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楼grace0579的帖子 补充,1、你可以约定并公证今后拆迁,他们没有份额;2、除开老两口,其他子女户口绝不允许迁入 beta756 发表于 2021-01-30 21:39
国内至亲前不久不幸离世,之前好几年一直与其姐妹同住并相互照应,也因此至亲在生前特地留下文字说明等其百年后与她同住的姐妹(包括其夫)可以继续住在她的现有房子里直到姐妹夫妻也双双离世才归其子女所有-可以买卖或出租。。。 作为身在海外的子女,考虑到多年来至亲的姐妹对其照顾有加,大家也都同意至亲的安排。。。 如今至亲突然离世,至亲的姐妹除了按计划继续居住在现有房子里之外,最近还提出要求迁入户口(之前其户口在他们自己的房子里,现在正在出售中),心里上怕麻烦不太愿意,但又是很近的亲戚不知道要如何拒绝。。。 大家可知道这个亲戚迁入户口对将来买卖该房产有无什么影响或隐患吗。。。?如是这样,是否为此需要签个什么样的协议呢。。。? 垦请大家分享你们的经验和看法,先谢了!! grace0579 发表于 2021-01-30 20:36
回复 27楼Leike的帖子 当然有啦,我们在浦西,他们儿子住浦东。。。。所以我们认为没必要非要把户口迁到我家来啊。。。虽然他们给的理由是我们住的区有些社区福利很好,例如可以就近看病打针一类的? grace0579 发表于 2021-01-31 01:10
回复 28楼handan11的帖子 这个房我们是要尊重老人,让他们继续住,不能马上卖房的。。。否者会打官司的。。。也不仁义。。。 grace0579 发表于 2021-01-31 01:12
我理解,对卖房没影响,户口只跟街道办,派出所发生关系,房产证上的名字买卖房子才管用。 仅供参考。 小茶包 发表于 2021-01-30 21:39
你这亲戚已经起了贪念了, 一定要注意怎么断了好。 浦西的房子, 啧啧啧 tinystar01 发表于 2021-01-31 04:52
重大利益面前,这个亲戚已经选择其子孙,而不是仁义。 仁义亲戚就不会提这种户口的要求。 亲戚既已不仁,你何必客气。 赶紧卖房,打官司也得卖了。 他们跟着自己的孩子住养老去吧。 亲戚这是欺负你是女孩子,心软! 亲戚她哪这么大的脸?主楼里说的是“互相照顾,”而不是一方给至亲做了贴身伺候保姆。保姆费都可以免了。卖房,也不用给亲戚分文了,你不欠她的。她白住这么多年,你也就不追讨房租了。 这遗产的事情,你的至亲做的对你很不仁义啊。 仁义就应当在生前把房产过户给你。 不能迁户口啊,给自己的孩子捅刀子。 以后到地下再跟你至亲解释,你爱你自己,爱你的孩子,胜过爱你至亲及其siblings. 所以你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孩子,跟亲戚断交,卖房。 handan11 发表于 2021-01-31 10:15
回复 68楼冷啊的帖子 同担心这个啊。。。。老两口户口迁入了,过几年是否会以其子女需要与他们同住方便照顾为由把子女的户口也迁入??那就真的让人头痛了。。。。 唉,现在经过一番和亲戚的进一步交谈,他们目前同意暂时不迁入户口,但同时也出示了父母在病重离世前的三个月确实有一个同意他们将来迁入户口的书面说明,很吃惊父母为啥会书面答应这种将来可能会发生隐患的事情(不是给子女添堵嘛,还会破坏亲戚之间的和谐关系。。)但我知道父母当时已经因为病重头脑的思维来逻辑非常不清,甚至说话都困难。。。。 总之,接下来是考验亲戚人品道德水准的时候了,希望将来不要让人失望吧,世上还有不贪婪的人 再次多谢各位分享你们的宝贵意见和经验。。。。 grace0579 发表于 2021-02-01 16:13
其实还有个办法就是把这房子卖了,商量个数,给一笔钱给老夫妻,他们肯定老了想跟儿子住。你也省心,否则这个房子有的烦。 cinderedna 发表于 2021-02-01 18:57
在上海有户口不影响卖房的。 下家买房了可以把不相关的户口迁出去的。就是最近几年改的政策。 katex 发表于 2021-01-31 20:03
我觉得钱都不必给。以免得寸进尺。 PearlKitty 发表于 2021-02-01 19:04
回复 80楼吃鸡蛋的帖子 完全没有告诉过我们啊,所以才吃惊的,就想知道在子女都事先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她签的这个法律上有效吗? grace0579 发表于 2021-02-01 19:19
回复 82楼grace0579的帖子 父母是独立行为能力人的话,签任何协议都不需要知会你,他们的财产他们有权利做主 至于他们到底想把房子给谁,看遗嘱,看是否合法 所以最后你还是请个好律师吧 Leike 发表于 2021-02-01 19:28
如果是非产权房,拆迁时会分份额的;产权房,你卖房时他不愿意迁移户口,谁也没辙;总之,户口问题在大陆就是梗,能不惹就不惹你
补充,1、你可以约定并公证今后拆迁,他们没有份额;2、除开老两口,其他子女户口绝不允许迁入
现在许多城市,基本上按照面积拆迁,但是有户口在内部可以分钱
如果房子还想要,坚决不让迁。可以给笔钱,把迁户口的嘴堵上
因为要卖房,户口必须迁出;如果户口不迁出,买家尾款不会给你的,一般是10-20%
我表姐在我爸妈隔壁楼买了房子,随时照应,我妈时不时也帮她们看孩子,说不上谁占谁便宜,互相照顾吧,我很感激。在我心里没有认为那套房子by default 是我的,我妈没提过,但是如果她想把房子给表姐我没意见。绝对不是钱多不在乎,我父母就这一套房子,我们小家买房子父母也没帮衬过。
搞得跟写案情通报似的
签协议有p用,老2口签来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他们把自己房子卖了,户口就没有地方落了。所以很自然想落你家。
问题是他们落户了,以后子女会不会也来落户呢?他们百年之后,人家子女也住着户口也在,你怎么办?国内无房户很难把人家撵走的,那你家这个房的所有权使用权怎么算呢?
不能让别人签入户口,请神容易送神难。 她们卖自己的房子,把户口签进来,就是为了将来当户主继承房产,千万不能同意。 你可以用金钱补偿她们,也不能让他们户口进来。
卖房户口不迁出,买家一般会扣10-20%的尾款·
你的户口不迁走,别人的户口也没有办法迁来啊
卖房时需要户口本上的人都签字同意的,至少我们城市是这样。
因为我猜既然允许他们可以住到我家房子直到离世为止,那他们就干脆趁现在房市好把自家房多卖一点钱握在手中。。。
当然有啦,我们在浦西,他们儿子住浦东。。。。所以我们认为没必要非要把户口迁到我家来啊。。。虽然他们给的理由是我们住的区有些社区福利很好,例如可以就近看病打针一类的?
这个房我们是要尊重老人,让他们继续住,不能马上卖房的。。。否者会打官司的。。。也不仁义。。。
既然有子女,户口还是跟子女一处吧,他们住可以,但户口就别搅和一起了。 现在谁是户主? 说句不好听的话,现在上海房子什么价格,这么大的利益面前,很难说完全没有别的心思。别整到最后他们变成户主了。
重大利益面前,这个亲戚已经选择其子孙,而不是仁义。 仁义亲戚就不会提这种户口的要求。 亲戚既已不仁,你何必客气。
赶紧卖房,打官司也得卖了。 他们跟着自己的孩子住养老去吧。 亲戚这是欺负你是女孩子,心软! 亲戚她哪这么大的脸?主楼里说的是“互相照顾,”而不是一方给至亲做了贴身伺候保姆。保姆费都可以免了。卖房,也不用给亲戚分文了,你不欠她的。她白住这么多年,你也就不追讨房租了。
这遗产的事情,你的至亲做的对你很不仁义啊。 仁义就应当在生前把房产过户给你。 不能迁户口啊,给自己的孩子捅刀子。
以后到地下再跟你至亲解释,你爱你自己,爱你的孩子,胜过爱你至亲及其siblings. 所以你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孩子,跟亲戚断交,卖房。
我的理解也是这样的,没有影响,我几个朋友户口还挂我那呢。
浦西
agree......
agree
你现在不板起脸做坏人,以后就有当官司当坏人的可能性。
你跟他们好好沟通一下,告诉他们很感激他们照顾你父母晚年,会依照你父母的遗愿,让他们一直住下去,但是迁户口太复杂,你不了解国内情况,怕有后续麻烦,就行了。楼上说什么互相照顾的过了,再怎么样楼主在最后的几年没有贴身照顾,那必定就是亲人跑前跑后,这样大的人情,是一定要还的。也就是中国父母只惦记血亲,换了美国的话,子女靠不上,直接把房子给了照顾的亲戚不是没可能。
签了,就是麻烦
你家亲戚就是使招,抢你家房子,坚决不能让户口签入。我同学的房子,就被阿姨抢了。
同担心这个啊。。。。老两口户口迁入了,过几年是否会以其子女需要与他们同住方便照顾为由把子女的户口也迁入??那就真的让人头痛了。。。。 唉,现在经过一番和亲戚的进一步交谈,他们目前同意暂时不迁入户口,但同时也出示了父母在病重离世前的三个月确实有一个同意他们将来迁入户口的书面说明,很吃惊父母为啥会书面答应这种将来可能会发生隐患的事情(不是给子女添堵嘛,还会破坏亲戚之间的和谐关系。。)但我知道父母当时已经因为病重头脑的思维来逻辑非常不清,甚至说话都困难。。。。 总之,接下来是考验亲戚人品道德水准的时候了,希望将来不要让人失望吧,世上还有不贪婪的人 再次多谢各位分享你们的宝贵意见和经验。。。。
赶紧卖房。找个好律师,拿到病历,证明父母当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书面证明无效。
这些说明,没有经过公证,尤其老人病重头脑不清时候写下的,我觉得没太大法律效力的吧。 如果是我就直接卖房了。不会让他们再和这个房子有半点关系。 说句难听的,看他们这样,你们之间关系迟早要崩的,不必太纠结。
我觉得钱都不必给。以免得寸进尺。
你也说了这是近几年改得,万一过几年再改呢?
你这亲戚太恐怖了,这个书面说明是真得么?你爹娘每告诉过你?
不给钱要打官司,楼主在美国也很麻烦的呢,要是能给点钱买省心也好。关键是楼主爹妈生前清醒的时候有没有跟楼主交代过要给他们住?写的东西会不会是被骗的。如果真的交代过是一回事,没说过他们事后拿出来那就有点诡异了。
完全没有告诉过我们啊,所以才吃惊的,就想知道在子女都事先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她签的这个法律上有效吗?
这样的话我建议你立即咨询律师,他们见得多了,会给你比较实际的建议。他们之前搬你家是为了照顾你父母还是只是作伴?还有他们的人品以及你父母在同住期间金钱往来都挺说明问题的。人性不可考验,还是尽快把事情给了结了。
搞假的,人性真的经不起考验
父母是独立行为能力人的话,签任何协议都不需要知会你,他们的财产他们有权利做主
至于他们到底想把房子给谁,看遗嘱,看是否合法
所以最后你还是请个好律师吧
网上找来的:
1985年10月1日施行的 《继承法》 第22条规定:“ 无行为能力人 或者 限制行为能力 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同意。我觉得lz现在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在我看来对方已经是酝酿蓄谋已久要抢lz的房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