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和加拿大,只要是没有经过检查的肉食品,如果被发现进了超市,全部是以 Class I 来招回的。 Class I - a situation in which there is a reasonable probability that the use of, or exposure to, a violative product will cause serious adverse health consequences or death. Class II - a situation in which use of, or exposure to, a violative product may cause temporary or medically reversible adverse health consequences or where the probability of serious adverse health consequences is remote. Class III - a situation in which use of, or exposure to, a violative product is not likely to cause adverse health consequences. Class I 是属于可以致死的,就看你怎么翻译了。新闻小编为了搏人眼球,提高点击率,所以故意那么写。
基本有三个步骤:
1。加拿大食品局需要签出口文件 (在这个case里,中国食品局签) 2。在美国海关清关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美国海关和FSIS是分开的,清关以后集装箱就可以运走了) 3。在FSIS Office检查,检查合格后集装箱才能发往客户那里,或者销售
现在这个事情发生的原因就是,当海关放行后,进口商没有把集装箱运到 FSIS OFFICE 那里去检查就直接卖掉了。 那么这个后果就是FSIS 发现以后,要求产品全部召回,因为这属于没有检查的产品。
这件事情发生的基本原因说白了就是那个负责进出口的那个人超级废物,肉食品在海关放行后必须去 FSIS 检查,然后把表格 FSIS 9540 添了,并且要盖章,这样集装箱才能运走。文章里那个SB说他不知道为什么美国海关和FSIS 不一样。 他不需要懂,他只需要知道他清关后需要去FSIS检查就够了,这属于行业规矩。 至于销毁 $40-$50万价值货品的话,这很正常,他们老板雇错人了,所以只能自己花钱买经验了。
这对你们这些普通人来讲属于比较复杂。 但是对于我们这类靠这个吃饭的,这是专业基本常识。 我们公司用卡车运集装箱去美国,每次过了海关我当天就要他们运输公司给我把 FSIS 检查过,盖过章的9540发回来给我。 理由很简单,在 十几年前 (我那时候还不在),有家卡车公司过了海关没去FSIS就直接去客户那了,(从温哥华开到纽约,3500公里),刚到了,还没卸货,FSIS这边打电话来查了。 最后结果是再开3500公里回到过关的那个FSIS office, 检查完以后再开3500公里回纽约。 这还算运气好的,如果集装箱开封了,已经开卖的话,那么就是召回外加所有货品销毁。。。 从那次事情发生以后,我们每次都嘱咐一边司机,过关后一定要停在FSIS, 然后过关当天跟运输公司要FSIS 9540 检查过的证明。
这个很难说,有可能是货运公司看清关了就直接运走了(大部分货物都是清关后运走,但是肉食品必须要再去一趟FSIS OFFICE. 有些货运公司没经验,不知道)。 但是作为负责进出口文件的那个人,如果他不知道这个规矩的话,就是他蠢。 如果他知道这个规矩还发生了,就是他工作不负责,没有follow up. 无论怎样,都是这个负责人的责任。
至于FSIS, 他们只是按规矩办事,销毁很正常了。。
在美国和加拿大,只要是没有经过检查的肉食品,如果被发现进了超市,全部是以 Class I 来招回的。
Class I - a situation in which there is a reasonable probability that the use of, or exposure to, a violative product will cause serious adverse health consequences or death. Class II - a situation in which use of, or exposure to, a violative product may cause temporary or medically reversible adverse health consequences or where the probability of serious adverse health consequences is remote. Class III - a situation in which use of, or exposure to, a violative product is not likely to cause adverse health consequences.
Class I 是属于可以致死的,就看你怎么翻译了。新闻小编为了搏人眼球,提高点击率,所以故意那么写。
和我预想的一样
这种事情,环节上一步都不能省,不然给自己找别扭
做食品进口的犯这个错,这个公司负责物流的真该下课了
是啊,做食品进出口能做到这个程度,然后还去找律师打官司,真是佩服他了。。。。
这种时候就应该低声下气的跟 FSIS 商量,看看那些没有开封的,还在仓库里的那些货能不能让他们检查一下,然后不要销毁。。。 这种事情是可以商量的,虽然机会不大。。。 但是如果你跟 FSIS打官司的话,那么销毁没商量,而且以后也会给你麻烦的。。。找些借口把货扣几个月,或者不让你进来,很容易的
我以前是在政府部门里面做食品检查的,然后才换到私营企业里面的,所以两边怎么做事我都知道。。。。 很多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关系搞僵了吃亏的肯定是企业。。。。
没有检查,只能说“不知道有没有问题”,对于肉食来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让你检查之前卖的。包括中国的农贸市场卖的肉,那都是定点屠宰,检查盖章才能进入流通环节的。
就是需要楼主这样的明白人逻辑清晰地解释一下,学习了,多谢分享🙏
"但容易被忽悠的看看标题内容看着看着也就跟标题走了然后变成“美国故意迫害!”?
跟着标题走的明明更容易被忽悠成“这底料有问题”吧?就算看之前那个帖子的回复,里面也是讨论这东西是不是有健康问题的(比质疑美国故意迫害的)人更多啊,还有说里面有石蜡的。。。
我记得那个楼里五条高赞回答,有两条在骂美国政府故意刁难华人,一条在骂帮美国政府说话的华人,只有一条真正指出问题原因是手续问题。说明被忽悠的人真是不少的。
那些只点赞不说话的,这个我不好说。
就跟的贴子而言,简单点儿说,在那个楼里把话题政治化的(不管是往那个方向政治化),我觉得大部分都不是被忽悠的,而是出来忽悠人的。
而那些真的去讨论这玩意儿的健康问题的,那才是被忽悠的。
最近没人进货了?
这种事情专业的 broker 是不管的。 Broker 的事情是负责清关,海关过了broker的任务就结束了。 物流也不管,他们属于负责货物运输,安全的从 A 运到 B 是他们的工作。
这个工作是属于出口商的食品质量部门,或者是专门的出口部门管的。 外加进口商的进口质检部门,或者是专门管进口部门管的。 他们的工作是了解哪些条款需要做,然后告诉 Broker 和物流,然后follow up, 确保所有文件都合格,确保broker 和物流没有出错。。。。很明显,干这活的哥们SB了,不够专业也不够负责,发生了这种事情不去自我检讨,反而赖这个赖那个,还要去找律师打官司,这不扯呢么。。。。。
就是这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