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爽事件我也说几句(转自本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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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bella
楼主 (北美华人网)
首先说说代孕。Mother Nature要人经受孕产之苦,是要先抽走大量前期投入,在生出来一坨格外麻烦的小东西之后,使一些没那么喜欢孩子的父母至少考虑到前面的付出,不至于轻易弃养。就像《小王子》里说的:“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上花费了很多时间,它才变得如此重要。”这是人性自私的一面。
代孕在美国是合法的,我个人对此也并不反感。还记得当年看《老友记》,菲比为弟弟和弟媳代孕生了三胞胎,只觉得医学昌明,圆了不能生育的夫妻做父母的梦想。
可惜人类总是喜欢滥用好处,本来只是迫不得已的举措,生生发展成了产业链。真心想要孩子的人付钱圆梦,真正负起亲生父母的责任,也就罢了。zs这种不是真正想要孩子的群体,对价格也不敏感,付钱然后“货”不要了……是不是完全没把新生儿当成人?
然后说弃养。先说一个法律事实,自从2008年起,在美国所有州都通过了“Safe Haven Law”,形式各有不同,但是简单来说,弃养是合法的,张恒父亲说错了。
这条法律绝对不是为了鼓励弃养,恰恰相反,是为了保护那些孩子。
会弃养孩子的无非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生活所迫,或者根本就是受害者的无奈之举。举个例子,那些因被侵犯而怀孕,但发现时因为宗教原因、不忍心、或者没钱堕胎等各种原因而选择将孩子生下来的少女,确实没有养育孩子的能力。合法地将孩子留在医院或者送去消防站的safe haven,对于孩子不啻为更好的选择。而这些女孩作为受害者,也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第二种是经历了孕产过程但还是发现因为某些原因负不了责任。毕竟世事难料,大部分应该还是有苦衷的。如果是单纯不愿负责任,一开始完全可以选择不生下来。当然也有特别该骂的那种,等我见到再骂,希望见不到。另外就算法律禁止弃养,就没人弃养了吗,甚至可能还会因为没有合法弃养手段导致更多的杀婴问题。
第三种我是今天第一次听说。代孕然后打算弃养……
代孕是给求子不得的最后稻草,弃养是给留之不得的最后希望。得,您占全了!
两个婴儿那是两个人啊,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愚弄mother nature在先,丢掉human nature在后。拥有了金钱与金钱可以购买的技术就自以为无所不能的愚蠢人类中的佼佼者,就算没有触犯法律,也真是够神憎鬼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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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zh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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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11
版上相关主题很多了,请集中回帖参与讨论,方便大家阅读,谢谢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