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没有问题。“现在工作又必须要让我做满 2 week notice 做工作交接”不一定成立吧,你仔细查查自己的合同,美国大部分工作是At Will的,辞职当天走人都没问题。 yurik 发表于 2021-05-25 19:40
因为换工作, 新工作要人比较急,现在工作又必须要让我做满 2 week notice 做工作交接,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有2天overlap,请问这样没什么问题吧? gotye 发表于 2021-05-25 19:38
正式employment不要有任何overlap,否则你同时违反了两个公司的规定,conflict of interest。有人说没人管,但你一个雇员,为啥要为公司的一点点进度承担风险呢?你是CXO吗?是的话,更要严格遵守规定。我也不认为新公司正规的话会允许你有overlap。别忘了现在让好些华人教授进监狱的千人计划,当时也是没人管,好些人对少签一纸声明也毫不在意。 当然你可以跟老公司要求离职早两天,或者最后几天时间花在和新公司了解情况上等等。 Perseus2000 发表于 2021-05-25 22:08
这个说得对。
并没有说强制,只是暗示,我想我善始善终吧
正式employment不要有任何overlap,否则你同时违反了两个公司的规定,conflict of interest。有人说没人管,但你一个雇员,为啥要为公司的一点点进度承担风险呢?你是CXO吗?是的话,更要严格遵守规定。我也不认为新公司正规的话会允许你有overlap。别忘了现在让好些华人教授进监狱的千人计划,当时也是没人管,好些人对少签一纸声明也毫不在意。
当然你可以跟老公司要求离职早两天,或者最后几天时间花在和新公司了解情况上等等。
如果完全不相关的公司也会有conflict of interest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