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半生,歸來還是那雙Timb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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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忘了從什麼時候起 , 人們叫我踢不爛  而不是:Timberland 從那陣風開始,當我被那陣風親吻,被月光、星光、陽光浸染 被一顆石頭挑釁,然後用溪流,撫平傷痕 當我開始聽到花開的聲音、當我不小心闖對路 又認真的,迷過路 當我經歷過離別,又曾被人等待 當我需要,被需要,我知道已和一開始那雙嶄新的Timberland大黄靴完全不同 在時光裡,我變舊,變皺、用傷痕,覆蓋傷痕 每天,當太陽升起   我,又是全新的 我走的時候,叫Timberland  回來時,才叫踢不爛 你藉口太多,行動太少 任何異樣眼光都能輕易地把你踢倒 別再和我空談什麼理想,那不過是你光說不做從未出發的想象 想攀上更高的地方,就要承受被當成臺階踩踏的痛苦 為何而加班?為誰而勞累?憑什麼擁有成就? 問問正在向上攀爬的心,自然會懂 滿街霓虹都在替你選擇方向,但你的腳,只會長在你的身上 如果人們走得快,就走慢些、如果潮流推著所有人向前,寧願停下腳步 美國民謠史上,鮑勃·迪倫那首非常重要的作品<blowing in the wind>: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一個人要走過多少路 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 才能稱為真正的男子漢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 一隻白鴿要飛越過多少片大海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才能在沙灘上得到安眠 .....   “踢不爛”只有穿過才懂它的好,既是經典,又是潮流。   女生Timberland 加 肩 帶 殺 , 狂 野 隨 意 的 性 感 ,讓 人 腳 軟。 同樣是隨意的性感套路,用在Timberland 運動鞋休閒運動服裝上效果也很棒。 男生隨意搭都有,最燥的男人味 時而Man中,帶上一點滄桑的閱歷 女人穿好看,男人隨意搭就帥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