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领失业保险期间,找到短期合同工的工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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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302
楼主 (北美华人网)
常规的失业保险只有26周,但有效期却有一年,这一点让人迷惑。
举例说,领了一周失业保险后,找到一个八周的合同工,工资远远超过了¥504的福利上限。
如果我接了这个八周的合同工,八周之后再次失业。 我还可以领多少周的失业保险呢?
25周 (26减去已经领的一周)?
还是17周(26减去已经领的一周,再减去有工作的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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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two12
有工作那几周没有certify的话 应该就不用扣走吧 身边人做part time的是按天数扣的 不是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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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_bie
25周。工作这八周你就不qualify了,但批准的钱还在。八周工作总结后, 你又qualit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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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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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