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所为何事 -- 印顺法师《学佛三要》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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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之根本意趣
人生所为何事
一、茫茫生死事難知:人從最初出生開始以至老死為止,匆匆數十年中,終 日渾渾噩噩,究竟生從何來?死往何去?誰也不能答覆這一問題。所以只能說糊塗的來又糊塗的去,人就在這糊塗中過去。甚至夫婦的配偶,也每是無意的似乎偶然的結成;一生事業,也每是糊塗的做去,最初也未必有個一定的計劃,很少 由自己的主意而成就。西洋某哲學家,對這茫茫人生,有一個妙喻,他說:某處有兩座聳峻的高山,山下是一條很深長的溪流,兩山的中間有一條狹長的小橋結連著,人就佇立在這座橋上前進。向前山遠眺去,是雲霧瀰漫,一片糊塗;向後山遠矚去,又是煙霧沈沈;向下看去,深邃莫測。有的人走上三兩步,就掉下深淵;有些人走了一半路程,也不幸掉下去。就是走近對面山邊,也還是難以倖免落入茫茫的深淵。掉下去究竟去向何處,誰也不知道,這正是茫茫人生的最好的寫照。學佛就是對此糊塗人生,有一徹底的認識。這人生問題,雖然也可以不必去研究,如一隻海船,從此海岸駛往很遠的目的地,在茫茫的大海中可以糊塗的向前航行。但是,漫無方向的亂闖,這是一件極危險的事。佛法,就是說明了這 人生從何來,死往何去,現在怎樣行去,才能安登光明彼岸的問題。
二、碌碌終生何所得:人生碌碌忙了幾十年,從小就忙,一直忙到老死,到 底忙出什麼成績來?這是值得反省的,很有意義的問題。可是不忙又不成,多少人無事也要忙,問他忙個什麼?他是無以答覆你,但總之不能不忙。年青人大概 不會這樣想的,他們以為前途是充滿了無限的光明。一到中年以後,對此碌碌人 生就有所感觸。我不是要諸位不要忙,而要探討忙了有何所得。世俗說:「人生 好似採花蜂,採得百花成蜜後,到老辛苦一場空」。在忙碌中確曾獲得了高官、 財富、地位,但不久就失去了,好像什麼都是空歡喜,什麼都毫無成就。老年人對此,特別有著深刻的體驗,如兒女小時個個都跟隨在身邊,一等長大了,也就各個營謀個己的獨立生活去了。這一問題往往容易使人生起悲觀消極,萎靡頹廢的觀念,但佛法卻並不如此。
三、孳孳行善復何益:關於勸人行善,不但佛教這樣,儒家、耶、回教等, 無不教人行善止惡的,所謂「為善唯恐不及」。可是行善究竟有什麼好處呢?道德究竟有什麼價值?平時說:「行善得善果,作惡得惡報」,這是因果的定律。 中國人對於行善的觀念,多建立在家庭中,如父母行善作福,其子孫必多昌隆,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其實並不如此,有父母良善而子孫大惡,有父母很壞而子孫忠孝。如古代堯帝秉性仁慈而丹朱性情傲慢;又如瞽瞍為人頑劣而其子舜帝大孝,就是一例。約個人說:這社會上往往是壞人容易得勢,好人每每被欺侮 、吃虧。如孔子的道德學問,難道不好嗎?可是,當他周遊列國時,曾經幾乎被餓死,政治上也無法舒展抱負。反之,大惡盜蹠,竟能橫行於當時。這樣看來, 善惡與禍患,有什麼必然規律?為什麼要行善呢?這唯有佛法建立三世因果,才能解決這些問題。所以說:一切宗教勸人行善的出發點是一致的,而與佛法的結論卻是不同。學佛只管孳孳行善,也許目前所遭遇的是不利,困惑,但將來善業成熟,自然會感到美滿的善果。能這樣,才算合乎佛教的精神。
四、逐逐此心安不得:說來這實在是一件不著邊際的苦事,我人的心總是向外貪求,終日是為著色聲貨利名聞權力在馳求。為什麼要這樣?為了心滿意足。 如一個缺乏衣食的人,他必需獲得金錢才能解決生活的困難。可是一等他獲得足夠的衣食後,他仍然是不滿足,進一步又要講求衣食質料的美好,出門要有新型的轎車,住的要有精美的大廈。等到一切都到了手,心中還是不滿足。人心永久是這樣的,終日追求,沒有滿足的一天。如馬奔走一樣,後足著地,前足早又掛空,決不會有四足一齊著地的。人心不足,總覺得他人樣樣比我好,其實不然。 學問家為了追求更多的學問,他也是不滿足的。為一國之主的,雖有絕大權威, 他也還是不滿足的,有他說不出的苦。人不能獲得滿足,內心就永久得不到安樂 。平常說:要安樂就得滿足,其實人心從來就不滿足,怎能得到安樂呢?一般宗教給人安慰,使人滿足,安慰也可說是一般宗教的共同點。如西洋宗教教人信就得救,得救了自然就會滿足,內心也就得安寧。把人當小孩一樣看待,小孩子, 你聽我話,不要哭,給你玩具。其實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因為人心的不滿足,不是外來的給予所能滿足的。唯有佛法,教人先要了解生死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碌碌終生究有何所得,行善復有何利益?如何才能獲得內心滿足和安樂。從這些問題去審察,才能把握住佛法的核心,也才能真正獲得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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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生不已之流
一 有情為本 人生及宇宙,如把他看作延續的,發展的,活潑潑的,新新非故的,生生不 已的,這不一定是佛教所說,其他的宗教與哲學,也每有這種見解。對於生生不 已,他們常是這樣看:一、從宇宙論去看,不但人和動物如此,花草樹林,高山 流水,都活潑潑的表現宇宙生命的洪流。宇宙的一切,都呈現活躍的生機,所以 宇宙常在不息的發展,不息的進化中。二、從人生論去看,著重社會。從種族的 繁衍,人類的互助,看出社會是生生不已的,充滿生意。這種看法,從宇宙與社 會全體去看,未必能糾正上說的毒素。因為說到宇宙與社會,多少傾向於外在的 、普遍的客觀化,與自己形成對立的態度。每每是著重於整體而忽視個人,成為 非宗教的。 世間的一切,如作常識的分類,可分為礦物,植物,動物;或可以分為物理 的,生理的,心理的。如著重人類,更可從有心理活動的動物中,別出理智的人類。對於這些,佛法所說的生生不已之流,是出發於有心理現象的,而且是每一 生命單位。每一生命單位,都是延續不息的生命之流,如長江大河的滔滔不絕般 流來。生命,從來的佛典中,並沒有這一術語,一向稱為有情或命者。有情,是 有情識的,有情愛的。命者,是從業報而來的,有一期壽命的個體。所以佛法所 開示的生命之流,不是說生理的,而是有心理活動的,大抵與動物的含義相近。 因此,草木花果,山河大地,都不是生命的核心,生命的當體。同時,佛法所說 的有情或命者,不單是物理的,生理的或心理的,而是複合體的生命現象,所以 ;不像某些學者的偏重精神。在人說人,雖可說生命是一一人的自體,而實通於 一切有情。佛法是從一切有情,去觀察他的生生不已。這一觀點,佛法與印度哲 學大致相近。
二 有情為繼往開來的瀑流 我們要堅定的信仰:凡是有(情識的)生命的,死去了,絕對不就是毀滅; 同樣的,未生以前,也不是什麼都沒有。前一生命的結束──死了,即是後一生 命的開始。如秤的一頭低下去,便是一頭高起來;生命是流水一樣的不息流去。 佛弟子對於三世延續的生命觀,是這樣的堅信著。每一生命的生生不已,本來在 一般宗教中,都是承認的。如耶教與回教,都宣說:信神的死了生天國,作惡的 落地獄──死後還是存在的。但他們著重由現世而到未來,而佛教及印度的宗教 ,卻是三世論的,更注意到前生。不談生前的二世論,也許以為生前是在神那裡 吧(與神別體,還是渾融無別)!不知為了什麼,生到這世界來,飽經世間的憂 患,而幾乎全部走向墮落(生天的是少數吧)。現生的苦痛與快樂,聰慧與愚癡 ,夭壽與長壽,這種千差萬別的眾生相,既沒有過去的差別因素,那就無法說明 。如說這是神的意志,這是不能滿足人心的。而且苦痛多於快樂,墮落多於上升 ,神也不免太殘酷了!所以惟有三世論的生命觀,才能圓滿而正確的,完成這一 理念。 三世流轉的生生不已,不但是生,而包含著死。生而又死,死而又生,生死死生的無限延續,是這裡所說的生生不已的意義。生生不已,也就是死死不已。 但一般希求生存,所以偏說生生,這是從有情的生存欲而建立的。生死死生的三 世流轉,或者想像為有一不變的主體。其實,活像大海中的波濤,被風吹得一層 層的,捲起又退落,退落了又湧起來。這不但是水面的起伏,如靜心的觀察,會 知道,大海的每一滴水,都在動盪不已的。說明此生生不已的變化不居,試舉兩 個譬喻:一、如瀑流從山谷中流去,經過某處,如水少時,水從石罅中流出,發 出濺濺的水鳴,小小的水花。或水中夾著草木流下,到此就擱著不動。如水大時 ,水急而為亂石所阻,便會湧起波浪,或成為急流中的漩渦。如水極大時,水反 而汪洋一片,平坦而無波了。流水的形態是繁多的,只是由於水源流來的大小, 或者夾著雜物。生命在三世的流轉中,也是這樣:有時極快樂,有時極痛苦;有 時極聰敏,有時極愚癡;有時壽命短促,有時壽長多少劫。這種種差別,也只是 前生所積集的因業不同。二、生命的生而又死的告一段落(內在當然是延續的) ,如燃放花筒(火花),一層層的,斷斷續續的,前後放出不同的人物花卉。有情的生命延續,看來是中斷的,而並不就此完結。是前前的業力,影響於後後的 ,並非一成不變。三世的生命之流,應這樣的去信解。 三世相續的生命流,不是不變的永恆,而是不息變化,繼往開來的。現有的 生命,或苦或樂,或愚或智,或健康或孱弱,或人或畜,種種不同,不是別的, 只是前生的業因所影響了的(當然很多是現因所成)。過去思想的正確或偏邪, 行為的合法與非法,對人的有利或有損,無限複雜的活動,留下業力,影響現在 。現生不是脫空的新生,而是繼承著過去,享受著過去的果實。同樣的,現在的 思想、行為,對人對己的一切活動,都留下新的業力(與過去未盡的業力),等 此生結束時,又重行開展一新生命。一生又一生,看來自成段落,互不相關,而實在是繼往開來的不斷過程。這樣的過去因起現在果,現在(過去)因起未來果 ,前前影響後後的繼往開來,國家、社會、家庭,都是如此。所以三世相續的生 命觀,可說是最符事實,最容易信受的。 有些學佛的,忽略三世相續,誤解解脫的真義,消極頹喪,以為人生毫無意義,過著不能努力止惡,也不想積極行善的生活。這實是嚴重的錯誤!在繼往開 來的三世流中,將來會遭受不幸的後果。
三 有情為即心色而非心色的存在 有情,命者,上面曾說到:不單是生理的,而是精神與肉體──身心或者說 名色的總和活動。依佛法說,組成有情的要素,一、精神的,是五蘊中的受、想 、行、識四蘊;二、肉體的,是五蘊中的色蘊。色法,約複合體說,有皮、肉、 骨、血等三十六物。約單純的要素說,有生理機構的眼、耳、鼻、舌、身;物理 基礎的色、聲、香、味、觸;以及最一般的物質因素,地、水、火、風。心法, 約認識中心的分類來說,有六識:依眼根而了別(彩色形態等)色的,是眼識; 耳識,鼻識,舌識;依身根而了別軟硬,澀滑等觸的,是身識。這五識,近於生 理學上的「感官經驗」。第六是意識,這是對五識所取的印象,能一一的承受過 來,加以再分別。意識的內容,極其廣泛:內、外、過去、未來、現在、實事、虛理、都是意識所取所了的對象。六識,是六類的心理活動,是複雜的六類活動 。每一識的同時,有情緒作用的受,取像作用的想,意志活動的行(思),及許 多心所法。此外,還有微細的精神活動,佛法中稱為細意識,近於心理學上的下 意識與潛意識。這在一般心性浮動,向外奔放的人,是不大容易覺識的。惟有真 實修行人,心地安定,才能多少察覺到。微細的心理活動,也是極複雜的。一、 自我的認識:在此身心總和的活動中,由於相似(似一),相續(似常)的生命 態,不自覺的引起自我的觀念,自我是真實存在的,成為一切活動中最內在的觀 念。二、不同的個性:個性雖不是絕對的,而一生的性格,興趣,重情的,重智 的,始終保有一種統一性。三、經驗的保存:唯識學者別立末那識與阿賴耶識; 末那是自我見相應的,而賴耶是經驗的保存者。不同的個性,可通於二者。有情 與命者的分析(這裡是依人而說),大致如此。 從分析來看,有情不過如此,也許覺得這是機械的組合吧!而實在生命並不 是如此。在精神與物質的和合中,現起統一的特性、形相與作用。有情統一了身心的一切,保藏了身心的一切。在一生中,身心不斷的變化,或斷或續,或多或 少,而有情卻始終表現為統一的。所以,有情不單是心的,也不單是色的;離不 了色與心,而並不就是色心。如想離開身心的活動,另求生命的主體,那是絕對 不可能的。然在身心的總和活動中,生命──有情是不同於色,又不同於心而是 存在的。這譬如房屋:由木、石、磚、瓦、水泥等造成。離開了這些材料,當然 無所謂房屋。要把這些集起來,經人工的設計與建築,才顯出房屋的形相與作用。 但你不能說,房屋就是磚瓦等而已。有情也如此,在身心的統一中,現起有情的 特性與作用。在不息的身心變化中,有情始終保持著身心的統一性,與前後的統 一性。有情不但是身心的統一,而且還統一著身心,而使他成為生命的一體。 佛法所說的生命──有情,雖然身心在不斷的變化中,彼此間起著相依的作 用,互相影響,然而無始以來,一一有情都營為相對的獨立生活。一一有情,是 身心和合的別別系統。不但個性、能力、生活,可能大不相同;而且各起自我的 妄見,在盲目的活動中,帶著損他利己的傾向。佛法所說的生生不已,是從這樣 的各各有情來說,不是從宇宙或社會的全體去說。 依止身心和合而存在的有情,從生到死,有著階段性。初生時,身心互相協 調,互相促進生長。假使身體或心識方面,有著不正常的病態,身心又會互相影 響。到老年,身心日漸衰老,彼此更不易協調,最後是死亡。但在這一生命的結 束時,準備好了的新生命,又開始新的發展。有情,就在這樣的變局下,始終起 著統一的聯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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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前生與後世
生命的三世流轉,一般人都感到難以信受,這委實是個難題!如以古今中外 典籍所記載的,以證明生前死後的事實,但他們以為傳說不可信,我沒有見到。 有人從廿四史中,錄出有關生前死後的故事,還是沒有受人重視。生生不已的生 命奧祕,本是可依禪定,引發通力──身心所起的超常經驗,而明見過去與來生 。可是一般人既沒有下過這番功夫,沒有這種超常經驗,也無法勉強他信受。對於這些人,連佛也無可奈何他。從前,有人問起前生後生,懷疑三世。佛為他說 :例如那邊山頂,有一大樹,枝葉扶疏。如肯登山,就能看見。如向這邊看,向 山下望,不依從指示的路徑去探求,這怎麼會見到?所以一向向外奔馳的世人, 不受指導,不習禪定,不得淨智,憑他那眼見耳聞的感官知識,否定三世流轉的 生命事實,說是迷信,這真如聾子的否認聲音一樣,犯了迷而不信的重病! 三世的生命流,一般人所以不容昜接受,主要是過於信任五官的經驗事實, 傾向於唯物論的觀點,唯物論者看來,物質是最本源的。生命所起的意識之流, 只是物質所派生的,不能離物質而存在。所以肉體死亡了,意識不再現起,他們 就認為徹底沒有了。然依佛法來說:物質是不息生滅的。生滅的滅,不是說毀滅 而等於沒有,而是存在的另一態。一切物質現象,都在成而壞,生而滅的過程中 ;無論是質的集散,質與能的轉化,大家都知物質是不滅(是存在的意思,不是 沒有生滅現象)的。有情的心識,並不是物質所產生,不過依物質而顯示他的作 用。人死了,生理機構解體了,一向生滅不已的心識,滅而不再生起,然而並非等於沒有。因緣和合時,前滅的心識,又為緣而引起心識的生滅相續。如從物質 不滅的定律,撇開唯物論的謬見,信受心識的不滅(滅而不無,滅而為緣能生的 存在),那麼對於生命的延續不已,順理成章的會確信起來。有了生命延續的信念 ,自能樹立光明的人生觀,充滿活力,而努力於新生命的創造。 凡是存在的,離不了時間的特性。時間如箭頭一樣,一端向前指,一端向後 指;時間就是前後性的別名,是離不了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任何事物,都離不了時間性的範圍。如說沒有過去而只有現在,或雖有現在而沒有未來,這是不合理的。 物質離不了三世,心識與生命的存在,也同樣的貫徹三世。 在沒有現起 ──現在的──以前,或起而即滅以後,即使覺察不到他的存在,他還是有的。 不會憑空的從無而有,也不會從有而成為什麼都沒有。所以如不信生命與心識的 通於三世──前後,即失去時間的特性,等於否定了生命的存在。然而生命是現實的存在,不容許否認,那怎能沒有過去與未來呢? 因果,在世俗諦中,是一般所公認的。佛法所說的因果,雖有同時的,而主要為前能起後,前前影響後後的因果。如做了一件事,說了什麼話,會引起或大 或小,或是或非的影響力,這就是因果。如在家庭中,所作所說,或是正當的, 或是錯誤的,每直接的影響家庭(及家庭的某人)。家人受了言行的影響,成為 某種行動,就影響到社會、國家了。然而,最主要的,還是影響自己,而一般人 卻非常忽略。要知每一行動,不但向外而影響於他,又必內向而影響於自己。如 我國軍政的某一舉措,不但影響國際,必深切的影響自己的國家。這樣,如一家 的事件,可以影響社會,影響國家,而更有關於自己的家庭。同樣的,個人的言 行,當然要影響於家庭、社會、國家,而必然影響於自身。我們或善或惡的種種 言行,都由內心的活動,而引發身語的活動;對他引起影響時,當下即引起自己 身心的影響,成為一種潛力,成為未來的因緣。如能深信這自己身心所起的對自 影響力,就能信解開創未來生命的動力來源。我們有意識的(或善或惡的)行動 ,必然影響自己,由自身受其後果。死了並非完了,生前所有的善惡業力,還需 要自己負責。這就不能不承認生命的延續,從現生而向來生,否則道德的責任,便無從安立。 生命延續──從前生到後世的信念,最好是大家來反省一下:自己希望未來 是沒有的嗎?相信自己一死就沒有了嗎?當想到自己未來是斷滅時,心中會有一 種空虛與幻滅的難過。人人都有生命延續的愛著;儘管你以為死了完了,而內心 ──下意識卻並不如此。年青體健的,對於死從來就不會重視,自己會死,這簡 直是不可想像的。然而如真的要死,就會現出生命愛戀的悲哀。一個病重的人, 每每是不斷的發問;太陽出了沒有?天還沒有黑嗎?他在病痛纏綿中,意識到死 亡的威脅,總是希望能轉好,希望拖過一個時間,生命又會延續下去。佛法說: 有情對於生命的愛戀,是超過一切的。如現有的生命,要瀕臨死亡時,心中就引起 極大的怖畏,悲哀,這特別是惡人。到了真的活不下去,又會希望未來的存在。 所以,有情的延續於未來,死了並非沒有,這是一切人所同感的。有他的事實依 據,有他的心理要求,不過或者解說得錯誤(如神我論等)而已。 生命是一期一期的不斷展開,生死未盡,會無限的延續下去。凡夫是不斷的流轉;聖賢是不斷的進化,一直到成佛而後已。如我國民間的祭祀祖宗,不但是 兒女的紀念他,也出於父祖等還是存在的信念。如死了就是沒有,祭祖宗的慎終追遠,豈非多事!會如此普遍,如此悠久的流傳下來嗎?所以,如能反省身心, 確信精神與生命的延續,體察深徹的生存意欲,相信對於三世延續的生命觀,如不是庸俗的唯物論者,誰都會自然的承認他。
五 流轉者誰 這是不易明白的道理。一般的意見,生命的三世流轉,總應該有一不變的主 體──稱之為我、為靈,這才能由前生到現在,由現在到來生。如沒有不變的主 體,會覺得前後是中斷了。所以佛法中,也有「不可說我」,「真我」,「真心 」等通俗學派。然依佛法的特勝義,三世流轉,是成立於無常無我的緣起觀上。 肯定一切的物質、精神、生命,都在息息變化中,沒有絲毫是不變的。在無常無 我的身心活動中,生命是延續(不常)不斷的。因為所作的一切,雖然滅入過去 ,但並不等於沒有。對於身心的影響力──業力,是決定存在的。這等於說:所 作所為的一切行為,轉化為「動能」而不失。等到現有的生命變壞了,似乎中斷 ,而存在的「動能」──業力,卻引發而開展為新的身心活動,新的生命。前一 生並不就是後一生,面目全非,如從身心等去看,沒有不變的。但前因與後果, 前一身心系與後一身心系,卻有著密切的關係。 譬如:一個國家,有好幾個政黨(這如此一身活動,有不同的業系),政見 多有不同。現在由甲黨執政,依據甲黨的政見,而作成政治的措施。其他的在野 黨,雖有多少影響,而不能實現他們的主張。等到一期任滿,各黨都大肆活動。 如由乙黨獲得被選,那甲黨當然退開了,甚至改組或解散了,出現了新的政治, 一切政制都有新的部署。前一與後一,彼此啣接,而內容卻大大的變化。在這樣 的變革中,前一代的舉措,仍深刻的影響到現在;雖大大變化,而終究為同一國 政的延續。佛法的三世延續,並非有一不變的主體,一切都在生滅不居。這只是 某一業系得勢了,出現一身心和合的單位;其他的業力,新起的業力,暫不能起用。等到舊有生命告一段落,複雜繁多的業系中,另一業系感得了新的身心,新 的生命。由於業力的善惡,造成了墮落與增進的不同。這樣的無常無我的生命觀 ,那裡會有實體的東西? 又如一所學校,校長去了,教員解聘了,學生都畢業而去了。新的校長、教 師、學生,卻還是那所學校。從前的校譽、校風,也還多少延續下來。甚至這所 學校遷移到另一地帶,校舍也新建了,但還是那所學校,與從前有著深切的關係 。一次次的畢業生,還稱那學校為母校。前不就是後者,後不就是前者,一切都 變了,卻還是同一學校,成為不斷的延續。佛法所說的生死流轉,三世延續,要 這樣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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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生命的光光之網
一般人,把宇宙和社會,看作生生不已的,從宇宙人生的觀點來看個人。佛 法卻不能如此,佛法著重在一一人類,著重在一一有情識活動的有情。肯定每一人,每一有情,成一生命單位,在三世的因果中,不斷的延續,不斷的死而又生 。因此,有人誤會佛法是多元論。不知道,佛法是:一面肯定無始以來,就有這 一切有情的延續;一面又肯定此一切有情,並無不變與獨存的主體。所以,這是 相對的生命單位,雖營為個別的活動,而其實是:身心在不斷變化中,並沒有什 麼是此而非彼的;有情在互相關聯、互相依存中,並沒有誰可以離開其他的有情 而能獨立存在的。這那裡可以說是多元? 一一有情──生命,是無常的,無我的,所以在前後延續、彼此相關的活動 中,有情與有情間,現出共同的生命形態。如由於男女的結合,生男育女,父母 與兒女間,成為繁衍的種族(家族)生命。又如由家族而成社會,國家,因各階 層的合作與協調,延續為和諧而活躍的國家生命。但這都依於(約人類說)每一 人的生命延續而成立,每人是生生不已的生之核心。這等於燈燭一樣,多少燈燭 集合在一起,發現為非常明亮的光度。如光從隱蔽處現出,也許要誤會為有一大 燈,放射大光,而不知這只是多少燈燭,別別放射而成光網。 自然界的山河大地,草木叢林,佛說他是無情,是沒有情識的,沒有命根的 。但由於一切有情的「業增上力」,這些無情物,也現起無意識的生命形態。這 些並不是生命當體,有情才是生命的核心。有情的共同業增上力,影響無情而現 有生命相,這等於光明四照,一切物都籠罩在光明中一樣。 不這樣去理解,從宇宙或社會全體去說生生不已,可說是本末顛倒,錯誤之 極!結果是重外而輕內,重整體而輕視個體,陷於非宗教的。他們相信物質不滅 ,相信社會價值,而忽視個己生命的不滅,忽視個人的道德價值。他們會著重於外界的改造,而忽略自我的革新。結果,這不是唯物論,就是唯物論的同路人。 佛教的信徒,著重於每一有情的生生不已,確信每一有情的行為價值,從自作自受到共作共受。從人類的展轉增上,互助共存,實現社會的進步。由於人類(有 情)自身的「和樂善生」,而全宇宙的一切,都充滿和諧活潑的生意。
七 生命的愛悅與悲哀
生命,在三世流轉中,是無限的因果網絡;每一有情,活像網結一樣。生, 是任何人都喜悅的,都希望過著快意的生活,可是現實世間,並不盡如理想,橫 梗在前面的,是許多困難,煩悶。老實說,人類的生命,還是苦多樂少。依佛法說,有情有情愛的特性,本不是盡善的,含有矛盾的特性。人類的苦痛、煩悶、 恐怖、悲哀、失望,都是與生命俱來的。憑你怎樣的謳歌生命,讚美生命的光明遠景,而生命的缺陷,永遠是不可避免的事實。自身,無論怎樣愛護他,他還是一死了事。人事與物質的境遇,無論怎樣的和諧豐富,而夾雜在裡面的,卻到處是不自在。不如意事常八九,悲哀而又要愛好他,而且是唯一愛好的對象。人生,有情的生命,矛盾!矛盾! 在這又可愛,又討厭的生命現實中,我們第一要著,是止惡而向善,使自我在三世的延續中,趨向於進步的前途。再進一步,修學出世法──戒、定、慧, 對於不徹底的,充滿缺陷的生命,作一番徹底的改造,徹底解除苦痛。把三世流 轉的生命,淨化而成為究竟圓滿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