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睡两次就都知道了吧。具体几个人可以不用问 littlevivi 发表于 2021-05-11 12:53
这处女处男情怀就算了吧,这有严重性病的不能隐瞒吧,比如aids anotherid 发表于 2021-05-11 12:59
父母有糖尿病的,父母有痛风的,父母有弱视的,等等,交朋友前需要知道吗? 如果需要知道的话,获取信息是谁的责任?有家史方主动告知,还是需要知道方自己的义务去弄明白。 cocaok 发表于 2021-05-11 13:03
你说的这些病应该都不算完全不能结婚的。婚后注意保养就行了。健康的一方关心照顾好,双方积极面对。 没事去逛街 发表于 2021-05-11 13:08
睡过几个人无所谓,性病还是要告知一下比较好,毕竟有传染性。啊对了,乙肝也在性病之列。crazyeater 发表于 2021-05-11 13:15
性史的问题很难verify啊,如果对方告诉你之前只睡过5个人,实际上睡过十几个。 咋弄,剩下的也找不出来。。。这年头约炮的真是不要太多 芝士年糕 发表于 2021-05-11 13:58
一般来说,男人会吹嘘,把数字乘3,女人会除以3. 789 发表于 2021-05-11 14:02
大家讨论乙肝隐瞒问题,觉得不道德。知道周围好多人在乎,也有好多人不在乎对方是乙肝的。 同样的,很多人可能在乎别人性史的,睡过多少人,女的有没有打胎的历史。大家认为应该公开给配偶吗? 在美国,疾病是个人隐私,十四岁以上的孩子自己测性病,可以选择不让父母知道的。我生孩子时,第一次产检,问病史,老公是不允许在病房的,大家又是如何看待这种隐私问题的? cocaok 发表于 2021-05-11 12:52
对我个人来说,只要是对方介意的问题我都会坦诚相告,刻意隐瞒只会为双方关系埋下隐患。但是无论如何上升不到道德层面。 可是传染性疾病会切实影响对方的健康,遗传病涉及到后代子女健康的问题,被欺骗一方要承担的后果远远不只是心理上的隔应,还有患病的痛苦。这种隐瞒属于欺骗,非常非常不道德。 Giovanna 发表于 2021-05-11 13:01
法律上对婚姻都没有上床的要求啊。婚内强奸诱奸在法律上一样是强奸诱奸。 而且现在法律里,无论婚外情婚外性,都不算违法,连过错方都不算的。 实际上女生如果婚内生了隔壁老王的娃,大部分情况绿地男还得负责出钱养隔壁老王的娃,除非生下来就做亲子鉴定。 婚姻就是这样。一方确实有隐瞒病历甚至性病的权利。但另一方同时有单方面开放式婚姻,甚至怀上隔壁老王的娃的权利。 tidewater 发表于 2021-05-11 14:07
回复 1楼cocaok的帖子 弱弱的问一句,结婚前到底什么疾病要说,什么可以不说啊? 慢性肠胃炎,高血压,痔疮,这种也必须要老实交代吗? 公用马甲46 发表于 2021-05-11 14:08
如果是这样的话,板上对隐瞒病史的恨之入骨的judge,又是何意呢? cocaok 发表于 2021-05-11 14:11
说得很高大上的,往往有意隐瞒的,都是怕失去对方的,都是对方在乎的。 约炮的和约炮之间会很坦诚,但是遇到一个自己真正想嫁的,说不定希望过往都消失的。隐瞒只是给对方关系埋下隐患,不隐瞒,关系都开始不了。 至少美国法律上,没有要求公开自己的病情,以前aids是强制公开的,现在成了慢性疾病,也不要求公开了。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干嘛要用道德来judge别人。自己需要保护自己,自己公开地问,如果问了,对方欺骗,方才是故意隐瞒。 cocaok 发表于 2021-05-11 14:08
我觉得吧,对性史在意的多半是怕滥交。从这个角度而言,睡过五个和睡过十个差别也不大了,也想不出一个人为啥能接受对方睡五个,但是接受不了对方睡十个。 coalpilerd 发表于 2021-05-11 14:00
害怕失去对方所以不择手段,美其名曰趋利避害,骗了别人害人一辈子还要求大家不去道德judge,真是大开眼界。 Giovanna 发表于 2021-05-11 14:15
至少遗传性高血压要婚前告诉对方的。 还有先天性或者家族性心脏病等病的,也要。 其实身边知道的也有,不知道人家婚前有没有给配偶说,但已经因为家族性遗传病去世了,不到40岁。 公用马甲44 发表于 2021-05-11 14:25
我有一好朋友,亲爹四十多岁肺癌去世了。结果我好友34岁肺癌也去世了。妈妈和姐姐都健在。当时还介绍她给我老公的好朋友,结果没被她看上。 cocaok 发表于 2021-05-11 14:27
真是世风日下, 这还用问。 美好的婚姻, 啥都不应该隐瞒啊 beth 发表于 2021-05-11 14:31
不择手段是主动出击。而隐瞒过往是趋利避害。比如睡了很多人,约了很多炮,知道对方在这方面很保守,故意避而不谈自己的过往,这就是趋利避害。但是如果去做处女膜,然后另外一副面孔示人,这就是不择手段,这就是骗。 cocaok 发表于 2021-05-11 14:24
“主动出击” 和 “趋利避害” 是互为补集吗? tidewater 发表于 2021-05-11 14:51
我觉得真想知道这些的,会自己想办法搞清楚的。也许不能获悉100%的细节,但对方的人品,原生家庭的价值观应该能感觉出来,这种通常是延续的,性格突变的很少,也某种程度决定对方是否愿意坦诚告知 恋爱的目的不就在于看两个人是否compatible 吗? urthur 发表于 2021-05-11 14:30
睡两三个和二三十个还是有区别的吧 NJ橘猫 发表于 2021-05-11 15:26
回复 57楼木牛流马的帖子 家族精神病史,血友病这类本人即使没有发病,也不该隐瞒。要是隐瞒,虽然不会造成对方得病,但是有机会遗传给下一代,而且万一自生发病,对家庭也会有颠覆性影响。我认为如果某种疾病或者家族病史,只要坦白有可能会导致对方终止交往得,都应该事先坦白。 quyunyun1983 发表于 2021-05-11 16:50
我妈30岁开始高血压,我也生完2娃血压下不去了,我妈现在79,活的好着呢,只要天天服药控制,没问题的呀。这都算什么大了不得的病的话,那没法过了 没事去逛街 发表于 2021-05-11 16:02
sex and city里面有一集,女律师得了性病,列了一长串睡过的人一个个打过去告知,其中一个说我知道啊因为我也得了,女律师大骂你应该告诉我的很可能是你传染给我的 Cinderella2018 发表于 2021-05-11 18:03
回复 1楼cocaok的帖子 当事人可以有选择坦白或者不回答的自由,但是别人问了还说谎就不好了。 mingcedargrove 发表于 2021-05-11 22:32
不是处不处的问题。是有的人就睡了一两人男女朋友,有的人是睡了无数人,看网上发帖的几乎见面三四次就上床,不断试的,有好多人还是很在乎的,不想当最后接盘侠的,而且也会有安全隐患吧?
现在一般人不会是处女情怀。但是还是很多国人,不管男女,对随便的还是比较在乎的。 国男,对随便和老外脱裤子的,还是很在乎的。
你说的这些病应该都不算完全不能结婚的。婚后注意保养就行了。健康的一方关心照顾好,双方积极面对。
你牛 害得我看两遍才明白。
大家讨论的不是能不能结婚。是关于婚前信息公开的问题。
咋弄,剩下的也找不出来。。。这年头约炮的真是不要太多
你觉得无所谓,对方不一定啊。 比如乙肝健康带菌的,对成年人一般不会传染,携带方自己无所谓,可能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herpes 治疗好了,也是病毒携带者。
我觉得吧,对性史在意的多半是怕滥交。从这个角度而言,睡过五个和睡过十个差别也不大了,也想不出一个人为啥能接受对方睡五个,但是接受不了对方睡十个。
一般来说,男人会吹嘘,把数字乘3,女人会除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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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開始
法律上对婚姻都没有上床的要求啊。婚内强奸诱奸在法律上一样是强奸诱奸。
而且现在法律里,无论婚外情婚外性,都不算违法,连过错方都不算的。
实际上女生如果婚内生了隔壁老王的娃,大部分情况绿地男还得负责出钱养隔壁老王的娃,除非生下来就做亲子鉴定。
婚姻就是这样。一方确实有隐瞒病历甚至性病的权利。但另一方同时有单方面开放式婚姻,甚至怀上隔壁老王的娃的权利。
说得很高大上的,往往有意隐瞒的,都是怕失去对方的,都是对方在乎的。 约炮的和约炮之间会很坦诚,但是遇到一个自己真正想嫁的,说不定希望过往都消失的。隐瞒只是给对方关系埋下隐患,不隐瞒,关系都开始不了。 至少美国法律上,没有要求公开自己的病情,以前aids是强制公开的,现在成了慢性疾病,也不要求公开了。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干嘛要用道德来judge别人。自己需要保护自己,自己公开地问,如果问了,对方欺骗,方才是故意隐瞒。
弱弱的问一句,结婚前到底什么疾病要说,什么可以不说啊?
慢性肠胃炎,高血压,痔疮,这种也必须要老实交代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板上对隐瞒病史的恨之入骨的judge,又是何意呢?
一般大众是认为不影响夫妻和家庭的无所谓。
但不影响的一般也懒得隐瞒,比如花粉过敏。
但不是大部分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打算怀上隔壁老王的娃啊。
就好比国家之间的核武是相互威慑用的。但有人一上来就放核武 。。。
害怕失去对方所以不择手段,美其名曰趋利避害,骗了别人害人一辈子还要求大家不去道德judge,真是大开眼界。
还是会不一样吧。要考虑时间跨度。普通妹子,大学前0-1个,大学期间1-2个,大学毕业到30岁以前结婚1-2个。所以,一个普通恋爱经历的妹子大约2-5个是属于从婚恋获得性。如果到了10个,说明这个妹子比较放的开了。
我发帖的目的不是要搞清楚婚前什么疾病要说不要说,是想大家思考。 个人认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生物,都是为自己的, 说与不说的理由虽然不同,但是说与不说都是为了自己今后的幸福,不必要用道德压人。 自己在乎的,自己去证实,就好像公司hire人,background check是公司,个人都把自己吹得天花烂坠的。谈朋友一样,最邋遢的人谈朋友也会把自己收拾干净。
准确的说怕的是性病,滥交程度越高得性病的几率越大。就好比抽烟未必一定得肺癌,但是能增加得肺癌的几率啊!睡五个和睡十几个得性病的概率还是不一样的,我说的数字那都只是举例子。约炮的看对眼就能睡,十几个哪打得住,什么3P4P估计都能来。我邻居的老公就是在CDC数据库工作的,他告诉我说美国性病泛滥和增长迅速跟约炮文化分不开,很多人会玩的程度绝对超过你想象。哪天你要是收到CDC打来的电话问你的性史,那肯定就是你对象中招了……
不择手段是主动出击。而隐瞒过往是趋利避害。比如睡了很多人,约了很多炮,知道对方在这方面很保守,故意避而不谈自己的过往,这就是趋利避害。但是如果去做处女膜,然后另外一副面孔示人,这就是不择手段,这就是骗。
至少遗传性高血压要婚前告诉对方的。
还有先天性或者家族性心脏病等病的,也要。
其实身边知道的也有,不知道人家婚前有没有给配偶说,但已经因为家族性遗传病去世了,不到40岁。
我有一好朋友,亲爹四十多岁肺癌去世了。结果我好友34岁肺癌也去世了。妈妈和姐姐都健在。当时还介绍她给我老公的好朋友,结果没被她看上。
有些家族性遗传疾病非常厉害的。40岁前根本看不出任何问题,非常健康,但突然哪一天就开始,几年下来就撑不住了。
我觉得真想知道这些的,会自己想办法搞清楚的。也许不能获悉100%的细节,但对方的人品,原生家庭的价值观应该能感觉出来,这种通常是延续的,性格突变的很少,也某种程度决定对方是否愿意坦诚告知 恋爱的目的不就在于看两个人是否compatible 吗?
什么叫啥都不该隐瞒? 对方不问,自己叽里呱啦地告诉对方自己约了几个猛男或者靓女? 对方不问,告诉自己得过性病,但是现在没有任何症状。对方不问,主动告诉别人,我或者我让我女友怀过孕,然后自己或者自己让对方直接流掉了?几个有脑袋的男女会主动公开自己的黑历史。
你这种就没法弄了,按你这个严要求, 基本没几个人符合条件。 现在谁家老人没个糖尿病高血压的,这些都会遗传 还有,年轻人里有几个不戴眼镜的,这些都会遗传
“主动出击” 和 “趋利避害” 是互为补集吗?
不择手段vs 趋利避害 主动出击vs 消极抵抗
这个是正解。
婚前就知道对方不坦诚,那结了婚就就不要拍案惊奇。
赞👍三观!
搓手, 夸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这是抬杠
五十步笑百步。
顺便讨论一下,婚内出轨两三次和二三十次有区别吗?
任何对方问及的事情都不应该撒谎,不愿意说可以直接说不愿意说,对方介意就一拍两散拉倒。性史这种对未来感情生活没有任何影响的事情,对方如果不问,不需要主动提及。乙肝和其他慢性,传染且无法治愈的疾病是需要主动提的,因为会对对方的健康造成巨大的隐患。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也一样,因为可能毁了整个家庭。这些事情隐瞒不报不违法,但是非常不道德。婚前刻意隐瞒,对方发现以后马上离婚,或者隐瞒方发病的时候对方离婚走人不伺候,我觉得非常正当
我妈30岁开始高血压,我也生完2娃血压下不去了,我妈现在79,活的好着呢,只要天天服药控制,没问题的呀。这都算什么大了不得的病的话,那没法过了
家族精神病史,血友病这类本人即使没有发病,也不该隐瞒。要是隐瞒,虽然不会造成对方得病,但是有机会遗传给下一代,而且万一自生发病,对家庭也会有颠覆性影响。我认为如果某种疾病或者家族病史,只要坦白有可能会导致对方终止交往得,都应该事先坦白。
对,应该是会传染给对方或者下一代,或者对家庭有很大影响的,道德上都应该坦白
那乙肝一样可以药物控制啊。特别是在美国。国内好多乙肝死的,一方面是没有年检,病情恶化的时候没有及时发现,另一方面是好的乙肝药物比较贵,很多人吃不起好药,还有好多人相信什么中药治疗,治疗混乱。
高血压不传染,关键在乙肝会传染才让人害怕。会让配偶也得病的应该告知,做好防范。
sex and city里面有一集,女律师得了性病,列了一长串睡过的人一个个打过去告知,其中一个说我知道啊因为我也得了,女律师大骂你应该告诉我的很可能是你传染给我的
这是有良知的,睡有睡道。支持她骂那个人。
哈哈,对,打电话无比尴尬。
当事人可以有选择坦白或者不回答的自由,但是别人问了还说谎就不好了。
谈朋友这种真的很难查的,比较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