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 我从公司A辞职走了,有一年多的noncompete,不能在同行业工作,这期间公司A继续付base,其他一切 benefit 都停了。公司A两周之内会向USCIS terminate我的H1b。 然后我转行找到了公司B的工作,现在准备办新的H1b。于是,之后一年,我有公司A和B的两份收入,实际只为公司B工作。 我想问,这种情况下的double pay是不是合法的?之前向律师咨询的时候,是准备转H4的,所以只问了H4能不能有收入。我理解的是,H1b不能为雇主以外的人工作,但实际我并没有为A工作,A给我的 payment 正是因为我没有给他们工作,所以好像是可以的? Wuwuchiang 发表于 2021-05-19 18:50
公司A给你的compensation是用什么形式发的?应该不是走w2或者1099按照工作收入形式给的吧?加州noncompete不合法,所以真不了解这个,我觉得关键在于这个补偿是什么性质的,因为是terminate之后的补偿,我觉得应该并不需要给A的工作许可。 还有就是,你转行工作,你确定不会违背noncompete的协议的话,有了工作收入,是不是会违背拿补偿的要求,你看一下跟A怎么签的。
公司A的noncompete payment可能是在W2上,具体我要问问。 另外,我确定转行之后公司A还会继续付noncompete,因为他们跟我说过可以转行找工作,double pay,win-win。。 打算明天找公司A问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