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
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自身法律顾问;
中兴通讯独立董事;
杰瑞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我不能再管你的事情了!再管我就没有工作了!
偏偏选在年满十四岁的那年元旦,发生第一次性关系。
矢口否认"养父女",而是你情我愿的"恋爱"关系。
物证和DNA结果都不知所踪。
存有性侵视频的电脑,所有文件离奇消失。
就连儿童色情片也处理得干干净净。
疫情期间,新城控股营收逆市大增63.76%;
王振华身家蹿升至430亿元,相比去年财富增长74%。
名列《胡润全球富豪榜》第357位,相比去年上升34名。
门门成绩59分;
莫名其妙被点名罚站,还给特设专座;
给其他学生洗脑,孤立阿廖沙;
污蔑她跟男老师关系不当;
延期毕业。
被告人吴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我们一定不要停止关注鲍毓明案。
即使不知道说什么,每天只是转发也行。
屈楚萧可以晚一点糊,罗志祥可以晚一点骂,但鲍毓明必须马上死。
犯罪行为还是留给法院去处理,我不喜欢舆论战那一套介入司法。法律规定年满14岁就不是幼女,那就别往那上扯,直接按强奸案打,有证据就定罪没证据就算。 缺德舅舅 发表于 5/1/2020 10:01:38 PM
如果法制社会,你说的没错,就好像辛普森案,大家就认为他杀妻了,但法律程序走下来就是定不了罪,那也没办法。可问题是在中国,人情大于法,权势大于法,人们也只好指望舆论来声讨恶棍了。 seemoons 发表于 5/1/2020 10:16:16 PM
受害者要维权,但也不要自我捆绑、永远生活在阴影里,更不要以死明志,太不值得。 bw376 发表于 5/1/2020 10:29:54 PM
鲍在反扑,请大家看看最新报道,尤其是文章下面的那些支持鲍的评论。。。写评论的人有可能就生活在你的社区。。。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0/05/01/9415107.html SilentWater 发表于 5/2/2020 12:08:15 AM
中国的法律就是有钱人、有权人的保护伞。这样的国家带来的是绝望。 catgoose 发表于 5/2/2020 12:29:16 AM
上大学的时候法基课,老师讲辛普森案,全班举手表态谁支持无罪判罚谁反对,我是唯一一个支持无罪判罚的。我觉得程序正义真的很重要,既然国内法律建设不完善,那就更该加强。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法庭判案要看的是证据,不是庭外媒体舆论。媒体舆论谁声大谁就赢,算什么法治社会,越这样越恶性循环。觉得法律不合理就去走程序改掉法律,没改之前就遵守,这才是法治精神。 缺德舅舅 发表于 5/1/2020 10:27:16 PM
上大学的时候法基课,老师讲辛普森案,全班举手表态谁支持无罪判罚谁反对,我是唯一一个支持无罪判罚的。我觉得程序正义真的很重要,既然国内法律建设不完善,那就更该加强。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法庭判案要看的是证据,不是庭外媒体舆论。媒体舆论谁声大谁就赢,算什么法治社会,越这样越恶性循环。觉得法律不合理就去走程序改掉法律,没改之前就遵守,这才是法治精神。 缺德舅舅 发表于 5/1/2020 10:27:16 PM <img src="[url=http://forums.huaren.us/images/common/back.gif"/>]http://forums.huaren.us/images/common/back.gif"/>[/url]
中国的法律就是有钱人、有权人的保护伞。这样的国家带来的是绝望。 catgoose 发表于 5/2/2020 12:29:16 AM <img src="[url=http://forums.huaren.us/images/common/back.gif"/>]http://forums.huaren.us/images/common/back.gif"/>[/url]
的确,说明你已走到了社会的对立面。你的ID说明了你的道德观。缺德的意思不就是没有正义感,没有什么道德的意思? mindstorm 发表于 5/2/2020 5:49:00 AM
法律工作者和有德不矛盾 利用法律的某些条例和漏洞 你认为是专业还是缺德? milomilo 发表于 5/2/2020 6:24:00 AM
I DONT THINK SO . 中国恰恰是为数不多的,钱说了不太算的那么一个社会。 mindstorm 发表于 5/2/2020 5:55:24 AM
如果法制社会,你说的没错,就好像辛普森案,大家就认为他杀妻了,但法律程序走下来就是定不了罪,那也没办法。可问题是在中国,人情大于法,权势大于法,人们也只好指望舆论来声讨恶棍了。 seemoons 发表于 5/1/2020 10:16:00 PM
法律有漏洞,就去把漏洞补上。没补上之前,就按照现有法律来,就这么简单。 缺德舅舅 发表于 5/2/2020 6:33:00 AM
“觉得法律不合理就去走程序改掉法律,没改之前就遵守,这才是法治精神。”再说这个,现在的舆论压力难道不就是“觉得法律不合理”吗??????普通老百姓,你倒是告诉我除了舆论之外有什么方法可以敦促官方“走程序”? 只有舆论!多少法律都是通过舆论施压更改的。“媒体舆论谁声大谁就赢,算什么法治社会,越这样越恶性循环。”不一定谁声大谁就赢,但声大的一方是不是可以引起大家的思考,如果声大的一方有道理,是不是可以trigger对法条的反思?国内的问题是声大也没用,声大并且愤怒也没有用,声大、民愤、法律不合理也没有用,屁民除了一张嘴什么都没有,所谓的法律根本不care,还要反过来堵住你的嘴,然后说必须依法办事!整一个闭环,法律脱离舆论监督和完善,然后谈法治精神?去他妈的吧! blindbox 发表于 5/2/2020 12:26:39 PM
刘强东? en010272 发表于 5/1/2020 10:25:54 PM
不客气的说,中国人和中国社会,是把吃人作为终极幸福来追求的。 驫龘麤靐 发表于 5/1/2020 11:58:25 PM
上大学的时候法基课,老师讲辛普森案,全班举手表态谁支持无罪判罚谁反对,我是唯一一个支持无罪判罚的。我觉得程序正义真的很重要,既然国内法律建设不完善,那就更该加强。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法庭判案要看的是证据,不是庭外媒体舆论。媒体舆论谁声大谁就赢,算什么法治社会,越这样越恶性循环。觉得法律不合理就去走程序改掉法律,没改之前就遵守,这才是法治精神。缺德舅舅 发表于 5/1/2020 10:27:16 PM
这个例子只能表明国内的法治就是个笑话 只能期许通过舆论达到目的 国内没有法治 哪来的和外国的法治相比较? 对于文明社会来说 程序正确是很重要的 ends justify means的方式和搅混水无异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最近讨论热烈的人民的希望 程序不正确 结论就是inconclusive Nana2017 发表于 5/2/2020 1:41:00 PM
回复12楼驫龘麤靐的帖子 周迅说他把中国的古书翻遍了,看了很久看出两个字:“吃人”。 aiyamayayongle 发表于 5/2/2020 4:16:00 PM
周...周迅? 红豆酒酿 发表于 5/2/2020 7:05:07 PM
微博把袁立都永久禁言了,为什么还允许这个鲍人渣实名发言,往受害人伤口上撒盐。新浪这样助纣为虐,还有没有一点身为媒体的良心。 yaryar 发表于 5/2/2020 7:12:00 PM
在国内媒体得先存活下来才能谈良心 而能存活以后也就没有良心了 eriecase 发表于 5/2/2020 7:51:07 PM
禁言袁立和其他公知律师也许是为了存活。但是让人渣实名认证发言完全是新浪想蹭热度挣钱啊,听说还让他开了广告分钱,在他的微博下面骂他的留言越多,他可以分的钱越多。 yaryar 发表于 5/2/2020 8:07:00 PM
作为一名上市公司副总裁,他性侵14岁少女李星星,长达四年之久。 李星星说,她从来不往窗外看。“没有意义。” 南风窗写,小女孩的一切爱好,热情,都逐渐臭了,死了。 她被杀了一次又一次。 然而,当舆论沸腾的余热褪去,鲍毓明依旧在一手遮天。
在南风窗发布那篇影响巨大的特稿后,网友们认定: 这次,鲍毓明总算跑不掉了。 然而现实却比群情激奋,来得更让人无力。 在摆出进一步的事实之前,我们不妨先来回顾一下,鲍毓明的社会背景。
毫无疑问,鲍毓明是集钱、权、势于一身的上层阶级。 如果你还不明白他的社会背景有多强,想想烟台民警那句让人心寒的话:
即使是来自暴力执法机关的警察,都被鲍毓明捆住了双手,捂住了嘴巴。 长达四年时间里,都无法对鲍毓明绳之以法。
明白这点后,我们再接着往下看。 在所有社会角色里,鲍毓明最重要的身份,是大律师。 变态不可怕,就怕变态比你还懂法。 面对牢狱之灾,鲍毓明必将钻遍司法漏洞,以求逍遥法外。 他处心积虑、蓄谋已久。 每个细节,都是完美犯罪的蓝本。
鲍毓明一个大律师,早已深谙此道。 舆论再汹涌又如何。 只要咬死年满十四岁、“你情我愿的恋爱",他手里的牌就永远比李星星更有赢面。
而鲍毓明掌握了多少证据呢? 他在家里安装了监控器。 随便剪段视频拿出来,就能“证明”他声称的恋爱关系。 “证据”揭露不了鲍毓明的邪恶,却能毁了李星星的清白。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没那么重要,却可能被鲍毓明拿来利用的身份。 他并非中国人,而是美国国籍。
作为美国人,鲍毓明可以接受中国的法律制裁吗? 当然,中美没有签订引渡条约。 但所谓“外交无小事”。 我们只知道,至今他依然逍遥法外,活得很好。 4月15日,鲍毓明接受媒体电话采访,语气轻松,胜券在握。 “反正要成为一家人,女儿或妻子都可以,同吃同住同睡。” “根据法律,我真是一点也不担心的。” 鲍毓明一句不担心,让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无比担心。
我相信,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们,都在祈盼鲍毓明得到严惩。 但根据过往的经验来看,不了了之,会成为大概率的结果。 还有人记得去年7月,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吗? 事态发展,与今天的鲍毓明如出一辙。
2019年6月29日,王振华在一家五星级酒店,性侵一名9岁幼女。 女孩哭着打电话跟妈妈哭诉。 经验伤,女孩阴道严重撕裂。 上海公安回复媒体:王振华性侵女童,属实。 一时间,舆情四起。却在不到半天时间里,就成了哑炮。 帖子被删,媒体失声。
这件事过去将近一年了,你猜进度如何?结果如何? 没有下文。 在如此巨大的舆论风波后,你猜王振华受到了多大影响?
不仅毫发无损,甚至财富大增。
我绝不仇富。 但于法于理,我心里都过不去这道坎。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如果王振华一口咬定是用器具而非性器官插入,就可以被判定为“猥亵”。 猥亵和强奸到底有多大区别?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而猥亵呢? 根据中国刑法第两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没看错,不到5年。 被性侵的9岁幼女还没成年,而性侵她的禽兽就可以重见光明。
太阳底下无新事。 2017年5月,北电性侵事件同样不了了之。 北电摄影学院女生阿廖沙,被大学班主任朱炯的父亲朱正明性侵。 阿廖沙在维权过程中,遭受了班主任各种不公正的待遇:
没有人能承受这样的侮辱。 阿廖沙却只能隐忍到拿到毕业证,才敢站出来维权。 事件发酵之后,北电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澄清公告:
抑郁症、自杀、洗胃…… 短短几个词,就把朱炯和朱正明洗得干干净净。 三年过去了,调查结果呢? 零。 一切回归平静,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而曝光性侵事件的@北电侯亮平 ,账号已经成了空白。
还记得央美性侵学生的姚舜熙教授么? 事情过去十个月,没有解决没有道歉。 还记得上财教授钱逢胜么? 在校园里把学生锁在车里性侵,最终不过是开除。 还记得刑法学家赵秉志么,还记得庆阳教师吴永厚么…… 还有,还有,还有……
大部分人都已经忘了。
而强奸犯们要么毫发无伤,要么不过调岗免职。 哦,对了,在众多性侵案件当中,有一个最近出了判决结果。 2016年,甘肃女孩李依依被老师猥亵,罹患抑郁症和创伤性应激障碍。 在四次试图自杀未遂后,李依依最终从商场八楼跳楼而亡。 直到4年后的今天,我才看到判决结果: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是什么概念? 写耽美文章出售的天一被判了十年半,而人神共愤的强奸犯却只判两年。 本应该保护女性的法律,却在实施过程中保护了强奸犯。 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在鲍毓明事件发生后,微博上的姐姐们,自发接力了一场前所未见的#trigger warning#(触发警告) 尽管#Metoo#话题被新浪无理由封禁,她们依然鼓起勇气,讲述了童年被邻居、被表哥、被叔叔性侵的经历。 她们对李星星说: 姐姐们不需要你回报什么,这是姐姐们欠你的,因为我们不够勇敢。 无数女性的亲口讲述,85%被性侵的统计数据,都让男性不得不承认: 法律对女性的保护,还做得远远不够。
再回到鲍毓明事件,我知道很多人已经对此感到“情绪疲劳”。 但请知道,受尽痛苦的李星星,并不是孤例。 她所代表的,是千千万万急需被保护的女童。
如果你查询裁判文书网,会发现: 仅2015年到2018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罪案件,就高达1万余件。 这还只是审结的数量。 相比真实发生的性侵案件,甚至不及冰山一角。 每当让人痛心疾首的社会事件发生时,我们除了表达对罪犯的愤怒,更要思考的是: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否能因此得到完善。 法律是社会的最底线,而社会的底线不能是残疾。 如果恶不被法律惩治,那么女性的牺牲将毫无意义。 鲍毓明说: 如果你(李星星)敢说出实情,我就杀了你妈妈。 李星星说: 我被强暴了,我交了很多证明。接下来我只能以死明志了。
在鲍毓明即将全身而退时,李星星却即将迎来死亡。 这是对法律的极大讽刺。 我们谁都不希望,林奕含的悲剧再次发生。 但历史的讽刺之处正在于此: 它不仅关于过去的事件,还是现在及未来的寓言。 在微博,有一个网友说得好:
何尝不是如此。 你每一次转发,都是在替李星星找回公道。 你每一次转发,都是在帮助法律修复和成长。 你每一次转发,都是在下一个鲍毓明出现时,掐灭它逍遥法外的所有可能。 别和我说民意绑架司法。 法律滞后,是死的。 人的良心,是活的。 如果法律无法代表民意,说明法律已经过时,不能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只希望这一次,女性能盼到一个掷地有声的回音。
如果法制社会,你说的没错,就好像辛普森案,大家就认为他杀妻了,但法律程序走下来就是定不了罪,那也没办法。可问题是在中国,人情大于法,权势大于法,人们也只好指望舆论来声讨恶棍了。
上大学的时候法基课,老师讲辛普森案,全班举手表态谁支持无罪判罚谁反对,我是唯一一个支持无罪判罚的。
我觉得程序正义真的很重要,既然国内法律建设不完善,那就更该加强。
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法庭判案要看的是证据,不是庭外媒体舆论。媒体舆论谁声大谁就赢,算什么法治社会,越这样越恶性循环。
觉得法律不合理就去走程序改掉法律,没改之前就遵守,这才是法治精神。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0/05/01/9415107.html
现实是受害人维权不成的结果就是被施害人最终搞死啊
根本没人接案的话,怎么走法律程序?公诉人根本不愿起诉,怎么走法律程序?
的确,说明你已走到了社会的对立面。你的ID说明了你的道德观。缺德的意思不就是没有正义感,没有什么道德的意思?
I DONT THINK SO . 中国恰恰是为数不多的,钱说了不太算的那么一个社会。
法律工作者和有德不矛盾 利用法律的某些条例和漏洞 你认为是专业还是缺德?
那个ID好像是个五毛。在美国生活的人看到你ID第一下肯定会联想到trader joe's
are you kiding me?
同意,中国最说了算的是权,是血统,是红色基因。
“程序正义”当然可以作为判断原则之一,但不是唯一的一个。除了程序正义之外,还有社会环境、法律完善度、司法公正性、等等等等。对于一个复杂的问题,单纯用程序正义来做决定不是一样片面、不完整吗?个人认为,社会公义是目的,法治精神是维护社会公义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所谓的维护法治精神,在事实上侵犯社会公义,才是偏激的。
再说这个,现在的舆论压力难道不就是“觉得法律不合理”吗??????普通老百姓,你倒是告诉我除了舆论之外有什么方法可以敦促官方“走程序”? 只有舆论!多少法律都是通过舆论施压更改的。
“媒体舆论谁声大谁就赢,算什么法治社会,越这样越恶性循环。”
不一定谁声大谁就赢,但声大的一方是不是可以引起大家的思考,如果声大的一方有道理,是不是可以trigger对法条的反思?国内的问题是声大也没用,声大并且愤怒也没有用,声大、民愤、法律不合理也没有用,屁民除了一张嘴什么都没有,所谓的法律根本不care,还要反过来堵住你的嘴,然后说必须依法办事!整一个闭环,法律脱离舆论监督和完善,然后谈法治精神?去他妈的吧!
中国权最大,有钱的遇上没权没钱的可以随便逃脱法律惩罚,惹上有权的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天真如你。。。庆幸没有生活在中国吧。
说得好!
☆ 发自 iPad 华人一网 1.14.05
应当是受到的伤害太重,难以缓解,才会自杀吧。最可恨的是那些作恶的,和对作恶的不加制裁的执法者们。
wow, 這話出自你的口, 真是real驚詫. 這樣的認知對我已是稀鬆平常,沒想到你也有這一天, 其實更是驚喜👍
习包子不就走了程序改了宪法
也没错啊,他本来就姓周啊
禁言袁立和其他公知律师也许是为了存活。但是让人渣实名认证发言完全是新浪想蹭热度挣钱啊,听说还让他开了广告分钱,在他的微博下面骂他的留言越多,他可以分的钱越多。