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原创是海边的西塞罗:大家一点要读。 其实特朗普早就赢了,只不过没人愿意让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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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其实特朗普早就赢了,只不过没人愿意让他说 原创 西塞罗 海边的西塞罗 昨天 在正式开始写这篇之前,我先声明三点: 第一,我不认为特朗普在耍赖,但我不站特朗普。 第二,我对拜登或民主党人作票的说法报谨慎态度,但我也不站他们。 第三,跟上篇一样,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为大家提供一个理解眼下美国正在发生事情的角度。历史学告诉我们,一个事件一旦发生之后,完全的真相就不可考了,剩余的只是对事件的解读。 而我认为,我将为您提供的这个解读,在中文舆论圈中,是相对客观中立,也能成其一说。帮您理解这场改变世界的事件的实质是什么 1 他还真没耍赖
很多人,都会对当地时间11月4日(美国大选日结束第二天)凌晨特朗普突然做的那个声明印象深刻。
在那个声明当中,特朗普宣布自己已经胜选,并要求联邦最高法院立即下令停止各州计票。 在很多中国人看来,这就是典型的耍赖么!票都还没算完呢,你就提前宣布自己胜选了? 然后当天天一亮,美国最高法院没搭理他,各州继续计票,摇摆州接连神奇转蓝。他这个演讲就成了笑柄,各种段子就来了。 应当说,咱们中国人的思维,比较缺乏逻辑能力,但最擅长编段子。我那天所有业余时间,都在看各种编排特朗普耍赖的段子,度过了十分欢乐的一天。   给大家分享一个我觉得最搞笑的: 听牌的懂王摸了一张牌, 突然大喊一声:“胡啦!” 随后立刻把牌桌一掀, 揪起旁边的最高法大法官:你看见朕的天胡了没有?! 大法官点头如捣蒜:看见了!看见了! 怎料睡王歪嘴一笑, 他不慌不忙从自己的袖管里 掏出早已准备好的自摸清一色一条龙……   好段子的特点,就是能简明扼要、语气幽默的把几个槽点都吐了。而这个段子里,特朗普的耍赖、拜登的作弊、以及联邦最高法院对总统的畏惧,都给惟妙惟肖的点到了。
可惜它终究只是段子,严肃的考察下,这些槽点没有一个是逼近事实的。 特朗普耍赖了吗?没有。 拜登作弊了吗?应该没有。 包括联邦最高法院在内的机构理特朗普了吗?肯定没有。   实际上,11月4日我听了川普那段演说之后,就觉得大选应该就这样了,特朗普胜选。然后安心去天猫上订了两箱辣条。(我是各种群里都是为数不多赌拜登会赢的人,特朗普胜选我得赔一堆人辣条) 然后北京时间当天晚上,我发现选票居然还在计算!联邦最高法院屁都没放一声!拜登还把威斯康星翻蓝了!   我就顿时觉得很奇幻,又去查了查美国宪法,一边查还一边嘀咕:“难道我也老年痴呆了?记差了?”   后来发现没有,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中确实是这么写的: 国会可决定选出选举人的时间以及选举人的投票日期,该日期须全国统一。 装个逼,把英文原文也放这儿: The Congress may determine the Time of chusing the Electors, and the Day on which they shall give their Votes; which Day shall be the same throughout the United States.   该日期须全国统一。 该日期须全国统一。 该日期须全国统一!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给不太懂美国政治玩法的小伙伴们解释一下,美国总统实际是由各州选出的选举人选出的。每个州在大选日当天投票,决定究竟推选哪个党的选举人,所以大选日,其实就是宪法中所说的“选出选举人的时间”。然后这些人在再某一天完成仪式性的投票,即所谓“选举人的投票日期”。 然后,美国宪法规定,这两个日期必须分别全国统一(抛去选举人不忠的极端情况,后一个日期只有形式上的意义了)。 结合美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这就是说,各州必须在大选日当天决定选举人是哪个党的谁谁谁。 而一旦决定选举人的党派,他能投的只会是自己党的那个候选人。 所以结合起来说,按美国宪法的规定,各州必须在大选当天决定他们投谁的票。   美国宪法为什么这么规定呢?这事儿看似不近人情,其实很好理解。 1787年制宪会议的时候,美国还是个松散的邦联,宪法原文主要协调各州之间的利益关系。选总统这么重要的各州博弈,如果有的州先决定选谁,有的州后决定选谁,那么后宣布的州就具有了某种“偷看底牌”的优势,给作弊留下了空间。 所以美国宪法为了堵住这个漏洞,规定各州必须同时“亮牌”,以保障公平。 我觉得,美国宪法是制定在18世纪,通讯技术不发达,如果制定在当今,建国者们一定会规定各州不仅要同一天定选票,还要同一时间定选票,把各环节出幺蛾子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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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会说了,我记得美国大选有几次计票就是拖到第二天、第三天啊?虽然极少有。 对的,美国建国的时候,没有想到自己会把国家搞得这么大,人口弄得这么多,所以没给计算选票留下足够时间。 更关键的是,大多数拖到第二天、第三天再算的选票,都是如今整出幺蛾子的“邮寄选票”。 看过我上一篇文章的朋友应该知道,无限制的滥用“邮寄选票”这事儿,就是个严重违背美国立国精神的bug。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汉密尔顿这帮人,如果泉下有知,一定会从棺材里挑出来掐死那帮搞出这一套来的不肖子孙。 所以他们当然也不可能在宪法中给这种玩意儿留出余量。 是的,由于美国选举最终搞成了两党制,他们理论上就应该在大选日当天确定谁是胜选者,美国大多数大选也就是这么搞的。少数几次例外,也是两党妥协的结果,但严格意义上说,这样做是违宪的。 那大选当天票没计完咋办?简单,已计票中谁有优势选举人票归谁! 所以特朗普在当地时间11月4日凌晨宣布他已经胜选了,没任何问题,是符合宪法的。 理论上说,他应该在11月3日午夜12点钟声敲响时就该宣布胜选。白饶了拜登那俩个小时,也不是他心慈手软,而应该是在和幕僚评估形势,讨论到底要不要去跟民主党较这个真。 后来觉得形势不妙,得较真。 于是凌晨两点跑出来声明胜选。 所以,特朗普在演讲中说“坦白的说,我们已经赢了。”这是实话。 
2 百年前故事的精准复刻

有人可能会说了,你这么解读美国宪法有现实依据吗? 这是个好问题。法学上有个常识,一个法条(尤其是宪法里的法条)如果在制定出来后就从没被应用过,跟废纸就没什么区别。 法律的效力是在实践中产生的。 但问题是,关于选举日必须出结果这事儿,美国人还真tm就实践过,而且对这次特别有参考价值,我们讲讲这个故事。 话说1876年,当时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未散,北军总司令出身的总统格兰特即将卸任。 南方的民主党人对北方共和党施加在他们身上的“奴役”愤恨交加,急于借这次大选完成“复仇”。于是他们推出了出身北方的蒂尔登与格兰特的共和党接班人海斯决战。 而这一年的选情恰恰特别胶着,在大选当天,在第一轮计票之后,蒂尔登已获得了184张选举人票,再多拿一票就能当选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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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海斯则只拿到了165张票,剩下4个州(佛罗里达、路易斯安那、南卡罗来纳和俄勒冈)还有20张票悬而未决。 然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州一个州的分析会比较复杂,简单的说,这四个州在大选日当天,都没有算出得到双方公认的选票结果。有些是没算完、有些是计票有疑问、有些是选的选举人涉嫌舞弊。 总而言之,就是都没出结果。
在这个混乱的时刻,在任总统格兰特出手了。 格兰特这个人,在美国国内名声不是很好。 这很奇怪,按说他打赢了南北战争,对国家有再造之功,对黑奴有解放之恩,可美国人一提南北战争纪念的都是败军之将罗伯特·李,反而不咋纪念他。是不是特别奇葩? 究其原因,格兰特这人私德有亏,抽烟喝酒,战争期间还纵容北军士兵在南方胡作非为、还“望之不似人君”(长得丑有时确实是种罪)。 但我觉得,最引争议的,还是他接下来干的这个事。 格兰特一看,再不出手,“南佬”就要复辟了,立刻援引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叫停了这四州的计票。 随后,海斯以自己在这四州计票占优为理由,宣布以185票胜选。 人家蒂尔登当然不干了,这四个州可大多在南方,计票如果完成,能拿下一个他就赢了! 于是蒂尔登也宣布自己胜选,并坚持要求继续计票。 可是,你要知道,那是1876年,当时联邦军还以“重建时期”为名义,在南方各州保有驻军。违反总统命令继续计票?联邦的军队立刻就开过去了。继续计票?计你个鬼。 你瞧这招,是不是很北洋政府? 于是这四个州究竟选票比例如何,成了个永远的迷。而美国当时一下出了俩“胜选总统”,双方打起了官司。 到了同年12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以8:7的微弱优势,将有争议的20张选举人票全部判给了海斯,海斯185票,以一票优势胜选! 民主党立刻抗议,哪有这么耍赖的!双方剑拔弩张。 到第二年1月18日,距离总统时双方的争议依然没有解决,而再过两天,美国总统就将宣誓就职,蒂尔登和海斯都在准备就职发言稿。 这么发展下去,就是打第二次南北战争的节奏。而民主党知道他们打不赢——联邦军还在南方各州驻扎着呢。 但就在当天夜里,民主党与共和党居然达成了一个非正式妥协案。民主党作出退让,说服蒂尔登以个人名义承认败选。但作为回报,共和党承诺海斯只当一届总统,并将撤走所有在南方的联邦驻军,正式结束对南方的“重建时期”,让白人奴隶主过回他们当年的生活。 所以,你知道美国黑人为啥后来又要闹民权运动了吧?“北佬”共和党为了当那一届总统,把他们给卖了。 我看到一些美国人回顾这事儿,说再打一次南北战争美国可就完了,所以这是“奇迹般妥协”,是“上帝保佑美国”的明证…… 可别吹了,这哪是什么上帝保佑美国,分明就是联邦军队在保佑美国,美版的“枪杆子里出政权”。 此后美国进入国力上升期,日子一好过,民主、共和两党政见上就走向合流,大选中有何分歧大多也好商量,毕竟撕破脸对大家损失都很大,总统么谁当都差不多。 可是,一旦日子开始难过,两党分歧加大又势均力敌时,这样“奇迹般的妥协”还能重现?上帝还能再次保佑美国吗? 这就是这次他们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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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为啥硬不起来
说说特朗普这人。 川黑说,特朗普是有史以来最蛮横的美国总统。 川粉说,特朗普是有史以来最硬气的美国总统。 我说,都是瞎扯。 不信?咱比较一下哈, 同样是要各州在大选日结束后停止计票。 人家格兰特说的是:立刻停止计票!联邦军队安在! 川普同志喊的是:立刻停止计票!最高法,你可要给我做主啊~ 就问你,谁蛮横?谁硬气?   那特朗普为什么不叫军队呢? 不是他不想叫,而是他叫不动。 美军中的二把手(一把手是特总这个三军总司令),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马克·米利早半年以前就一再重申,美国军队只尊重法律,一旦大选中出了什么乱子,军队两不相帮。 这话听起来似乎没问题,国家军队不参与内政么。 但细一琢磨,这参谋长话说的特丧良心,人家特朗普可是你的司令啊。而且美国军人入伍宣誓的时候都有一段规定誓词,是这样的: 我将支持和捍卫美国宪法,反对一切国外和国内的敌人;同时,我也会信念坚定并忠贞于美国宪法;我会服从美国总统和我上级指挥官的命令,符合法规和军事法庭的法典。因此,请帮助我吧,上帝。   听见没?在符合宪法的前提下,美军必须听总统的,至于对谁开枪,不考虑,人家还专门强调了,可以“反对一切国外和国内的敌人”。

所以格兰特当年能以军队为后盾叫停计票,特朗普也可以——理论上可以。 但现实中,这不可能发生,美国军队的手已经软了。 在二战以前,美国军队对内镇压是很狠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工人有几次起义,美军飞机大炮都用上了,打的简直就是小型战争。甚至可以说,联邦陆军当时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国内出现内乱。 但进入冷战时代后,美国为了凹它那个民主自由的造型,以示与苏联的区别,越来越不敢对内动用军队了。1974年“水门事件”的最后时段,游行示威打到白宫门口要尼克松下台。尼克松问国务卿基辛格,说要不咱调军队保卫一下白宫? 基辛格说:我觉得坐在枪刺丛中当美国总统,不是个好主意。 尼克松一听,就辞职下台了。 基辛格这话说的非常避重就轻,其实尼克松想调军队他也调不动,因为为了和苏联意识形态搞对抗,美军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美军了,它对内维持稳定的能力极度弱化。   让我们再看另一个问题,特朗普想让最高法院替他做主,最高法会主持公道吗? 这个问题昨天的文章我还留了个悬念,今天可以回答了。 不可能。 很多人看了《九人》《改变美国的20个判例》这种书,产生了一种幻觉,觉得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因为掌握了对宪法的解释权,简直无所不能,是宪法的最终守护神,比总统还牛。 但事实上,你仔细梳理一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会发现最高法虽然对宪法解释权极大,但对宪法三个条款是很少碰的: 第一条中的国会选举制。 第二条中的总统选举制。 第三条中的大法官任命制。 不碰这三样东西,不是因为最高法怂,而是真去碰,会产生逻辑上的悖论:美国立国政治基础是三权分立,三权是要彼此制衡的。如果掌握立法权的最高法,随意去解释宪法中对立法权、行政权或其自身的定义,那么就会打破这种制衡格局。 所以最高法不能够轻易下场去党派选举中拉架,哪怕大法官知道一方确实违宪。 因为这样的裁判,等于让最高法给美国人民指定了一个总统,一旦这个总统指定不好,最高法的威信将大打折扣。 而最高法所有的权力,只来源于它的威信。它不会拿着个来冒险的。 这也解释了滥用邮寄选票、大选日当天不出结果这类行为,明明已经肆虐美国这么多年,最高法为什么不下场管管的原因。 最高法对美国宪法的维护,只能在三权分立体系内起作用,一旦三权自身出现了结构性扭曲时,它是难以纠正的。 这是藏在所有三权分立系统里的一个大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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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特朗普虽然赢了大选,但叫军军不应,叫法法不灵。除了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拜登用合法性存疑的邮寄选票一个州一个州的翻盘,他没有别的路可走。 这个过程,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过于漫长、煎熬而痛苦,给大家放个照片,大家自己感受一下,大体就是这种感觉:  
4 拜登没必要作弊
再说说拜登。 昨天我在稿子里说,我觉得拜登不太可能作弊,有的网友在留言里还不高兴。 其实我的意思是,拜登确实有作弊嫌疑,但他真的没必要作弊。 这个道理,就跟已经贪污了银行金库的行长不必再去蒙面抢银行一样。 明明可以用一种更高明、更隐秘的阳谋去赢得选举,何必再去搞作票这种露馅风险很大的阴谋呢? 而这个能保拜登必胜的阳谋,就是邮寄选票。 据美媒公开报道,10月26日的时候,希拉里曾给拜登打了一个电话,主要就提醒了他一件事:你可千万别再大选日当天就承认败选啊!要坚持住! 这话初听起来没毛病,前任总统挑战者在给后任介绍自己失败经验么。 但仔细一想有毛病——拜登又不是三岁小孩了,人家马上都要过78岁生日了,而且还干过整整八年美国副总统,以最近距离围观了两次奥巴马大选,选举计票什么形势,什么时候该认输,什么该坚持,这么常识的东西,用得着你希拉里教?只要数学上还存在翻盘的可能性,肯定不会认输啊! 是的,什么时候别认输,这种政治常识,照理说不用一个前国务卿去教前副总统。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希拉里告诉拜登的,不是一个常识,而是一个反常识。 是的,美国大选日当晚,处于劣势的一方应当及时认输,这本来才是个常识。 自从1876年那次竞选民主共和两党差点为了计票的事打第二次内战以后。两党就形成了一个类似君子协定的东西,选情居于劣势的一方,尽量在选举当天晚上就承认失败。 这样做的好处是很多的,既能够避免宪法被违反,也能够减少出变故的概率。重要的是,如果计票一拖数天,双方真打起官司来,不仅要撕破脸,两党之争中的很多潜规则就会被翻出来公之于众,是一个双输的结果。 所以,1876年危机之后这一百多年来,除了2000年戈尔和小布什那一回较了一次真(双方在佛罗里达选票总数只差0.0299%,戈尔实在不甘心),劣势方一般都会在当天宣布败选,这算是个不成文的潜规则。 更何况劣势方也知道,正常选票的支持比率是总体恒定的,算到百分之八九十和彻底点完,差距不会大到哪里去,翻盘希望不大。 但这次不一样了,民主党有“邮寄选票”这个大杀器。 上篇文章我们说了,民主党为邮寄选票做局已经很久了,民主党控制的宾州议会甚至早已立法,称到9日前送到的邮寄选票都有效(这个法律严重违宪)。所以他们坚信把这个大杀器放出来,自己一定能赢。 于是,希拉里就给拜登打电话,真实的意思是这样的:老拜呀,长点眼力劲儿哈,这次咱不走寻常路,大选日说啥也不认输了,只要你抗住,计票到底,多大的劣势也能给你追回来。 重申一遍,拜登并没有作弊,非要说的话,他倒确实有点耍赖。  
5 最后的美国人
结尾再来说句特朗普, 当地时间11月6日,他又漏了一次脸,开了场新闻发布会。看得出,特朗普此时已经明显很沮丧了。他一开口我还以为他要承认败选。 但特别有意思,美国大多数电视台,在特朗普再次强调“我其实赢了选举”并试图阐述为什么时,都不约而同的把画面给硬掐了——给的理由是害怕他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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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段视频的观感,是美国如今真的极度虚弱。想象一下,一个在位总统,按宪法要求停止计票却没人搭理,喊最高法院维护法律权威没戏,连阐述一下自己观点,都被硬掐了视频。说好的言论自由呢? 更关键的是,特朗普的权威,这比当年格兰特那权威差了多少啊? 美国总统,已经失去对自己国家的控制权。这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最危险的征兆。 这也难怪,特朗普对手太多了。站在特朗普对立面,想要干掉这个搅局者的,有民主党、华尔街资本家、纽时华邮CNN等几乎所有主流美媒、FAAMG等几乎所有科技巨头、常青藤高知联盟……等等等等,这些垄断了美国资源的人,早已不认特朗普是美国总统了,哪怕他其实赢得了选举,哪怕明知继续计票违反宪法,他们也要将其赶下台,换拜登上。 而他们推选拜登也不是因为真喜欢他,而只是想让其代表自身利益,一旦拜登有自选动作,也一样会被这些人架空。 所以美国总统权力的走下坡路,可能是永久性的。 严格的说,美国正在发生的,是一场蔓延全美的违宪运动,美国宪法、合法总统和那些资源垄断者们,这三种力量中,必须要倒掉两个,这场运动才会平息。 而特朗普这边有什么呢?除了广大农村、铁锈带的川粉和那部被扭曲了的宪法,他一无所有。 我说过,我不是川粉,但写到这里,我发现我很同情川粉。 这些人,是美国立国者们的直系后裔和精神后裔,但他们所崇尚的精神早已被人遗忘,建国者们为保护他们定立的法条也在被一点点扭曲,他们费尽心力,终于尝试推出了一个保卫自己利益的总统,但到头来却发现,这位总统面对板结化的美国政治,跟他们一样无力…… 试问,哪一个国家的主体民众,愿意落到这步田地呢? 当罗马日中则昃后,就不断有人获得“最后的罗马人”的称号,用以标明他们在众人都背弃罗马精神时,那种毅然独行却又必然失败的孤独特质。 这样说的话:特朗普和他的川粉,应该是第一批“最后的美国人”。 他们注定孤独,他们注定失败。   这也许就是美国大选正在发生的事情,让我们引以为戒吧。
ps:刚正经更了一天,昨天的稿子就出人意料的爆了,感谢大家的抬爱,看完这么长的长文。 这次又写长了,有7500字,看到最后的读者都很不容易,多谢。 求您一个关注、转发和点赞,世界大变局将临,让我们不要走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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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dy123
看完了 说的在理又深深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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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life2017
乱七八糟,根本不懂美国法律。怎么可能同一时间出结果,美国有6个不同时区!东部大选日结束的时候,夏威夷还没有停止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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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faye
看完了 说的在理又深深的无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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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mei558
楼主及说楼主说的对的人,根本就不在美国也不了解美国,大选日是统一的,但计票美国各州有各州的法律,有的州提前计票,有的州大选日开始计票。 2016密歇根就是在大选日两周后完成的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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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faye
同意这个说法的是大方向,不是细节。在美很多年了,不要轻易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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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cheese
谢谢楼主转发,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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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pk
回复 1楼reiga的帖子
这哥们儿水平太高了,很怀疑是一个隐藏的政治教授之类的。 之前就写了卡拉卡拉那篇,现在又写了这篇。太深刻了。 不要看重事件本身,而是事件的解读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