾蒙尘,敌势甚炽,群情骚然。太监金英集廷臣议其事,众嗫嚅久之,翰林徐珵元玉谓宜南迁,英甚不以为然。适兵部尚书于谦奏欲斩倡南迁之议者,众心遂决。景皇帝既即位,意欲易储。一日,语英曰:“七月初二日,东宫生日也。”英叩头云:“东宫生日是十一月初二日。”上为之默然。

03
陈镒,江苏吴县人,永乐年间进士,以都御史巡抚陕西时,执法宽仁公平,处事简易。
在他执政陕西的那几年,老天爷仿佛也格外关照,晴雨适时,气候调和,五谷不丰登都难。
不管是不是他的功劳,反正,他在陕西的十来年里,陕西百姓的日子过得不错,所以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好日子,都是拜陈大人所赐。
他得到百姓爱戴,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老百姓亲切地叫他“胡子爷爷”,因为他有一副美髯。
他们的胡子爷爷,曾因事回过朝廷,要么是开会,要么是述职,每一次离开,都有人讹传他走了就不回来了,人们信以为真,万人空巷出来挽留他,不要他走。
陈大人再三向他们保证,放心吧我还会回来的,老百姓才依依不舍地散去。
在朝廷开完会,他果然又回来了,老百姓得到消息,纷纷来到路边,一如既往地焚香迎候。
有父母生病,或者自己生病的老百姓说,只要为陈大人抬轿,不用看医吃药,病就会好。
所以,每当他一出官署或者住所,等着抬他的老百姓,就一窝蜂地拥了上来,怎么拒绝都没用。
陈镒离开陕西后,不少人把他的画像挂在家中,敬若神明。
尝以议事还朝,民讹传得代遮道借留者数千人。公谕以当复来,始稍稍散去。及其复来,焚香迎候亦然。民父母及身有疾者,发愿为公舁轿,则不事医药祈祷,辄愈。一出行台,人争舁之,虽禁之不息也。及公去,有画像事之者,其得民如此。

04
周旋,温州永嘉人,正统丙辰状元。
那年高考,在阅卷、预定第一甲前三时,一位阅卷的阁老问在场的其他人,周旋的相貌如何啊,其中一个回答说,那可是个大帅哥哦,阁老心中暗喜,便将周旋录为状元。
然而传胪(殿试公布名次之日,皇帝至殿宣布,由阁门承接,传于阶下,卫士齐声传名高呼)时,该阁老看到周旋并不帅,心里老大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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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长得帅的那一个不叫周旋,而是叫周瑄,也不是温州人,而是严州人。
天顺五年,同样的误会,又发生过一次,只不过这一次,成就的不是一段“佳话”,而是直接要了一个无辜者的命!
那一年,太监曹吉祥嗣子曹钦造反,两爷子密谋带兵闯入宫中、和禁军里应外合抓了明英宗,不料走漏风声,明英宗急忙派人抓捕。
除了曹吉祥和曹钦,一个叫冯益损之的叛军党羽,也是重点抓捕对象。
曹吉祥和曹钦很快就抓到了,斩首弃市,其党羽很快也抓到了,同样斩首弃市。
然而,把人杀了才知道,被抓的那个党羽,不是什么冯益损之,而是叫冯益谦之的一个算命先生。
除了名字差不多,两人唯一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是宁波人。
或许,这就叫命运吧。
正统丙辰状元周旋,温州永嘉人。闻阁老预定第一甲三人候读卷时,问同在内诸公云:“周旋仪貌如何?”或以丰美对,阁老喜。及传胪,不类所闻。盖丰美者,严州周瑄,听之不真而误对耳。天顺庚辰,曹钦反,连捕其党冯益损之甚急。一星士冯益谦之就逮,亦弃市。盖二人皆宁波人。

05
庄浪(位于甘肃平凉)一个名叫赵妥儿的参将,有一次外出,胯下之马跌倒在地。
赵妥儿一看,土里好像有个东西,是一把刀。
他得到的,是一把神奇的刀,每当有事将要发生,这把刀都会自动出鞘一寸多,并会把刀口处的鞘割坏。
有见多识广的人说,这是个灵物,可用羊血涂在刀口上。
靠着这个“灵物”,赵妥儿多次逃过灾难,尽管守边很多年,但一直平安无事。
这把刀,成了他的保护神。
他的这个保护神,却早已被太监刘马儿看中,后者还朝时,希望他能把那把刀送给他。


我去,想什么呢?
这样的宝贝,赵妥儿怎么舍得送人?
他不给,后者也没强求,只是回朝后,只字不提他的功劳,导致他一直得不到升迁。
庄浪参将赵妥儿,土人也。尝马蹶,视土中有物,得一刀,甚异。每地方将有事,则自出其鞘者寸余,鞘当刀口处常自割坏。识者云:“此灵物也,宜时以羊血涂其口。”妥儿赖其灵,每察见出鞘,则预为之备。以是守边有年,卒无败事。太临刘马儿还朝日,求此刀,不与。以是掩其功,不得升。

06
一位叫沈文卿的儒生,家里很穷,基本上是家徒四壁,他本人以授徒为生。
这样的穷家,居然也能招来小偷,看来这个小偷,真是瞎了眼了。
小偷光临的那天晚上,沈老师冷得睡不着,所以小偷一进屋,他就知道了。
于是,他随口吟了首打油诗:
风寒月黑夜迢迢, 辜负劳心此一遭。 只有破书三四束, 也堪将去教儿曹。
——真是不好意思,我家太穷,没啥好偷的,劳你白跑一趟,不过倒是有几本破书,要不你拿走吧,虽然不能吃不能喝,但你拿回去,可以教儿子读书识字啊。
小偷听了,一笑而去。
说不定,小偷的文化程度,比他还高呢。
沈质文卿居太仓,家甚贫,以授徒为生。一夕,寒不成寐,穿窬者穿其壁,文卿知之,口占云:“风寒月黑夜迢迢,辜负劳心此一遭。只有破书三四束,也堪将去教儿曹。”穿壁者一笑而去。

07
张倬,浙江绍兴人,景泰初任昆山学训。
那一年他不到三十,以聪颖敏捷闻名。
典史姜某,体态肥胖,曾戏称张倬为“二十三岁小先生”,张倬马上回敬一句“四五百斤肥典史”。
在一次聚会上,一位僧人发表了这样一番高论:
儒教虽然是正统,但不如佛学博大精深,如今僧人大多能读儒书,却没几个儒人通佛经,本朝能通佛经的,只有宋濂一人。
好家伙,这不是看不起我“儒家”没人了么,作为儒人的张倬,哪里容得被如此轻视,随即回敬道:
好比吃的东西,人可以吃的,狗也可以吃,但是狗可以吃的,人就不能吃了。
把佛经比作只能狗吃人不能吃的东西,这也太过分了吧!
四川有句俗话,叫“吃得亏,打得堆”,可是哪怕是“口舌之亏”,张老师也不肯吃,不知在官场,如何混得下去!
张倬,山阴人。景泰初,为昆山学训。年未三十,以聪敏闻。典史姜某体肥,尝戏张云:“二十三岁小先生。”倬应云:“四五百斤肥典史。”有玙僧会者,尝对客云:“儒教虽正,不如佛学之博。如僧人多能读儒书,儒人不能通释典是也。本朝能通释典者,宋景濂一人而已。”倬云:“譬如饮食,人可食者,狗亦能食之;狗可食者,人决不食之矣。” 

08
宣德间,胡概巡抚南直隶。
胡概出身大理寺卿,向来用法严峻,凡是危害百姓的豪门大族,至少也是籍没家产、发配偏远之地。
虽然有人认为有点过了,但他却维护了百姓的利益,因此深受百姓爱戴。
后来他调走了,替代他当巡抚的,名叫周忱(周文襄)。
这人与胡概正好相反,对人一味宽厚,豪门大户干了坏事,也大多能得到他的庇护。
有人来告状,他也“不轻理”,好像只有人命大案,才配惊动他。
有一次,一名来告状的,实在气得没法,当面指责他说,你为毛就不能学学胡大人呢,使我下情不能上达!
周忱不慌不忙地回答说,这不能怪我,要怪就怪朝廷,当初朝廷派胡大人来,是要他祛除民害,如今派我来,只令我抚安军民,我们分工不同,职责不一样,所以,我不能不听朝廷的。
此类混账官员,是为尸位素餐,是为渎职,却总是能为自己的混账,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
老百姓养活了他们,他们却不为老百姓办事,良心还不会痛,因为这种人,根本没用良心。
宣德间,大理寺卿胡概巡抚南直隶,用法严峻。凡豪右之家素为民害者,悉被籍其产,徙置远方。虽若过甚,而小民怨气一时得伸。周文襄继之,一意宽厚,富家大户颇被帡幪。有告讦者,亦不轻理。一讦者面斥公曰:“大人如何不学胡卿?使我下情不能上达。”公从容语之曰:“胡卿敕书令其祛除民害,我敕书只令抚安军民,朝廷委任不同。” 

09
邵某,安徽当涂人,给人打短工为生。
父亲早逝的邵某,对母亲非常孝顺。
后来母亲生了病,把眼睛害瞎了,邵某每天打短工回来,必在市场上顺便买些食物,奉养母亲。
他对母亲很孝顺,他老婆则不然,总是想找机会,把婆婆整死。
一天,趁邵某外出,老婆找来几只蚊螬虫(又叫白土蚕,别名老母虫、核桃虫),把它们烤了,拿给婆婆吃,骗婆婆说,这是她儿子,给她买的好东西。


婆婆闻了闻,感觉很香,真以为是儿子买来孝敬她的,就吃了一些。
味道不错,确实是好东西。
既然是好东西,那就不要吃完了,给儿子留一点吧,儿子整天早出晚归,拼命挣钱养家,太辛苦了。
这位瞎子母亲,便给儿子留了几只。
儿子回来后,她把儿子叫到跟前,把她给儿子留的“好东西”,悄悄拿出来给儿子吃。
当儿子得知原委,明白是老婆想毒死母亲,不由得失声痛哭。
母亲受惊,眼睛竟然睁开了,也看得见东西了,与生病之前没有两样。
如此对待其母,邵某自然再也容不下这个恶毒的女人,想把老婆赶走,却被母亲阻止了。
母亲说,不是媳妇想毒死我,是我的眼睛当失而复明,她是上天,派来医我的啊!
邵某这才没把老婆赶走。
当涂民邵某,业合韦,事母孝。母病瞽,日佣归,必买市食以奉母。一日邵出,其妻得蚊螬虫数枚,炙以奉姑,绐云:“所亲佳馈也。”姑食而美,乃留二三啖其子。子见之,失声痛哭,母被惊,双目忽开明如平时。邵欲逐其妻。母曰:“非妇毒我,我目当再明。天使妇以此医我也。”邵乃留之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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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螬虫治失明没人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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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而阉之,这是什么神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