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闲来无事查了下我的租客的名字 突然看到了联邦巡回法庭的记录。点开一看 好家伙 这哥们2016年承认有罪还赔了国税局将近四十万,罪名是企图漏税。他是2018年开始租我的房子 两年了也没有过欠款或者别的狗血,如果我今天没有手贱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事情。法官的判决是服刑完还要三年接受监控,我有点不明白这么大的事情为啥我的经济背景调查却没有发现 而且他的信用分数和记录也完美。开眼界了…… vsfan 发表于 2020-09-26 13:22
应该还藏了不少钱
对的,还是要看人品,我租客就是你说的有钱在疫情期间开始赖租,,,
交不起房租的人都是寅吃卯粮,银行账户1万都拿不出那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