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brtt完全没看文档把。 高院开头就说了,一个州,是不能告另外一个州的内的法律违宪的。根本就没继续的必要 Justices Samuel Alito and Clarence Thomas, who have said previously the court does not have the authority to turn away lawsuits between states, said they would have heard Texas'' complaint. But they would not have done as Texas wanted pending resolution of the lawsuit, and set aside those four states'' 62 electoral votes for Biden.
呵呵,brtt完全没看文档把。 高院开头就说了,一个州,是不能告另外一个州的内的法律违宪的。根本就没继续的必要 Justices Samuel Alito and Clarence Thomas, who have said previously the court does not have the authority to turn away lawsuits between states, said they would have heard Texas'' complaint. But they would not have done as Texas wanted pending resolution of the lawsuit, and set aside those four states'' 62 electoral votes for Biden. minqidev 发表于 2020-12-12 22:48
这是我领会的大概意思。但是你也看到alito和thomas大法官是认为有standing,可以hearing。 这次的案子,最高法院要接了,会有marbury v madison一样的效果,但这不会是一个好的先例,以后的大选,都可以有输掉的州出来告其他州,依靠高法来翻案推翻民选结果,这肯定是所有大法官都坚决反对的。但是,欺诈舞弊和州长州秘书贪污非法滥用权力购置外国投票机,花钱从黑帮买假票(据说收据都有)只要这几个州的案件有证据支持,那么即使地方法院不敢管,高院不会不管的。
这是我领会的大概意思。但是你也看到alito和thomas大法官是认为有standing,可以hearing。 这次的案子,最高法院要接了,会有marbury v madison一样的效果,不会是一个好的先例,以后的大选,都可以有输掉的州出来告其他州,依靠高法来翻案推翻民选结果,这肯定是所有大法官都坚决反对的。但是,欺诈舞弊和州长州秘书贪污非法滥用权力购置外国投票机,花钱从黑帮买假票(据说收据都有)只要这几个州的案件有证据支持,那么即使地方法院不敢管,高院不会不管的。 Stoneroses 发表于 2020-12-12 23:01
还来忽悠。。 hear 比是 7:2, 不推翻 election results 是9:0 Justices Samuel Alito and Clarence Thomas, who have said previously the court does not have the authority to turn away lawsuits between states, said they would have heard Texas'''' complaint. But they would not have done as Texas wanted pending resolution of the lawsuit, and set aside those four states'''' 62 electoral votes for Biden.
还来忽悠。。 hear 比是 7:2, 不推翻 election results 是9:0 Justices Samuel Alito and Clarence Thomas, who have said previously the court does not have the authority to turn away lawsuits between states, said they would have heard Texas'''' complaint. But they would not have done as Texas wanted pending resolution of the lawsuit, and set aside those four states'''' 62 electoral votes for Biden. minqidev 发表于 2020-12-12 23:02
呵呵,brtt完全没看文档把。 高院开头就说了,一个州,是不能告另外一个州的内的法律违宪的。根本就没继续的必要 Justices Samuel Alito and Clarence Thomas, who have said previously the court does not have the authority to turn away lawsuits between states, said they would have heard Texas'' complaint. But they would not have done as Texas wanted pending resolution of the lawsuit, and set aside those four states'' 62 electoral votes for Biden. minqidev 发表于 2020-12-12 22:48
他那引文干脆都不是来自最高法院的。这里才是: Statement of Justice Alito, with whom Justice Thomas joins: In my view, we do not have discretion to deny the filing of a bill of complaint in a case that falls within our original jurisdiction. See Arizona v. California, 589 U. S. ___ (Feb. 24, 2020) (Thomas, J., dissenting). I would therefore grant the motion to file the bill of complaint but would not grant other relief, and I express no view on any other issue.
Each state holds governmental jurisdiction over a defined geographic territory, and shares its sovereignty with the United States federal government. According to numerous decis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the 50 individual stat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as a whole are each sovereign jurisdictions.[1] The states are not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the country, in that their powers and responsibilities are in no way assigned to them from above by federal legislation or the Constitution; rather they exercise all powers of government not delegated to the federal government by the Constitution.
Each state holds governmental jurisdiction over a defined geographic territory, and shares its sovereignty with the United States federal government. According to numerous decis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the 50 individual stat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as a whole are each sovereign jurisdictions.[1] The states are not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the country, in that their powers and responsibilities are in no way assigned to them from above by federal legislation or the Constitution; rather they exercise all powers of government not delegated to the federal government by the Constitution. nj_guy 发表于 2020-12-13 07:40
可能我最开始的帖子没说清楚,我想讨论的是“从常识出发”。很多人回答了从州权的角度,从宪法的角度,从三权分立的角度,为什么会是目前的状态。回答都很好,十分感谢。但是基本上都没有回答我,基于目前的状态,B班,或是德州,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如何在权力的架构中寻找解决的途径。
我知道很多人同意高院的说法,即目前的状态没有问题,不需要解决,或者说德州没有立场对目前的状态提出问题。每个说法都有自己的条文支持,可是,我要指出的是,这不能解决目前的利益纠纷。
人类为什么要设计出各种权力架构?为什么要规定种种法律条文?最原始最重要的目的不就是,解决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利益纠纷?(可能发生的)利益纠纷是因,法律才是这个果。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和对法的解释也要逐步完善。在过去,同态复仇可能是被容许的,但是在现代社会,法律就会说这不行,你得把这个权力让渡给我。那好,没问题,就算有些人可能不满意这个让渡,但是权力的的确确还是存在的,并没有凭空消失,只是从受害者手里转移到了法律手中。这个权力也的的确确被用来解决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间的利益纠纷。然而目前的状态是,A班和B班,德州和宾州,它们之间的利益纠纷是存在的,但是权力,或者说法律,却凭空消失了。你可以从历史的角度,从平衡局面的角度,和我解释,说没有问题,事情就是这样的。可是在我这颗原始人的大脑里,仍然会有一个念头“这不合理”。
如果州权真的如此重要,那么德州或者其他州,能不能随时退出联邦?不行哦,这是联邦事务,法律规定好的。那么针对全国领导进行的大选,不就更是联邦事务了?虽然可能没有一个法律来规定这是联邦事务,可是让我们把视角放到各种法律诞生之前,从最基本的利益角度出发,这就是关系到整个联邦的事务。
如果州权真的如此重要,那么比这更显而易见的,一个自由人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权,是不是更加重要?那么最高法院为什么能管到蛋糕店老板如何在自己的店里做蛋糕?(我知道最终裁决是利于老板的,但最高法院确实是伸手管了,然后判断这不涉及歧视。而不是根本不管,说这是老板的事,我/别人管不着。)
上面说的我觉得可能没有人会回答我,我还是自己烧脑好了。。
那么缓和一下气氛,举两个例子(我看着大家是喜欢讨论例子)。
德州在自己的土地上大量放超级恶心的毛毛虫,然后毛毛虫爬到了其他州境内,德州能不能说,哦,这不关你事,我在自己州内放毛毛虫,这是我的州权。法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邻居不管是失火还是放火,眼看要烧到了你家,能不能说不管你的事?邻居的火确确实实是在自己家里发生的呀,虽然后果影响到了你,可是邻居怎么用火,不关你的事?当然,实际生活中,你可能不会直接与邻居交涉,而是让保险公司来解决。那么我的疑惑就是,回到现在讨论的问题上,德州的保险公司在哪里?有没有这么一家保险公司?
------------------------------最开始的帖子---------------------------
首先声明一下,我对这次大选没有什么立场,我不觉得Biden上台会有多好,Trump上台会有多坏,反过来也是一样。甚至,在SCOTUS做出决定前,我的判断也是SCOTUS不会接这个案子,因为这确实是个Pandora''s Box。但是看到这么多人为这个决定欢呼,并且维护SCOTUS决定背后的理由,即“Texas没有standing“,我还是有点懵,希望有人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常识出发,有理有据地帮我理解一下。
先讲一下我认为的道理。
如果我们把这件事简化成,有A,B,C三个班,每个班的小朋友通过简单多数原则投票午饭吃什么,然后让班长投票。假设目前的情况是: B班:午饭吃肉,十分明确,班内班外无异议 C班:午饭吃素,十分明确,班内班外无异议 A班:班长说吃素,但是投票过程争议很大,不仅班内有异议,肉也不服气,同时B班相当相当不服气。这些异议人士的理由,可能有道理,可能没道理,我不能判断,也不做判断。
于是B班去找班际纠纷调解组,调解组听了下B班怎么说,又听了下A班怎么说,最后的决定是A班怎么选举,不关B班的事,B班管不着,打回不受理。注意,调解组说的不是“B班提出的争议没有道理“。
可是,A班怎么选举,怎么就不关B班的事了?如果B班确实有道理,即A班说吃素的选择是因为异常程序,按照正常的程序来的话,A班应该是选吃肉。那么如果推翻目前A班吃素的选择,B班的小朋友就能吃上肉了呀。B班是很符合原则的利益相关方吧。如果B班提出的争议确实没有道理,那调解组把B班为什么没有道理,A班选举过程没问题这件事,说清楚,也有助于学校的公平公正公开的风气吧。
如果,我是说如果,A班的领导小组确实作弊了,B班又被说没有standing管不着,那B班是不是就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我知道肉和A班不服气的小朋友也在努力上诉,这里不讨论他们,只说B班应该/可以怎么办)
🔥 最新回帖
我说的随便管只要不违法是描述现状,不是探讨应不应该哈。群体的注意力和时间不能算公共资源吧,每个个体都可以独立做出选择要不要付出注意力和时间,也没有公权力来强制你怎么决定,不像税收之类的,也不需要花纳税人的钱,不像政府机构之类的。感觉这个资本主义社会对private sector和对公权力是完全两套逻辑,对经济自由还是比较尊重的。
我都说了,我不觉得我的问题无聊,还有其他回复的人也不觉得。那为什么你觉得我的问题无聊,“我的问题无聊”就突然成为了事实?而且“体现出一个群体的问题”
你的个人意志决定一切?你不要这么想当然好吧。
我大致同意你的说法。但是这里我要跑个题,“私人公司对自己公司的事情(推特蓝标)可以随便管,不违法就可以。”这点我有异议,理论上私人公司或是个人怎么用自己的资源确实是自己的事,但是现实中,拥有庞大资本的人或公司往往也有更多的公共资源可能被他/她们影响,群体中大部分人的注意力和时间做为一个整体算不算公共资源?如果算的话,那Youtube/Twitter/Facebook这样的巨型平台就不能因为这是自己的平台而“随便管”。
本身来灌水就是畅所欲言,说你问题无聊,只是事实而已。
但是你的无聊问题体现出一个群体的问题,让人更加反思。你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但是就摆脱不了用人情事故来思考美国宪法,你不觉得这是更重要的问题吗?
忠言逆耳利于行。
我让你别回了是因为你说我的问题无聊,你自己翻翻,不只一次好吧。
可是看你回得这么起劲,又分明乐在其中。
你要是很enjoy回答你定义为无聊的问题,那随你咯。
而且你这么执着地要指出我无聊,那到底是你无聊还是我无聊啊?
🛋️ 沙发板凳
自己去读Constitution
不知道你是在夸我还是贬我,Attorney General我觉得是很厉害的水平了,不如Attorney General,就不如吧。
因为美国是美利坚合众国, 每个州有自己的法律,其中,选举总统候选人,是在每个州的立法里面的。
也就是说,德州无权干涉宾州的选举。即使德州想告宾州违宪,也要去宾州的最高法院。
德州有Attorney General,难道宾州就没有Attorney General??
而且最高法院也认可宾州的,也就是说,德州的AG,违背了自己学法律的誓言,完全没有遵照法律形势。
然後手上做的是 : Your State's Business is MY Business. Screw your State Rights.
按照你的说法,德州去宾州的最高法院告,就更是干涉宾州的选举了。按照这个逻辑,如果,再次强调我是说如果,即使宾州真的作弊了,德州就只能干瞪眼?
我觉得我脑子没有进化到理解这个结论的程度。。
因为这货不敢说人家舞弊啊, 只敢说你们这么选法我不同意。。。 人家怎么选,关你叉事~~
因為沒有直接大規模舞弊證據,只能用影射,程序等等,來混淆視聽
去宾州的高等法院告啊! 我不是给了做法吗?
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法院不负责选举。德州如果能出示足够的证据就行。 如果你连美国的法律体系都不相信,那你来选举是为什么?开玩笑吗?
当民主开始投票,当候选人参加选举,其实都是宣誓过相信美国的法律的。你每次去法院作证也是对bible宣誓的,你以为是什么?因为美国的人民相信法律,才能生活在一起的。 你不相信美国的法律体系,完全可以买张飞机票,爱去哪,就去哪.
麻烦你再读一下我写的,现在的事实就是“人家怎么选”,确确实实影响到B班/德州是吃肉还是吃素了呀,怎么能说“关你叉事”。
宾州的选举法,是两党,无异议的情况下通过的。 宾州的选民也是按照选举法投票。
难道你不觉得,关德州毛事??有本事在选举前,告选举法违宪。
很简单啊,前面有人已经说了,美国是合众国,写在宪法里的,就是各州管各州的事儿。相当于A班,B班,C班事先就说好了,各班按自己规则办,各拿出一个方案,再做最后决定。当然有的学校,每个班统一投票,混在一起算,但咱们这儿不是这么干的。几百年前就讲好了的,不能说改就改吧?这个很难理解?真傻还是装傻?
你举的例子, 是人家选出的是谁, 影响到了你吃肉还是吃素。 而不是人家怎么选。
跟逻辑混乱的人讲道理就是这么麻烦~~
Montana 出來說話了
"我們的程序跟Pennsylvania 一樣,為什麼德州沒有告我們?" "難道是因為Trump 贏了Montana 所以這個就不重要了嗎?"
另外红州中的犹他州,是全部都是邮票。
这句就很强盗了:比如,你在这发帖确实影响到我的情绪了,我是否就有权让你停止发帖?
如果你认同B有权干预A选举,你就需要认同我有权让你停止发帖,退出华人,
就连德州也没有诉讼“宾州作弊”,到了这位川粉嘴里就成了宾州作弊了?可惜谎言重复一千遍并不能变成真相,只会让一小群人更偏执,让清醒的人对他们更厌恶
我知道“去宾州的高等法院告”是你给的做法。
我的意思是德州去最高法院告,你说是“干涉州内选举”,德州没有standing。 那么德州“去宾州的高等法院告”,那就更是“干涉州内选举”,更没有standing了。
楼主说自己无立场,假设“如果”作弊,给人家benefit of doubt,放过他吧。挺好的常识科普贴,不要搞得乌烟瘴气的
怎么选理论上不会影响的。用你的例子来说是本来大家投票都是举手的,今年A班决定按键投票,B班在A班宣布决定的时候没意见,等发现大家决定吃素了,就告A班不能按键投票。
你还是没有抓住重点,
如果是告舞弊,那么德州确实能自称受害者,那就有standing了。 告人家州内的选举程序,那就是关你叉事了~~
找几个宾州川粉去宾州高院起诉不难吧,宾州的选民总有standing了,川普他们没这么干是知道这事儿屁用没有,就是吸引眼球的,和川普的所有官司一个样,必败的官司有着别的目的而已
我觉得是你逻辑混乱吧,
“人家怎么选”决定了”人家选出的是谁“,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前者是一个可以调整的过程,后者是这个过程决定的结果,当然要在原因上发问了。
原则性根本错误, 选民决定选举结果, 而不是legislature.
就是想多捐点钱。越多越好
我引用一下你的回复,省得你后面修改了。
我觉得你可以向华人站务投诉我影响到你的情绪了,让他/她们决定是否让我停止发帖。
举个例子。各班商量好了自己管自己的事。以前大家举手投票,今年C班、D班都决定按键投票,C班、D班想吃素想吃肉的小朋友都无异议。投票结果出来了,C班要吃素,D班要吃肉。B班小朋友看到这个结果以后,不去管D班,追着C班小朋友说他们投票程序有问题。是不是很不合理?
谢谢,我自觉语言很温和的,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是“这个问题根本不应该被问出的”的态度。
大家都消消火吧。
B班可能会说,D班有问题的投票程序没有严重到影响投票结果的程度。
其实你如果说B班提出的争议不合理,我是能接受的。 但是最高法院说的是B班没有立场管这事啊,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想明白。
哈哈,我觉得我是真傻。
逻辑是,一个州的结果是否代表人民,由该州的最高法院决定。它说代表就代表。就算这个结果你认为有问题,但也只能是它说了算。
最高法院受理跨州争议的联邦问题有各种专门的test,不是所有的争议都可以接受judicial review。这里面,德州选民的利益当然受到了作弊州的影响,这个论证,对选川总的74m人民都成立的。
但是,德州作为一个州 (抽象的集体代表),有权力代表他们的选民来告其他四个州,从而影响其他四个州选民的选举结果吗?这次高院的答案是:no.
德州案件的出奇制胜之处是指向最高法院的原始管辖权,越过了州级别的联邦和巡回法庭,时间上有很大优势。可惜,高院的决定是,此路不通。但是,拒绝审理,并不意味着最高法院认为楼主说a班b班之间同学不公平待遇是合理的,也不意味这几个班同学自己告到最高院的案件也不会受理。
如果川总自己上告这几个州,他是有standing的,因为他是这些州过失的直接受害者;powell律师的上诉也有standing,因为她的原告都是所在州的选民,也是直接利益受损的群体。但是,这样的案子,要遵照civil procedure,必须从地区级法院和州法院开始,一环环才能上诉到最高院,但是这种方法时间很受限。希望这样解释有帮助。
如果D 班选自己的班长,或者把自己的教室涂成粉红色,那确实是不关B班的事。
但是关系到全校学生是吃肉还是吃素的,B班有standing 告D班的程序是否公正。高院不应该说没有standing.。
但是不能说因为D 班的程序可能会不公平而告,应该有某种充分的举证。比如某年在自己的班(或者E班,F班等)上用此程序的时候发现选举的时候必然导致大量作弊。(搞科学的人常用的词叫”scientifically sound”. )要B班搞出这种证据。
高院可以说沒有举证,只是猜想而己, 所以不接受审理。
给出这种”reason”是会得到很多人民的差评。不关是左是右。其实高院是可以不给任何理由而据审的。据审本身就是说不重要,压根就不违宪。
你就鬼扯拉,德州告的是程序违宪,根本就不是作弊。
高院说的是,人民如果遵照选举法投票,那么选举结果不可推翻。因为选民没违法,所以选民的选举结果是有效的。
德州根本不敢说作弊,因为没证据
德州告的不是舞弊,高法不需要德州举证啊,只要说明德州不能当原告就行了,也就是没有standing。如果是德州居民当原告,初始管辖权不在高法,不能一审就告上高法。
说了那是个比喻。我没说德州告的是作弊。
再举个例子,一个社区50户人家,四户人家发生家暴,结果有邻居看不下去了,就报告警察。按照高院的逻辑,人家家暴受害者都没说话,你在这起什么哄?
这种判例对将来会后患无穷。高院明显失职。希望你不会说我是说德州告四州家暴。
另外,高院根本就没有像你那么说。
一边说是个比喻,一边又拿比喻当真的来论证,不觉得很可笑吗 最高法审的是德州递交的状子,你要是真把舞弊的证据放到最高法的诉状里,再说。
请你读过德州的诉状后再来发言。里面证明选举违宪的证据不要太多、太充分。
警察对每家家暴有管辖权啊,这是区别。
高等法院对选举程序没有管辖权的。选举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民。是不可能推翻现有结果的
你说得证据,除了你觉得充分,9个大法官都觉得没意义,这就是,法盲和大法官的区别
谢谢解释。就是说,不是“B班的小朋友没有standing",而是“B班的领导小组没有standing“?如果是这样的,那我能明白,我再去研究研究是不是这么回事。
”高院说的是,人民如果遵照选举法投票,那么选举结果不可推翻。因为选民没违法,所以选民的选举结果是有效的。“
高院什么时候这么说了?
第一,最高法院对宪法负责。你明显没看德州诉状。德州开篇就指明是维护宪法。你也没看最后的驳回判词,因为两位大法官明确表示是应该依照管辖权接案的。
第二,没有任何一个法官就证据给出意见,没给出意见不能解读为九个法官都觉得没意义。
我觉得德州这个诉讼案将来会进课本的,写的非常好。可惜你们都没看就来这瞎说。
你自己去搜
Voters, not lawyers, choose the President。 Ballots, not briefs, decide elections。
( ̄▽ ̄)",德州的诉讼会当作笑话写入课本
最高法负责的是美国宪法吧。。。宾州的宪法解释权在宾州高法,初审司法管辖权在宾州高法。当然如果宾州宪法违背美国宪法,最高法是可以strike down的。在宾州告宾州选举程序违反宾州宪法的官司川普已经打过了啊,输了啊,已经是最终司法结论了吧。
我可以漏了信息,但好像有些州没经过州内立法就是行政命令改的,这个其实州内是可以争的。而外州可能管不了,所以提高院,而联邦制度让高院也没有依据来管。 其实想想有时候单件事务好像是有不公平,但公平本就不是又绝对的,只能平衡各方面取条线。
呵呵,brtt完全没看文档把。
高院开头就说了,一个州,是不能告另外一个州的内的法律违宪的。根本就没继续的必要 Justices Samuel Alito and Clarence Thomas, who have said previously the court does not have the authority to turn away lawsuits between states, said they would have heard Texas'' complaint. But they would not have done as Texas wanted pending resolution of the lawsuit, and set aside those four states'' 62 electoral votes for Biden.
问题是,宾州选举法,是在共和党占60%的情况下通过的。所以才是两党无异议。什么事情在选举前都结束了。 总不可能,州的选民,在选举法引导下投票了,然后被告知之前的选举法无效,那不是开玩笑吗?以后还有人敢选举吗?
德州当然是起诉四州违反美国宪法。难道德州告上最高法院是告各州内违法??你是干脆没看德州诉状,就不要来浪费大家时间了。
你也不要浪费时间了,你自己没看把。 德州告的是 涉及mail-in的选举法违宪,他们认为新肺炎不能称为mail-in的理由,目的是把所有mail-in的选票剔除掉。 什么你说的违宪证据,你列出来啊。 你除了胡编乱造,还能做什么?
自己看看高院的回复把,你是英语看不懂吗? 自动识别不太好用?你还是去买本字典自己翻好些。
美国宪法里的Elections clause并没有规定州的民选选举应该怎样进行,也没有规定州的民选选举规则应该怎么制定和执行,所以宾州修改选举规则没有违反美国宪法。美国宪法Elections clause规定说的各州应当按照各州宪法“may direct”的方式去任命选举人,用的是may不是must,而且是选举人任命方式,选举人任命规则并没有在各个被告州改过。
这是我领会的大概意思。但是你也看到alito和thomas大法官是认为有standing,可以hearing。
这次的案子,最高法院要接了,会有marbury v madison一样的效果,但这不会是一个好的先例,以后的大选,都可以有输掉的州出来告其他州,依靠高法来翻案推翻民选结果,这肯定是所有大法官都坚决反对的。但是,欺诈舞弊和州长州秘书贪污非法滥用权力购置外国投票机,花钱从黑帮买假票(据说收据都有)只要这几个州的案件有证据支持,那么即使地方法院不敢管,高院不会不管的。
还来忽悠。。 hear 比是 7:2, 不推翻 election results 是9:0
Justices Samuel Alito and Clarence Thomas, who have said previously the court does not have the authority to turn away lawsuits between states, said they would have heard Texas'''' complaint. But they would not have done as Texas wanted pending resolution of the lawsuit, and set aside those four states'''' 62 electoral votes for Biden.
网上大家发言读贴都不严谨,我也就不说啥了。但是你说我忽悠之前,自己先再读一遍我说的第一段standing“可以hearing”,和第二段 “依靠高法来翻案推翻民选结果,这肯定是所有大法官都坚决反对的。”
如果九位都认为没有standing,就直接9:0了。哪来的7:2?
看来你也同意德州不该告各州违反自己州宪法嘛。
拜托 Alito and Thomas, 是觉得可以有standing,试着hear的
我觉得主要就是担心成为先例。不仅仅是以后,就是这次大选,别的州也有类似的改动。要是接受了,蓝州转手就能搞别的红州,最后一地鸡毛。说到底就是法不责众。
你怎么就把你highlight前一句给略过去了呢?你不懂你argue那句上有一个further是什么意思吗?哪个主哪个次?动不动就怀疑别人看不懂英文,这在华人上是个什么风气?好像在美国能看懂英文是个优势一样。 然后你再往后看德州是怎么列举各个州违反electors clause的,写的再清楚不过了。到底是谁在瞎编。我看你也就读了这么一点拿出来显示一下你读英文,我是文盲。
前面一句还是因为covid 19,让人可以mail-in, 你阅读是这么死板的吗? 你需要我把前一句也给你highlight吗?
他是个五毛。你在给他送钱。拉黑就完了。
行了,你没解释清楚就承认吧。法律诉状再严谨不过了。要是像你那么说,那英文会那么写吗?还“死板”阅读?LOL 您英文水平真好。
对,辩论不过就是五毛。真方便。
我相信9个大法官比你懂宪法
这些川闹每次都是这样,大言不惭,结果一看,最基本的功课都没做过
minqidev至少是有论据的讨论。你这种呢,纯粹是看热闹都看不出门道还在煽风点火的。
他那引文干脆都不是来自最高法院的。这里才是:
Statement of Justice Alito, with whom Justice Thomas joins: In my view, we do not have discretion to deny the filing of a bill of complaint in a case that falls within our original jurisdiction. See Arizona v. California, 589 U. S. ___ (Feb. 24, 2020) (Thomas, J., dissenting). I would therefore grant the motion to file the bill of complaint but would not grant other relief, and I express no view on any other issue.
九大法官已经做出了判决。他们讲的道理,和大多数法律专家们预期的没有分别。我用的着一句句评论网上不知什么的人的所谓分析吗。
Whatever. End of discussion here. Good night!
美国联邦政府的成立当初是一个类似EU的一个联盟,以后各州的主权受到了消弱,特别是南北战争,很多中国人对南北战争的理解其实不全面。当时联邦政府通过国会的投票要废除奴隶制,其实许多南方政府当时也已经陆陆续续再讨论废除的问题,联邦政府的强行命令很多州都认为侵犯了州的主权,因此南北方打了一仗。北方林肯利用道德制高点占尽了舆论优势,南方虽然很多州都支持废除奴隶制只是为了维护州的主权,但由于舆论和道德上的不利地位最后失道寡助,输掉了战争。南北战争后美国各州的主权受到了极大的消弱,但毕竟传统还在。
我各人认为各州的主权是美国民主的一个重要基石。有些民主党州,有些共和党州,这样持有不同政见者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即使就竞选而言,也是有利的。因为大家不在一个pool里,即使作弊,也要好几个州同时作弊才能真正影响到选举结果。每个州独立论证,独立司法判断,只会增加选举结果可靠性。设想一下,如果最高法院接受此案,以后竞选结果可以轻易被几个最高大法官推翻,这对美国民主是灾难性的。
现在这么多州(有红有蓝)还有最高法院(包括最新床铺任命的大法官),都在不同程度上维护了选举结果,我认为选举结果是可信的。
Each state holds governmental jurisdiction over a defined geographic territory, and shares its sovereignty with the United States federal government. According to numerous decis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the 50 individual states and the United States as a whole are each sovereign jurisdictions.[1] The states are not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the country, in that their powers and responsibilities are in no way assigned to them from above by federal legislation or the Constitution; rather they exercise all powers of government not delegated to the federal government by the Constitution.
其实联邦政府过去是有对某些地区选举流程更改的审核权力的 出自1965选举法 目的是监督有种族歧视的地区提高选举公平度 涵盖的范围是很多老南方 2013年之前这个法案有效的时候 这些地方更改选举规则 必须上告联邦得到,clearance
2013年最高法取消了这一条,这可是罗伯茨带领着保守派大法官们作出的判决。理由并不是联邦无权监督,而是认为半个世纪前指定的标准下这些地区被认为是后进生需要监督,现在应该更高标准。
然而几年过去了国会也没有再通过这个标准。也就是实际上不存在需要联邦监督了。
这次大选,国会候选人是否支持fix voting rights act是重点之一。
我说的选举程序,是整个已经完成的选举流程。
在选举开始前,高院也许可以决定某个州的选举法是否违宪。但是已经完成的选举程序,因为主体是选民,高院是不能这样否决的
但警察不同,即使已经完成的家暴,也是可以去取证,抓捕的
可能我主帖没说清楚,我想听到的回答是“从常识出发”。很多人回答了从州权的角度,从宪法的角度,从三权分立的角度,为什么会是目前的状态。回答都很好,十分感谢。但是基本上都没有回答我,基于目前的状态,B班,或是德州,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如何在权力的架构中寻找解决的途径。
我知道很多人同意高院的说法,即目前的状态没有问题,不需要解决,或者说德州没有立场对目前的状态提出问题。每个说法都有自己的条文支持,可是,我要指出的是,这不能解决目前的利益纠纷。
人类为什么要设计出各种权力架构?为什么要规定种种法律条文?最原始最重要的目的不就是,解决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利益纠纷?(可能发生的)利益纠纷是因,法律才是这个果。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和对法的解释也要逐步完善。在过去,同态复仇可能是被容许的,但是在现代社会,法律就会说这不行,你得把这个权力让渡给我。那好,没问题,就算有些人可能不满意这个让渡,但是权力的的确确还是存在的,并没有凭空消失,只是从受害者手里转移到了法律手中。这个权力也的的确确被用来解决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间的利益纠纷。然而目前的状态是,A班和B班,德州和宾州,它们之间的利益纠纷是存在的,但是权力,或者说法律,却凭空消失了。你可以从历史的角度,从平衡局面的角度,和我解释,说没有问题,事情就是这样的。可是在我这颗原始人的大脑里,仍然会有一个念头“这不合理”。
如果州权真的如此重要,那么德州或者其他州,能不能随时退出联邦?不行哦,这是联邦事务,法律规定好的。那么针对全国领导进行的大选,不就更是联邦事务了?虽然可能没有一个法律来规定这是联邦事务,可是让我们把视角放到各种法律诞生之前,从最基本的利益角度出发,这就是关系到整个联邦的事务。
如果州权真的如此重要,那么比这更显而易见的,一个自由人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权,是不是更加重要?那么最高法院为什么能管到蛋糕店老板如何在自己的店里做蛋糕?(我知道最终裁决是利于老板的,但最高法院确实是伸手管了,然后判断这不涉及歧视。而不是根本不管,说这是老板的事,我/别人管不着。)
上面说的我觉得可能没有人会回答我,我还是自己烧脑好了。。 那么缓和一下气氛,举两个例子(我看着大家是喜欢讨论例子)。
德州在自己的土地上大量放超级恶心的毛毛虫,然后毛毛虫爬到了其他州境内,德州能不能说,哦,这不关你事,我在自己州内放毛毛虫,这是我的州权。法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邻居不管是失火还是放火,眼看要烧到了你家,能不能说不管你的事?邻居的火确确实实是在自己家里发生的呀,虽然后果影响到了你,可是邻居怎么用火,不关你的事?当然,实际生活中,你可能不会直接与邻居交涉,而是让保险公司来解决。那么我的疑惑就是,回到现在讨论的问题上,德州的保险公司在哪里?有没有这么一家保险公司?
觉得现行的宪法对州权的界定需要补充,用合法的程序推动修宪就行了,那么多修正案不就是这样来的。按照现行宪法和法律框架规定的投票结果一样还是合法的呀。有了新的规定再按新的来就可以了啊。
没明白,你要我们从常识而不是法律出发,寻求法律框架下的解决途径???
这是给明显的推诿,而且非常不高明。 首先,这是竞选联邦的总统,不是竞选州长,大德州目前是union的一部分,不是独立的。 其次,甚至德州本州的宪法都要求和美国联邦的宪法统一,怎么到了诉讼的时候,就是州和州之间的诉讼。 最后,“德州想告宾州违宪,要到宾州法院去”,你说这句话是认真的吗?州和州之间的诉讼,要找州的最高法院? 麻烦出自哪一条法典,拜读一下。
最后一句, 不想骂粗话,就是不知道最近怎么冒出来那么多宪法专家!
拜托,选举法是各州自己制定的,你当然只能去各个州法院去告
我不是宪法专家,我说的是你小孩上宪法课都能学到的东西。
德州告的是宾州选举流程,是包括在宾州宪法里的。宾州高院可以判断,宾州选举法是否违宪;高院可以判断宾州宪法是否违法联邦宪法。
斗胆回答一句,要去宾州高法的原因是最高法不负责解释宾州的宪法,所以没有初始管辖权。当然如果宾州宪法本身违宪那高法可以strike down。另外,小声说一句:回答有关宪法的问题不一定需要“专家”,因为有些问题不是那么复杂,回答问题需要的知识普通人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学习到。
选举法要符合联邦宪法
宾州哪里有它自己本州的宪法?
你有小孩的话,可以问问你小孩,你的毛病是眼高手低,总想看些难的,但是忽略了美国民都会学的法律知识,一个州的宪法一般最重要的就是信仰自由和选举
他想表达的每个人都看得很清楚:你错了,宾州有州宪法。请回答宾州有还是没有。不要扯别的。
O, 我是说怎么最近冒出那么多宪法专家? 请仔细看看 宾州宪法的页面标题 德州宪法的页面标题 英文总是读的来的吧
还想让我和你解释 宾州州宪法和德州州宪法 和联邦宪法的关系吧? 自己去学习一下好吧?
天哪!您竟然不知道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那您不是和我这样的外行成了一个水平的了?(这个不是问题,不需要回答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