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某些港台富商,理论上不是不可以吗? 而且媒体为什么对他们如此宽容。 花的懒人料理 发表于 2021-06-01 18:41
从法律上来说,何的大太太是妻,二太太是按照大清律娶的妾,三太太四太太是同居女友。重婚是民不告官不究的,大太太和二太太是可以告何重婚罪的,可她们敢吗?她们不告,别人是不管的。 mysrrx 发表于 2021-06-01 18:49
有钱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村有个叔伯自80年代做建筑发达后, 陆续引进了老二, 老三, 老四, 原配早10多20年前移民美国, 其他三位分别在港, 澳, 深圳/广州, 二三四都在国外登记. 别说我们这些乡亲, 就是政府官员如市长, 市市记等都知道这几房太太. 前几年他回村里摆寿宴, 四个老婆及其子孙其乐融融地一起招呼乡亲们、政府官员, 给大家敬酒呢. ------我们在背后感叹这位阿伯比赌王都牛逼, 赌王几房人不可能坐到一起, 每年寿宴要分房轮流摆, 他却将几房人驯得服服帖帖的.
还有一个认识的阿伯有两房, 这位比我村叔伯更牛逼, 在深圳, 广州, 香港和家乡的房子都是两房人住在同栋楼(别墅), 一房一层的那种.
理论上他的大老婆是老婆,二老婆是按大清律纳的妾,三四老婆啥身份也没有
他是清朝人
这是不是也是为啥二房拿的财产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