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人射杀4名索马里海盗 大陆籍船长在台被判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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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lalala
楼主 (北美华人网)
据台媒报道,我国台湾省高雄远洋渔船“屏新101号”于2012年在印度洋上遭遇索马里海盗,大陆籍船长汪峰裕下令船上佣兵开枪反击,造成4名海盗死亡。高雄“高分院”二审结果18日出炉,判决仍维持一审时的4项杀人罪,判处汪峰裕26年有期徒刑。

报道称:“‘屏新101号’于2012年9月29日在索马里首都摩加迪沙东南方外海作业时遭遇海盗,在场的还有另外2艘船只,冲突中将落水的海盗包围。船长汪峰裕下令船上的2名巴基斯坦籍佣兵,对海面上的4名海盗开枪。” 当时的画面曝光后,高雄“地检署”查出汪峰裕的身份并通缉,2020年8月22日汪峰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搭船抵达高雄后被捕。

事实上,在“高雄地方法院”一审时,汪峰裕就指出当时下令射击的是船东。但法官以“船上只有汪峰裕和他叔叔会说中文,且汪是船长,且船员指认广播设备中讲话的确实是汪的声音”,认定汪峰裕指示佣兵杀海盗的事实明确,因此以“4个杀人罪行,合并判刑26年”。该法院法官还拒绝了汪峰裕要求回大陆找证人作证的合理要求。
对此判决,汪峰裕不服上诉,但高雄“高分院”二审法官仍维持一审判决。目前汪峰裕仍可以再次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