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钰(Henry Chang-Yu Lee,简称Hnery Lee)是美国乃至全球著名的华人法医和刑事案件鉴定专家,在华人世界更被称为“神探”。 在中国国内,他也获得了舆论的追捧,常常被请来发表演讲,讲述他的成功历程和职业心得。 然而,近日他却在美国陷入了一场信任危机,因为一起被他在1985年鉴定出的凶杀案,如今被发现是一场“冤案”…. 而且这种情况的旧案,据说还不止一起…… 根据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Hartford Courant)等美国地方媒体报道,这起引发李昌钰“信任危机”的案件,始于1985年。当年,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新米尔福德镇,两名当地不到20岁的男子,被怀疑残忍地杀死了一名65岁的老人。当时这名老人被发现在家中身中27刀,还曾遭到暴力殴打。 两名被指控为凶手的男子一人17岁,一人18岁,根据当时控方的描述,属于“问题青年”——无家可归,住在一辆被偷来的车里,而且经常会小偷小摸,以给自己购买毒品。 (图为目前已经年过50的两名当时被指控杀人的男子,图片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 不过,虽然两人的背景出身已经令他们在此案中处在不利的局面,警方当时并没有找到能够证明两人作案的证据。 根据《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当时因为那名老人被害的情况十分残忍,犯罪现场随处都是大滩大滩的血迹,那么按理说两名被指控的凶手也应该身上会沾有这样的血迹。可警方并没有在两人身上发现这样的痕迹,两人的衣物与其他物品以及居住的车上,也都找不到遇害者的血迹。 (图为当时的犯罪现场,图片来自当地警方) 然而,当时参与了此案调查的李昌钰,却在遇害老人家的浴室里发现了一块可疑污渍的毛巾,并称自己经过“反复检测”发现这块毛巾上沾有的污渍是“血迹”。控方则根据李昌钰的这一发现,认定两人是用这块毛巾擦除了血迹,并最终说服了法庭,判决两人分别入狱50年和55年——尽管两人坚称自己不是凶手。 (图为当年李昌钰发现沾有“血迹”的毛巾的浴室,图片来自当地警方) 不过,在两人被关了20年后,此案却出现了转机。 根据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两人在2008年的最后一次上诉时,成功通过1985年时还不存在的基因检测手段,发现那个毛巾上沾有的根本就不是“血迹”。同时,当地州政府的法医实验室也发现了一份不利于李昌钰的记录,上面显示李昌钰并没有真正检测过那块当时被他宣称是“沾有血迹”的毛巾。 (截图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 于是,在又经过了11年的等待和法律程序后,此案终于在近日被康涅狄格州的高等法院给出了一个“颠覆式”的判决:一致认定两人无罪,当庭释放。 (图为美国多家地方媒体报道了这一“冤案平反”的事情) 而且,根据《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法院还在判决中点名批评了李昌钰,认为他当年理应清楚那块毛巾没有进行检测,所以不该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庭作证,给出不准确的证词,是在用虚假或有误导性的证词制造冤案。法庭还认为只要李昌钰当时尽到了责任,这种错误是本可以避免的。 《哈特福德新闻报》还在报道中透露,法庭曾一度为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指出李昌钰这位美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刑案鉴定专家的错误行为而纠结,最终法庭认为“李昌钰的证词是源于蓄意作假还是仅仅出错”并不重要,因为当年的作为控方的州政府应该是知道他的证词是不准确的,却没有做出纠正。 (截图为法庭发布的批评李昌钰的部分观点,此案的一些更详细的内容已被当地法庭公布 另外,除了当年李昌钰给出的证据被推翻外,DNA检测技术还发现其他来自当年案件犯罪现场、两人的个人物品以及他们一度生活在的那里车上的各种物证中,也没有一样可以证明两人是凶手的。 目前,李昌钰也给出了回应,称他在当年的案件中是如实检测了那块毛巾的,并坚持认为毛巾上沾有的就是“血迹”,他没有错。他还认为他之所以成为了靶子,是两名被告的律师采用了一种靠攻击专家证人给当事人脱罪的策略。 可从《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语气来看,该报对于李昌钰的说法并不“买账”,称除了上述这起案件,还有两起刑事案件的被告及其律师在指控李昌钰在涉及他们的案件中给出过有问题的证据。这两起案子也都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一个在1984年,一个在1986年,李昌钰在这两起案件中都提供了证明被告人是凶手的“血渍”证据,但基因检测却发现这些“血渍”证据都存在问题。 (截图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 caniery 发表于 2020-07-14 03:23
这么危言耸听估计是压根就没关注过李昌钰,李不是电视里的那种侦探,他只负责提供检测,不做出判断的,经常出现作为检方证人提出的检测结果对嫌疑人有利的情况,这个案子里李只是出具了毛巾上是血迹的检测报告,只要这个检测没有问题,这个案子是否是冤案和李就没有关联,检方当时用检测结果说服了陪审团,有问题应该控诉是当时的陪审团,李出现在这种新闻里本来就是试图借助李的名气引起别人关注罢了,现在从业的新闻记者的职业操守真是有问题。 eagletiger1 发表于 2020-07-14 09:21
这样说起来李就是个化验师? 金银岛 发表于 2020-07-14 10:41
毛巾检测过就应该有检测报告,案卷里应该有留档。如果是当时技术的局限性的原因, 可以重审。 最近看一个用基因检测解决cold case 的纪录片, 果然神奇, 很多老案子都这样破了。 iceblue 发表于 2020-07-14 10:34
回复 1楼caniery的帖子 但是台湾那个陈水扁案就对他没有好印象了,虽然他也是保命要紧 hammerg 发表于 2020-07-14 21:32
他给OJ作证洗白OJ,能是什么好鸟?人品有问题! marnifan 发表于 2020-07-15 00:24
李昌钰(Henry Chang-Yu Lee,简称Hnery Lee)是美国乃至全球著名的华人法医和刑事案件鉴定专家,在华人世界更被称为“神探”。
在中国国内,他也获得了舆论的追捧,常常被请来发表演讲,讲述他的成功历程和职业心得。
然而,近日他却在美国陷入了一场信任危机,因为一起被他在1985年鉴定出的凶杀案,如今被发现是一场“冤案”….
而且这种情况的旧案,据说还不止一起……
根据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Hartford Courant)等美国地方媒体报道,这起引发李昌钰“信任危机”的案件,始于1985年。当年,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新米尔福德镇,两名当地不到20岁的男子,被怀疑残忍地杀死了一名65岁的老人。当时这名老人被发现在家中身中27刀,还曾遭到暴力殴打。
两名被指控为凶手的男子一人17岁,一人18岁,根据当时控方的描述,属于“问题青年”——无家可归,住在一辆被偷来的车里,而且经常会小偷小摸,以给自己购买毒品。
根据《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当时因为那名老人被害的情况十分残忍,犯罪现场随处都是大滩大滩的血迹,那么按理说两名被指控的凶手也应该身上会沾有这样的血迹。可警方并没有在两人身上发现这样的痕迹,两人的衣物与其他物品以及居住的车上,也都找不到遇害者的血迹。
然而,当时参与了此案调查的李昌钰,却在遇害老人家的浴室里发现了一块可疑污渍的毛巾,并称自己经过“反复检测”发现这块毛巾上沾有的污渍是“血迹”。控方则根据李昌钰的这一发现,认定两人是用这块毛巾擦除了血迹,并最终说服了法庭,判决两人分别入狱50年和55年——尽管两人坚称自己不是凶手。
不过,在两人被关了20年后,此案却出现了转机。
根据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两人在2008年的最后一次上诉时,成功通过1985年时还不存在的基因检测手段,发现那个毛巾上沾有的根本就不是“血迹”。同时,当地州政府的法医实验室也发现了一份不利于李昌钰的记录,上面显示李昌钰并没有真正检测过那块当时被他宣称是“沾有血迹”的毛巾。
于是,在又经过了11年的等待和法律程序后,此案终于在近日被康涅狄格州的高等法院给出了一个“颠覆式”的判决:一致认定两人无罪,当庭释放。
而且,根据《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法院还在判决中点名批评了李昌钰,认为他当年理应清楚那块毛巾没有进行检测,所以不该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庭作证,给出不准确的证词,是在用虚假或有误导性的证词制造冤案。法庭还认为只要李昌钰当时尽到了责任,这种错误是本可以避免的。
《哈特福德新闻报》还在报道中透露,法庭曾一度为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指出李昌钰这位美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刑案鉴定专家的错误行为而纠结,最终法庭认为“李昌钰的证词是源于蓄意作假还是仅仅出错”并不重要,因为当年的作为控方的州政府应该是知道他的证词是不准确的,却没有做出纠正。
另外,除了当年李昌钰给出的证据被推翻外,DNA检测技术还发现其他来自当年案件犯罪现场、两人的个人物品以及他们一度生活在的那里车上的各种物证中,也没有一样可以证明两人是凶手的。
目前,李昌钰也给出了回应,称他在当年的案件中是如实检测了那块毛巾的,并坚持认为毛巾上沾有的就是“血迹”,他没有错。他还认为他之所以成为了靶子,是两名被告的律师采用了一种靠攻击专家证人给当事人脱罪的策略。
可从《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语气来看,该报对于李昌钰的说法并不“买账”,称除了上述这起案件,还有两起刑事案件的被告及其律师在指控李昌钰在涉及他们的案件中给出过有问题的证据。这两起案子也都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一个在1984年,一个在1986年,李昌钰在这两起案件中都提供了证明被告人是凶手的“血渍”证据,但基因检测却发现这些“血渍”证据都存在问题。
环球时报链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dV1IcV4fm_bWq99BGDnN-A
开头结尾都把环球时报截掉,不想让人知道是环球时报的稿子吗?太不尊重胡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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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危言耸听估计是压根就没关注过李昌钰,李不是电视里的那种侦探,他只负责提供检测,不做出判断的,经常出现作为检方证人提出的检测结果对嫌疑人有利的情况,这个案子里李只是出具了毛巾上是血迹的检测报告,只要这个检测没有问题,这个案子是否是冤案和李就没有关联,检方当时用检测结果说服了陪审团,有问题应该控诉是当时的陪审团,李出现在这种新闻里本来就是试图借助李的名气引起别人关注罢了,现在从业的新闻记者的职业操守真是有问题。
这是很客观的问题啊,不用扯皮的啊。毛巾上到底是不是血?
这样说起来李就是个化验师?
你知道法证是做什么的吗,主要就是搜证,分析,主要工作和化验员是很相似,国内叫痕检,他们算是刑侦的辅助部门,这个部门的是越来越重要的,当年康州通过法律,要求不能刑讯逼供,李带头搞了测试中心,开启了法政的先河,这直接引导了之后法庭上证据说话的做法,算是这个领域的先驱,这也是李的主要贡献,香港很多刑侦片里的桥段都是从李的真实案件来的,只要测试过程没有问题,案件结果和李是没有直接关联的。
这个案子估计很久远了,当时估计还没有DNA检测之类先进的技术,李是比较早把DNA技术引入刑事侦破的,初期的时候准确性不高,还不能做证物,后面逐渐完善后才被法庭采纳的,Code Case的DNA信息现在每年都会被重新和数据库比对,新采集的信息有问题的就会被报警,记得有个案子就是李当时把DNA结果存档了,之后过了二十多年,凶手偶然被发现了,这个案子如果证物仍在,是可以重新搜证的。
对啊,检测没检测不是说说就好的,要出检测报告的,所以到底是当初没有检测报告(基本不可能)还是检测报告是假的(现在怎么证明)?不懂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是台湾那个陈水扁案就对他没有好印象了,虽然他也是保命要紧
沽名钓誉,容易晚节不保。
人品和专业技能不成正比,他在自己专业领域还是非常厉害的,如果喜欢看美国犯罪记录片,就知道他蛮牛的。
给杀人犯洗白,恰恰是运用了他专业擅长,你不觉得这很可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